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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清廷加緊推行民族壓迫政策和民族矛盾的上升

2024-10-09 12:04:26 作者: 顧誠

  清軍進關鎮壓農民起義是在「弔民伐罪」「為崇禎帝復仇」的旗號下進行的。這對於當時漢族內部正在進行生死搏鬥的兩大對抗階級來說,自然引起了全然不同的反應。等到清軍南下扮演起民族征服者的角色時,就不能不遭到漢族各階層的反對。豫親王多鐸占領南京後,明朝生員戴君恩就「抗言曰:闖賊破我北京,若稱為我報仇。賊未嘗破南京,若來何為?我昔仇闖,今仇若矣。若謂天下無能復仇者耶?」[20]多鐸被詰問得張口結舌,無言以對。這個明朝生員的話,反映了相當一部分南方漢族地主在心理上的變化。

  問題還不僅是清軍初入關時有所藉口,進軍江南時宣布的所謂「三大罪」完全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還必須看到清廷在確立征服全國的野心之後,政策上也相應地發生了一系列變化。清軍初入關時曾以「義師」自命,以「勿殺無辜,勿掠財物,勿焚廬舍」[21]相號召,宣布「若動人一株草、一顆粒,定以軍法處死」[22],藉以換取漢族地主的支持,減少進軍時的阻力。當他們占領了黃河流域的廣大地區後,自以為兵馬精強,取天下易如反掌,征服者的兇殘嘴臉立即暴露無遺。

  清軍在南下過程中稍遇抵抗就不分青紅皂白地屠戮漢族人民,演出了一幕幕「揚州十日」「嘉定屠城」等慘絕人寰的大悲劇。江陰城守事跡是人們所熟知的。在明朝低級官吏閻應元、陳明遇的組織下,江陰人民奮起抗擊清兵,經歷了八十三天的英勇戰鬥,雖然以失敗而告終,卻發揚了中國人民不畏強暴的耿耿正氣。閻應元在城破前夕題七里廟壁詩云:「露胔白骨滿疆場,萬死孤臣未肯降。寄語行人休掩鼻,活人不及死人香。」表達了江陰人民視死如歸的凌雲壯志。清兵攻破江陰後的屠城達到了令人髮指的地步。「提起江陰城破日,石人也要淚千行」[23],就是當日情景的寫照。

  清兵對漢族人民的濫施屠戮並不是個別的現象。史料表明,清初對於出現過抵禦滿洲貴族活動的地區採取屠滅人口政策是屢見不鮮的。例如,湖南省湘潭縣在順治四年孔有德、尚可喜、耿仲明領兵南下時由於沒有抵抗,得以「城市如故」。順治五年李錦、高一功等部收復了湖南部分地區。清鄭親王濟爾哈朗統軍南下,重占湘潭,從正月二十一日開刀起,「屠至二十六日封刀,二十九日方止」。當時逃到鄉間的一個封建文人汪輝在半個月後到現場看到的情況是:「近前則足軟,欲退又不能。魂飛魄散,心膽俱寒矣。時血跡尚鮮,腥臭逼人,立身無地,有食亦不能下咽。但見屍首縱橫滿地,慘不可言。……市上人民不上二三十,城中不滿百人,受傷未死者數十人。」[24]嘉慶年間一位清朝官吏談到這一事件時說:「大一統之初,遂用重典,蓋不得已而為之,非絕之也。」[25] 「重典」用到包括婦孺在內的無辜百姓頭上,頗能說明這種「大一統」是以漢族人民遭到多麼大的民族災難為前提的。

  除了屠戮以外,搶掠子女玉帛更是滿、蒙八旗和為虎作倀的漢軍的拿手好戲。略舉數例,以見一斑:

  此乙酉年五月事也。每日見揚州擄來的婦女進城,一陣數十,後面滿兵持皮鞭趕著,打得可憐,就似趕豬一樣。……秋間,洪承疇來換豫王進京,將擄的婦女年十四五以上,三十以下,不胖不瘦的帶有數百去,出西華門大街旱西門去。在馬上曉得北地不如南方,哭聲震地,觀者莫不流涕。自此以後,天下太平。[26]

