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永曆朝廷的覆亡002
2024-09-26 04:04:10
作者: 顧誠
將軍本朝之勛臣,新朝之雄鎮也。世膺爵秩,藩封外疆,烈皇帝之於將軍可謂甚厚。詎意國遭不造,闖逆肆志,突我京師,逼死我先帝,掠殺我人民。將軍縞素誓師,提兵問罪,當日之本衷原未盡泯也。奈何清兵入京,外施復仇之虛名,陰行問鼎之實計。紅顏幸得故主,頓忘逆賊授首之後,而江北一帶土宇,竟非本朝所有矣。南方重臣不忍我社稷顛覆,以為江南半壁,未始不可全圖。詎鸞輿未暖,戎馬卒至。閔皇帝(指弘光)即位未幾,而車駕又蒙塵矣。閩鎮興師,復振位號,不能全宗社於東土,或可偏處於一隅。然雄心未厭,並取隆武皇帝而滅之。當是時,朕遠竄粵東,痛心疾首,幾不復生,何暇復思宗社計乎?諸臣猶不忍我二祖列宗之殄祀也,強之再四,始膺大統。朕自登極以來,一戰而楚失,再戰而西粵亡。朕披星戴月,流離驚竄,不可勝數。幸李定國迎朕於貴州,奉朕於南(寧)、安(隆),自謂與人無患,與國無爭矣。乃將軍忘君父之大德,圖開創之豐勛,督師入滇,犯我天闕,致滇南寸地曾不得孑然而處焉。將軍之功大矣!將軍之心忍乎?不忍乎?朕用是遺棄中國,旋渡沙河,聊借緬國以固吾圉。出險入深,既失世守之江山,復延先澤於外服,亦自幸矣。邇來將軍不避艱險,親至沙漠,提數十萬之眾,追煢煢羈旅之君,何視天下太隘哉!豈天覆地載之中,竟不能容朕一人哉!豈封王錫爵之後,猶必以殲朕邀功哉!第思高皇帝櫛風沐雨之天下,朕不能身受片地,以為將軍建功之能。將軍既毀宗室,今又欲破我父子,感鴟鴞之章,能不慘然心惻耶?將軍猶是中華之人,猶是世祿之裔也。即不為朕憐,獨不念先帝乎?即不念先帝,獨不念二祖列宗乎?即不念二祖列宗,獨不念己身之祖若父乎?不知新王何親何厚於將軍,孤客何仇何怨於將軍?彼則盡忠竭力,此則除草絕根,若此者是將軍自以為智,而不知適成其愚。將軍於清朝自以為厚,而不知厚其所薄,萬祀而下,史書記載,且謂將軍為何如人也。朕今日兵單力微,臥榻邊雖暫容鼾睡,父子之命懸於將軍之手也明矣。若必欲得朕之首領,血濺月日,封函報命,固不敢辭。倘能轉禍為福,反危就安,以南方片席,俾朕備位共主,惟將軍命。是將軍雖臣清朝,亦可謂不忘故主之血食,不負先帝之厚恩矣。惟冀裁擇焉[104]。
這大概是永曆帝留下的最後一份文件了。其音哀愁如秋蟲鳴泣,無壯烈之氣,有乞生之念。語云:鳥之將死,其鳴也哀。南明志士寄希望於這樣的皇帝實現中興大業,真可說是緣木求魚了。
順治十八年十二月初一日,清軍迫近緬甸阿瓦[105],緬甸國王大驚,決定送出朱由榔父子以避免本國捲入明、清之戰。劉健記載:「十二月朔,三桂至舊晚坡。緬相錫真約我兵往迎永曆。錫真持貝葉緬文納款,譯其文有:願送永曆出城,但求退兵扎錫坡,等語。蓋恐大兵襲其城也。」[106]初二日未時,一隊緬甸士兵突然來到永曆住地,口稱:「中國有兵來近城,我國發兵由此抵敵,宜速移去。」