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降清之後

2024-10-09 12:05:06 作者: 顧誠

  清廷在孫可望投降之初,真好比如獲至寶。順治皇帝在給兵部的指示中說:「可望攜家降順」,「潔身於僭亂之群」,「可不煩兵力,自獻悃忱,殊可嘉悅」。這年十二月,特旨封孫可望為義王。[146]為了體現賞不逾時,清廷派遣內翰林弘文院學士麻勒吉為正使,禮部尚書兼內翰林秘書院學士胡兆龍、禮部右侍郎祁徹白為副使齎冊印,專程前往湖南行冊封禮。順治十五年五月,孫可望在麻勒吉等伴送下到達北京。清廷命和碩簡親王濟度、和碩安親王岳樂率領公、侯、伯、梅勒章京、侍郎等大批京級官員出城迎接。次日,順治皇帝親自在太和殿接見孫可望。十天之內,皇帝的賜宴多達三次,賜銀兩次共一萬二千兩。此外,賜府第、賜蟒袍、朝衣、緞匹等,孫可望成了清廷上紅極一時的人物。

  孫可望受到清廷的破格恩遇,靠的是出賣雲貴川抗清事業。他剛剛逃到寶慶就給清廷遞上了「願取三省上獻以大一統之盛事」的奏疏,疏中完全迴避了張獻忠開創的大西農民革命事業,說什麼「望以關西布衣,適丁明季喪亡之際,不自甘於轅下,遂稱藩於滇黔楚蜀之間」,把自己打扮成逐鹿中原的英雄。他仍然以「國主」自居,把大西軍稱為「望兵」、西南抗清基地稱為「望土」;而把李定國、劉文秀說成自己「恩拔」起來的人物,更把李定國等反對他專橫跋扈的鬥爭說成「以奴叛主」。接著,他要求清廷發兵,「則滇黔蜀地願盡入於皇上之版圖,兵馬將士願咸奉皇上之軍旅」[147]。

  當時,清廷已做出全面摧毀西南抗清基地的軍事部署,命吳三桂為平西大將軍與固山額真李國翰領兵由四川南下貴州,固山額真趙布泰為征南將軍領兵由廣西入貴州,固山額真羅託為寧南靖寇大將軍與固山額真濟席哈一道領兵由湖南入貴州。孫可望不僅為清廷提供了永曆朝廷各方面的情況,獻上了「滇黔地圖」[148],而且為清軍進兵提供了一批熟悉地形的嚮導。1658年(順治十五年)初,經略洪承疇遵照清廷諭旨會同孫可望「於投誠各官內查有熟諳湖南、廣西、四川、雲貴地利官十九員」,將其中四員派赴羅託軍中、五員派赴趙布泰軍中,其餘十員留在洪承疇「軍前不時應用」。[149]孫可望赴京朝見之後,又上疏奏言:「大兵征滇,正臣報效之日。滇南形勢,臣所熟悉。或偕諸將進討,或隨大臣招撫諸境,庶少效奉國初心。」清帝命王、大臣商議,結果「以大兵分三路趨雲南,指日奏功,無事可望再往」[150]。儘管清廷出於種種考慮沒有讓他親赴前線,但還是充分利用了孫可望過去在大西軍中的特殊地位,加強了政治攻勢。王夫之記載,當清軍三路進兵時,「可望又遣人齎手書招諸將帥,言己受王封,視親王,恩寵無比。諸將降者皆得予厚爵,非他降將比。唯定國一人不赦」[151]。當時永曆政權在軍事上的衰敗已經明顯地顯露出來,孫可望的現身說法是起了很大的誘惑作用的。不少過去的大西軍將領倒戈投降。清軍在進兵途中也充分利用了孫可望在大西軍中殘存的偶像作用,「謬道路者曰:可望師至矣!我兵聞風皆睋而失色,或寤者曰:國主至矣,至矣!相率驚竄」[152]。李定國支持的永曆朝廷的覆亡固然有多種原因,但清廷利用孫可望極力進行破壞,無疑加速了這一過程。

