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大順政權實行的政策是農民革命政策
2024-10-09 12:03:51
作者: 顧誠
歷時三年,橫跨十省的大順政權究竟是哪個階級的政權?這不僅是對明末農民戰爭和李自成的評價問題,而且關係到怎樣看待封建社會中農民階級的革命性和局限性等一系列問題。判斷一個政權的階級性質,最根本的是看它執行的政策對誰有利。就是說,看它保護的是哪些階級,打擊的又是哪些階級。從大量史料中,我們可以確切地知道,大順政權在它存在的整個期間始終堅定不移地保衛貧苦農民的利益,它的鋒芒所向一直針對著地主階級的封建統治。
李自成的可貴之處,在於他始終保持著革命農民的本色,以貧苦農民的代表自居,對以朱明王朝為代表的地主階級反動統治充滿了仇恨。早在崇禎十四年正月起義軍攻克洛陽,抓到福王的時候,李自成就端坐殿上痛斥朱常洵道:「汝為親王,富甲天下,當如此饑荒,不肯發分毫帑藏賑濟百姓。汝奴才也!」下令打他四十大板,斬首示眾。[10]然後向洛陽群眾宣布,「王侯貴人剝窮民,視其凍餒。吾故殺之,以為若曹」[11]。崇禎十六年,李自成進軍黃州時,發布了著名的「剿兵安民檄」。文中歷數統治者的罪惡,說:「明朝昏主不仁,寵宦官,重科第,貪稅斂,重刑罰,不能救民水火,日罄師旅,擄掠民財,奸人妻女,吸髓剝膚。」接著旗幟鮮明地宣稱:「本營十世務農良善,急興仁義之師,拯民塗炭。今定承天、德安,親臨黃州,遣牌知會,士民勿得驚惶,各安生理。……」[12]這篇檄文對於動員處於水深火熱之中的貧苦農民起來同封建統治者做鬥爭起了重要的作用。當時一個明朝官僚就說:「自賊梳兵篦之謠興,而民怨兵入骨,於是猾賊創為『剿兵安民』之說以愚黔首,所到之處,翕然從之。」[13]永昌元年李自成發布的詔書一針見血地揭露了明王朝統治所造成的惡果是,「利擅宗紳,閭左之脂膏殆盡」。下文說,「朕起布衣,目擊憔悴之形,身切痌瘝之痛。念茲普天率土,咸罹困窮;詎忍易水燕山,未蘇湯火」。進入北京以後,李自成在召見明翰林院編修梁兆陽時也用樸素的語言闡述了自己的抱負:「朕只為幾個百姓,故起義兵。」[14]誠然,李自成沒有說他領導的起義是農民階級反對地主階級的階級鬥爭,也沒有宣布他和他的戰友們要推翻給農民帶來深重災難的封建統治。我們不能要求他運用馬克思主義的語言來表達自己所從事的事業。但是,這絲毫不影響問題的實質。以李自成為首的農民英雄們用鮮血寫下的正是一部活生生的階級鬥爭史。通過上面引用的李自成的一些話清楚地說明他和他的戰友所反對的是「吸髓剝膚」的「明朝昏主」、「剝窮民」的「王侯貴人」、「宗紳」(指明宗室和地主豪紳)以及統治者用來屠殺人民的官兵。他之所以「起義兵」正是為了拯救「普天率土,咸罹困窮」、「脂膏殆盡」的「閭左」百姓。李自成是這樣說的,也是這樣做的。下面就來具體分析一下以李自成為首的大順政權的活動及其階級實質。
(一)徹底摧毀全國最大的地主——明宗室勛戚
從明代中期起,土地兼併日趨嚴重。萬曆以後,全國的土地大部分落到了明宗室、勛戚、官僚地主的手裡,大批農民在地主階級及其國家的壓榨下掙扎於死亡線上,被迫到處流亡,直至揭竿而起。整個社會的兩極分化達到了十分驚人的程度。「富者極其富……貧者極其貧」[15];「富者動連阡陌,貧者地鮮立錐」[16],這些說法集中地概括了明末的社會經濟狀況。
