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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鄭成功收復台灣(1)

2024-09-26 04:04:14 作者: 顧誠

  第一節鄭成功決策復台

  

  台灣自古以來就是我國的領土。在長達千年以上的歷史中,大陸斷斷續續派出的官員、軍隊以及出海的商人、漁民同島上的高山族同胞有過接觸,福建沿海的居民移居澎湖、台灣的數量也逐漸增多。元朝和明朝在澎湖設立了巡檢司,派駐軍隊,負責澎、台防務。1604年(萬曆三十二年)荷蘭殖民者一度占據澎湖,被明朝都司沈有容領兵驅走。1622年(天啟二年)七月十一日,荷蘭殖民者再次占領澎湖,在主島上建立堡壘作為侵華基地。他們從這裡派遣船隻騷擾台灣沿岸,劫掠大陸瀕海地區,燒毀中國村莊和船隻,把俘虜的中國百姓販賣到巴達維亞(今印度尼西亞雅加達)去充當奴隸。荷蘭殖民者的野蠻行徑激起了中國當局和百姓的極大憤慨,1623年(天啟三年)明福建巡撫南居益親自視察海域,派副總兵俞咨皋等人帶領軍隊先後在銅山(今福建東山)、廈門海面擊敗來犯的荷蘭海盜船,活捉而論那、高文律等七十人。次年(1624),南居益駐於金門島,派出三千名將士渡海直搗荷蘭殖民者在澎湖擅自建立的堡壘。經過八個月的圍攻,荷軍「食盡計窮,始悔過乞降,拆城夜遁」[1],「澎湖信地,仍歸版圖」[2]。

  由於明帝國國勢衰微,在取得廈門海戰和收復澎湖的勝利以後,沒有斷然阻止荷蘭人在台灣建立據點。荷蘭東印度公司利用這一時機在現在的台南市海濱一個沙洲(當時把這個四面環水的小沙洲稱為大員)上建立要塞,命名為熱蘭遮堡(Zeelandia Fort),從此開始對附近居民實行殖民統治。從現有材料來看,1624年中國福建當局奉朝廷之命收復澎湖是因為這裡設置了管理台、澎軍政事務的衙門,「先朝設有兩營兵馬,堤防甚備」[3];而允許荷蘭人到更遠一點的台灣去也僅限於在那裡同中國商人做生意,即如疏稿中所說:「況夷求市為名,或天恩之所可宥;及夷據彭以請,則國法之所難容。」[4]荷蘭殖民者在澎湖投降後移往台灣大員時,「發現有些中國人定居在這裡經營商業」[5],可見,這裡早已是中國領土。然而,他們卻莫名其妙地把事情說成是台灣土地「屬於中國皇帝。中國皇帝將土地賜予東印度公司,作為我們從澎湖撤退的條件」[6]。這種說法毫無根據。即以荷方引證的天啟四年(1624)八月二十日廈門地方長官何某(可能是泉州府海防同知何舜齡)[7]給荷方頭目宋克(Maarten Sonk,後來被委為所謂第一任荷蘭的台灣長官)的覆信而言,措辭是:「本函作為閣下要求事項之答覆。據報你們已放棄澎湖城砦,該地已恢復原貌,足見你們已忠實執行協定。因此我們深信你們的友好誠意。現在總督大人已獲悉荷蘭人遠道而來,要求在赤道以南的巴達維亞(Batavia)及我方的福摩薩島(Formosa)之間與我方貿易。因此,我們決定前往福州報告巡撫及衙門,以便以友好關係與你們相處。現在通商之事既已對閣下有了充分保證,你方船隊司令可前往巴達維亞向你方長官報告一切。」[8]這裡,台灣被稱為福摩薩島不符合中國習慣,但「我方的福摩薩島」卻是明確無誤的。