[107]說完,七手八腳把朱由榔連同座椅抬起就走,另外備轎供太后、皇后乘用,太子朱慈烜和其他隨從一併起行。在緬兵押送下陸行五里即抵河岸,戌時渡河,只聽見對岸兵馬往來,人聲嘈雜,也不知道是誰家兵馬。清軍先鋒噶喇昂邦擔心永曆帝室得知實情可能在渡河時投水自盡,事先安排了不久前降清的鐵騎前營武功伯王會到河邊等候,永曆座船抵岸時,他即上前拜見,自稱奉晉王李定國之命特來迎駕。朱由榔還蒙在鼓裡,對王會慰勞有加。直到王會把永曆一行人送入清軍營中,朱由榔才發覺上當,憤慨不已,斥責王會的叛賣行徑。王會內心有愧,無言而退[108]。
初九日,吳三桂班師[111]。回滇途中,吳三桂於下營時均將朱由榔一家置於附近地方帳篷內,由滿洲官兵嚴密看守。原先隨從永曆的明朝官員妻妾躲過咒水之難後,又被滿洲官兵搶去。侍候朱由榔的人只剩下小內官五人、面貌醜陋的小宮女三四人和跛足侍衛總兵鄧凱。
本章節來源於𝙗𝙖𝙣𝙭𝙞𝙖𝙗𝙖.𝙘𝙤𝙢
康熙元年(1662)三月十二日,清廷以擒獲永曆帝詔告天下,詔書中說:「念永曆既獲,大勛克集。士卒免徵戍之苦,兆姓省輓輸之勞。疆圉從此奠安,閭闔獲寧干止。是用詔告天下,以慰群情。」[112]五月,吳三桂因擒獲朱由榔有功,晉封為親王[113]。
在清廷詔告全國的同一天,朱由榔和他的眷屬被押回雲南昆明。昆明城中許多百姓眼見皇帝蒙難,不免黯然神喪。當時一個目擊者說:「永曆之自緬歸也,吳三桂迎入,坐輦中。百姓縱觀之,無不泣下沾襟。永曆面如滿月,須長過臍,日角龍顏,顧盼偉如也。」[114]清軍把朱由榔一家圈禁在世恩坊原崇信伯李本高宅內[115]。吳三桂等人認為如果押解赴京獻俘,路途遙遠,恐怕發生意外,建議就地處決,得到清廷核准。四月二十五日,朱由榔、朱慈烜和國戚王維恭的兒子被處死。據記載,行刑前吳三桂主張拖出去砍頭,滿洲將領不贊成,愛星阿說:「永曆嘗為中國之君,今若斬首,未免太慘,仍當賜以自盡,始為得體。」[116]安南將軍卓羅也說:「一死而已,彼亦曾為君,全其首領可也。」[117]於是,把朱由榔父子和王維恭子抬到門首小廟內,用弓弦勒死。[118]隨即命昆明知縣聶聯甲帶領員役搬運柴薪把三人棺木焚化於北門外。次日,清兵至火化處拾取大骨攜回做證。雲南人民不忘故主,以出城上墳為藉口,尋得未燼小骨葬於太華山。南明最後一帝至此煙消雲散。
第八節 李定國之死
1661年(順治十八年)八月,李定國、白文選仍在緬甸境內要求緬方交出永曆君臣。得到緬甸當局殺害朱由榔的扈從人員的消息,感到情況緊急,立即分路進至洞烏,用十六條船裝載兵馬渡江,向緬軍發起攻擊。由於緬方已有準備,作戰失利,有五條船在江中傾覆。十八日,明軍退回洞烏。