同歷史上各個封建王朝相比,明代的宗室享有特殊的地位。根據朱元璋的哲學,他的子孫應當永遠享受由庶民供養的貴族生活。皇帝的兒子除嫡長子繼位外,其餘都封親王;親王的兒子除嫡長子繼王位外,其餘都封郡王,直到六世孫以下為奉國中尉,世襲罔替。到明朝末代皇帝朱由檢在位的時候,朱家螽斯究竟有多少,各書記載不一,清代溫睿臨說,「遍天下幾百萬」(即近百萬),可能估計偏高了一點。據徐光啟的正式報告,萬曆三十二年(1604)全國宗室人數為13萬;他從洪武年間算起指出明宗室人數為30多年增加1倍。萬曆三十二年到崇禎末年(1644)又過了40年,明宗室人數在20萬以上是沒有什麼問題的。[17]這些士農工商都不沾邊的龍子龍孫就像蝗蟲一樣漫天飛舞,把農民血汗換來的勞動果實幾乎啃得精光。明宗室剝削農民的主要形式有兩種:一曰祿米;二曰莊田。按朝廷規定親王每年祿米10 000石,郡王2 000石,鎮國將軍1 000石,以下遞減至200石為最低額,世世不變。我們知道,明後期全國人口約為6 000萬,平均每300人要供養一個朱元璋的子孫,換句話說,全國老百姓包括老稚病殘在內每人每年至少要交納宗室祿米1石。這當然是不可能的。到嘉靖年間,御史林潤就指出,「天下之事極弊,而大可慮者莫甚於宗藩祿廩。天下歲供京師糧四百萬石,而諸府祿米凡八百五十三萬石。以山西言,存留百五十二萬石,而宗祿二百十二萬;以河南言,存留八十四萬三千石,而宗祿百九十二萬。是二省之糧借令全輸,不足供祿米之半」[18]。以封在開封的周王為例,萬曆年間的情況是「郡王至四十八位,宗室幾五千人」[19]。到崇禎年間又有所增加,「周藩郡王多至七十餘府,將軍不下千餘。每遇散給祿糧,塞路盈衢,無非玉帶」[20]。隨著宗室人數的繁衍,農民的負擔越來越重,以陝西窮鄉僻壤的白水一縣為例:「嘉靖加派一百八十兩八錢七分,萬曆加派七百三十五兩五錢五分,俱系宗室日繁,剜肉醫瘡。」[21]
俗話說「慾壑難填」,明代的宗室並不滿足於安享經朝廷之手榨取的祿米,他們還要直接占有莊田。一般的書上常常列舉潞王占田40 000頃,福王20 000頃,這是因為兩藩分封較晚,一次賜田數字過大,地方官僚搜括不易,矛盾比較突出。其實,歷朝分封的藩王無不是極盡兼併之能事。如周藩「有七十二家王子,田產子女盡入公室,民怨已極」。當時的人就說,「中州地半入藩府」,「惟余芳草王孫路,不入朱門帝子家」。[22]唐王僅在南陽一縣就占「膳田」達22萬畝;吉王的莊田在「長(沙)、善(化)兩邑舊額八萬畝,今入藩封者且七八十萬畝」,占這兩縣全部田地的十分之四。封在山東濟南的德王除了王府莊田以外,還侵占籽粒地3 000頃,派出如狼似虎的王府校尉催解籽粒銀,「足數之外,加添三倍,仍為未足,輒行墩鎖拷撻,苦不可言」。此外,公侯貴戚、太監也倚仗權勢侵占大批田地。事實說明,明代後期的宗室和勛戚已經成了一個極其龐大的寄生集團,把農民壓榨到了髓干血盡的地步。
正因為如此,李自成起義軍所到之處對明宗室勛戚採取的是連根剷除的政策:「賊破城輒先收宗人」[23],「惟宗室無得免者」[24]。攻克大同後「殺明宗室殆盡」[25],有的代藩宗室嚇得改名換姓,不敢自認朱家子孫[26]。張獻忠在四川也是照此辦理,「令各郡縣起送王府暨家口數萬人,皆殺之」[27];「捕蜀王府宗室,凡匿避深山窮谷者無不畢獲,殺之」[28]。用溫睿臨的話來說就是「迨遭闖獻之禍,屠戮幾盡焉」[29]。大順政權的這一政策實際上是用快刀斬亂麻的手段消滅全國最大的地主,這點,清初各地出現的大批所謂「更名地」,就是一個有力的證明。