  明朝降清官僚方拱乾被充軍到寧古塔(今黑龍江寧安縣西),他的記載中寫道:

  寧古無閒人,而女子為最。如糊窗則槌布以代紙,燒燈則削麻入膚糠以代膏,皆女子手。不碾而舂,舂無晝夜,一女子舂不能供兩男子食。稗之精者,至五六舂。近有碾,間橐粟以就碾。舂余即汲霜雪,井溜如山,赤腳單衣,悲號於肩擔者不可紀。皆中華富貴家裔也,傷哉![27]

  屈大均記康熙七年自山西代州入京時途中所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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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沿河行,或渡或否。往往見西夷帳氈,高低不一,所謂穹廬連屬,如岡如阜者。男婦皆蒙古語,有賣乾濕酪者、羊馬者、氂皮者、臥兩駱駝中者、坐奚車者、不鞍而騎者。三兩而行,被戒衣,或紅或黃,持小鐵輪念《金剛穢跡咒》者。其首頂一柳筐,以盛馬糞及石炭者,則皆中華女子,皆盤頭,跣足垢面,反被毛襖。人與牛羊相枕藉,腥臊之氣,百餘里不絕。[28]

  康熙年間從征噶爾丹的余寀也有一段類似的文字:

  又十五里至土城,平原大川,周四山,寬數十里,籬落五六處,耕牧為業。附近內八旗蒙古,其中多有山左明末年被擄人。一老婦衣百片破羊皮,披髮跣足,走帳前乞食。初視之,如脫來鄷都城內鬼。熟察其音,則知為揚州人,年八旬余矣。何自至此,不忍問。與之食,使去。[29]

  清廷的另一項「德政」是剃頭改制。多爾袞在剛進關時,曾經沿路強迫實行髡頭辮髮。進入北京以後,由於遭到漢族居民的強烈抵制,加以立腳未穩,不得不暫時做點讓步。順治元年五月二十四日諭兵部曰:「予前因歸順之民無所分別,故令其薙髮以別順逆。今聞甚拂民願,反非予以文教定民之本心矣。自茲以後,天下臣民照舊束髮,悉從其便。」[30]次年五月清兵占領南京,多爾袞認為從此天下莫予毒了,六月悍然下令全國一律剃髮:「向來薙髮之制,不即令畫一,故令自便者,欲俟天下大定始行此制耳。今中外一家,君猶父也,民猶子也。父子一體,豈可違異?若不畫一,終屬二心。……自今布告之後,京城內外限旬日,直隸各省地方自部文到日亦限旬日,盡令薙髮。遵依者為我國之民,遲疑者同逆命之寇,必置重罪。」[31]同年七月,又下令「衣冠皆遵本朝之制」[32]。

  在強制推行剃髮改制上面,清朝統治者的蠻橫無理簡直達到了令人可笑的程度。順治二年十月,原任陝西河西道孔聞謤奏言:「先聖為典禮之宗,顏、曾、孟三大賢並起而翼之。其定禮之大者莫要於冠服。先聖之章甫縫掖,子孫世世守之。是以自漢暨明,制度雖各有損益,獨臣家服制三千年未之有改。今一旦變更,恐於皇上崇儒重道之典有未備也。應否蓄髮以復先世衣冠,統惟聖裁。」孔聞謤搬出了孔子這塊大招牌,滿以為可以抵擋一陣,保住先世衣冠。不料卻碰了個大釘子,「得旨:薙髮嚴旨,違者無赦。孔聞謤疏求蓄髮,已犯不赦之條,姑念聖裔免死。況孔子聖之時,似此違制有玷伊祖時中之道。著革職永不敘用」[33]。順治十年,刑部擒獲了兩個沒有剃髮的人,「供稱身系戲子,欲扮女妝,以故未經薙髮。如我等人各省俱有」。順治皇帝接到報告後,不問情由立即下令說:「前曾頒旨,不薙髮者斬,何嘗有許優人留髮之令。嚴禁已久,此輩尚違制蓄髮,殊為可惡。今刊示嚴諭內外一切人等,如有托稱優人未經薙髮者,著遵法速薙。頒示十日後,如有不薙髮之人,在內送刑部審明正法,在外該管各地方官奏明正法。」[34]