在前途黯淡的形勢下,白文選的部將張國用、趙得勝等人私下議論道:「此地煙瘴,已傷多人,今再深入,氣候更熱,非盡死不止。寧出雲南,無作緬鬼。」士兵們長期轉戰於中緬邊境一帶,生活和作戰條件極為艱苦,一聽主將的這番議論,軍心更加動搖。張、趙兩人命令軍士趁夜間準備好行裝,直入白文選的臥帳,請他立即脫離李定國部,退還雲南。文選見軍心已變,大吃一驚。二將勸他說:「大事知不成,更深入瘴地,空死無名。殿下必隨晉王,是續賀九義也。」白文選問:「爾等今欲何往?」張國用回答:「以此人馬出雲南,何向不重?」意思是憑藉部下兵馬眾多主動降清,必然受到重用。文選又問:「若皇上何?」國用斷然回稱:「心力已盡,可見天意。」當即把白文選挾持上馬起行,連夜行軍七十里。第二天凌晨,李定國得到報告白文選部去向不明,覺得事態嚴重,他狐疑滿腹地說:「鞏殿下欲何往耶?」派兒子李嗣興領兵尾隨,觀察白部動向。他告誡嗣興不得動武,自己也帶領部隊緩緩跟進。張國用、趙得勝唯恐主帥白文選留戀舊情,同李定國重歸於好,故意讓文選走在前面,二人領兵斷後。五天之後,兵馬行至黑門限(或寫作黑門坎),國用和得勝見李嗣興兵尾追不舍,兩人商議道:「晉世子急躡不去我,我軍行疲為累,不若就此山勢與決戰,令彼還,方可前進。」隨即揮兵扼據山險,矢炮齊發。李嗣興大怒,命令部兵強行登山反擊。正在這時,李定國趕到,叫嗣興立刻停止戰鬥。他不勝感慨地說:「吾昔同事者數十人,今皆盡矣,存者吾與文選耳。何忍更相殘?且彼既背主他出,欲自為計,念已絕矣!吾所以使爾隨之者,冀其生悔心,或為併力;今大義已乖,任彼所之,吾自盡吾事耳。」[119]途中收留文選部掉隊的士卒四十餘人,也全部放還。定國父子帶領本部兵馬返回洞烏。
白文選軍繼續走了三天,路上遇著從孟定來的吳三省部。吳軍營中的馬匹已全部倒斃,兵將仍然不顧艱苦,步行入緬尋求和李定國會合。白文選良心不昧,流著眼淚說:「我負皇上與晉殿下矣!將軍能率兵至此,使我有太山之助乎。」[120]吳三省從白文選部行軍方向判斷其部下意圖是去投降清朝,就故意揚言:「雲南降者皆怨恨,不得所,人心思明,故我輩咸願步來到此。」文選部兵聽了很受感動,張國用、趙得勝也從自己前途考慮,擔心降清以後得不到妥善安置,不再堅持前往昆明投降。這時,恰巧有徽州人汪公福不遠數千裡帶來鄭成功的約請會師表,白文選決定屯駐於錫薄,派蘇總兵去木邦同李定國聯絡。過了一個多月還沒有接到定國的回信。清平西王吳三桂得到消息,派部將馬寧和南明降將馬寶、馬惟興、祁三升等領兵追趕白文選,兩軍在孟養相遇。文選部兵就山立營,保持戒備。白文選同馬寶、馬惟興等長期保持著較深厚的友誼(他們很可能都是回族),不願兵刃相見。馬寶帶著吳三桂的書信單騎進入文選營中,勸他投降。白文選終於決定投降清朝,跟隨投降的有官員四百九十九名、兵丁三千八百餘名、馬三千二百六十匹、象十二隻[121]。這年十二月十八日由孟密到達昆明。康熙元年(1662)十一月,清廷封白文選為承恩公[122]。白文選降清時還有幾千名精銳將士,如果能同李定國攜手合作,雲南抗清鬥爭必定可以再堅持一段時間,他的決策降清,無疑加速了雲南邊境抗清運動的瓦解。
