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戲論
2024-09-26 06:01:05
作者: 魯迅
——為國民美術展覽會的機關雜誌製作而作
一
從《製作》的初號起,連續譯載著德國希勒壘爾(Fr. von Schiller)的《論美底教育的書信》(Briefe über die Aesthetische Erziehung des Mens-chen),我因此想到,要對於這遊戲的問題,來陳述一些管見。
我們當投身於實際生活之間,從物質和精神這兩方面受著拘束,常置身於兩者的爭鬥中。但在我們,是有生命力的餘裕(Das überflüssig Leben)的,總想憑了這力,尋求那更其完全的調和的自由的天地;就是官能和理性,義務和意向,都調和得極適宜的別天地。這便是遊戲。藝術者,即從這遊戲衝動而發生,而遊戲則便是超越了實生活的假象的世界。這樣的境地,即稱之為「美的精神」(Sch?ne Seele)。以上那些話,記得就是希勒壘爾在那《書信》的第十四和十五里所述的要旨似的。
康德(I. Kant)也這樣想,聽說在或一種斷片錄中,曾有與勞動相對,將藝術作遊戲觀之說,然而我不大知道。可是一直到後來,將這希勒壘爾的遊戲說更加科學底地來說明的,是斯賓塞(H. Spencer)的《心理學》(第九篇第九章《審美感情》。)
無論是人,是動物,精力一有餘剩,就要照著自己的意思,將這發泄到外面去。這便成為模擬底行為(stimulated action),而遊戲遂起。因為我們是素來將精力用慣於必要的事務的,所以苟有餘力,則雖是些微的刺戟,也即應之而要將那精力來動作。這樣時候的動作,則並非實際底行為,卻是行為的模擬了。就是「並不自然地使力動作之際,也要以模擬的行為來替代了真的行為(real action)而發泄其力,這麼的人為底的力的動作,就是遊戲。」斯賓塞說。
在人類,將自己的生命力,適宜地向外放射,是最為愉快的;正反對,毫不將力外泄,不使用,卻是最大的苦痛。最重的刑罰,所以就是將人監禁在暗室里,去掉一切刺戟,使生命力絕對地不用,置之於裴倫(G. G. Byron)在《勖滃的囚人》(The Prisoner of Chillon)里所描寫的那樣狀態中。做苦工的,反要舒適得多。長期航海的船的艙面上,滿嘴鬍子的大漢鬧著孩子也不做的頑意兒,此外,牆壁上的塗抹,雅人的收拾庭院,也都可以這樣地加以說明的。
二
然而和以上的遊戲說異趣,下了更新的解釋者,則是前世紀末瑞士的巴拾爾大學的格羅斯(K. Groos)教授公表的所說。
教授在《動物的遊戲》(Spiele der Tiere)和《人類的遊戲》(Spiele der Menschen)兩書中所述之說,是下文似的解釋,和以前者全然兩樣的。
遊戲並非起於實際底活動之後的反響,倒是起於那以前的準備。就是,較之歷來的意見,是將遊戲看作在生活上有著更重大的,必要的,嚴肅的一要素的。人和動物,當幼小時,所以作各樣的遊戲者,是本能底地,做著將來所必要的肉體上精神上的活動。不只是自己先前所做過的活動的溫習,卻是作為將來的活動的準備,而做著那實習和訓練。這即使誰也沒有發命令,而人和動物的本能就要這樣。有如女孩子將傀儡子或抱或負者,如斯賓塞這些人所說一樣,決不是習慣底的模擬行為;乃是從幾百代的母親一直傳下來的本能性,作為將來育兒的豫備行為,而使如此。小貓弄球,小孩一有機會便爭鬧,也無非都是未來的生存競爭的準備。所以使格羅斯說起來,則無論是人,是動物,並非因為幼小,所以遊戲,乃是因為遊戲,所以幼小的。因為這裡有「未來」在。
譬如原始時代的人和野蠻人之類,聚集了許多人,歌且跳,跳且歌。後者的解釋,即以為那決不是單從遊戲衝動而發的,卻是和敵人戰爭時候的團體運動的操練,是豫備底實習。
三
關於遊戲的以上的兩說,將這從和藝術的關係上來觀察,就有各種的問題暗示給我們。也和藝術所給與的快感,即遊戲的快樂,或者藝術的實用底功利底方面相關聯,成為極有興味的問題。