  清廷用這種「留頭不留髮,留髮不留頭」的野蠻手段強行改變一個民族的風俗習慣,嚴重地損害了漢民族的感情,使漢、滿之間的民族矛盾急劇激化。浙江會稽人朱應聘投水自盡時留下絕筆說:「寧為束髮鬼,不作薙頭人。」[35]許多地方的抗清鬥爭不始於清兵到達之日,而起於剃髮令頒布之時,就是明顯的證據。江陰人民轟轟烈烈的抗清鬥爭正是在清朝派來的知縣宣布剃髮令後相率「拜且哭曰:頭可斷,發不可薙」[36]的形勢下揭竿而起的。投降清朝後改換滿裝的浙江學使李際期到金華考試諸生時,有人題詩云:「滿洲衣帽滿洲頭,滿面威風滿面羞。滿眼乾戈滿眼淚,滿腔忠憤滿腔愁。」[37]這種血性文字強烈地反映了當時受到損傷的漢民族的悲憤。

  圈地和投充。順治元年十二月,清廷藉口「無主田地甚多」,頒布了圈地令。表面上是說把近京各州縣「無主荒田」,「分給東來諸王、勛臣、兵丁人等」[38],實際上是無代價地大量掠奪京畿地區漢族居民的產業。當時的人記載說:「圈田所到,田主登時逐出。室中所有皆其有也。妻孥丑者攜去,欲留者不敢攜。其佃戶無生者,反依之以耕種焉。」[39]順治二年二月,「令戶部傳諭各州縣有司,凡民間房產有為滿洲圈占,兌換他處者,俱視其田產美惡,速行補給,務令均平」[40]。這裡所說的按照田產美惡補給,「務令均平」,完全是一種口惠而實不至的飾詞。同年六月順天巡按傅景星就在奏疏中說:「田地被圈之民,俱兌撥鹼薄屯地。」[41]此後圈地範圍逐年擴大,而且藉口原圈地薄,不斷新圈撥換。僅順治四年正月一次就圈占今北京、天津、河北三省市所屬四十一個縣的肥沃土地達993 707垧。[42]儘管清廷每次圈占漢族居民田地時都聲稱「以後無復再圈民地,庶滿漢兩便」,實際上清初圈地直到康熙八年五月處理了鰲拜,玄燁親政以後,才基本停止。[43]

  清初通過圈地培植了一大批衣租食稅的滿族地主,同時使畿輔地區的漢族居民頓時喪失了全部產業,陷於水深火熱之中。清初地方志等史籍里透露了不少這方面的情況。

  康熙《通州志》記載:

  本朝順治乙酉、丙戌兩年,南糧未通,民地被圈,大飢,米價踴貴,人食糠粃。[44]

  康熙《雄縣誌》記載:

  部頒繩索,以記周四圍,而總積之。每圈共得幾百十垧……圈一定則廬舍場圃悉皆屯有,而糧籍以除。烏瞻靡止,惟時駭散向南,多道殣也。常歲圈內間有汙萊,計畝請於部,不受,交有司收籍,更擇他沃壤以償。是以歧路盡鳩鵠,中澤少雁鴻矣。雄其虛存版籍哉!……圈則倍占,退僅虛名,以致丁男流離,城郭為空。[45]

  康熙《滿城縣誌》記載:

  「自圈丈給屯以後,田存版圖者僅十之一耳」。至於虛有其名的撥補,「惜強弱異勢,授受無實。我民願退補甘貧,株守故土。試注日,閭閻間比戶鵠鳩其不嗟懸磐而嘆無衣食者無幾矣」[46]。

  康熙《慶都縣誌》記載:

  國初,鼎革之初,圈占民間地土以界從龍之眾,誠為敦本固圉之至計也。其被圈之地撥附近軍地補還。無如奉行者草率從事,止提簿上之地,希完撥補之局,遂使良法美意不獲實及。是被占者不斃於圈占,而斃於撥補也。即如慶邑所撥真定衛地並不知坐落何處。其簿上四至竟有以雞、犬、驢、羊、春分、秋水種種不堪字樣濫寫塞責。地既難於認種,不得不照簿議租,取歸本縣納糧。[47]

