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坎 坎下坎上
2024-09-26 11:50:18
作者: (宋)程顥,程頤
《習坎》,《序卦》:「物不可以終過,故受之以坎,坎者陷也。」理無過而不已,過極則必陷,坎所以次大過也。習謂重習。他卦雖重,不加其名,獨坎加習者,見其重險,險中復有險,其義大也。卦中一陽上下二陰,陽實陰虛,上下無據,一陽陷於二陰之中,故為坎陷之義。陽居陰中則為陷,陰居陽中則為麗。凡陽在上者止之象,在中陷之象,在下動之象。陰在上說之象,在中麗之象,在下巽之象。陷則為險。習,重也,如學習溫習,皆重複之義也。坎,陷也。卦之所言,處險難之道。坎,水也。一始於中,有生之最先者也,故為水。陷水之體也。
習坎有孚,維心亨,行有尚。
陽實在中,為中有孚信。維心亨,維其心誠一,故能亨通。至誠可以通金石,蹈水火,何險難之不可亨也!行有尚,謂以誠一而行,則能出險,有可嘉尚,謂有功也。不行則常在險中矣。
《彖》曰:習坎,重險也。水流而不盈,行險而不失其信。
習坎者,謂重險也,上下皆坎,兩險相重也。初六雲坎窞,是坎中之坎,重險也。水流而不盈,陽動於險中,而未出於險,乃水性之流行而未盈於坎,既盈則出乎坎矣。行險而不失其信,陽剛中實,居險之中,行險而不失其信者也。坎中實,水就下,皆為信義有孚也。
維心亨,乃以剛中也。
維其心可以亨通者,乃以其剛中也。中實為有孚之象。至誠之道,何所不通?以剛中之道而行,則可以濟險難而亨通也。
行有尚,往有功也。
以其剛中之才而往,則有功,故可嘉尚;若止而不行,則常在險中矣。坎以能行為功。
天險不可升也,地險山川丘陵也。王公設險以守其國。險之時用大矣哉!
高不可升者,天之險也。山川丘陵,地之險也。王公,君人者。觀坎之象,知險之不可陵也,故設為城郭溝池之險,以守其國,保其民人,是有用險之時,其用甚大,故贊其大矣哉!山河城池,設險之大端也。若夫尊卑之辨,貴賤之分,明等威,異物采,凡所以杜絕陵僭,限隔上下者,皆體險之用也。
《象》曰:水洊至,習坎,君子以常德行習教事。
坎為水,水流仍洊而至。兩坎相習,水流仍洊之象也。水自涓滴至於尋丈,至於江海,洊習而不驟者也。其因勢就下,信而有常。故君子觀坎水之象取其有常,則常久其德行。人之德行,不常則偽也,故當如水之有常,取其濤習相受,則以習熟其教令之事。夫發政行教,必使民熟於聞聽,然後能從,故三令五申之;若驟告未喻,遽責其從,雖嚴刑以驅之不能也,故當如水之濤習。
初六,習坎,入於坎窞,凶。
初以陰柔居坎險之下,柔弱無援,而處不得當,非能出乎險也,唯益陷於深險耳。窞,坎中之陷處。已在習坎中,更入坎窞,其凶可知。
《象》曰:習坎入坎,失道凶也。
由習坎而更入坎窞,失道也,是以凶。能出於險,乃不失道也。
九二,坎有險,求小得。
二當坎險之時,陷上下二陰之中,乃至險之地,是有險也。然其剛中之才,雖未能出乎險中,亦可小自濟,不至如初益陷入於深險,是所求小得也。君子處險難而能自保者,剛中而已。剛則才足自衛,中則動不失宜。
《象》曰:求小得,未出中也。
方為二陰所陷:在險之地,以剛中之才,不至陷於深險,是所求小得,然未能出坎中之險也。
六三,來之坎坎,險且枕,入於坎窞,勿用。
六三在坎陷之時,以陰柔而居不中正,其處不善,進退與居,皆不可者也。來下則入於險之中,之上則重險也,退來與進之皆險,故云來之坎坎。既進退皆險,而居亦險。枕謂支倚。居險而支倚以處,不安之甚也。所處如此,唯益入於深險耳,故云入於坎窞。如三所處之道,不可用也,故戒勿用。
