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 深層故事:回聲測深儀
2024-09-26 12:19:19
作者: (德)貝恩德·勒克
插圖80:漢斯·烏爾里希·弗蘭克(Hans Ulrich Franck),《鎧甲騎士》,1643年,柏林,銅版畫陳列館
信仰衝突之幸
讓我們再次回到象徵世界歷史衝突之地的卡諾莎遺址,這裡曾有各方輪番登上競技場:不僅有皇帝與教皇之間的爭執,還有純潔與污穢、宗教與世界之間的永恆矛盾。該事件在發生時可能令同時代的人無比震撼,但在教會與國家、宗教和科學之間長期的分離過程中,它不過是轉瞬即逝的一刻。「卡諾莎」代表教會的鞏固和崛起,也意味著神權的擴張:從亞平寧的城堡一直擴散到阿維尼翁、維滕貝格和日內瓦,甚至到達教皇庇護九世的避難地加埃塔城堡——這位頻繁犯錯的教皇還堅持把他的錯誤決定當成教義。事實上,引發宗教改革和宗教戰爭的正是教會——它插手世俗事務,帶著政治目的和金錢欲望,犯下的許多錯誤都與宗教至高無上的道德準則形成鮮明對比。「西方的崛起」必須經歷宗教紛爭之火的試煉,然後才能慢慢成形。浴火重生的正是這隻名為「現代」的鳳凰——它美麗得令人著迷,同時又帶來恐怖的死亡。
西方不僅與拜占庭、伊斯蘭和——可能——美洲古老的社會體系差異明顯,與那些信奉佛陀、道教或者印度教諸神的社會也有很大區別。他們對十字軍東征這樣激進的虔誠舉動完全無法理解。16世紀中葉,一位暹羅國王宣稱他是身體的主人,但不能駕馭靈魂,因此他無法皈依。亞洲主要宗教團體分散的組織形式幾乎總是給予世俗勢力更多重要性。出於宗教目的而集結的軍事力量非常罕見,比如日本「戰國時代」的教徒起義總是局限在某個地區。亞洲的神職人員從來沒有動搖過帝國的統治。遠東宗教及其首領都受到國家權力的監視,拜占庭是這樣,莫斯科東正教更是如此。只有接近世俗權力的中心,他們才能得到一些影響力。因此,婆羅門教徒——古代吠陀經的祭司、學者和託管人——在宮廷中擔任政治教師和親密顧問。他們要維護各地百姓的利益,但不是以神職人員的身份,而更像是貴族。就像宗教改革時期的歐洲,東亞也出現過迫害佛教徒和摧毀寺院的運動,但歐洲的君主在與教皇爭奪任免聖職的敘任權時,會把僧侶看作統治者的強大對手;而在東亞,僧侶僅僅被看作這些行動的受害者。
在第三大一神論宗教——伊斯蘭教的土地上,宗教和世俗權力似乎也是糾纏不清、不可分割的。哈里發被認為是信仰的保護者、通往麥加的朝聖之路的守護者和正義的守護者。作為先知的追隨者,他們把皇帝和教皇的權力集於一身,隨著時間推移,不太重要的權貴也可以扮演這一角色。因此,宗教與世俗之間不可能發生戰爭。「幸福的亞洲,幸福的東方統治者,他們不怕臣僕的武器,也不擔心主教的陰謀!」——霍亨斯陶芬家族的腓特烈二世曾經痛苦地見證教會的無法無天,因此發出這樣的感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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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蘭教不會為了強迫「異教徒」皈依而發動戰爭。此外,伊斯蘭教也遠遠不像基督教那樣瘋狂地迫害異端者。除了幾次例外,這一論斷絕對符合事實。穆斯林征服者的克制從一開始就與國家利益至上原則有關。容忍被征服的「異教徒」繼續他們的信仰,是為了順利統治贏得的土地。一個伊斯蘭國家是否縱容其他信徒,取決於權力掌握在溫和派還是怪物手中。被蔑稱為「卡菲爾」(kuffār)的猶太人、基督徒,以及瑣羅亞斯德教徒、印度教徒和佛教徒都可以得到一個「受保護民」(Dhimmi)的身份,這樣他們的生命和財產都有所保障。「受保護民」必須繳納特稅,這讓皈依有了強大的吸引力——結果就導致許多人受到資本利益的鉗制。非穆斯林在信奉其他宗教時自然有不少限制,衣著打扮常常就讓他們格格不入。無論如何,他們的處境要比天主教歐洲的宗教少數群體好很多,也好過美洲及非洲的「異教徒」。同時代的阿爾貝里科·真蒂利就將奧斯曼帝國視為宗教寬容的典範,他認為寬容對權力政治大有裨益。