  清初李世熊也記載了香河縣民地被圈的情況:

  香河去京師二百里。大清之法:畿甸近地悉圈賜八旗勛戚。各委莊頭督之……凡莊頭多漢人悍猾者充之。膻氛翕熱,慮無不莊頭者。僅存漢人八百一十二丁又皆零替失業苟活,貸食於莊頭。及償貸失期,則收捕考掠,五毒慘至,斃人如蟻。長令懾莊頭之威,或反利其賄,更袒助之。由是漢人命益輕,弱益甚。丘君(指時任香河知縣之丘應登)視事未幾,愴然長嘆曰:長此未已,漢有孑遺乎?[48]

  除了朝廷明令的圈地以外,還有所謂的投充。順治二年四月,攝政王多爾袞諭戶部曰:「前聽民人投充旗下為奴者,原為貧民衣食開生路也。……今聞有滿洲威逼投充者,又有愚民惑於土賊奸細分民、屠民之言,輒爾輕信,妄行投充者。……又距京三百里外耕種滿洲田地之處,莊頭及奴僕人等將各州縣莊村之人逼勒投充,不願者即以言語恐嚇,威勢迫脅;各色工匠盡行搜索,務令投充。以致民心不靖,訛言繁興,惟思逃竄。」[49]多爾袞說得很冠冕堂皇,允許漢人給滿人當奴隸是「為貧民衣食開生路」,實際情況卻是「一人投身數姓地,人免丁徭地免稅」[50]。在自願投充的幌子下實行的是赤裸裸的掠奪,漢族居民的田產廬舍變成滿人的產業,連自身也化作旗下的奴僕,而免去的丁徭地稅又被轉嫁到其他地方漢族人民的頭上。

  滿洲貴族通過圈地和投充搶占的漢族居民的土地數量十分驚人。遵化州原額上中下民地7 475頃82畝,折合上地3 772頃67畝,經過圈占和投充到康熙十八年(1679)只「實存圈剩民上地二十九頃九十九畝」[51],不及原額的1%。薊州原額民地4 348頃68畝,圈占投充後只剩下70頃63畝[52],不到原額的2%。像這樣瘋狂地攫取當地居民賴以生存的土地完全是出於民族自私,它不僅使畿輔地區的漢族人民身受其害,而且圈占土地免除的「國課」又被轉嫁到其他地區。換句話說,就是漢人給滿人種地,漢人給滿人當奴婢,漢人給滿人當差納稅:這就是以多爾袞為代表的滿洲貴族在畿輔地區建立起來的新秩序。

  清初的另一件臭名昭著的惡政是緝捕逃人。我們知道,滿族在入關以前雖然在漢族文化的影響下跨進了封建社會,但奴隸制的殘餘仍相當濃厚。明末滿洲貴族軍隊的多次深入內地,除掠奪財物外,俘獲的人口都分別賞給滿人為奴。進關初期,古風未泯,俘獲和投充為奴的現象還非常普遍。被掠為奴的漢族人民為了擺脫世代受奴役的命運,只有逃亡一法。順治三年五月多爾袞在諭兵部時說:「只此數月之間,逃人已幾數萬。」[53]於是他責成兵部「更定新律,嚴為飭行」。兵部即遵命辦理。新律和舊律一樣,特點是對被捕獲的逃亡奴隸薄懲示警,重點放在「隱匿滿洲家人」上面。這是因為逃人是滿洲的財產,主子當然不願意讓自己的財產遭受損失。何況通過對「隱匿逃人犯」進行敲詐勒索,未始不是一種生財之道。史料記載說:「國初最重逃人。逃人,旗丁逃避四方者也。一丁緝獲,必牽一二十家,甚則五六十人。所獲之家固傾家而蕩產矣。其經過之處,或不過一餐,或止留一宿,必逐日追究明白,又必牽連地方四鄰。故獲解逃人必有無數無辜者受其累。凡地方獲逃人,先解典史錄供,然後解縣。縣官視逃人如長上,不敢稍加呵叱。唯嚴訊株連之人,夾者夾、拶者拶、監禁者監禁。逃人亦暫寄監,奉之唯恐不至。蠹吏獄卒更導之扳害殷實有家者,於中攫取貨財。逃人高坐獄中,而破家者不知其幾矣。」[54]為了追捕逃人,在兵部內特設督捕侍郎,雷厲風行地四處抓捕隱匿逃人犯。從下面兩個例子可以看出清初朝廷是何等重視維護滿族既得利益的:順治六年九月,靖南王耿仲明由於隱匿了旗下逃人被察覺,儘管他收留這些逃出的漢人為兵是為了替滿洲貴族蕩平天下,但也於事無補,在走到江西吉安府時被迫自殺。[55]順治七年六月,廣西巡撫郭肇基等人因為「擅帶逃人五十三名」,竟被一律處死,家產全部沒收。[56]耿仲明、郭肇基雖然貴為王爺和方面大員,但他們畢竟是漢人,犯了隱匿逃人的罪,直接觸犯了滿族的利益,就都難免一死。