清軍進入緬甸脅取永曆帝的時候,李定國統轄的兵馬還有五六千人[123],駐於九龍江(按,九龍江即瀾滄江流經西雙版納之一段河名,清代在普洱府下有九龍江宣慰司)。他仍然希望號召土司和其他抗清勢力恢復雲南。1661年(順治十八年)五月,暹羅國(即泰國)派使者六十多人來聯絡,請定國移軍景線(亦作錦線,現在泰國境內昌盛附近,與緬甸、寮國接壤)暫時休整,然後由暹羅提供象、馬,幫助收復雲南。使者除帶來豐厚禮物外,還取出明神宗時所給敕書、勘合,表示對明朝眷戀之情。並且告知定國:「前者八十二人駕隨,流落在我國,王子厚待,每人每日米二升,銀三錢。」[124]李定國對暹羅君臣的好意非常感激,盛情款待來使,派兵部主事張心和等十餘人同往暹羅聯絡。1662年(康熙元年)永曆帝和太子被清軍俘獲的噩耗傳來,李定國傷心備至,捶胸大哭。他感到擁明抗清的旗幟既倒,再也沒有回天之力了,部下兵馬由於駐紮在人煙稀少地區,糧食醫藥不足,病死了差不多一半。定國自知復興無望,憤郁不已,五月十五日撰寫表文焚告上天,「自陳一生素行暨反正輔明皆本至誠,何皇穹不佑至有今日。若明祚未絕,乞賜軍馬無災,俾各努力出滇救主。如果大數已盡,乞賜定國一人早死,無害此軍民」[125]。六月十一日是李定國的生日,他從這天起發病,到六月二十七日病死於景線[126]。
定國臨終前,託孤於部將平陽侯靳統武,命世子李嗣興拜統武為養父[127],叮嚀道:「寧死荒徼,無降也!」[128]一代豪傑終於齎志以歿。他的英名和業績永遠光照史冊,激勵後世人民為反對壓迫和民族征服而獻身。李定國的一生應該充分予以肯定,封建史籍的作者一般也給以讚許之詞,但他們所讚許的是李定國後半生的「改邪歸正」,實際上李定國在明末是反抗封建壓迫的英雄;清初是抗擊滿洲貴族武力征服和暴虐統治的傑出統帥。如果不以成敗論英雄,在明清之際各方面的人物當中,他是光彩四耀的一顆巨星,其他任何人都無從望其項背。
李定國去世後,部下將領失去了歸依的核心。他的表弟馬思良不服靳統武的節制,與總兵胡順都、王道亨於前途黯淡之時,走上了降清之路[129]。不久,靳統武病死(一說被毒死)[130],蜀王世子劉震等領兵歸附清朝。李嗣興也未能恪遵定國遺教,在康熙元年九月拜表投降清朝,十一月自普洱派人赴昆明呈繳李定國留下的冊、寶和元帥印,十二月十九日帶領官兵及家屬一千二百餘人到洱海接受吳三桂改編安插[131],清廷授予李嗣興都統品級[132],後來曾任清朝陝西寧夏總兵等職。
大致可以說,李定國之死標誌著原大西軍餘部抗清鬥爭的結束。
[4] G. E. Harvey(哈威)著,姚枬譯註《緬甸史》(1957年3月修訂譯本)第二三一頁記,永曆帝贈給緬王黃金一百緬斤(三百六十五磅)。
[6] 《狩緬紀事》;鄧凱《也是錄》。
[7] 明代歷朝相傳玉璽在1644年大順軍入京時已被繳獲,這以後弘光、隆武、永曆三朝都另行製作,為了防止落入他方之手的玉璽可能被利用,每次製作的玉璽規格必然會稍有差異。
[8] 鄧凱《也是錄》。
[9] 《狩緬紀事》。
[10] 《狩緬紀事》。
[11] 《狩緬紀事》。
[12] 金鐘《皇明末造錄》。
[13] 《狩緬紀事》。
[14] 《狩緬紀事》。
