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 離下離上
2024-09-26 11:50:21
作者: (宋)程顥,程頤
《離》,《序卦》:「坎者陷也,陷必有所麗,故受之以離,離者麗也。」陷於險難之中,則必有所附麗,理自然也,離所以次坎也。離,麗也,明也。取其陰麗於上下之陽,則為附麗之義;取其中虛,則為明義。離為火,火體虛,麗於物而明者也。又為日,亦以虛明之象。
離:利貞,亨。畜牝牛,吉。
離,麗也,萬物莫不皆有所麗,有形則有麗矣。在人則為所親附之人,所由之道,所主之事,皆其所麗也。人之所麗,利於貞正,得其正則可以亨通,故曰離利貞亨。畜牝牛吉:牛之性順,而又牝焉,順之至也,既附麗於正,必能順於正道如牝牛,則吉也。畜牝牛,謂養其順德。人之順德,由養以成,既麗於正,當養習以成其順德也。
《彖》曰:離麗也,日月麗乎天,百穀草木麗乎土。
離,麗也,謂附麗也。如日月則麗於天,百穀草木則麗於土。萬物莫不各有所麗,天地之中,無無麗之物,在人當審其所麗,麗得其正則能亨也。
重明以麗乎正,乃化成天下。
以卦才言也。上下皆離,重明也。五二皆處中正,麗乎正也,君臣上下皆有明德,而處中正,可以化天下,成文明之俗也。
柔麗乎中正,故亨,是以畜牝牛吉也。
二五以柔順麗於中正,所以能亨。人能養其至順,以麗中正,則吉,故曰畜牝牛吉也。或曰:二則中正矣,五以陰居陽,得為正乎?曰:離主於所麗。五,中正之位,六,麗於正位,乃為正也。學者知時義而不失輕重,則可以言易矣。
《象》曰:明兩,作離,大人以繼明照於四方。
若雲兩明,則是二明,不見繼明之義,故云明兩,明而重兩,謂相繼也。作離,明兩而為離,繼明之義也。震巽之類,亦取濤隨之義,然離之義尤重也。大人,以德言則聖人,以位言則王者。大人觀離明相繼之象,以世繼其明德,照臨於四方。大凡以明相繼,皆繼明也。舉其大者,故以世襲繼照言之。
初九,履錯然,敬之無咎。
陽固好動,又居下而離體。陽居下,則欲進。離性炎上,志在上麗,幾於躁動。其履錯然,謂交錯也。雖未進,而跡已動矣,動則失居下之分而有咎也。然其剛明之才,若知其義而敬慎之,則不至於咎矣。初在下,無位者也。明其身之進退,乃所麗之道也。其志既動,不能敬慎則妄動,是不明所麗,乃有咎也。
《象》曰:履錯之敬,以辟咎也。
履錯然欲動,而知敬慎,不敢進,所以求辟免過咎也。居明而剛,故知而能辟,不剛明則妄動矣。
六二黃離,元吉。
二居中得正,麗於中正也。黃,中之色,文之美也。文明中正,美之盛也,故云黃離。以文明中正之德,上同於文明中順之君,其明如是,所麗如是,大善之吉也。
《象》曰:黃離元吉,得中道也。
所以元吉者,以其得中道也。不雲正者,離以中為重。所以成文明,由中也,正在其中矣。
九三,日昃之離,不鼓缶而歌,則大耋之嗟,凶。
八純卦皆有二體之義。乾,內外皆健;坤,上下皆順;震,威震相繼;巽,上下順隨;坎,重險相習;離,二明繼照;艮,內外皆止;兌,彼己相說。而離之義,在人事最大;九三居下體之終,是前明將盡,後明當繼之時,人之始終,時之革易也,故為日昃之離,日下戾之明也,昃則將沒矣。以理言之,盛必有衰,始必有終,常道也。達者順理為樂。缶,常用之器也。鼓缶而歌,樂其常也。不能如是,則以大耋為嗟憂,乃為凶也。大耋,傾沒也。人之終盡,達者則知其常理,樂天而已,遇常皆樂,如鼓缶而歌。不達者則恐恆有將盡之悲,乃大耋之嗟,為其凶也。此處死生之道也。耋與聯同。
《象》曰:日昃之離,何可久也!
日既傾昃,明能久乎?明者知其然也,故求人以繼其事,退處以休其身,安常處順,何足以為凶也!
九四,突如其來如,焚如,死如,棄如。
九四,離下體而升上體,繼明之初,故言繼承之義。在上而近君,繼承之地也。以陽居離體而處四,剛躁而不中正,且重剛。以不正而剛盛之勢,突如而來,非善繼者也。夫善繼者,必有巽讓之誠,順承之道,若舜、啟然。今四突如其來,失善繼之道也。又承六五陰柔之君,其剛盛陵爍之勢,氣焰如焚然,故云焚如。四之所行,不善如此,必被禍害,故曰死如。失繼紹之義,承上之道皆逆德也,眾所棄絕,故云棄如。至於死棄,禍之極矣,故不假言凶也。
《象》曰:突如其來如,無所容也。
上陵其君,不順所承,人惡眾棄,天下所不容也。
六五,出涕沱若,戚嗟若,吉。
六五居尊位而守中,有文明之德,可謂善矣。然以柔居上,在下無助,獨附麗於剛強之間,危懼之勢也。唯其明也,故能畏懼之深,至於出涕;憂慮之深,至於戚嗟,所以能保其吉也。出涕戚嗟,極言其憂懼之深耳,時當然也。居尊位而文明,知憂畏如此,故得吉。若自恃其文明之德,與所麗中正,泰然不懼,則安能保其吉也?
《象》曰:六五之吉,離王公也。
六五之吉者,所麗得王公之正位也。據在上之勢,而明察事理,畏懼憂虞以持之,所以能吉也。不然,豈能安乎?
上九,王用出征,有嘉。
九以陽居上,在離之終,剛明之極者也。明則能照,剛則能斷。能照足以察邪惡,能斷足以行威刑,故王者宜用。如是剛明以辨天下之邪惡,而行其征伐,則有嘉美之功也。征伐,用刑之大者。
折首,獲匪其醜,無咎。
夫明極則無微不照,斷極則無所寬宥,不約之以中,則傷於嚴察矣。去天下之惡,若盡究其漸染詿誤,則何可勝誅?所傷殘亦甚矣,故但當折取其魁首,所執獲者非其醜類,則無殘暴之咎也。《書》曰:「殲厥渠魁,脅從罔治。」
《象》曰:王用出征,以正邦也。
王者用此上九之德,明照而剛斷,以察除天下之惡,所以正治其邦國,剛明居上之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