(二)均田
在大順政權實行的政策中,均田政策的材料是比較少的。這是因為保留下來的有關史料不多,有待深入發掘研究。另一個重要原因是由於朱由檢等統治者的倒行逆施,社會生產瀕於破產,人口銳減,到處出現無人耕種的荒田,大順政權建立後在一定程度上摧毀了大地主的土地所有制,免除了明季苛重的賦稅,土地問題相對來說不那麼突出。但是,大順政權確實採取了一些均田的措施。《罪惟錄》中說,「謂五年不征,一民不殺,且有貴賤均田之制」[30];又說,「偽為均田免糧之說」[31]。從現有資料來看,大順政權均田的方式主要有兩種:一是由起義軍戰士直接占有明宗室、官僚地主的莊田,實行屯種。李永茂在崇禎十六年正月寫的《襄陽再陷疏》里說,起義軍「占襄陽地土耕種,禁殺人償命,且約殺牛一隻賠馬十匹」。又說「劉、賀二賊將南陽迤南並西北樓寨莊田俱已占完」[32]。崇禎十六年明御史徐一掄在題本中也說到李自成、羅汝才在襄陽地區「委官種田,明有久據之志」[33],《平寇志》卷之七也記載十六年李自成「留後營屯種於襄城、陝縣」。這種由起義軍戰士實行屯田的方式,不僅在局部地區恢復了生產,為農民革命提供了部分物質保證,而且是對大地主所有制的否定。
均田的第二種方式是由大順政權發布文告,允許貧苦農民奪回被地主階級兼併的土地。山東諸城縣官僚地主丁耀亢在《出劫紀略》中自稱同兄弟丁耀心所得「遺產獨薄」,「每人分地六百畝」。不久,他兄弟中了舉人,「置有遠近莊產十餘處,貨今東市宅而居之」。他自己的田地也增加到兩千多畝。不料「好景不長」,大順政權的縣令到達諸城縣後,「以割富濟貧之說,明示通衢,產不論久近,許業主認耕。故有百年之宅,千金之產,忽有一二窮棍認為祖產者,亦有強鄰業主明知不能久占而掠取資物者,有伐樹搶糧得財物而去者。一邑紛如沸釜,大家(指地主)茫無恆業」。[34]日照縣官僚地主厲寧在日照、諸城二縣占有產業四處,四千多畝土地,當地大順政權建立後,「拿禁官紳」,厲寧畏罪潛逃,「所存田產、牛隻、家屬悉為二縣民人瓜占」。[35]諸城、日照二縣屬青州府,這裡是明代衡王的老巢,「每歲額派祿米、鹽銀一萬六千五百一十四兩三錢三分一厘」,加上王府的其他用度「共銀二萬六千一十五兩一錢六分一厘。此皆派民糧供億,而市、莊田、果園、煤井所收花利不與焉」。永昌元年四月,明衡王朱由棷聽說大順軍攻克北京,嚇得魂不附體,打算向南方逃命。「闔城士民恐其竄也,無以應闖賊之求,故遮留不放」,王府的祿糧和莊田被「仆佃悉行侵占」。[36]甲申五月,江西臨川的一個劣紳曾益在《討賊檄》中大罵大順農民政權「掠我資,均我產」,切齒之聲儼然可聞。說明大順政權的「割富濟貧」和「均田」政策是怎樣遭到地主豪紳的深惡痛絕了。正是由於大順政權在它存在的短暫時間裡曾經有力地推行了「割富濟貧」「均田」政策,才在當時造成了階級關係的大變動。山西長治地區的情況是:「自明季闖賊煽亂,衣冠之禍深,而豪民之氣橫。鄉保揖讓於紳衿,伍佰侵凌於閥閱,奴僕玩弄於主翁,綱常法紀掃地無餘。貧兒陡成富室,賤隸遠冒華宗。衣裳車馬飾都雅之容,甲第田園肆併兼之策。」