印度經歷了兩種處理宗教多元化以實現融合的方式:寬容,以及強硬的伊斯蘭化。在莫臥兒皇帝治下,伊斯蘭教在這裡出現了一個獨立的變體,吸納了印度教傳統。阿克巴免除了對「異教徒」通常會收取的特稅,他提出了一個美麗的口號:「普遍和平」(Sulh-i kul)。阿克巴的繼任者賈漢吉爾雖然是一個堅定的穆斯林,卻仍然延續了這一方針。王朝後期,「印度的腓力二世」奧朗則布轉而推行嚴苛的宗教政治,例如他下令摧毀印度教寺廟。他無法將征服的土地融入他的帝國,可能就是因為這種嚴厲的宗教政策。在他去世之前,莫臥兒帝國的崩潰就已經開始。
在拉丁歐洲天主教地區之外,很少出現精神與世俗力量的角逐,也很少出現宗教戰爭,原因之一是在其他任何地方都沒有這樣的精神力量:它既無所不能,又要求掌握政治霸權。哈里發、蘇丹和以前被古希臘人尊稱為巴賽勒斯的國王都把世俗統治與祭司職能集於一身。莫斯科的沙皇也根本不聽從宗教長老的命令。
拉丁歐洲的皇帝和國王也不完全屬於這個世界。他們中的一些人被塗抹過聖油,這讓他們超越了通常意義上的死亡;法國和英國的國王通過觸摸治癒了病人頸部的瘡。但這少量的神職工作完全不能與遠東許多統治者的薩滿角色相提並論。有些皇帝喜歡說自己是天神後裔,比如羅馬皇帝;日本天皇也宣稱自己是太陽女神天照大神的傳人。他的主要工作就是崇拜神祇並通過傳統儀式保持天界與塵世的平衡,還有一個專門負責神聖事務和國家崇拜的部門從旁協助。
中國天子的權力也是基於他們對儀式的掌管。蒙古帝王甚至清朝皇帝都有點像基督,他們扮演著菩薩的角色:這是一個善良的神,他想成佛所以致力於參悟,但他遲遲沒有涅槃,而是行走人間普度眾生。哈奄·武祿(Hayam Wuruk,1334—1389)是爪哇島上滿者伯夷國最重要的統治者,他甚至被看成濕婆和佛陀的化身,同時也是世界的主人。
在亞洲的天空下,諸神之間的共存——單單印度教就有三億三千萬神祇——通常就像統治者與神職人員之間一樣平和。例如,中國的金朝不僅推廣佛教,也容忍道教甚至猶太教的流行。開封古老的猶太社區直到今天依然存在。一個道教徒可以同時信奉佛陀和濕婆,而日常行為又遵循儒家。不同宗派的僧人也可以生活在同一個佛教寺院內。亞洲神祇的居所類似歐洲遠古天神的鄰里關係,而後來一神教肆虐整片大陸。為此付出代價的第一批人是天主教傳教士,他們在遙遠的亞洲拼命要把自己的上帝推上唯一的統治寶座。印度的印度教徒和穆斯林之間的暴力衝突或者破壞聖像運動雖然偶有發生,但只是罕見的插曲。
就像羅馬和希臘一樣,亞洲的天神在穿越時空時也經歷了溫和的轉變。例如,一位印度教的母神可以變成佛教中象徵無私慈悲的多羅菩薩。她是阿縛盧枳低濕伐邏(Avalokiteshvara)的化身,這位男女同體的神在中國被稱為觀世音,在日本被稱為菩薩,在其他國家又有別的化身。人們偶爾會試圖建立一個統一的體系。中央帝國長期以來一直泰然自若地看待伊斯蘭教這個「小宗教」,中國商人最早在中亞的綠洲城鎮接觸到它。1307年,大汗甚至允許在元大都建立一個大主教管區,伊本·白圖泰在幾十年後走訪廣州時注意到,這裡有猶太人、基督徒和瑣羅亞斯德教徒。日本的佛教徒從古老的神道教信仰中尋求指引並慶祝神道教節日,印度教徒也受到神秘的伊斯蘭教的啟示。14世紀,印度尼西亞一個神秘主義者把亞洲理性的宗教和平總結為一個公式(這不禁令人想到萊辛的「戒指寓言」):「耆那(佛陀)的真理與濕婆的真理是同一個;它們在行為上不同,但仍然是一體,因為真理無二。」