  從順治十五年起,清軍向西南的進兵是頗為順利的,其間自然也包含了孫可望的一份「功勞」。然而,孫可望個人的地位卻隨著他背叛的永曆朝廷的衰微逐漸走向沒落。曾經紅極一時的義王越來越感到自己的日子不大好過了。這種變化是通過一些似微實顯的跡象體現出來的。順治十五年,孫可望意外地同自幼失散的弟弟孫可昇相會了。明末戰亂以來,兄弟二人天各一方,孫可昇在幾經飄零之後,先混跡於明朝行伍,後來又變成了清軍的一名士兵。這年七月,孫可昇從駐地松江府上海縣來到了北京,孫可望見到了多年暌隔的兄弟自是驚喜交集。他向朝廷奏報了「聚合之奇緣」,奉旨同住。可是,孫可昇的家屬奴婢十餘口還在上海,搬來北京比較費事。於是,孫可望請求皇帝「敕部給與勘合」,利用政府的驛傳實現全家歡聚。[153]在孫可望看來這不過是小事一樁,所以在疏中寫道:「想此項恩膏朝廷亦所不靳。」出乎他意料的是這麼一件小事卻引起了一場軒然大波。順治皇帝批交兵部議奏之後,左都御史魏裔介立即參上一本,首先揭露孫可望「始以張獻忠養子荼毒蜀楚,神人共憤。繼而稱兵犯順,逆我顏行。迨眾叛親離,計無復之,然後率數百疲敝之卒,亡命來歸」,本不是有「何功何德」受封王爵。接著借題發揮道:「臣觀其見之疏章者屢可駭異,即如出師命將出自朝廷,可望甫來歸順,便請從征。若可望文足經邦,武能戡亂,何至坐見敗辱,鼠竄奔投?可謂不自揣量,冒昧無知。繼則請動內帑為彼經營,臣聞天子穆穆,端拱垂裳,豈有借財與人,亦豈有人臣借財於天子之事?昨者聚合之奇緣一疏復為伊弟請給勘合,夫勘合之給為朝廷緊急公事及官員來往而設,非庶人下賤可以冒濫也。今可望之弟可昇不過一食糧兵丁耳,未授一命之官,搬取家眷則應自備腳力,未聞牧圉小人而可以乘堅策良,逍遙皇華之驛者也。臣聞高爵厚祿惟有德者宜居之,今可望悖禮背義,越分干名,其罪有三。臣忝列憲長,豈敢畏避不言。伏祈皇上大奮乾斷,嚴加處分,以肅名分而正紀綱,則冒濫清而臣子咸知敬共之義矣。」[154]魏裔介的劾疏處處流露出對孫可望的輕蔑,給了他當頭一棒。他在《伏罪陳情仰籲天鑒》的奏疏中說:「昨聞憲臣有特糾陳請之非、祈正悖謬之罪一疏,本藩汗流浹背,寢食不安,方知前事之非,憲臣之言不謬矣。」[155]

  然而,一波未平,一波又起。1659年(順治十六年),有人揭發孫可望放債取利等事。順治皇帝雖然明知這種事情在滿洲八旗中本是習以為常的現象,卻不願放過這個機會進一步貶損孫可望的政治地位。他派內閣學士馬邇吉來到孫可望的私第宣讀諭旨,先訓斥一番,然後宣布寬假其罪。孫可望於驚懼之餘,在奏本中一方面解釋自己放債的經過:「前蒙皇上賞給銀兩,臣恐花費,借與天津衛民鄧時增銀一千兩,有文約可據。緣臣初到京城,其人之賢愚,臣不得知。」另一方面搖尾乞憐地向順治皇帝陳述「鬱積之苦衷並所以招尤招謗之原」。他說:「臣於明季失身行伍,浪跡疆場,各處人民遷徙逃亡不無失所,此怨臣者有之;今臣叨膺寵眷,無寸功可紀,一旦錫以王爵,此忌臣者有之。再可慮者臣下文官如吳逢聖、武官劉天秀等百有餘員蒙皇上格外加恩,官爵太重。每見出入朝班,諸人睨目而視,臣知朝廷有逾分之典,眾心騰沸之端也。然怨忌既積於心,姤害自生於外,謗議之事,久知不免。」[156]

