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 兌下坤上
2024-09-26 11:49:49
作者: (宋)程顥,程頤
《臨》,《序卦》:「有事而後可大,故受之以臨。」「臨者大也」,「蠱者事也」,有事則可大矣,故受之以臨也。韓康伯云:「可大之業,由事而生。」二陽方長而盛大,故為臨也。為卦,澤上有地。澤上之地,岸也,與水相際,臨近乎水,故為臨。天下之物,密近相臨者,莫若地與水,故地上有水則為比,澤上有地則為臨也。臨者,臨民、臨事,凡所臨皆是。在卦,取自上臨下臨民之義。
臨:元,亨,利,貞。
以卦才言也。臨之道,如卦之才,則大亨而正也。
至於八月,有凶。
二陽方長於下,陽道向盛之時,聖人豫為之戒曰:陽雖方長,至於八月,則其道消矣,是有凶也。大率聖人為戒,必於方盛之時。方盛而慮衰,則可以防其滿極,而圖其永久。若既衰而後戒,亦無及矣。自古天下安治,未有久而不亂者,蓋不能戒於盛也。方其盛而不知戒,故狃安富則驕侈生,樂舒肆則綱紀壞,忘禍亂則釁孽萌,是以浸淫不知亂之至也。
《彖》曰:臨,剛浸而長,說而順,剛中而應,大亨以正,天之道也。
浸,漸也。二陽長於下而漸進也。下兌上坤,和說而順也。剛得中道而有應助,是以能大亨而得正,合天之道。剛正而和順,天之道也。化育之功所以不息者,剛正和順而已。以此臨人,臨事,臨天下,莫不大亨而得正也。兌為說,說乃和也。《夬·彖》云:決而和。
至於八月有凶,消不久也。
臨,二陽生,陽方漸盛之時,故聖人為之戒云:陽雖方長,然至於八月,則消而凶矣。八月,謂陽生之八月。陽始生於復,自復至遯凡八月,自建子至建未也,二陰長而陽消矣,故云消不久也。在陰陽之氣言之,則消長如循環,不可易也。以人事言之,則陽為君子,陰為小人,方君子道長之時,聖人為之誡,使知極則有凶之理而虞備之,常不至於滿極,則無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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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曰:澤上有地,臨,君子以教思無窮,容保民無疆。
澤之上有地。澤,岸也,水之際也。物之相臨與含容,無若水之在地,故澤上有地為臨也。君子觀親臨之象,則教思無窮,親臨於民,則有教道之意思也。無窮,至誠無斁也。觀含容之象,則有容保民之心。無疆,廣大無疆限也。含容有廣大之意,故為無窮無疆之義。
初九,咸臨,貞吉。
咸,感也。陽長之時,感動於陰。四應於初,感之者也,比他卦相應尤重。四,近君之位。初得正位,與四感應,是以正道為當位所信任,得行其志,獲乎上而得行其正道,是以吉也。他卦初上爻不言得位失位,蓋初終之義為重也。臨則以初得位居正為重。凡言貞吉,有既正且吉者,有得正則吉者,有貞固守之則吉者,各隨其事也。
《象》曰:咸臨貞吉,志行正也。
所謂貞吉,九之志在於行正也。以九居陽,又應四之正,其志正也。
九二,咸臨吉,無不利。
二方陽長而漸盛,感動於六五中順之君,其交之親,故見信任,得行其志,所臨吉而無不利也。吉者已然,如是故吉也。無不利者將然,於所施為,無所不利也。
《象》曰:咸臨吉無不利,未順命也。
未者,非遽之辭。孟子:或問勸齊伐燕有諸?曰:「未也。」又云:「仲子所食之粟,伯夷之所樹與?抑亦盜跖之所樹與?是未可知也。」《史記》侯贏曰:「人固未易知。」古人用字之意皆如此,今人大率用對「已」字,故意似異,然實不殊也。九二與五感應以臨下,蓋以剛德之長,而又得中,至誠相感,非由順上之命也,是以吉而無不利。五順體而二說體,又陰陽相應,故《象》特明其非由說順也。
六三,甘臨,無攸利,既憂之,無咎。
三居下之上,臨人者也。陰柔而說體,又處不中正,以甘說臨人者也。在上而以甘說臨下,失德之甚,無所利也。兌性既說,又乘二陽之上,陽方長而上進,故不安而益甘,既知危懼而憂之,若能持謙守正,至誠以自處,則無咎也。邪說由己,能憂而改之,復何咎乎?
《象》曰:甘臨,位不當也。既憂之,咎不長也。
陰柔之人,處不中正,而居下之上,復乘二陽,是處不當位也。既能知懼而憂之,則必強勉自改,故其過咎不長也。
六四,至臨,無咎。
四居上之下,與下體相比,是切臨於下,臨之至也。臨道尚近,故以比為至。四居正位,而下應於剛陽之初,處近君之位,守正而任賢,以親臨於下,是以無咎,所處當也。
《象》曰:至臨無咎,位當也。
居近君之位,為得其任;以陰處四,為得其正,與初相應,為下賢;所以無咎,蓋由位之當也。
六五,知臨,大君之宜,吉。
五以柔中順體,居尊位,而下應於二剛中之臣,是能倚任於二,不勞而治,以知臨下者也。夫以一人之身,臨乎天下之廣,若區區自任,豈能周於萬事?故自任其知者,足為不知。惟能取天下之善,任天下之聰明,則無所不周。是不自任其知,則其知大矣。五順應於九二剛中之賢,任之以臨下,乃己以明知臨天下,大君之所宜也,其吉可知。
《象》曰:大君之宜,行中之謂也。
君臣道合,蓋以氣類相求。五有中德,故能倚任剛中之賢,得大君之宜,成知臨之功,蓋由行其中德也。人君之於賢才,非道同德合,豈能用也?
上六,敦臨,吉,無咎。
上六,坤之極,順之至也,而居臨之終,敦厚於臨也。與初二雖非正應,然大率陰求於陽,又其至順,故志在從乎二陽,尊而應卑,高而從下,尊賢取善,敦厚之至也,故曰敦臨,所以吉而無咎。陰柔在上,非能臨者,宜有咎也。以其敦厚於順剛,是以吉而無咎。六居臨之終,而不取極義,臨無過極,故止為厚義。上,無位之地,止以在上言。
《象》曰:敦臨之吉,志在內也。
志在內,應乎初與二也。志順剛陽而敦篤,其吉可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