《象》曰:來之坎坎,終無功也。
進退皆險,處又不安,若用此道,當益入於險,終豈能有功乎?以陰柔處不中正,雖平易之地,尚致悔咎,況處險乎?險者人之所欲出也,必得其道,乃能去之。求去而失其道,益困窮耳。故聖人戒如三所處,不可用也。
六四,樽酒簋貳,用缶,納約自牖,終無咎。
六四陰柔而下無助,非能濟天下之險者。以其在高位,故言為臣處險之道。大臣當險難之時,唯至誠見信於君,其交固而不可間,又能開明君心,則可保無咎矣。夫欲上之篤信,唯當盡其質實而已。多儀而尚飾,莫如燕享之禮,故以燕享喻之,言當不尚浮飾,唯以質實。所用一樽之酒,二簋之食,復以瓦缶為器,質之至也。其質實如此,又須納約自牖。納約謂進結於君之道。牖,開通之義,室之暗也,故設牖所以通明。自牖,言自通明之處,以況君心所明處。《詩》云:「天之牖民,如塤如篪。」毛公訓牖為道,亦開通之謂。人臣以忠信之道結於君心,必自其所明處乃能入也。人心有所蔽,有所通。所蔽者暗處也,所通者明處也。當就其明處而告之,求信則易也,故云納約自牖。能如是,貝握艱險之時,終得無咎也。且如君心蔽於荒樂,唯其蔽也故爾。雖力詆其荒樂之非,如其不省何?必於所不蔽之事,推而及之,則能悟其心矣。自古能諫其君者,未有不因其所明者也。故訐直強勁者率多取忤,而溫厚明辯者其說多行。且如漢祖愛戚姬,將易太子,是其所蔽也。群臣爭之者眾矣。嫡庶之義,長幼之序,非不明也,如其蔽而不察何?四老者,高祖素知其賢而重之,此其不蔽之明心也,故因其所明而及其事,則悟之如反手。且四老人之力,孰與張良群公卿及天下之士?其言之切,孰與周昌、叔孫通?然而不從彼而從此者,由攻其蔽與就其明之異耳。又如趙王太后愛其少子長安君,不肯使質於齊,此其蔽於私愛也。大臣諫之雖強,既曰蔽矣,其能聽乎?愛其子而欲使之長久富貴者,其心之所明也,故左師觸龍因其明而道之以長久之計,故其聽也如響。非惟告於君者如此,為教者亦然。夫教必就人之所長,所長者心之所明也,從其心之所明而入,然後推及其餘,孟子所謂成德達才是也。
《象》曰:樽酒簋貳,剛柔際也。
《象》只舉首句,如此比多矣。樽酒簋貳,質實之至,剛柔相際接之道能如此,則可終保無咎。君臣之交,能固而常者,在誠實而已。剛柔指四與五,謂君臣之交際也。
九五,坎不盈,祗既平,無咎。
九五在坎之中,是不盈也,盈則平而出矣。祗宜音柢,抵也,《復》卦云:「無祗悔。」必抵於已平,則無咎。既曰不盈,則是未平而尚在險中,未得無咎也。以九五剛中之才,居尊位,宜可以濟於險,然下無助也。二陷於險中未能出,余皆陰柔,無濟險之才,人君雖才,安能獨濟天下之險?居君位而不能致天下出於險,則為有咎,必只既平,乃得無咎。
《象》曰:坎不盈,中未大也。
九五剛中之才,而得尊位,當濟天下之險難,而坎尚不盈,乃未能平乎險難,是其剛中之道未光大也。險難之時,非君臣協力,其能濟乎?五之道未大,以無臣也。人君之道,不能濟天下之險難,則為未大,不稱其位也。
上六,系用徽纆,寘於叢棘,三歲不得,凶。
上六以陰柔而居險之極,其陷之深者也。以其陷之深,取牢獄為喻。如系縛之以徽纆,囚寘於叢棘之中,陰柔而陷之深,其不能出矣。故云至於三歲之久,不得免也,其凶可知。
《象》曰:上六失道凶,三歲也。
以陰柔而自處極險之地,是其失道也,故其凶至於三歲也。三歲之久,而不得免焉,終凶之辭也。言久,有曰十,有曰三,隨其事也。陷於獄,至於三歲,久之極也。他卦以年數言者,亦各以其事也,如三歲不興,十年乃字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