亞洲的天空之下宗教和平幾乎不受任何干擾,這對於貿易和變革來說當然是一種優勢。亞洲沒有經歷過教會和世俗之間的戰爭,宗教之間也幾乎沒有屠殺——但這樣就不會引發改革,也很少出現啟蒙,教派時代的混亂與宗教現狀之間的矛盾就是改革和啟蒙在歐洲勝利的首要原因。在「西方」,和平的生活與真理的生活是分開的。就是在這一前提下,才出現了歐洲公民社會,也為科學理性的發展提供了自由空間。
人口統計制度:生活、倖存、死亡
如果人們想把一種強大而持久的力量當作「大分流」出現的更重要的原因,不一定要陷入生物決定論:還有人口統計學。統計數據中隱藏著整個社會的記錄。它不僅能反映流行病和飢餓、經濟繁榮和衰退、生育和避孕,還能呈現心態、信仰或無神論。
歐洲的人口數量一直遠遠低於東亞,但是我們依賴的是粗略估計。印度直到19世紀後期才有更準確的數據。絕對數字——中部地區約1200萬~1400萬人口,伊斯坦堡約40萬人口,1600年前後的日本約1800萬人口——不能說明很多情況,因為我們對家庭規模了解甚少。無論如何,中國的家庭規模似乎比歐洲的大。歐洲家庭到現代早期平均不過3~5人,而在中國金朝平均每個家庭就有6.33~6.71人;1380年人口普查顯示為7.5人。這證明約翰·哈納爾經常被引用的論點是正確的。
各種跡象都表明亞洲的人口眾多,這種情況似乎可以一直追溯到古代。百萬雄師、超大城市和宏偉建築就是亞洲龐大人口數量的證明。比起伊拉克薩邁拉複雜又華麗的建築或者中國皇帝的宮殿,同時代的查理大帝的亞琛大教堂簡直相形見絀。中世紀的神聖羅馬帝國皇帝前往羅馬朝覲時只有幾千騎士護駕,他們怎麼比得過加茲尼王朝蘇丹馬哈茂德麾下的十萬金戈鐵馬或者哈倫·拉希德在攻打拜占庭時可輕易調遣的13.5萬名將士?宋朝的軍隊有時達到100萬人,而明朝甚至有400萬人,這樣的數字在近代歐洲的軍隊中簡直無法想像。
17世紀,東南亞擁有5萬~10萬人口的大城市大約有15個或更多,其中包括勃固城(今天緬甸勃固省首府),以及阿瑜陀耶、金邊和升龍(今天的河內)。公元9世紀,在新羅王國(後來成為韓國)的首都慶州,當時曾有人精確統計,城中有178,396間磚砌房屋,以及許多精美的別墅。中世紀沒有哪個歐洲聚居地能接近當時中國城市的規模。唐朝的長安城像後來的南京一樣有100多萬居民,而宋朝首都開封有40萬人之多。11世紀末,中國人口多達9500萬,1600年前後為約1.5億,1800年達到3.13億,而整個歐洲才只有2億人。中國發動戰爭的次數遠遠少於歐洲國家,這一點應該有利於人口增長。
供養特大城市必須通過巨大的貿易網絡,需要數百萬被奴役的人開鑿運河,但首先要歸功於大米經濟。大米的畝產量超出穀物很多。米的熱量是小麥的四倍,且更容易儲存,因此更易於長距離運輸。稻米是數百萬人的食物,大米的供應是東亞人口眾多的原因之一。通過開闢新的農田、使用肥料和栽培以前未知的美洲水果,即便人口呈指數增長,也都可以生存下來,比如中國、印度和日本。但食品供應鏈仍然很薄弱,饑荒經常出現。
人口統計學所顯示的差異對於「大分流」的產生有多重要?據一篇飽受爭論的論文稱,中國可以獲得大量廉價勞動力,所以沒有面臨挑戰,不需要尋找替代的生產方式,例如開發機器和使用蒸汽動力。中國式的勤勞經濟無法轉型為資本密集型經濟也是因為這個原因,這裡根本不需要工業化。這一系列原因可能確實導致了中國的「惰性」和亞洲其他國家工業革命的「失敗」。