  明政府收復澎湖之後,福建沿海恢復了平靜。但這種局面並沒有維持多久,具有海盜性質的鄭芝龍(原名鄭一官,在西方文獻中即稱他為「一官」)集團的勢力逐漸擴展,他們是一股主要從事海外貿易的中國商人,但是為了取得糧食、淡水和其他物資常常對福建沿海地區進行掠奪。1628年(崇禎元年)鄭芝龍接受明政府的招撫,他利用官方身份掃除其他「海賊」,既可以向朝廷報功,又增強了自己對海外貿易的壟斷地位。史料表明,他同荷蘭殖民者在利益上有勾結,也有矛盾。1633年(崇禎六年)在明朝福建當局的堅持下,鄭芝龍不得不配合其他明軍在福建近海挫敗了荷蘭殖民者為主的海盜武裝,但未暇顧及台灣、澎湖。當時,台灣人口稀少,而大陸戰亂頻繁,福建居民大批遷入台灣墾荒或經商,同荷蘭殖民當局的私人貿易也有很大增長。

  在本書敘述的年代裡,荷蘭殖民者是侵華的急先鋒。他們在巴達維亞建立東印度公司,作為「經營」東南亞的總部。企圖把先來的葡萄牙人和西班牙人趕走,壟斷整個東南亞。鄭成功以廈門、金門、南澳一帶為基地建立強大的抗清武裝之後,荷蘭殖民者密切注視著明、清雙方戰事的發展。他們既擔心鄭成功的軍隊收復台灣、澎湖;又得寸進尺,憑藉武力把西班牙人從台灣北部的雞籠(今基隆)、淡水逐走,還計劃從葡萄牙殖民者手中奪取澳門,然後進攻金門、廈門、南澳、烈嶼,「這樣,既增加了公司的利益,也會使國姓爺(鄭成功)陷於衰亡,而且,還可以博得韃靼人(指清朝)的好感和在中國境內貿易的自由,甚至還可以獲得其對外貿易的特權。從此,公司不僅將得到進入中國的根據地,而且還可以防止敵人通過台灣海峽」[9]。

  荷蘭殖民者對台灣的中國人實行野蠻的掠奪和嚴酷的統治。1625年一月二十日,他們在台灣本島上向本地居民「以友好方式」買進了「公司所需要的大片土地」,即後來建立普羅文查城堡及其附近地區的赤嵌,所付的代價是十五匹粗棉布[10]。1651年五月十日,東印度公司決定向台灣的中國人徵收人頭稅,每年達二十萬荷盾[11],儘管他們也知道「如果說有什麼人有權徵收稅款的話,那無疑應該是中國人」[12]。這一類的倒行逆施使「島上中國居民認為受公司壓迫過甚,渴望自由」[13]。1652年九月,赤嵌地區的一個村長郭懷一發動反荷起義,附近中國百姓群起響應,參加者多達一萬六千人,他們只有很少一些火槍,絕大多數手持梭標、木棍、竹杆,憑藉一腔熱血同殖民者展開拼死的搏鬥。荷蘭的台灣長官尼古拉斯·費爾堡派出軍隊血腥地鎮壓了這次起義,郭懷一和部下一千八百人遇難,在這以後的半個月裡被殺、被俘的中國人在九千人以上[14]。荷蘭殖民者認為郭懷一起義是鄭成功策動的,無論這種說法有沒有根據,參加起義的人數之多證明了台灣的中國人不能忍受荷蘭人的殖民統治,他們為光復故土而英勇獻身的精神後來為鄭成功發揚光大。郭懷一起義被鎮壓後,荷蘭殖民當局在1653年在同大員(熱蘭遮)一水相望的台灣本島赤嵌地方修建了另一座較小的城堡,命名為普羅文查(即現在的台南市安平鎮赤嵌樓故址),配備火炮二門,常駐士兵十七名,藉以加強對台灣本島上據點的統治,防範當地中國百姓再次反抗。