[37]北直隸東明縣在大順政權縣令到達後,「一時宵小蜂聚,凌轢士紳,殆無天日矣」[38]。在湖廣北部也可以看到類似情況,光緒《孝感縣誌》轉引順治年間編纂的舊志說:「年來有田者皆自有而之無,無田者皆自無而之有矣。」簡單的一句話,表明當時土地所有權上發生了多麼大的變化。聯繫到大順農民軍沒有到達的江南地區許多地方的佃戶、奴僕都掀起過占田、抗租、均產、反人身依附的鬥爭,這固然是當地階級矛盾激化的結果,但時間大都爆發在甲、乙之際(1644—1645),顯然同大順農民革命政權的政策的感召分不開。
(三)免糧和追贓助餉
稍微熟悉明末農民戰爭史的同志都知道,明末遼餉、剿餉、練餉頻加的苛重賦稅起了為淵驅魚、為叢驅雀的作用,迫使髓干血盡的農民大批地湧進起義軍。大順農民軍既然基本上是由饑民、飢軍組成的,很自然要求擺脫那種如牛負重的捐稅。大順農民政權存在的整個期間在賦稅政策上始終同任何一個封建王朝建立之初實行的政策相反,它不是在保護地主階級土地占有制的前提下實行輕徭薄賦,而是把全部財政收入來源加到地主階級頭上。這就是對農民的「免糧」和對地主階級(首先是官僚地主)的「追贓助餉」。大順政權宣布的一項重要政策是「三年免徵」,或「五年免徵」,即在一定時期內取消農民和手工業者所承擔的一切賦稅。正因為如此,李自成起義軍所到之處貧苦農民無不熱烈歡迎。大河南北到處流傳著「迎闖王,不納糧」的歌聲。這是人民發自肺腑的頌歌。查一下各種文獻,可以看出各地的歌謠有異曲同工之趣。異曲,說明不是一人所作;同工,反映了同一政策激發出共同的心聲。
大順政權既然免除了農民和手工業者的全部賦稅,為了維持軍隊和其他政府開支,光靠沒收明宗室的家產不足以解決財政收入問題。李自成等起義軍領導人深悉民間疾苦和官僚地主的貪婪無恥,就毫不客氣地勒令他們拿出錢來。剝削者受到剝奪了。在西安的時候,李自成採取了先禮後兵的策略,「大宴關中縉紳,出秦府金銀器皿分與之,謂曰:餉乏,公等皆墨吏多金,宜各出之以助軍需。且令左右露刃脅之。皆戰慄署諾惟謹」[39]。《甲申傳信錄》卷六記載,崇禎十六年十月二十日,「闖收關中,請鄉紳輸助,多三四十兩,或三五兩,惟舉人免輸」。在這以後,隨著李自成起義軍的壯大和大順政權在黃河流域的普遍建立,追贓助餉政策就作為一項重要政策在各地雷厲風行地推行。如在進入山西以後,「執蒲縉紳責金饋軍」[40]。在絳縣,「偽順縣令來,搜捕鄉紳故宦子孫逼索財物,極其慘毒」[41]。在臨汾,「李自成自蒲州至平陽……毒刑宗室、縉紳、故宦子弟、富衿百姓,追輸助餉」[42]。在汾陽地區,「自成收拾永、慶(指晉藩慶成王、永和王,均建府於汾陽)二府財貨寶器,遍令賊將搜括富室,桁夾助餉。其餘州縣則委之偽守令,慘刻倍甚」[43]。在忻縣,「闖寇自太原來,明藩盡逃,兵駐忻征餉於士宦者」[44]。
李自成進京以後對明朝廷官僚採取了區別對待的方法,一部分授官錄用,一部分追贓助餉,「言卿相所有,非盜上則剝下,皆贓也」[45]。有關在京期間追贓助餉的記載極多,人們都很熟悉,這裡就不再徵引了。下面再舉幾個大順政權在河北、山東、河南東部等地方追贓情況的例子:河北涿縣,「甲申,李闖偽都尉入涿括富室金,眾共憤怒,(朱)萬祺(諸生)乃鳩義勇士朱光祚等盡殲賊眾,脫諸富室」[46]。山東濟寧,「集紳士至城隍廟索金銀寶玉,一時紳士但楚囚對泣而已」[47]。河南滑縣,「闖寇偽將軍劉汝魁統兵由長垣抵滑,城遂陷,逼勒各紳衿捐助有差。三月二十日,偽官劉三晉至,復勒逼各紳衿捐助銀兩糧草有差」[48]。江蘇沛縣在大順政權徐淮防禦使武愫抵任後,也出現「士紳慄慄,莫能保須臾」的情況。[49]