在現今,大抵以為希勒壘爾的遊戲說,是被後來的格羅斯教授的所說打破了。然而我從藝術在人類生活上的意義著想,卻竟以為上述的兩說,不但可以兩立而已,而且似乎須是並用了這兩說,這才可以說明那作為遊戲的藝術的真意義。
在稱為職業、勞動、實際生活等類的事情以上,在我們,都還有以生命力的餘裕所營的生活。和老人、成人相比較,青年和小兒就富於旺盛而潑剌的生氣,生氣怎麼富,這力的餘裕也就怎樣大。我們想用了那餘裕,來創造比現在更自由的,更得到調和的,更美的,更好的生活的時候,就是向上,也就是有進步。不獨藝術,凡有思想生活,大概都是在這一種意義上的嚴肅的遊戲。這也可以當作格羅斯的所謂「實生活的準備底階段」觀。
勞動和遊戲之間,本來原沒有本質上的差異的。譬如同是作畫,彈鋼琴,常因了做的人的環境和其人的態度,而或則成為遊戲,或則成為職業勞動。流了汗栽培花木,在花兒匠是勞動,是事務罷,但在有錢的封翁,卻是極好的遊戲了。
那麼,勞動和遊戲之差,倘借了希勒壘爾的話來說,則所以不同者,只在前者是那勞作者的意向(Neigung)和義務(Pflicht)沒有妥當地調和,而在後者,則那兩事都適宜地得了一致。換了話說,便是前者是並非為了從自己本身所發的要求而勞作的,而在後者,卻是為了自己,使自己的生命力活動,由此得到滿足。所以,我以為遊戲雲者,可以說,是被自己內心的要求所驅遣,要將自己表現於外的勞作罷。人若自由地表現出自己,適宜地將自己的生命力發放於外,是帶著無限的快感的;否則,一定有苦痛,這就成為不能稱作遊戲的事了。這遊戲所在的地方,即有創造創作的生活出現。
縱使並不在生活問題可以簡單地解決,社會問題也不如今日一般複雜的原始時代,即在古代,職業底勞動和遊戲底勞作之間,是並沒有這麼儼然的區別的。都能夠為了自己所發的內底要求,高興地做事;為了滿足自己,而忠實地,真率地,誠懇地,以嚴肅的遊戲底心情做事的。當跪在祭壇前受神托,舉行祭政一致的「祀事」的時候,他們就做那稱為「神戲」的事:奏樂,戴了假面跳舞,獻上美的歌辭。現在的所謂政治家和職業底僧徒所做的事,在他們是作為「戲」而興辦的。
要而言之,遊戲者,是從純一不雜的自己內心的要求所發的活動;是不為周圍和外界的羈絆所煩擾,超越了那些從什麼金錢呀、義務呀、道德呀等類的社會底關係而來的強制和束縛,建設創造起純真的自我的生活來。希勒壘爾在那《書信》的第十五里說,「人惟在言語的完全的意義上的人的時候才遊戲,也惟在遊戲的時候才是完全的人。」這有名的話的真意義,就可以看作在這一點。我以為在這意義上,世間就再沒有能比所謂遊戲呀、道樂呀之類更其高貴的事了。
人生的一切現象,是生命力的顯現,就中,最多最烈,表現著自己這個人的生命力的,是藝術上的製作。超脫了從外界逼來的別的一切要求,——什麼義理、道德、法則、因襲之類的外底要求,當真行著純然的自己表現的時候,這就是拚命地做著的最嚴肅的遊戲。在這樣的藝術家,則有著格羅斯所說那般的幼少,也有著大的未來。藝術家一到顧忌世間的批評,想著金錢的問題,從事製作的時候,這就已經不是「嚴肅的遊戲」,而成為匠人的做事了;這時候,對絹素,揮彩毫,要在那裡使自然人生都活躍起來的畫家,已變了染店的細工人,泥水匠的傭工了。
雖然簡括地說是遊戲,其範圍和種類卻很多。隨便玩玩的遊戲,就是俗所謂「娛樂」一類的事,這就可以看作前述的斯賓塞所說的單是模擬底行為,起於實際底活動之後的反響的罷。但是,真的自己表現的那嚴肅的遊戲,則不問其為藝術的,實業的,政治的,學藝的,乃是已經入了所謂「道樂」之域,因此,以個人而言,以人類而言,皆是也有未來,也有向上,有進轉。將這象格羅斯那樣的來解釋,看作豫備的行為,則我以為前述的兩種遊戲說,也未必有認為兩不相容的衝突之說的理由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