  到1660年(順治十七年)夏,孫可望的處境益發難堪了,被迫上疏請求辭去義王封爵和冊印。這時,南明永曆皇帝雖然已經逃入緬甸,西南大勢已定,但以李定國為首的大西軍餘部仍在邊境地區堅持鬥爭。清廷認為把孫可望虛有其名的義王封號去掉是不妥當的,因此,順治皇帝特地發布了一件措辭大有講究的聖旨:「王自南方孑身投誠,朕心嘉尚,特錫王封。乃舉國臣工,意懷輕忽,容或有之。王以孤蹤疑畏,控辭冊印,理亦宜然。但封爵出自朕裁,孰敢陵侮?雖系孤蹤,不必疑畏,冊印著仍祇受。」[157]

  就在這年的十一月二十日,孫可望死了。官方的說法是病死,真相究竟如何頗有疑義。清初史家戴笠就說孫可望是「隨出獵被射死」[158]。康熙八年清廷派刑部尚書明珠等前往福建,會同靖南王耿繼茂、總督祖澤沛合議招撫據守台灣的鄭經。清使慕天顏到台灣後,鄭經在回書中不無諷刺地說:「貴朝寬仁無比,遠者不問,以所聞見之事,如方國安、孫可望,豈非竭誠貴朝者,今皆何在?往事可鑑,足為寒心。」[159]鄭經的話說得比較含蓄,但孫可望之死並非善終在當時一定傳布得很廣。

  孫可望死後,清廷賜諡恪順,「祭葬加隆」[160],同時命其子孫徵淇襲封義王。幾個月後徵淇病死,弟徵淳承襲。

  

  1661年(順治十八年),吳三桂領兵入緬,永曆帝被俘回昆明縊殺。次年康熙改元,李定國也病歿於邊徼。孫可望家族已經沒有多大利用的價值了,清廷的恩典也就逐步降格。1668年(康熙七年),朝廷下令將義王孫徵淳的年俸由五千兩裁減為三千兩。十一年,孫徵淳病死,其弟徵灝請求襲封。御史孟熊飛上疏說孫可望「前有重大之罪,後無纖微之勞。我國家格外殊恩,授以義王顯爵,及伊身死,已襲替二次。……請將孫可望王爵停其襲替,或減等降封」。經議政王、大臣會議,降封為慕義公。[161]孫徵灝死後,其子宏相再降襲一等輕車都尉。到1771年(乾隆三十六年),清廷做出決定:「孫可望子孫世職自後不必承襲。」[162]從此,孫可望家族就在政治舞台上消失了最後的痕跡。

  (原載於《中國農民戰爭史論叢》第5輯,社會科學出版社1987年12月版,第230—270頁)

  [1] 乾隆二十七年《延長縣誌》卷九《宦績》。按:計六奇編《明季南略》卷之十七《孫李構隙本末》記:「可望,本名旺兒,米脂人。幼無賴,鄉人惡之。與母同居,受直為人趕驢,遠出數日返,不見其母。問之鄰人,皆雲不知。可望訟之官。官怒曰:汝出門時原未嘗以母托鄰人,今汝母自他適,鄰人安所知?因杖之。可望憤怒無歸,逃而為賊。」徐鼒《小腆紀年附考》卷十四,即據此刪節成文。然而,根據檔案材料和本地縣誌,孫可望確係延長縣人,兄弟眾多。計六奇等人的記載當系誤傳,不可信。