[15] 這件事在《求野錄》《也是錄》《狩緬紀事》《皇明末造錄》等書中都有記載,前面已經指出包括永曆在內的明清皇帝都有幾顆不同用途的「國寶」,其中多數是玉制,稱為玉璽,但也有金制的。永曆帝這次下令鑿碎的顯然是金制國璽,謝國楨《南明史略》和司徒琳《南明史》(英文原版一七三頁)都說是玉璽,略誤。
[16] 《狩緬紀事》。鄧凱《也是錄》僅說因馬吉翔私散稻穀,「鄧凱見之,大罵吉翔於行殿。吉翔旗鼓吳承爵摔凱而仆,傷其足,遂不能行」。
[17] 順治十六年八月二十四日川陝總督李國英「為恭報恢復成都日期並追剿逆賊情形事」揭帖,見《李勤襄公撫督秦蜀奏議》。
[18] 《清世祖實錄》卷一二五;參見劉健《庭聞錄》卷三。
[19] 《清世祖實錄》卷一二八。
[20] 《清世祖實錄》卷一二八。
[21] 《清世祖實錄》卷一二九。按,同書卷一三一記,高承恩為「偽咸寧侯」,郝成裔是他的「幸僮」,降清時高民瞻收取郝的賄銀三萬兩,「令成裔密造偽璽偽敕,假稱曾襲侯爵,以為投誠敘功之地」。順治十六年十一月初三日川陝總督李國英題本報,九月明鎮守黎、雅、滎經、建昌一帶地方咸寧侯掛討夷將軍印郝成裔、掛蜀藩(即劉文秀)護衛將軍印廣平伯陳建率部剃髮,納土投降,見《李勤襄公撫督秦蜀奏議》。據此當為九月間事。
[22] 劉健《庭聞錄》卷三記上述諸將領在五月中旬和下旬降清,李如碧寫作李如柏,高啟隆寫作高啟龍。康熙五十三年《劍川州志》卷三《沿革》記:「馬惟興、馬寶走鶴慶、高啟隆走劍川,又至麗江、蘭州,十月在劍川州剃髮降清。」時間和情節都略有不同。
[23] 順治十七年正月雲貴總督趙廷臣「為請給投誠官兵口糧,鼓勵未來人心,仰祈上鑒,敕部議復事」揭帖,見《明清檔案》第三十六冊,A36—24號。
[24] 劉健《庭聞錄》卷三。屈大均《安龍逸史》卷下記:「其未扈從者,如東閣大學士雷躍龍、大冢宰(吏部尚書)張佐宸、大司農(戶部尚書)龔彝、司馬(兵部尚書)孫順、司寇(刑部尚書)尹三聘、左都御史錢邦芑等皆輔弼大臣,或扶病投清,或潛蹤苟活,或祝髮沽名。」
[25] 《安龍逸史》卷下記:「甚至勛戚如武靖侯王國璽,竟竊太后金寶以媚新朝。」《庭聞錄》卷三記王國璽降清,但又說「降將楊武獻皇太后金寶一、武靖侯銀印一……」
[27] 《清世祖實錄》卷一三八。
[28] 《八旗通志》卷二二二《孔克德傳》云:「復隨信郡王多尼等三路大兵追定國,至雲南磨盤山,敗其六千餘眾。」
[29] 順治十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平西王吳三桂「為恭報邊外逆渠情形事」密奏本,見《清代農民戰爭史資料選編》第一冊(上),第三八三頁。
[30] 順治十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平西王吳三桂「為恭報邊外逆渠情形事」密奏本,見《清代農民戰爭史資料選編》第一冊(上),第三八三頁。《庭聞錄》記:「六月十六日,李定國杖殺賀九義。九義初守南寧,大兵入滇,歸路斷絕,遂由南寧走元江出邊外,偕定國駐孟艮。其家在雲南,三桂使其仆李登雲招之。事泄,定國斬登雲,杖九義百四十,次日死。」康熙三十五年《雲南府志》卷五《沿革》記,順治十八年「六月,偽官李維賓以永曆情形來告」。原註:「維賓,賀九儀標官,九儀欲受信郡王招撫,定國覺,杖殺之。維賓逃至雲南投誡。」