  儘管鄭成功將率軍收復台灣的流言在荷蘭殖民者當中傳播了很久,我們也不清楚這個念頭在他腦海中何時出現。但有一點可以肯定,鄭成功真正醞釀復台是在1658年大舉進攻南京遭到失敗之後。退回金門、廈門海域時,鄭成功仍然擁有相當強大的軍事實力,特別是水上艦隻損失並不多。憑藉海上優勢,他擊敗了達素帶領來攻的清軍。但是,就全國而言,明、清雙方在軍事和政治上的形勢已經發生很大的變化。西南永曆朝廷一蹶不振,鄭軍有效控制的沿海島嶼無法支持一支龐大軍隊的後勤供應。為了繼續同清廷抗衡,鄭成功很自然地把注意的焦點轉向了台灣。正如沈光文所說:「金門寸土,不足養兵;廈門丸城,奚堪生聚?」[15]

  各種史籍大抵都提到了何斌(何廷斌、何斌官)其人。這人在大員(熱蘭遮)任荷蘭東印度公司台灣評議會的通事長達十幾年,深悉當地情形。1657年當鄭成功禁止中國帆船駛往台灣時,他曾奉荷蘭長官和評議會之命來到廈門,向鄭成功訊問禁航原因。鄭成功回答道:「欲在台徵收關稅。」同年八月,何斌回台報告後,荷蘭長官揆一讓他再次赴廈門轉達:「關稅如不涉及公司,或不至損害本公司利益,對國姓爺自向中國人課稅並無異議。」鄭成功對此表示滿意,雙方貿易重新開放[16]。1659年,何斌被控告勾結鄭氏集團,私自徵稅,被剝奪一切職務,並處以苛重的罰款。他負債纍纍,難以存身,逃至廈門投向鄭成功,建議出兵收復台灣。據說,何斌逃離台灣之前曾經暗中派人測量了進入大員灣的鹿耳門水道,到達廈門以後向鄭成功獻上了一份秘密地圖,標明船艦如何航行才能繞過荷蘭炮台在鹿耳門登陸。何斌自告奮勇充當嚮導,無疑對鄭成功率兵復台提供了有利條件。但是,某些史著過分誇張了何斌的作用,似乎沒有他出謀劃策,鄭成功就下不了決心,復台之舉也許不會發生。這是由於不了解鄭氏集團同台灣的密切關係而產生的一種誤解。從鄭芝龍開始,鄭氏集團就在台灣建立了包括貿易在內的多種聯繫,其中一種說法是鄭芝龍曾經組織了大量移民赴台墾荒。鄭成功起兵後,他管轄下的商船經常往來於台灣海峽,他手下的戶官鄭泰(成功宗兄)還在台灣置有產業。被認為是荷蘭末任台灣長官揆一的著作中說得很清楚:「其實許多中國居民對公司的情況同何斌一樣熟悉」;「國姓爺已經僱到三百名非常熟悉福摩薩海岸的領航員」[17]。揆一固然有為自己辯護的意思,但大量商船經常往來於雙方之間證明他說的是事實。真正促使鄭成功下決心收復台灣的因素只有兩個,一是他需要一塊足以解決幾十萬兵員的糧餉物資供應的後方基地;二是他根據各種渠道(包括何斌提供的情況)獲悉荷方在台灣的兵力部署情況,做到心中有數,戰則必勝。箭已經搭在弦上,正如俗語所說:「萬事俱備,只欠東風。」鄭成功翹首以待,一旦適宜的季節風來臨,他的艦隊就將破浪前進,向預定的目標駛去。