  [2] 乾隆《延長縣誌》卷八《封蔭》。

  [3] 《行在陽秋》卷下。

  [4] 順治十二年八月《洪經略承疇密帖》檔案原件。

  [5] 乾隆《延長縣誌》卷九《宦績》。

  [6] 《懷陵流寇始終錄》卷十,《國榷》《明季北略》《明季遺聞》等書亦同。《平寇志》卷之三直書「賊帥孫可望突前力斗,救免」。但時間誤記於十一年正月。關於一堵牆綽號的來歷,《明季南略》卷之十七云:「每遇敵,可旺能率部下堅立不動,賊中呼一堵牆。」

  [7] 同治《鄖陽志》卷三《祠記》。

  [8] 沈頤仙:《遺事瑣談》卷五。

  [9] 方孔炤:《撫楚公牘》,見《桐城方氏七代遺書》。

  [10] 《紀事略》,見中華書局版《甲申紀事》。

  [11] 參見彭遵泗《蜀碧》卷二;光緒《井研縣誌》卷二八;民國《榮縣誌》卷十五;乾隆《犍為縣誌》卷七。

  [12] 嘉慶十七年《宜賓縣誌》卷四八《藝文》;又見嘉慶九年《江津縣誌》卷五。

  [13] 王士禎:《池北偶談》卷三《義王》條。

  [14] 《紀事略》卷六。

  [15] 李天根:《爝火錄》卷六。

  [16] 《聖教入川記》。

  [17] 《蜀碧》卷三。

  [18] 邵廷寀:《西南紀事》卷十二《孫可望傳》。

  [19] 九峰居士編輯:《粵滇紀略》卷二《孫可望陷重慶》。按,遵義當時屬四川省。

  [20] 民國《貴州通志》,《前事志》十七。

  [21] 康熙《定番州志》卷二十一《藝文》,王睿:《殉難記》。

  [22] 《粵滇紀略》卷二。

  [23] 參見沈佳《存信編》卷一等書。

  [24] 《明末滇南紀略》(又名《滇寇紀略》)卷二《流寇入滇始末》。

  [25] 李思揆:《丁亥紀略》雲大西軍於三月二十九日攻克曲靖,見《滇系》卷八;又見《滇粹》。

  [26] 《明末滇南紀略》。

  [27] 《滇南外史》。

  [28] 康熙三十三年《大理府志》卷三《沿革》,記孫可望於順治三年八月至大理,系時有誤。

  [29] 《明末滇南紀略》卷三《沐公順賊》。

  [30] 《明末滇南紀略》卷四《倡義討賊》。

  [31] 《明末滇南紀略》卷四《倡義討賊》。

  [32] 《明末滇南紀略》卷四《政圖治安》。

  [33] 馮甦:《滇考》卷下雲,大西軍入滇以後,可望、定國、文秀、能奇都稱王,「城內置四王府」,「在籍御史任僎等又倡議尊可望為國主」。

  [34] 《永昌府文征》,文,卷九,陳洪圖:《鳴冤錄》。

  [35] 《明末滇南紀略》卷三《盤踞滇城》。

  [36] 《明末滇南紀略》卷三《沐公順賊》。

  [37] 馮甦:《滇考》卷下云:「以官四民六分收。」可見,《滇南紀略》中所說「與百姓平分,田主十與一焉」,田主所得是從政府所征一半內撥給五分之一。

  [38] 《明末滇南紀略》卷三、卷四。

