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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8 17:40:25
作者: [愛爾蘭]凱特·湯普森著;閆雪蓮譯
新警察拉里一路走到肯瓦拉,在羅薩林飯店吃了點東西,然後沿著大街走到格林酒吧。他知道自己到得有點早。演奏會要進入最佳狀態,怎麼也得在十點以後。他想了很久,不知道是早點到好還是晚點到好,最後決定還是早點到。他的考慮是,如果等演奏會開始的時候再進來,他這個警察肯定會嚇到大家,樂手們的狀態必然受到影響,而如果早點來的話,瑪麗·格林可以有一點時間來適應,然後,如果運氣足夠好的話,說不定還能說服樂手們,讓他們相信他只是為了放鬆而來,不帶任何官方任務。
他手裡拿著小提琴,在酒吧門口停下來,又開始做思想鬥爭。也許來這裡根本就是個餿主意?他的存在肯定會讓別人感到壓抑,瑪麗·格林可能會在十二點整的時候,把客人和樂手們趕到大街上,那他就破壞了所有人的興致。也許直接回家更好,與其他人演奏一番也行,還可以避開嚴苛的特許經營法。
算了,既來之,則安之。在酒吧還能調查點東西,任何地方都可能有線索。你永遠不知道你會聽到什麼。
拉里在格林家得到的是冷若冰霜的接待。瑪麗是個慷慨大度的女人,但她實在沒辦法把笑臉端給眼前這個傢伙。前一晚,他搜查了她家的酒吧,這一晚,卻來這裡消遣,簡直莫名其妙。昨晚來過的客人很快發現了拉里,他們交頭接耳,跟不知情的人說著拉里的身份。有個樂手看了他一會兒,就扭頭走掉,跑到旁邊的溫克萊酒吧去了。另一些樂手則站在吧檯周圍,大談音樂政治,要不是一位住在本地的風笛手制止,這無聊的把戲可能持續整晚。此人滴酒不沾,站在那裡簡直是活受罪。他來這裡是為了享受音樂,又不是為了談政治,再說,他向來是在酒吧關門前回家的,又不違法,有什麼可怕的呢?
「我說,咱們該演奏一曲了吧?」他對拉里說。
「是該演奏了。」拉里答道。
演奏會就這樣開始了。在第一套曲子結束之時,樂手們都坐回自己的位子,準備加入進來。且不管這傢伙是幹什麼的,他的小提琴拉得真是無可挑剔。酒吧里的人從沒聽過這麼美妙的音樂。在幾分鐘的時間裡,所有的樂手都調好了樂器,音樂再次響起。
瑪麗·格林送來了更多飲料。拉里覺得他的血液在血管里左衝右突,音樂把他的過去與現在相連,把他帶回家鄉。這是他到肯瓦拉以後,過得最開心的一晚。在這裡,他第一次感受到發自內心的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