  第二節驅逐荷蘭殖民者收復台灣

  鄭成功為人志大才雄,遇事獨斷於心,具有極其堅毅的性格。在決策收復台灣問題上又一次顯示了他的這種性格特徵。

  在進攻南京戰役失敗以後,鄭成功把目光轉向了台灣。1659年(順治十六年、永曆十三年)十二月,「議遣前提督黃廷、戶官鄭泰督率援剿前鎮(戴捷)、仁武鎮(康邦彥)往平台灣,安頓將領官兵家眷」[18]。次年正月,達素統領清軍入閩,鄭成功為集中兵力迎戰,不得不暫時推遲這次軍事行動。擊敗達素調集的各路清軍之後,鄭成功加緊了復台的準備工作。1660年冬,他派出大批軍隊到廣東潮州沿海地區籌集糧食。次年正月,他在廈門傳令大修船隻,聽令出征。召集諸將舉行秘密會議,訓話道:「天未厭亂,閏位猶在,使我南都之勢,頓成瓦解之形。去年雖勝達虜(指達素軍)一陣,偽朝(指清朝)未必遽肯悔戰,則我之南北征馳,眷屬未免勞頓。前年何廷斌所進台灣一圖,田園萬頃,沃野千里,餉稅數十萬。造船制器,吾民鱗集,所優為者。近為紅夷占據,城中夷伙不上千人,攻之可垂手得者。我欲平克台灣,以為根本之地,安頓將領家眷,然後東征西討,無內顧之憂,並可生聚教訓也。」[19]這是鄭成功正式提出收復台灣為根本的戰略計劃。參加會議的多數將領對於收取台灣安頓家眷心存疑慮,一個個面有難色。宣毅後鎮吳豪說自己曾經幾次到過台灣,那裡荷蘭人的「炮台利害,水路險惡」,「風水不可,水土多病」,不贊成出兵台灣。大將黃廷說:「台灣地方聞甚廣闊,實未曾到,不知情形。如吳豪所陳紅毛炮火,果有其名,況船大又無別路可達,若必由炮台前而進,此所謂以兵與敵也。」建威伯馬信發言道:「藩主所慮者,諸島難以久拒清朝,欲先固其根本,而後壯其枝葉,此乃終始萬全至計。信,北人也,委實不知。但以人事而論,蜀有高山峻岭,尚可攀藤而上,卷氈而下;吳有鐵纜橫江,尚可用火燒斷。紅毛雖桀黠,布置周密,豈無別計可破?今乘將士閒暇,不如統一旅前往探路,倘可進取,則併力而攻;如果利害,再作商量,亦未為晚。此信之管見也。」鄭成功聽後讚揚道:「此乃因時制宜,見機而動之論。」吳豪再次發言反對,各將領「議論不一」。參軍陳永華發言:「凡事必先盡之人,而後聽之天。宣毅後鎮所言,是身經其地,細陳利害,乃守經之見,亦愛主也,未可為不是。如建威之論,大興舟師前去,審勢度時,乘虛覷便,此乃行權將略也。試行之以盡人力,悉在藩主裁之。」接著,協理五軍戎政楊朝棟發言支持鄭成功,認為恢台之舉可行。鄭成功非常高興,稱讚「朝棟之言,可破千古疑惑」,當即拍板決定興師復台[20]。這次軍事會議的顯著特點是:鄭成功部下將領和兵員多是經濟比較發達的福建沿海州縣人,而當時台灣尚處於初期開發階段,吳豪的意見自然有一定的代表性。馬信是北方來歸將領,陳永華是文官,他們雖支持復台,不足以扭轉會議傾向。楊朝棟是鄭鴻逵舊將,他表態之後,鄭成功立即抓住時機,斷然做出決策,體現了他的領導藝術。興師驅荷,是中國近三百多年來在台灣問題上一個極其重要的決策,對台灣這塊自古以來中國的領土的發展前途影響至為深遠,出兵前這次軍事會議在史冊上是重要的一頁,多數閩籍將領的留戀鄉土,胸無遠志,正好襯託了鄭成功的目光遠大。

