漸 艮下巽上
2024-09-26 11:51:29
作者: (宋)程顥,程頤
《漸》,《序卦》:「艮者止也,物不可以終止,故受之以漸,漸者進也。」止必有進,屈伸消息之理也。止之所生亦進也,所反亦進也,漸所以次艮也。進以序為漸。今人以緩進為漸進,以序不越次,所以緩也。為卦,上巽下艮。山上有木,木之高而因山,其高有因也。其高有因,乃其進有序也,所以為漸也。
漸:女歸吉,利貞。
以卦才兼漸義而言也。乾坤之變為巽艮,巽艮重而為漸。在漸體而言,中二爻交也。由二爻之交,然後男女各得正位。初終二爻,雖不當位,亦陽上陰下,得尊卑之正。男女各得其正,亦得位也。與《歸妹》正相對。女之歸,能如是之正,則吉也。天下之事,進必以漸者,莫如女歸。臣之進於朝,人之進於事,固當有序,不以其序,則陵節犯義,凶咎隨之。然以義之輕重,廉恥之道,女之從人,最為大也,故以女歸為義。且男女,萬事之先也。諸卦多有利貞,而所施或不同,有涉不正之疑而為之戒者,有其事必貞乃得其宜者,有言所以利者以其有貞也。所謂涉不正之疑而為之戒者,《損》之九二是也,處陰居說,故戒以宜貞也。有其事必貞乃得宜者,《大畜》是也,言所畜利於貞也。有言所以利者以其有貞者,《漸》是也,言女歸之所以吉,利於如此貞正也,蓋其固有,非設戒也。漸之義宜能亨,而不雲亨者,蓋亨者通達之義,非漸進之義也。
《彖》曰:漸之進也,女歸吉也。
如漸之義而進,乃女歸之吉也,謂正而有漸也。女歸為大耳,他進亦然。
進得位,往有功也。
漸進之時,而陰陽各得正位,進而有功也。四復由上進而得正位,三離下而為上,遂得正位,亦為進得位之義。
進以正,可以正邦也。
以正道而進,可以正邦國,至於天下也。凡進於事、進於德、進於位,莫不皆當以正也。
其位,剛得中也。
上雲「進得位往有功也」,統言陰陽得位,是以進而有功。復雲「其位剛得中也」,所謂位者,五以剛陽中正得尊位也。諸爻之得正,亦可謂之得位矣,然未若五之得尊位,故特言之。
止而巽,動不窮也。
內艮止,外巽順。止為安靜之象,巽為和順之義。人之進也,若以欲心之動,則躁而不得其漸,故有困窮。在漸之義,內止靜而外巽順,故其進動不有困窮也。
《象》曰:山上有木,漸,君子以居賢德善俗。
山上有木,其高有因,漸之義也。君子觀漸之象,以居賢善之德,化美於風俗。人之進於賢德,必有其漸,習而後能安,非可陵節而遽至也。在己且然,教化之於人,不以漸,其能入乎?移風易俗,非一朝一夕所能成,故善俗必以漸也。
初六,鴻漸於干,小子厲,有言無咎。
《漸》諸爻皆取鴻象。鴻之為物,至有時而群有序,不失其時序,乃為漸也。干,水湄。水鳥止於水之湄,水至近也,其進可謂漸矣。行而以時,乃所謂漸。漸進不失,漸得其宜矣。六居初,至下也;陰之才,至弱也;而上無應援,以此而進,常情之所憂也。君子則深識遠照,知義理之所安,時事之所宜,處之不疑。小人幼子唯能見已然之事,從眾人之知,非能燭理也,故危懼而有言。蓋不知在下所以有進也,用柔所以不躁也,無應所以能漸也,於義自無咎也。若漸之初而用剛急進,則失漸之義,不能進,而有咎必矣。
《象》曰:小子之厲,義無咎也。
雖小子以為危厲,在義理實無咎也。
六二,鴻漸於磐,飲食衎衎,吉。
二居中得正,上應於五,進之安裕者也;但居漸,故進不速。磐,石之安平者,江河之濱所有,象進之安。自干之磐,又漸進也。二與九五之君,以中正之道相應,其進之安固平易莫加焉,故其飲食和樂衎衎然,吉可知也。