上面列舉的事例說明追贓助餉是在大順政權管轄區內普遍推行的一項重要政策,它同對農民的免除一切賦稅相輔相成地構成大順農民政權財政政策的核心,鮮明地體現了大順政權的農民革命性。有的史料在談及大順政權的施政方針時,正是把這兩個方面聯繫在一起的,如康熙《鄒平縣誌》記載,大順縣令抵任時「無兵衛輿從,惟單身騎驢,偕二騎卒,陽言蠲租,刑逼鄉官,漸及富戶,謂之追餉」。康熙《臨城縣誌》也把大順縣令上任後的主要活動歸納為「索餉銀,毀坊扁,免荒稅」。至於在追贓助餉的政策下是否做出了統一的具體規定,因史料所限,現在還不大清楚。比如對明代官宦之家進行追贓,據《山東通志》記載,大順政權派了一名從事到濟南府「為之催餉,司拷掠,萬曆以來宦家子俾助銀,刑杖夾拶甚慘」。從事是大順中央政權內六政府下面的職稱,相當於明清六部下各司的主事。既然是由中央派來宣布以萬曆為線,估計可能有一個大致的政策界限。又比如在追贓助餉的做法和數額上究竟有沒有統一的規定?看來差異是比較大的。以北京的情況來說,劉宗敏和李友兩人的做法就不大一樣。數額在各地更是大相逕庭。前引在關中令鄉紳輸助「多三四十兩,或三五兩」。在山東陽信縣是「搜羅邑紳子弟蠲資助餉,各三五百金,勒限嚴比」[50]。濟寧州因情況特殊,數字更是驚人:「勒紳民助餉,限官侍郎者十萬,撫按五萬,翰林三萬,司道部屬一二萬,舉人、監生、生員、富民千百各有差。」[51]再參考在北京對明朝廷官僚追餉時雖然在開始時宣布過各級官僚該輸數字,實際執行中也變化甚多,用趙士錦的話來說,就是「無定準也」[52]。
追贓助餉政策主要是為了解決財政問題而採取的一項經濟政策。但是,它在政治上的影響也不可低估。由於把明朝的官宦宣布為「墨吏」,即貪官污吏,他們的家產是盜竊來的贓物,在追贓的過程中這些平日騎在農民頭上作威作福的官僚鄉紳轉眼之間成了跪倒在農民腳下的階下囚,使他們的威風掃地以盡。值得注意的是,大順政權在實行追贓助餉政策的同時,還下令把各地官僚地主為光宗耀祖、顯世揚名而建立的牌坊全部拆毀。除上引《臨城縣誌》記載了大順縣令抵任後下令「毀坊扁」以外,《蒲州府志》也說:「明世蒲中科甲仕宦者多,掉楔如林,籠街櫛巷,觀者為之增壯。崇禎末,流賊偽防禦(使)至,下令盡撤去。……敢後者死,於是一日爭廢。」《太平縣誌》也有大順政權下令「毀舊家牌坊」的記載,在河南郾城,大順縣令一到任,「先使人泥塗城內坊牌字跡」[53]。這些事實說明大順政權在保護農民利益的同時,對地主階級特別是它在政治上的頭面人物從政治上和經濟上進行了有力的打擊,表明大順政權的建立不是一般的改朝換代,而是農民起來推翻地主階級封建統治的革命。
(四)平買平賣