根據另一種更深入的且不無爭議的理論,養活幾百萬人口的急迫性可能強化了自上而下的階級統治——專制政權必須解決一些複雜的組織任務,如迫在眉睫的農田灌溉或運河開鑿。此外,饑荒是一個危險的炸彈,它的威脅不單體現在中國。如果無法養活百姓,就要準備好軍隊和武器,在必要時將民眾鎮壓。事實上,中國皇帝的數百萬雄兵經常要肅清境內叛亂,而不是抵擋野蠻的入侵者。專制國家既無法為科學和研究提供長期有利的環境,也不能讓百姓生活富足,否則他們也不會投身起義和革命。通常情況下,只有對權力有利的事才會得到手段嚴酷的統治階級的許可和促成。私有財產受到國家的支配,而成就——以及發明——在這裡的價值,比不上那種權利與權力相抗衡的更加開放的社會。
非洲則證明了相反的情況,即「人口不足」也可能產生不利影響。從前殖民時代的北美到中亞地區的俄羅斯,類似的例子在全球範圍內處處可見。「人口不足」和「人口過剩」一樣必須始終放在一個語境中考量——我們之所以提及「人口不足」,主要是為了分析它是否為城市化以及形成不同國家秩序的一個必要條件,如果沒有國家秩序,科學討論和重大的技術進步也就無從談起。無論如何,農耕地區和遊牧地區——不管在世界何處——在史前時期都曾出現過重大創新。伊本·赫勒敦已經認識到這一點:「只有文明偉大、文化高度發達的地方才會產生數不清的科學。」
公民力量
沒有城市就不會出現歐洲那些國家,而且也不會出現對「西方的現代」有決定性意義的社會形態:中層階級。亞里士多德就稱讚「中層階級」是可以平衡極端的擔保人。正如他所寫,中層的基礎是自由公民,既不貧窮也不富裕。他認為,這個中心延伸得越廣,相應的集體組織就越好。中層階級的顯著特徵是他們對上對下的開放性——過去是,現在仍是。經濟上的成功最有可能讓一個人獲得擢升。有錢人可以變成貴族:可以購買頭銜,培養高尚的生活方式,可以與藍血貴族[99]通婚——林鍼遊歷紐約時也注意到了這種有異於中國的社會情況。另外,中層也很擔心變成底層窮人。歐洲中世紀工作倫理的產生絕不是巧合,一些人率先提出這一概念,後來通過新教傳播。令人驚訝的是,在很多文章中都認為成就或「美德」所滋養的靈魂貴族比世襲貴族更加高貴。
歐洲公民基本都受過教育並且會對事物的合理性進行評估和計算,他們向宮廷和教會上繳稅收並輸送人才。商人幾乎是所有市民階級的起源,歐洲的經濟通過商人成為世界經濟;通過他們,歐洲的文化成為世界文化——有時對被波及的國家有利,更多時候是有害。「中層階級」有無窮無盡的創造力。修昔底德和柏拉圖都對他們百般推崇。公民打破了教會對教育的壟斷,他們是人文主義者的最大來源,因為人文主義,古人和阿拉伯人的知識才在近代得到廣泛傳播。沒有市民階層的話,經濟、技術和科學的發展都會出問題。
本書中提及的大多數詩人、藝術家、學者和發明家都出身城市,或者在城市環境中受教育。歐洲雄心勃勃的市民階層對後代的教育的重視程度超過了拉丁歐洲之外所有的階層。訓練有素的專業人員似乎也遠遠超過其他任何地方。比如英國的「技能紅利」——經濟學家用這一概念區分「工藝」帶來的效益和另外那些不需要培訓的工作——遠低於世界上其他大多數國家。但因為這個就為歐洲公民高唱頌歌,也未免有些誇張。他們當中有奴隸販子和殘殺猶太人的兇手,有肆無忌憚的軍事家、施虐者、狂熱者、剝削者、投機者和寄生蟲——人群中常見的野獸也潛伏在他們中間,「善」與「惡」與階層並無直接關聯。
市民階層擁有各種自由,而且具有流動性,他們一心向上攀升又害怕墮入底層,這樣的城市只能出現在拉丁歐洲所提供的權力政治環境中。19世紀後期印度也出現了勉強可與歐洲相比的市民階層,但它幾乎沒有政治影響力。