  鄭成功的復台計劃,經過周密的準備。除了修理戰船,備辦糧餉、器械以外,他在軍事上的部署值得特別注意。鄭成功的基本意圖是取台灣為復明基地,而不是撤往該地。所以,他必須考慮既能從荷蘭殖民者手中奪回台灣,又不能失去廈門、金門、南澳一帶近海島嶼。因此,他決定親自統率主力出征台灣,這支主力又分為首批和二批;在金門、廈門、南澳一帶留下了相當兵力:命忠勇侯陳霸防守南澳,警惕清廣東軍閥蘇利、許龍乘虛而入;派郭義、蔡祿二鎮前往銅山(今東山)會同原鎮該地的忠匡伯張進守御該島,必要時策應守南澳的陳霸部;留戶官鄭泰和參軍蔡協吉守金門;洪天祐、楊富、楊來嘉、何義、陳輝守南日、圍頭、湄洲一帶,連接金門,以防北面來犯之敵;由世子鄭經守廈門,輔以洪旭、黃廷、王秀奇、林習山、杜輝、林順、蕭泗、鄭擎柱、鄧會、薛聯桂、陳永華、葉亨、柯平,與洪旭之子洪磊、馮澄世之子馮錫范、陳永華之侄陳繩武三人調度各島防守事宜。

  跟隨鄭成功收復台灣的將領和官員有馬信、周全斌、蕭拱宸、陳蟒、黃昭、林明、張志、朱堯、羅蘊章、陳澤、楊祥、薛進思、陳瑞、戴捷、黃昌、劉國軒、洪暄、陳廣、林福、張在、何祐、吳豪、蔡鳴雷、楊英、謝賢、李胤、李襲。1661年(順治十八年)誓師,參加誓師禮的有原兵部尚書唐顯悅、兵部侍郎王忠孝、浙江巡撫盧若騰、吏科給事中辜朝薦、右副都御史沈全期等,此外還有明寧靖王朱術桂、魯王世子朱桓、瀘溪王、巴東王和留守文官武將。從參加餞行宴會的人來看,基本上包括了當時在金、廈地區的全部明朝頭面人物,也許其中一些人並不贊成鄭軍主力開赴台灣,公開反對的是兵部侍郎張煌言。張煌言認為台灣距大陸較遠,鄭成功以主力復台即便如願以償,卻離抗清前線遠了,這同他的急切興復明朝的主張是相左的。張煌言在《上延平王書》中毫不客氣地說:

  竊聞舉大事者,先在人和;立大業者,尤在地利。……即如殿下東都(指台南,一本作東寧,誤。鄭成功改赤嵌為東都,至鄭經時改東都為東寧)之役,豈誠謂外島足以創業開基,不過欲安插文武將吏家室,使無內顧之憂,庶得專意恢剿。但自古未聞以輜重眷屬置之外夷,而後經營中原者。所以識者危之。……故當興師之始,兵情將意,先多疑畏。茲歷暑徂寒,彈丸之域,攻圍未下(可見煌言此書寫於荷蘭台灣殖民者投降前夕)。是無他,人和乖而地利失宜也。語云:與眾同欲者罔不興,與眾異欲者罔不敗。誠哉是言也。是虜酋短折,孤雛新立(指清帝福臨病死,玄燁幼年繼位),所云主少國疑者,此其時矣。滿黨分權,離釁疊告,所云將驕兵懦者,又其時矣。且災異非常,征科繁急,所云天怒人怨者,又其時矣。兼之虜勢已居強弩之末,畏海如虎,不得已而遷徙沿海,為堅壁清野之計,致萬姓棄田園,焚廬舍,宵啼露處,蠢蠢思動,望王師何異饑渴。我若稍為激發,此並起亡秦之候也。惜乎殿下東征,各汛守兵,力綿難持,然且東避西移,不從偽令,則民情亦大可見矣。殿下誠能因將士之思歸,乘士民之思亂,回旗北指,百萬雄師可得,百十名城可下矣。又何必與紅夷較雌雄於海外哉!況大明之倚重殿下者,以殿下之能雪恥復仇也。區區台灣,何預於神州赤縣,而暴師半載,使壯士塗肝腦於火輪,宿將碎肢體於沙跡,生既非智,死亦非忠,亦大可惜矣。況普天之下,止思明州(廈門)一塊乾淨土,四海所屬望,萬代所瞻仰者,何啻桐江一絲,系漢九鼎。故虜之虎視,匪朝伊夕,而今守御單弱,兼聞紅夷搆虜乞師,萬一乘虛窺伺,勝敗未可知也。夫思明者,根柢也;台灣者,枝葉也。無思明,是無根柢矣,安能有枝葉乎?此時進退失據,噬臍何及。古人云:寧進一寸死,毋退一尺生。使殿下奄有台灣,亦不免為退步,敦若早返思明,別圖所以進步哉!昔年長江之役,雖敗猶榮,已足流芳百世,若捲土重來,豈直汾陽、臨淮不足專美,即錢鏐、竇融亦不足並駕矣。倘尋徐福之行蹤,思盧敖之故跡,縱偷安一時,必貽譏千古。即觀史載陳宜中、張世傑兩人褒貶,可為明鑑。九仞一簣,殿下寧不自愛乎?夫虬髯一劇,祗是傳奇濫說,豈真有扶餘王乎?若箕子之居朝鮮,又非可以語今日也。某倡義破家以來,恨才力譾薄,不能滅胡恢明,所仗殿下發憤為雄,俾日月幽而復明,山河毀而復完。某得全發歸故里,於願足矣。乃殿下挾有為之資,值可為之勢,而所為若是,則其將何所依倚。故不敢緘口結舌,坐觀勝敗。然詞多激切,觸冒威嚴,罔知忌諱,罪實難逭矣。惟願殿下俯垂鑒納,有利於國,某雖死亦無所恨。謹啟。[21]