[31] 李根源輯《永昌府文征》,詩,卷十二。詩後加按語說:「維新曾署吏部侍郎,此詩想系扈蹕西奔,參贊晉王軍中,行抵永昌時作。其後或死咒水,抑死景線,或逃隱何所,無可考矣。」
[32] 金維新被杖死事見馮甦《見聞隨筆》卷下,邵廷寀《西南紀事》卷十等書。
[33] 順治十六年閏三月二十九日五省經略洪承疇「為恭報雲南逃賊竄伏地方東西殘民慘苦情狀並大兵見在駐札事宜仰候廟堂鑑察事」密揭帖,見《明清檔案》第三十四冊,A34—30號;同件又見《明清史料》甲編,第六本,第五九五頁。康熙《永昌府志》卷二十三《災祥》記:「順治十八年大兵進緬,騰越斗米值銀二兩」,可資參證。
[34] 《清世祖實錄》卷一三〇。但線國安並未因此受處分,仍以征蠻將軍銜鎮守廣西。康熙十三年參與三藩叛亂,不久病死。見《清史列傳》卷八十《逆臣傳·線國安》。
[35] 彭而述《讀史亭文集》卷十五,紀略,《邵兵紀事》。
[36] 彭而述《讀史亭文集》卷十,記下《貴州至雲南界日記》。
[37] 《明清史料》丙編,第二本,第二○○頁。
[38] 分見《明末滇南紀略》相關各節。
[39] 劉健《庭聞錄》卷三。按,有的史籍說那嵩任雲南巡撫、其子弟加官襲職是李定國以晉王身份承制委任的,但聯繫到沐天波同那嵩聯姻,似應在入緬以前或入緬之初聯絡尚未中斷之時。那嵩之弟那?一作那岱,康熙十二年《石屏州志》卷十三,《志補》云:「石屏西接元江,元江土府那氏,或雲儂智高之黨,有那天福者頗知讀書,子三人,曰嵩、曰岱、曰侖。天福死,嵩襲職。」
[40] 康熙十二年《石屏州志》卷一《沿革》附《造亂事略》記:「順治十六年二月投誠將軍高應鳳駐石屏,兵丁擾民,署知州鄭相每鉗制之,因結怨。應鳳忽撤兵北梅箐坡,次早遣數十騎突入州治,殺鄭知州於儀門外,遂叛去。」
[41] 《明清史料》丙編,第二本,戶部題本。
[42] 康熙十二年《石屏州志》卷一《沿革》記:順治「十六年廢弁許名臣自投誠歸,移住馬板龍,潛懷異志,遂偽造令牌,撤去駐防兵丁,因逐(石屏)知州文國珍據州城。親王(吳三桂)統兵到臨安,乃奔入元江。」
[43] 康熙三十年《通海縣誌》卷一《沿革事考》記:順治十六年「九月,元江土官那嵩、偽總兵許名臣暗通定國,叛。平西王總師由通海討平之。」參見劉健《庭聞錄》卷三。順治十六年九月二十一日經略洪承疇揭帖可資參證,見《明清史料》甲編,第五本,第四五八頁。
[44] 劉健《庭聞錄》卷三。
[45] 劉健《庭聞錄》卷三。
[46] 劉健《庭聞錄》卷三。
[47] 道光六年《元江府志》卷二《兵防·師旅考附》記:「本朝順治十六年大師平滇,土酋那嵩與偽總兵高應鳳、許名臣暗通李定國叛,官兵討平之,改土設流。」
[48] 康熙三十一年《貴州通志》卷五《大事記》。
[49] 劉健《庭聞錄》卷四。