馬克斯·韋伯已經認識到「西方城市」和它「理性的」、有購買力的、重視教育並富有創造力的中產階級是世界歷史的一次「紙牌接龍」。但為什麼會如此尚不明確,這種特殊性的原因之一會不會是前面經常提到的拉丁歐洲人的通婚風俗?他們經常合併成核心家庭,而在其他地方,部落氏族常常更加重要,部落成員緊密聯繫在一起。歷史學家麥可·米特勞爾認為,社會流動在部落世界中非常困難。內部通婚——在自己家族聯盟內部和極少數近親圈子裡尋找結婚對象——讓這種結構更加穩固,也讓同盟關係可以一直延續下去。相比之下,拉丁歐洲的核心家庭更有可能通過巧妙安排的婚姻來促進階層上升。
「大分流」之前早就存在許多分歧,一個剛發現的證據就是,在歐洲之外很少會出現為實用目的而建立的同盟。只有歐洲才有眾多的聯盟和城邦,再加上數不勝數的大學和學院,議會、行會、協會、騎士團、宗教團體、兄弟會等等——甚至在中世紀就已經開始湧現,其他地方根本不可同日而語。歷史學家奧托·格哈德·奧克萊爾(Otto Gerhard Oexle)甚至認為這完全是一個「團體社會」。無論如何,這個特徵雖然乍看上去不明顯,但卻是平民力量的清晰體現,也在很大程度上昭示了自由。
羅馬皇帝就已經把這些同盟看作權力的絆腳石。他們會不會密謀策劃,組織起義或煽動罷工?關於公會——羅馬日常生活中常見的文化團體集會和職業行會——的最古老的法律就非常重視掌控措施。奧古斯都為防止人們利用行會從事政治鬥爭頒布了《優流斯行會法》,要求所有行會全部自行解散,然後根據官方批准重新組建。行會因此分為:獲批准的和非法的。
中世紀的統治者對逐漸擴大的平民階層也持懷疑態度。主教弗萊辛的奧托認為倫巴第的公社非常令人不安,它模仿古羅馬的方式又無比熱愛自由,以至那裡的人們更喜歡每年選舉行政長官而且允許所有階層的人參選,他們拒絕臣服於統治權。奧托還提到,他們完全不會阻撓年輕人,不管是出身底層的人,還是令人鄙夷的甚至從事機械勞作的工匠,都可以投軍參戰,最後揚名立萬、受人敬仰。最後,這個傲慢的貴族主教略帶驚訝地發現,倫巴第出現階層上升就是因為這個:「所以倫巴第在財富和權力上遠遠超過地球上的其他城市。」「公會」在當時是個「新潮」詞彙,一個法國人認為這完全太「糟糕」了。當英國國王「無地王」約翰為了得到倫敦的支持,認可當地的公民協會時,也能聽到類似的論調。一個編年史家評價說,公會是「人民的潰瘍,帝國的恐懼,讓神職人員高燒不退」。公會和行會及其他團體一樣,很難被取締或壓制。13世紀,藉助羅馬法律體系,由多人組成的團體所抽象出的人格「法人」(Persona Ficta),成為一個法律概念。
並不是說歐洲以外沒有平民階層。修道院的修士集會就要遵循絕大多數選民的決定,這種形式在半個地球都可以找到。15世紀,在印度農村或大越也出現了鄉紳會議,與歐洲鄉村公社的自治組織非常類似。商會和行會組織不僅可以在東亞找到蹤跡,在拜占庭帝國和奧斯曼帝國也可以看到,但在中國比較晚才出現。但它們既沒有成為法律認可的組織,也沒有任何政治影響力。
「中層的力量」僅限於拉丁歐洲。阿茲特克帝國在選舉特拉托阿尼(Tlatoani,納瓦特爾語中意為「統治者」)時,城市聯盟的代表也有權參議,但這似乎只是例外,就像在日本「戰國時代」出現過「人民議會」。中國的皇帝和伊斯蘭世界的蘇丹,當然還有莫斯科的沙皇都不會為這樣麻煩的階層機構傷神,他們都不需要——像查理五世或威尼斯大公那樣——簽署一份限制其權力的文件後才能掌權。12世紀博洛尼亞的耶穌會士約翰內斯·巴西亞努斯(Johannes Bassianus)曾經認為,只有人民的意志可以限制法律和風俗的力量,歐洲之外的地方可能出現這種觀念嗎——或者喬治·布坎南(George Buchanan,1506—1582)那樣的學說,認為法律是由人民制定的,而國王臣服於法律?