《象》曰:飲食衎衎,不素飽也。
爻辭以其進之安平,故取飲食和樂為言。夫子恐後人之未喻,又釋之云:中正君子,遇中正之主,漸進於上,將行其道以及天下。所謂飲食衎衎,謂其得志和樂,不謂空飽飲食而已。素,空也。
九三,鴻漸於陸,夫征不復,婦孕不育,凶,利禦寇。
平高曰陸,平原也。三在下卦之上,進至於陸也。陽,上進者也。居漸之時,志將漸進,而上無應援,當守正以俟時,安處平地,則得漸之道。若或不能自守,欲有所牽,志有所就,則失漸之道。四,陰在上而密比,陽所說也。三,陽在下而相親,陰所從也。二爻相比而無應。相比則相親而易合,無應則無而相求,故為之戒。夫,陽也。夫謂三。三若不守正,而與四合,是知征而不知復。征,行也。復,反也。不復謂不反顧義理。婦謂四。若以不正而合,則雖孕而不育,蓋非其道也,如是則凶也。三之所利,在於禦寇。非理而至者,寇也。守正以閑邪,所謂禦寇也。不能禦寇,則自失而凶矣。
《象》曰:夫征不復,離群醜也。婦孕不育,失其道也。利用禦寇,順相保也。
夫征不復,則失漸之正。從欲而失正,離叛其群類,為可丑也。卦之諸爻,皆無不善。若獨失正,是離其群類。婦孕不由其道,所以不育也。所利在禦寇,謂以順道相保。君子之與小人比也,自守以正。豈唯君子自完其己而已乎?亦使小人得不陷於非義。是以順道相保,御止其惡,故曰禦寇。
六四,鴻漸於木,或得其桷,無咎。
當漸之時,四以陰柔進據剛陽之上,陽剛而上進,豈能安處陰柔之下?故四之處非安地,如鴻之進於木也。木漸高矣,而有不安之象。鴻趾連,不能握枝,故不木棲。桷,橫平之柯。唯平柯之上,乃能安處。謂四之處本危,或能自得安寧之道,則無咎也。如鴻之於木,本不安,或得平柯而處之,則安也。四居正而巽順,宜無咎者也。必以得失言者,因得失以明其義也。
《象》曰:或得其桷,順以巽也。
桷者,平安之處。求安之道,唯順與巽。若其義順正,其處卑巽,何處而不安?如四之順正而巽,乃得桷也。
九五,鴻漸於陵,婦三歲不孕,終莫之勝,吉。
陵,高阜也。鴻之所止,最高處也,象君之位。雖得尊位,然漸之時,其道之行,固亦非遽。與二為正應,而中正之德同,乃隔於三四。三比二,四比五,皆隔其交者也。未能即合,故三歲不孕。然中正之道,有必亨之理,不正豈能隔害之?故終莫之能勝,但其合有漸耳,終得其吉也。以不正而敵中正,一時之為耳,久其能勝乎?
《象》曰:終莫之勝吉,得所願也。
君臣以中正相交,其道當行,雖有間其間者,終豈能勝哉·徐必得其所願,乃漸之吉也。
上九,鴻漸於陸,其羽可用為儀,吉。
安定胡公以陸為逵,逵,雲路也,謂虛空之中。《爾雅》:九達謂之逵。逵,通達無阻蔽之義也。上九在至高之位,又益上進,是出乎位之外。在他時則為過矣,於漸之時,居巽之極,必有其序,如鴻之離所止而飛於雲空,在人則超逸乎常事之外者也。進至於是,而不失其漸,賢達之高致也,故可用為儀法而吉也。羽,鴻之所用進也。以其進之用,況上九進之道也。
《象》曰:其羽可用為儀,吉,不可亂也。
君子之進,自下而上,由微而著,跬步造次,莫不有序。不失其序,則無所不得其吉,故九雖窮高而不失其吉。可用為儀法者,以其有序而不可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