  很明顯,張煌言對鄭成功的決策復台是不贊成的,信中處處流露出對鄭成功的失望,認為復台的目的是脫離抗清前線,僅從鄭氏一家私利考慮取遠離大陸的台灣為安身立命之所,是無意復明的表現。這表明張煌言和鄭成功兩人的著眼點有很大的差異。張煌言是在儒家學說薰陶下成長的仁人志士,具有鞠躬盡瘁、死而後已的精神,缺點是眼界狹窄。他在信中說的清順治帝去世,主少國疑,實行遷海政策等給復明勢力提供了有利時機,雖有一定道理,但從全局來看,清廷已經比較牢固地穩定了在大陸的統治,張煌言的立論未免過於樂觀。相形之下,鄭成功比他現實得多。鄭氏家族本是海上起家的,這種家族歷史背景使他視野開闊,台灣、澎湖沃野數千里當然包括在赤縣神州之內,為解決數十萬兵員和其他人士的糧食、物資供應,光靠金門、廈門、南澳等彈丸之地是絕對支持不下去的。清廷實行沿海遷界政策,鄭成功了解的情況絕不亞於張煌言。這一政策並不意味著清朝把沿海約三十里的廣袤土地讓給鄭軍,任其屯田扼守;而是一種短視的封鎖政策,旨在切斷鄭軍從內地取得物資的通道。如果鄭軍登陸,清政府將憑藉陸戰的優勢驅逐其下海。鄭成功正是有見及此,不顧張煌言和部下多數將領的反對,毅然決定進軍復台。何況,張煌言寫這封信時正是荷蘭殖民當局即將投降之時,如果鄭成功採納了他的意見,就將功虧一簣,台灣的歷史走向很可能完全不同,鄭氏集團的抗清事業也必然更早失敗。這再一次證明分析各種人物在歷史上的作用是非常複雜的,即便像張煌言這樣出類拔萃的人物也不免在個別重大問題上做出錯誤的判斷。

  1661年(順治十八年)二月初三日中午,鄭成功率領首批軍隊乘船出料羅灣,次日過午到達澎湖。初六日,他親祭海岳,巡視附近島嶼,對隨行諸將說:「台灣若得,則此為門戶保障。」[22]隨即留下陳廣、楊祖、林福、張在四將帶兵鎮守澎湖。初七日,下令曰:「本藩矢志恢復,念切中興。前者出師北討,恨尺土之未得,既而舳艫南還,恐孤島之難居,故冒波濤,欲辟不服之區,暫寄軍旅,養晦待時。非為貪戀海外,苟延安樂。自當竭誠禱告皇天,並達列祖,假我潮水,行我舟師。爾從征諸提、鎮、營將,勿以紅毛火炮為疑畏,當遙觀本藩鷁首所向,銜尾而進。」[23]第二天,鄭成功在自己的座船上豎起帥旗,發炮三聲,金鼓震天,直航台灣。未刻,已抵鹿耳門。成功命何斌坐於鬥頭引導船隊繞過荷蘭炮台,強行登陸。在島上幾千名中國人的協助下,不到兩個小時已有數千名戰士踏上了台灣的土地。大批戰艦和船隻也駛抵熱蘭遮和普羅文查(即赤嵌城)之間的海灣。