  儘管對隱匿逃人罪的加強懲治,被抑為奴的漢族人民仍然在黑暗籠罩下極力掙扎,希冀逃出苦海。順治十一年(1654)六月,鄭親王濟爾哈朗等會議時說,「一年之內,逃人至於數萬,所獲未及數千」[57]。奴婢另一種消極的抵抗則是以自盡來結束自己苦難的生涯。康熙八年刑部尚書朱之弼疏言:「八旗家丁每歲以自盡報部者不下二千人。」[58]同年康熙皇帝在諭刑部時也說:「近聞官民家人以自縊、投水身死報部者甚多。此皆因本主不加愛養,或逼責過甚,難以存活,故致身死。非有迫切之情,豈肯自盡?」[59]

  因緝捕逃人而受禍的不僅是被抑為奴和照留逃人的漢人,由於清廷的嚴刑峻法,只要同逃人稍有牽連立即有家破人亡的危險,就使本非旗下奴僕只因天災人禍而逃荒的流民也連帶受累,陷於告訴無門的境地。談遷在《北游錄》中說:「國法禁隱匿東人,如犯者家徙滿洲,籍其產給告訐者,鄰右十家論如之。令甲久下,莫敢輕罹。而隸在旗下多挫頓不堪,逃者歷三萬人。……因嚴其令,申飭中外。……時山東、河南、畿輔洊飢,流人僑業。令下之日,各守令恐貽累,驅還本貫。所過村市庵觀慮株及,毋敢留夕,啼號露宿,踵相接也。朝紳聞,搖手噤戒。」[60]清初申涵光在《哀流民和魏都諫》一詩中也鮮明地描寫了這種慘狀:

  流民自北來,相將向南去。問南去何方?言亦不知處。日暮荒祠,淚下如雨。飢食草根,草根春不生。單衣曝背,雨雪少晴。老稚尪羸,喘不及喙。壯男腹雖飢,尚堪負戴。早舂糧,夕牧馬,嫗幸哀憐,許宿茅檐下。主人自外至,長鞭驅走。東家誤留旗下人,殺戮流亡,禍及雞狗。日淒淒,風破肘。流民掩泣,主人搖手。[61]

  清初時漢族居住區的武力征服和推行剃髮、圈地、緝捕逃人諸惡政大大加重了漢族人民的災難,也侵害了漢族地主的利益。當時曾有不少立身清廷的漢族官員上疏言事,要求放寬民族壓迫政策。清攝政王多爾袞卻悍然下令:「有為薙髮、衣冠、圈地、投充、逃人牽連五事具疏者,一概治罪,本不許封進。」[62]這就無疑是公開宣布崇滿歧漢是清廷的既定國策。

  以勝利者自居的滿洲貴族決心在維護民族壓迫的前提下重建地主階級的封建統治,不僅必然引起漢族人民的堅決反抗,也使相當一批具有民族氣節或本身利益受到威脅的漢族地主階級代表人物參加抗清的行列。在17世紀中期,廣闊的中國大地上幾乎到處燃燒著反對滿洲貴族統治的烈火,鬥爭的時間達20年之久,應當說這是滿洲貴族竭力推行民族征服和民族壓迫政策所帶來的直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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