當然,我們不可能準確衡量公會的存在和公民集會或議會的政治影響力對歐洲社會的發展和創新能力發揮多少作用。無論如何,人們都能驚訝地發現,公民勢力在荷蘭和英格蘭這兩個現代早期的成功國家中非常強大。
通常,他們的施壓會促進政治變得更合理。行會、商會和其他組織可以比個人更有效地捍衛政治權利和經濟利益。公民的勢力越強大,君主打劫自己的百姓、發動無意義戰爭的危險就越小。儘管行會可能對革新懷有敵意,它們與外界隔絕,因而常常阻撓人才的發展,但行會確實保證了工藝質量。歐洲的工藝達到如此優異的水平,行會的教育體系發揮了舉足輕重的作用。它們訓練出一支上百萬人的隊伍,為科學革命和工業革命提供潛在的幫助。如果沒有這些「看不見的技術人員」,無論是古登堡的印刷機,還是望遠鏡或蒸汽機都不可能出現。
各類公會團體的出現使「民主時代前的民主」演練成為可能,這一事實對未來將產生影響:人們對議題進行討論和反駁,尊重投票時的多數派決議,並學習協商妥協。早在1222年前後就有一種政府學說提到,真理如果能被許多人一起發現會更好,尤其是如果還能有「許多建議」。伊斯坦堡禁止咖啡的消費,因為政府害怕喝咖啡會帶來不受控制的社交,而在遙遠的西方,信息網絡變得越來越密集。新的「公眾」出現了,俱樂部和閱讀圈子像雨後春筍般湧現。如果我們對經濟史學家喬爾·莫基爾(Joel Mokyr)的話稍稍進行一些改動,可以這麼說:文藝復興和啟蒙運動帶來了經濟增長。正是這種變化讓人類歷史上迄今為止唯二的精神運動已成不可逆轉之勢。
歷史悠長的呼吸
16世紀,所謂的「國家精神」被認為是由星辰決定的,後來它變成「民族精神」,再後來又成了模糊的「大眾心理學」,今天它被稱為「特定文化的社會行為」。它經久不衰的力量與其他因素共同決定了一個社會的經濟實力、技術水平和創新能力。要想在一個腐敗暴力的環境中倖存,就必須同流合污;而在安全和秩序普遍存在的情況下,如果有人公開違反它們,很快就會吃到苦頭。不同的態度決定了人們是以公共利益還是個人利益為導向,功勞和獨創性是否能得到回報,在兒童出生率下降的地方人們是否重視教育。政治或經濟上的行事方式有時會持續幾百年——即使只留下某些痕跡——並經歷劇烈變化。
由此,我們一次又一次非常具體地認識到,自己在很多方面其實沿襲了遙遠的過去,這些時期在本書中都有提及。例如,後特倫托時代的宗派地圖直到今天仍然依稀可見:義大利、西班牙和巴伐利亞的天主教徒比瑞典或英格蘭更多。經濟實力雄厚的城市帶——義大利北部和英國南部之間的地區,在經濟地理學上被稱為「藍香蕉地帶」——在中世紀就已經很繁榮。非洲經濟的「保守主義」很明顯也有悠久的歷史。人們可以用一些關鍵詞總結伊凡四世統治下的俄羅斯,它們反映出的特點在今人看來仍然非常精闢。伊凡的帝國就像是一個與東正教密切捆綁的專制國家,在經濟上不怎麼歡迎創新,它出口原材料、進口技術,雖然是一個巨人,但其西部地區飽受饑荒之苦。
「西方」成功故事持續之久特別引人注目(「成功」僅僅是指經濟數據、技術創新和科學進步)。承襲自古老的、逝去的文藝復興的各個歐洲國家,再加上其繼承者美國、加拿大和澳大利亞,現在約占世界人口的12%,而產值則是世界生產總值的一半還多,在人類進入第三個千年紀元之際仍然擁有遙遙領先的專利。直到最近,情況才有所變化。在眼下這個時代,最成功的國家在民主和意識形態上或多或少保持中立。