  [39] 《明末滇南紀略》卷三。按,所見興朝通寶實物除「一分」「五厘」者外,尚有背面僅一「工」字之小錢,與大西政權發行之「大順通寶」極相似。

  [40] 倪蛻:《滇雲歷年傳》。李天根:《爝火錄》卷十七也說,鑄興朝通寶後,「凡上納錢糧,放給俸餉;以至民間一切貿易,皆通之。有不遵行者罪死。……錢法乃大行」。

  [41] 《明末滇南紀略》卷三《沐公順賊》。按,史文為大西軍總兵,後來投降了清朝。

  [42] 《明末滇南紀略》卷四《政圖治安》。

  [43] 《明末滇南紀略》卷四《政圖治安》。

  [44] 《明末滇南紀略》卷四《政圖治安》。

  [45] 《明末滇南紀略》卷三《沐公順賊》。同書《政圖治安》一節又記「兵馬三日一小操,十日一大操,雨雪方止」。

  [46] 《明末滇南紀略》卷四《政圖治安》。《滇南外史》記:「軍民田地,盡占為皇莊,各營設立管莊。」

  [47] 《明末滇南紀略》卷三《沐公順賊》。馮甦:《滇考》卷下記,「取各郡縣工技悉歸營任,以備軍資」。可見雜造局屬於軍事建置。

  [48] 《明末滇南紀略》卷四《政圖治安》。

  [49] 《明末滇南紀略》卷四《政圖治安》。

  [50] 《明末滇南紀略》卷四《政圖治安》。

  [51] 《明末滇南紀略》卷四《政圖治安》。

  [52] 昆明無名氏:《滇南外史》。按,《明末滇南紀略》雲嚴似祖為吏部兼禮部尚書。

  [53] 《明末滇南紀略》卷三《盤踞滇城》。

  [54] 《明末滇南紀略》卷四《悔罪歸明》。

  [55] 參見傅迪吉《五馬先生紀年》;李蕃:《雅州追記》。

  [56] 《清世祖實錄》卷一〇〇。李介《天香閣隨筆》卷二記:「定國所將半為?倮傜佬,雖其土官,極難鈐束,何定國御之有法也。」可見大西軍入滇後吸收西南少數民族青壯年為兵是一種普遍的現象。

  [57] 《明末滇南紀略》卷三《沐公順賊》。

  [58] 參見《雞足山志補》及郭影秋《李定國紀年》一書正文前影印李定國、孫可望刊刻的佛經圖版。

  [59] 見《瞿式耜集》卷一奏疏,《再救五臣疏》。

  [60] 《明末滇南紀略》卷四《悔罪歸明》。

  [61] 李天根:《爝火錄》卷十九。

  [62] 《爝火錄》卷十九。金堡力爭拒封原疏見《嶺海焚余·論滇封疏》。

  [63] 沈佳:《存信編》卷二;《爝火錄》卷十九。

  [64] 堵胤錫兩次上疏見《明季南略》卷之十四《堵胤錫始末》條。

  [65] 胡飲華:《天南紀事》載:「五月,封孫可望為秦王,從武康伯胡執恭之密請也。」按,胡欽華即胡執恭之子,所云封可望為秦王乃永曆帝從其父之密請,據沈佳《存信編》卷三記陳邦傅私封秦王后曾令胡執恭上封事謂:「臣師武出疆,謹遵使宜從事之節,已封可望。」永曆帝得疏後「留中不發」。大約此即所謂「密請」,但永曆帝並未「從」之。

