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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推理要嚴密

2024-09-28 17:34:47 作者: 劉洪波;李媛媛;劉瀲

  一提到「推理」,許多人頭腦中就會出現福爾摩斯那特點鮮明的鷹鉤鼻和深邃的眼神,以及拿著手杖、穿著黑色燕尾服的高高瘦瘦的身影,或者是長著一個胖胖的雞蛋一樣的腦袋並蓄著漂亮八字鬍的比利時人赫爾克里?波羅。這些文藝作品中的知名人物通過文字或螢屏給人們留下了鮮明並難以磨滅的印象。於是,「推理」展現在世人面前的就是睿智、機敏與不可思議,成為普通人眼裡非常神秘、玄妙的本領。然而,在思維學和邏輯學理論中,「推理」完全沒有那些光彩奪目的絢爛外衣,它僅僅是一種思維形式,是人們通過已知的一個或一些判斷推導出一個新的判斷的思維過程。

  

  前面我們說過,人類社會的發展是人們對客觀世界不斷深入認識的外在表現,也就是說,人是需要不斷地認識客觀世界而獲取知識的。對於知識,我們可以通過觀察、分析客觀對象等方法來獲得,也可以通過學習、研究前人總結的經驗來獲得。「推理」則可以讓我們利用已經知道的知識去推知新的知識,它可以極大地縮短我們對客觀對象的認識過程,這是「推理」作為認識客觀對象不可或缺的思維工具的價值。

  「從已知推新知」是邏輯學理論對「推理」的描述,也是創新思維的根本標誌。因此,了解、掌握並能合理運用推理方法是我們必須具備的能力。邏輯學理論將「推理」按照「二分法」原則,分為必然推理和或然推理。必然推理是指以一個或一些判斷為前提,按照一定的規則,可以必然地得出結論。必然推理中如果前提是真實的,規則是正確的,則結論必真。或然推理也稱為「可能性推理」,雖然它也是以一些判斷為前提,按照一定的規則進行推理,但結論的獲得卻不具有必然性,即獲得的僅僅是可能性結論。

  演繹法的核心便是演繹推理,按照傳統邏輯理論的觀點,演繹推理是必然推理,只要前提真實,遵守推理規則,就能獲得必然真的結論。不過,隨著人們對思維形式、思維方法的深入認識,不少學者開始對「演繹推理是必然推理」的論斷產生了質疑,提出「或然性演繹推理」「演繹推理或然形式」等概念。但是,這並沒有阻礙演繹推理研究前進的步伐,反而促使演繹推理跳出傳統理論的窠臼,擺脫傳統認知的束縛,迎來了更為廣闊的應用空間。

  當然,對於初學推理的人來說,首先還是要了解傳統的演繹推理—畢竟這是演繹法理論發展的基礎。「基礎不牢,地動山搖」,想要自覺、合理、靈活地運用演繹法,就必須系統學習並掌握傳統演繹推理理論。因此,本書主要還是圍繞「必然性」來介紹演繹推理這種思維形式的。

  邏輯學體系中,根據推理過程的繁簡,將演繹推理分為直接推理和間接推理。直接推理是由一個前提必然推出一個結論的推理,包括直言直接推理和關係推理。間接推理是由兩個或兩個以上前提必然推出一個結論的推理,它包括直言三段論和複合判斷推理。複合判斷推理是以複合判斷為前提的推理,有聯言推理、選言推理、假言推理、二難推理、負判斷推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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