但歐洲各地的情況也各異。因為在17世紀,歐洲內部出現了明顯的裂痕:在歐洲北部——特別是英格蘭——經濟越發繁榮,社會重視創新;而南部則有所衰落。一個重要原因可能在於,由於好望角航線的開闢,地中海地區喪失了重要性。另一原因可能是,歐洲的聯姻模式在南部地區不太明顯,因此社會流動性較低。這裡的腐敗和管理不善的現象明顯比北方更廣泛,經濟實力和創新能力也較低。在現代地圖上,國家之間的關聯用不同顏色標註,這能看出什麼深刻的過去?即便在今天,曾經被異國統治者壓迫和貶低的南方仍然深受腐敗和貧窮的困擾。在現代早期,這裡的文盲比義大利北部更多。此外,北方似乎比較富足,可以說很富裕,而且腐敗程度較低。遠的來說,這是否與延續到15世紀的公社傳統有關?布魯內托·拉蒂尼就曾指出,能選舉議會的城市比實施君主專制的城市要更加清廉。即使在現代的義大利,曾屬於古老城邦共和國的地區也有著相對更高的市民參政熱情。這片地區一直緊跟歐洲大發展的步伐。這裡在科學革命中也扮演了重要的角色。醫生路易吉·伽伐尼(Luigi Galvani,1737—1798)在博洛尼亞做電的實驗,詹巴蒂斯塔·貝卡里亞(Giambattista Beccaria,1716—1781)也在都靈研究電。後者的實驗由科莫的亞歷山德羅·伏特(Alessandro Volta,1745—1827)繼續進行,他製造出第一個有效電池並奠定了電報的基礎。倫巴第和威內托——「藍香蕉地帶」的南端——至今仍然是世界上最發達的經濟區域之一。
西班牙是第二大拉丁歐洲國家,孕育了沐浴在正午陽光中的梅佐喬諾地區,此刻卻酣睡不起,一直到18世紀都處於停滯階段。西班牙擁有大量美洲貴金屬,雖然這是終將帶來不祥的特洛伊木馬,卻在很長一段時間裡讓人們有錢進口所需的東西,因而削弱了本土製造的雄心。用一個當時人的話說,這個國家之所以很貧窮,是因為它很富有。四分五裂的管轄權、區域性和地方關稅及稅收也阻礙了內部貿易和市場融合。北方的科學革命如火如荼地開展,而伊比利亞半島卻一片死寂。醫生和學者胡安·德·加布里亞達(Juan de Cabriada,1665—1714)抱怨道:「我們像野蠻人一樣,歐洲其他國家已經擁有的創新和知識,我們直到最後才能得到。」這既可悲又可恥。開明的改革試圖促進經濟增長並鞏固王冠的絕對權力,但民眾並沒有變得更聰明。據粗略估計,18世紀英國人均擁有書籍的數量是西班牙的6倍多,荷蘭人則是西班牙人的17倍。
在拿破崙時代,西班牙曾經的世界地位幾乎沒有留下任何影響。在1805年的特拉法爾加海戰中,英國確立了海上霸主的地位。在拉丁美洲的總督轄區內湧現出許多獨立運動。到1824年,馬德里幾乎失去了整個美洲大陸。在加勒比地區,只有波多黎各和古巴的西班牙殖民地得以持續到該世紀末。西班牙的未來是君主制、民主執政還是軍隊獨裁,在當時尚不明確。
在拉丁歐洲其他地區,全球危機和宗教戰爭促成了強大君主制的出現。許多平民在戰爭中死於非命。但平民的力量重新崛起,這也許是歐陸政治分裂最重要的後果。他們在荷蘭、英國的勢力日趨強大,瑞士平民也團結起來,馬基雅維利就曾驚訝於他們「自由的自由」。德意志許多邦國的君主試圖削弱平民的權力——但也不是全部。《威斯特伐利亞和約》中規定帝國直轄市在議會中享有席位和投票權,這也與長期以來的事實相符。在斯堪地那維亞的各王國,冠冕雖然是權力的重心,但國王無法像俄國沙皇一樣統治。瑞典首相阿克塞爾·烏克森謝納(Axel Oxenstierna,1583—1654)曾經回憶說,未經議會同意,國王無權制定或修改任何法律,甚至不能徵稅,議會議員包括神職人員、公民和農民,還有貴族首領。在法國,君主制暫時獲勝。眾所周知,這是一場殊死的勝利。然而像大多數「北方國家」一樣,法國擁有一個強大而富有創造力的「第三等級」,區別於第一等級教會僧侶和第二等級世俗貴族的市民等級,他們的存在有利於繁榮和創新,也增強了平民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