  [66] 《爝火錄》卷二十。

  [67] 珠江寓坊偶記:《劫灰錄》卷六。

  [68] 錢秉鐙:《所知錄》卷下《永曆紀年》。

  [69] 金堡:《嶺海焚余·請處分第一疏》。

  [70] 《瞿忠宣公集》卷五《糾罪鎮疏》。按,瞿昌文《粵行小記》內記作者在大學士朱天麟處「見秦王孫朝宗入貢章奏,書甲子不書正朔,稱啟不稱臣」。

  [71] 《存信編》卷三。黃宗羲:《永曆紀年》雲永曆朝廷封孫可望為荊郡王,「賜之國姓,曰朱朝宗。……可望終冀秦王,言:臣惟一意辦賊,成功之後,始敢議及封爵耳」。

  [72] 《粵滇紀略》卷五。

  [73] 嘉慶十八年《峨眉縣誌》卷九。另參見嘉慶五年《清溪縣誌》卷一等書。

  [74] 《存信編》卷三。《爝火錄》卷二十所載文字略有不同。

  [75] 《黔記》。

  [76] 黃宗羲:《永曆紀年》說,「兩帥接壤,時相構釁,亦不能有所效力」。

  [77] 《永曆紀年》。

  [78] 《明清史料》丙編,第八本,第777頁。

  [79] 《黔記》。同書又說,「赦王爵營鎮兵,一體錄用」。王爵當指明忠國公王樣。

  [80] 《黔記》。

  [81] 《存信編》卷三。

  [82] 《存信編》卷三。《黔史》卷四亦記:順治「八年,可望遣官清丈思(州府)、石(阡府)、黃(平州)施江內外屯田征租」。

  [83] 道光《綦江縣誌》卷十。

  [84] 《存信編》卷三。

  [85] 《黔記》。

  [86] 《黔史》卷四。

  [87] 民國《貴州通志》前事志十七引《楊明吾譜序》。

  [88] 《爝火錄》卷二十一。

  [89] 《爝火錄》卷二十一。

  [90] 《明清史料》丙編,第九本,第825頁。

  [91] 《明清史料》丙編,第九本,第813頁。

  [92] 《明清史料》丙編,第九本,第821頁。

  [93] 《清世祖實錄》卷七九。

  [94] 《清世祖實錄》卷八六。

  [95] 黃宗羲:《永曆紀年》。

  [96] 李國英:《李勤襄公撫督秦蜀奏議》卷八《題為飛報大捷仰慰聖懷事》。附其子李雯贅語。

  [97] 李國英:《李勤襄公撫督秦蜀奏議》卷八《題為飛報大捷仰慰聖懷事》。附其子李雯贅語。

  [98] 《永曆紀年》。

  [99] 《清世祖實錄》卷八五。

  [100] 《清世祖實錄》卷八二。

  [101] 同治十三年《黔陽縣誌》卷五十六《載記下·流寇》。

  [102] 同治十二年《沅州府志》卷三二《記兵》。

  [103] 丁大任:《永曆紀事》。

  [104] 參見《明季南略》卷之十七。

  [105] 《爝火錄》卷二十一;又見《殘明紀事》。

  [106] 《爝火錄》卷二十一。

  [107] 《爝火錄》卷二十一。胡欽華《天南紀事》云:永曆五年「六月,可望復請移蹕於滇。帝優詔拒之。可望遂大怒,九月撤兵還」。

  [108] 《存信編》卷三。《爝火錄》卷二十二所載文字較簡。

  [109] 《殘明紀事》。

  [110] 1655年孫可望致李定國、劉文秀的信中說:「滇南乃公眾之地,宜作根本之區。」(見《明末滇南紀略》卷五《再圖西蜀》)所謂「公眾之地」即指此地為孫、李、劉等所共有。