  當時,荷蘭在台灣的兵力只有一千多名,長官揆一和評議會率八百多名駐於沙洲上建立的熱蘭遮城堡,海面有以赫克托號為主的四條戰艦,在隔灣(當時稱大員灣)相對的台灣本島上的普羅文查堡有四百名兵員防守。此外,在雞籠(今基隆)、淡水有微不足道的一點兵力,後來都集中到熱蘭遮。鄭軍順利登陸後,驕橫的荷蘭殖民者企圖在海上和陸地同時發起進攻,一舉擊敗立腳未穩的鄭軍。他們以最大的赫克托號帶領三艘戰艦憑藉火炮等裝備的優勢首先向鄭軍艦船開炮。鄭軍派出了各裝兩門火炮的六十艘艦船迎戰。戰況非常激烈,發射炮彈的硝煙瀰漫,以致在稍遠的地方無法辨認雙方船隻。中國的戰艦在製造和裝備的火炮上雖稍遜於敵艦,但他們英勇奮戰,利用自己在數量上的優勢四面圍攻荷艦。突然,中國戰艦的大炮射中了赫克托號的彈藥倉,引起強烈爆炸,赫克托號連同所載士卒葬身海底。另一艘荷艦斯·格拉弗蘭號也被鄭軍火船引燃,倉皇逃離。海戰以荷方慘敗告終。陸上的戰鬥情況也差不多。荷方派貝德爾上尉(中方文獻寫作拔鬼仔)率領二百四十名精兵出擊。貝德爾對中國軍隊懷有西方殖民者特有的偏見,他認為中國人都膽小如鼠,「只要放一陣排槍,打中其中幾個人,他們便會嚇得四散逃跑,全部瓦解」,「據荷蘭人估計,二十五個中國人合在一起還抵不上一個荷蘭兵。他們對整個中華民族都是這樣看法:不分農民和士兵,只要是中國人,沒有一個不是膽小而不耐久戰的,這已經成為我方戰士不可推翻的結論。……他們認為,國姓爺士兵只不過同可憐的韃靼人(指清軍)交過鋒,還沒有同荷蘭人較量過;一旦和荷蘭人交戰,他們便會被打得落花流水,把笑臉變成哭臉」[24]。戰鬥在鄭軍登陸的一個名為水線尾的沙洲上展開。鄭成功派黃昭帶領五百名銃手攜連環熕二百門在正面列陣阻擊,楊祥率藤牌手五百名繞到敵之左翼側攻,蕭拱宸率領二十艘大船搖旗吶喊,做進攻熱蘭遮狀。貝德爾的軍隊同黃昭部接戰時,以十二人為一排,連放三排槍,出乎他們意料的是鄭軍並沒有一聽槍聲就失魂落魄地四散奔竄,而是沉著應戰,像一座鐵壁一樣阻擋著荷軍前進;楊祥部從旁夾擊,「箭如驟雨」,這些自命不凡的荷蘭官兵的「勇氣」「完全為恐懼所代替,許多人甚至還沒向敵人開火便把槍丟掉了。他們抱頭鼠竄,落荒而逃」。鄭軍乘勢全線出擊,「直到上尉及其部下一百十八人全部戰死」,剩下八十名見機行事的士兵涉過水深及頸的海面逃到船上返回熱蘭遮向他們的長官報告這場出擊的經過[25]。