李自成起義軍所執行的另一項重要政策是平買平賣,或稱公平交易。陳濟生在《再生紀略》里曾記載,三月七日,「報大同已破,賊兵一路不殺不劫,以結人心,平買平賣,不許罷市」。同書又記載他在四月二十四日走到靜海縣時,看見當地大順政權縣令發布的告示說「大兵南征,一應軍卒經過地方,平買平賣,概不擾害,先行曉諭」。那麼,提出和貫徹這一政策的主要意義是什麼呢?過去常常把它解釋成起義軍為了保護商業、手工業而制定的,並進而論述這一政策反映了明後期商品經濟的發展。有的論著還指出起義軍中有「大批」商人,平買平賣政策的提出反映了他們的利益,等等。這些說法,有正確的一面。事實上,大順軍所到之處,民間正常的商業和手工業都屬於嚴格保護之列。封建文人程正揆在大順軍攻克北京時逃到北直隸滄州,得知「德州以上皆順兵差船……聞殺官不擄商」[54]。陳濟生從北京逃出後行至北直隸靈璧縣時,見到「道路茶客布商之類從北去者往往不絕」[55]。大順軍占領山東和徐州、宿遷一帶以後,南明安廬巡撫張亮的奏疏里透露,弘光政權盤踞地區的老百姓「車推夏布、扇、茶等物,皆自南而北,赴彼交易」,「飽載而往於賊巢」。[56]大批物資通過商業渠道進入大順政權的管轄區,足以證明大順政權是保護民間的正當貿易的,否則,商人們就會裹足不前了。應當看到自萬曆年間礦監稅使的橫行無忌到崇禎時的不斷增加商業稅收,以低價甚至無代價掠奪手工業者的產品,再加上對民間採礦的厲禁,都嚴重地摧毀和束縛了我國商品經濟的發展,使商人和手工業者大批破產。李自成起義軍中有不少人原來是所謂「礦盜」和破產的手工業者、商人。據說大將劉宗敏就出身於鐵匠。他們大抵是從破產農民轉化而來的,同農民保持著天然的血肉聯繫。這些人既然參加了起義軍,在大順政權的施政綱領上當然會打上他們的烙印,體現他們的利益要求。有根據設想,如果大順政權在全國取得勝利,我國商品經濟會取得長足的發展。
但是,不能過分地強調平買平賣政策對商業、手工業者的保護作用,把它說成主要是維護商人、手工業者的利益並不符合實際情況。因為這項政策的主導方面是保護農民階級利益的。上文說過,大順政權提出了同明政府針鋒相對的免糧和追贓助餉政策。為了解決上百萬軍隊的吃飯穿衣、軍械裝備問題和各級政權的日常開支,起義軍實行了沒收明宗室勛戚的財產和對貪官污吏進行追贓的辦法。通過這種途徑弄到手的財物固然包括了他們多年囤積的糧食等物資,但就大順政權總的財政收入而言,拿到手的主要是銀子。銀子既不能吃,又不能穿,也不能直接用作軍事裝備。為了把銀子換成軍需物資,起義軍只有通過平買平賣、公平交易的辦法向農民、手工業者和商人購買。例如永昌元年李自成起義軍大舉渡河東征,在山西境內就「令百姓運解米豆草束往蒲州、猗氏、臨晉、聞喜四處交納。米豆每石幫銀四兩,草每束幫銀一錢。至七月又派征鋼、布、翎毛等物,每鋼一兩價銀一錢」[57]。這條史料給我們提供了大順政權平買平賣政策具體執行情況的很好例證。明清之際,糧價變化很大,正常年景每石不到一兩,甚至低至一兩銀子可買三四石糧食。崇禎十三、十四年,全國大部分地區鬧災荒,普遍出現赤地千里、哀鴻遍野的慘狀。各地糧價常在十兩銀子以上,甚至有錢也買不到糧食。崇禎十五年以後,情況有所緩和。大致來說,明清時的糧價約在一兩銀子上下波動。大順政權對支援起義軍糧草的農民按米每石四兩、草每束一錢的價格購買,而且是短距離運解,應當說是付價較高的。為了徵集鋼製造軍器,大順政權竟然按每兩給銀一錢(即十比一)的價格付款。這說明平買平賣政策的實行,既保證了農民革命的物資供應,也保證了對廣大農民免賦政策得以貫徹。同時,由於保護了正當的民間貿易,也有利於活躍產品交換的商業貿易,有助於維持社會的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