  [111] 乾隆二十九年抄本《南籠府志》卷四《城池》記:「南籠府舊城原為安籠所城,隸安順府,明永樂二年建,周圍二百八十七丈一尺,高一丈四尺。」

  [112] 《明末滇南紀略》卷四《悔罪歸明》。

  [113] 《爝火錄》卷二十五。《存信編》卷四記:「可望自居貴州省城,大造宮殿,設立文武,川滇大臣皆挾以威,令刻期朝見,授以職銜,有不從者即殺之。」

  [114] 民國《貴州通志》前事志十七引《桂王本末》云:「由榔在安隆塗葦薄以自蔽,日食脫粟,窮困備至。」雖不無誇張,但遠不如孫可望所居當系事實。

  [115] 《殘明紀事》云:可望令「張應科每年進饍(膳)饈銀二千兩,食米六百石。」

  [116] 《天南紀事》。

  [117] 《爝火錄》卷二十二。

  [118] 胡欽華:《天南紀事》。

  [119] 《明末滇南紀略》卷六《進取粵西》。

  [120] 《爝火錄》卷二十二。

  [121] 《旅滇聞見隨筆》。

  [122] 《殘明紀事》。《明末滇南紀略》卷四云:「孫可望有迎駕心,屢為任僎所阻。」

  [123] 參見江之春《安龍紀事》。

  [124] 《爝火錄》卷二十二。

  [125] 《雞足山志補》卷二。

  [126] 《明清史料》丙編,第九本,第894頁。

  [127] 《存信編》卷三。

  [128] 《爝火錄》卷二十二;又見佚名:《明亡述略》。江之春:《安龍紀事》載:「六月,秦王有札諭天壽、吉翔云:凡朝廷內外機務惟執事力為仔肩。若有不法臣工,一聽戎政、勇衛兩衙門參處,以息其紛囂。」

  [129] 倪蛻:《滇雲歷年傳》卷十。江之春:《安龍紀事》說孫可望「擬改國號曰後明,日夜謀禪位」。

  [130] 《爝火錄》卷二十二。

  [131] 《行在陽秋》卷下。

  [132] 《明清史料》丙編,第十本,第912頁。又見《清世祖實錄》卷九八。

  [133] 《滇緬錄》。

  [134] 《永曆紀年》。

  [135] 《殘明紀事》。

  [136] 《天南紀事》。

  [137] 《粵滇紀略》卷九。

  [138] 《天南紀事》。

  [139] 《殘明紀事》。

  [140] 《粵滇紀略》卷九記:「八月初一日,可望誓師,合兵十四萬入滇。」沈佳《存信編》亦云可望出兵十四萬。

  [141] 《天南紀事》。

  [142] 《殘明紀事》。

  [143]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藏《順治朝揭帖》叛逆類,第四六號。

  [144]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藏《順治朝揭帖》叛逆類,第四六號。

  [145] 《清世祖實錄》卷一一三,另有內官二十二名。

  [146] 《清世祖實錄》卷一一三。

  [147] 順治十四年十一月《秦王孫可望揭帖》,見《明清史料》丙編,第二本,第176頁。

  [148] 《存信編》卷五。王夫之:《永曆實錄》卷十四《李定國傳》云:「可望之降也,因洪承疇清兵取雲貴,盡圖山川迂曲及諸將情形、兵食多寡獻之。」

  [149] 順治十五年二月初九日《經略洪承疇揭帖》,見《明清史料》丙編,第二本,第180頁。

  [150] 《清史列傳》卷七十九《孫可望傳》。

  [151] 王夫之:《永曆實錄》卷十四《李定國列傳》。

  [152] 《永昌府文征》,詩,卷十,劉坊:《哀龍江》。

  [153] 順治十五年十一月十三日《義王孫可望奏本》,原件藏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

  [154] 魏裔介:《特糾陳請之非疏》,見《皇清名臣奏議彙編》初集卷十一。

  [155] 順治十六年二月十二日《義王孫可望揭帖》,原件藏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

  [156] 《義王孫可望密奏本》,見《明清史料》丙編,第十本,第967頁。

  [157] 《清世祖實錄》卷一三六。

  [158] 《行在陽秋》卷下。王源魯:《小腆紀敘》卷下《孫李構難》亦記:「可望既降,封為義王。後從出獵,斃於流矢。」

  [159] 江日升:《台灣外紀》卷之十五。

  [160] 按《清實錄》記順治十八年五月二十二日「賜故義王孫可望諡恪順」。據是年四月十九日所立之「諡恪順義王碑文」可知《實錄》系時有誤。

  [161] 《清聖祖實錄》卷三九。

  [162] 《清史列傳》卷七十九《孫可望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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