  鄭軍在海上、陸上初戰告捷,荷蘭人已失去了出擊的信心,躲在城堡里等待救兵。鄭軍「切斷了海陸交通,包圍了普羅文查要塞,切斷了它同熱蘭遮的聯絡,使各自陷於孤立。他們也完全控制了鄉村,禁止福摩薩人同被包圍的軍民有任何接觸,使他們不能幫助遭到攻擊的荷蘭人(按,此處福摩薩人指高山族同胞,但是高山族百姓絕不會支持以掠奪為目的的荷蘭殖民者)。上述行動由於得到中國居民中二萬五千名壯丁的幫助,在三四小時內就完成了。那些驚慌絕望的福摩薩人也被迫向敵人屈服,同所有中國居民一樣,被利用來危害我方」[26]。

  完成對荷蘭兩座城堡的包圍之後,鄭成功決定先攻台灣本島上的普羅文查堡(赤嵌城)。初十月,他命令士卒每人持草一束,堆置城下,派通事向荷軍守將描難實叮發出最後通牒,如果再不投降就點火焚城。描難實叮向熱蘭遮求救無援,被迫投降。《被忽視的福摩薩》記載,五月四日,「司令官獻出了普羅文查要塞以及一切軍用物資,他本人及所有士兵都成了戰俘」[27]。這樣,荷蘭殖民者在整個台灣地區的據點只剩下近海沙洲上孤零零的一座熱蘭遮城堡。即如荷方記載,「大員(熱蘭遮城所在沙洲)只是一塊荒漠的沙洲,寸草不生,四面環海,不能跨出一步。他們也沒有足夠的人力或其他方法打擊敵人。唯一的希望是守住熱蘭遮城堡,等待從巴達維亞得到有力的援助」[28]。

  鄭成功軍在台灣基本站穩腳跟後,於三月下旬(公曆五月一日)致信荷蘭殖民當局,要求熱蘭遮投降,荷蘭人可以攜帶全部財物乘船離開台灣。信的全文如下:

  大明招封大將軍國姓致書於大員長官費烈德瑞克·揆一閣下:澎湖地近漳州諸島,乃該州所屬之地。大員緊依澎湖,故此地亦必歸中國同一政府之管轄;事實證明隔海兩邊地區之居民皆系中國人,其處田產自古以來即為彼等所有並墾殖。先時,荷蘭船隻前來要求通商,其人於此處並無尺寸之地,余父一官出於友善指出該地,僅允借給。

  余父之時及後來余本人均試圖一本友好之念與該公司相處,為此目的余等每遇荷蘭人犯即行釋放,遣之回鄉,遐方諸國尤以貴公司當已洞悉,貴公司定能歷述余之深恩厚意。閣下居於此地已歷多年,亦必盡知此情,而余之英名閣下諒必早銘於心。

  現今余已親統大軍臨於此地,意在不僅利用此地區,並將建立容納眾多人口之城池。

  你應該知道,繼續占領他人之土地(此地屬於余等之祖先,現傳授於余)是不正當的。閣下與諸議員(若足夠明智)定當明於此義,因此,如果你即來謁見余,並通過友好之談判將城堡轉交予我,那麼,我將不僅對你加官晉爵,赦免你等及婦孺之生命,並將允許你們保有原有財物,如果你們願意還可以在余統治下仍居於此地。

  但是,如果與此相反,你們不聽余言,故持異議,敵視於我,當深思任何人將不獲生存,全遭屠戮;假如你們企圖暗中離開爾等之城堡,逃入船中,開往巴達維亞,爾國嚴格之法律有禁於此,亦將處以死刑;在此情況下爾等亦無生路。你們無須在是否投降於我之問題上爭論不休,也無須過多地考慮此舉是福是禍,因為遷延時日只會錯過機會,那時你們將後悔無及,望及早做出決定。

  最後,我已派出十二船官兵進入爾等之城,以防止一切搶掠與混亂,這樣居住於那裡的人——中國人以及荷蘭人——都將保有其財物,無人受害,如此一切人均將安全有保,任何人無須害怕余之官兵。

  書於永曆十五年三月二十九日,鈐國姓爺印。[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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