[50] 康熙三十一年《貴州通志》卷五《大事記》。
[51] 劉健《庭聞錄》卷四。道光二十年《貴陽府志》余篇卷二十《雜誌下》。
[52] 康熙五十八年《澂江府志》卷二《沿革》。
[53] 康熙三十年《雲南通志》卷三《沿革大事考》。
[54] 同上書,參見《庭聞錄》卷四及康熙三十年《通海縣誌》卷一《沿革事考》。
[55] 順治十六年十月廣西巡撫於時躍揭帖,見《明清史料》甲編,第五本,第四八三至四八八頁,原文云:「活擒偽將軍陳奇策,獲水軍都督銀印一顆,凌海將軍木印一顆。」
[56] 上引順治十六年十月廣西巡撫於時躍揭帖。
[57] 上引順治十六年十月廣西巡撫於時躍揭帖。
[58] 《清世祖實錄》卷一三〇載:順治十六年十二月兩廣總督李棲鳳奏報:「安南都統使司都統使莫敬耀遣使投誠。」事實上,安南態度的轉變在這以前就已經發生。
[59] 徐孚遠《交行摘稿》有《將回贈臣以職方》詩,題下原注「時臣以議欲間道行復命也」。
[60] 前引順治十六年十月文本巡撫於時躍揭帖雲,栗養志部占領上思州後,又在思忠府擒獲「偽國姓張總兵張自新、偽職方司黃事忠」,「查出題奏本六十二道、揭帖六十六件、令諭牌票十一張,疏稿雜書三十五本,書信一百封」。見《明清史料》甲編,第五本,第四八五頁。
[61] 永曆朝廷封王興為「縣伯」的敕文中有「比者叛逆孫可望罪惡貫盈,稱兵犯闕」之語,見連城璧《蹇愚錄》所附敕書原文,廣寧伯爵名見王興墓誌。
[62] 《平南王元功垂範》卷下。
[63] 屈大均《皇明四朝成仁錄》卷十二《廣東死事三將軍傳》。
[64] 同上。參見道光二年《陽江縣誌》卷八,《編年》。
[65] 《清世祖實錄》卷一四○記:順治十七年九月丁卯日,「平南王尚可喜疏報:官兵追剿粵東文村隔水南廳賊寇,生擒偽伯周金湯,偽總兵李嘗榮投誠。下兵部知之」。所記日期大約是清廷接報時間,周金湯被俘當在這以前。
[66] 《明清史料》甲編,第五本,第四九五至四九六頁,廣東巡撫董應魁題本(殘件)。
[67] 《清聖祖實錄》卷二,順治十八年五月乙丑日廣東巡撫董應魁疏報。
[68] 溫睿臨《南疆逸史》卷二十二《郭之奇傳》。翁輝光《潮州文概》收有郭之奇《交趾被執紀事詩》二首,詩云:「十載艱虞為主恩,居夷避世兩堪論。一時平地氛塵滿,幾疊幽山霧雨翻。曉澗哀泉添熱血,暮煙衰草送歸魂。到頭苦節今方盡,莫向秋風灑淚痕。」「成仁取義憶前賢,幾代同心幾自鞭。血比萇弘新化碧,魂依望帝久為鵑。曾無尺寸酬高厚,惟有孤丹照簡篇。萬卷詩書隨一炬,千秋霜管俟他年。」詩尾有翁輝東按語云:「郭公在明永曆十五年八月被執,至十六年九月成仁。」同書郭之奇《陋吟自序》尾翁輝東按語云:「己亥滇南失守,扈從入緬,行畿路絕,公乃挈二子避地南交……辛丑,交夷執獻,對問無回辭,羈館閱歲。壬寅八月盡節於粵西。世人擬為宋之文文山雲。」據其他書籍記載,永曆帝從昆明西撤入緬時,郭之奇在兩廣濱海一帶聯絡義師,並未扈從。此外,翁輝東述郭之奇死難時間一雲九月,一雲八月。八月與《南疆逸史》所記相同。饒宗頤《郭之奇年譜》引《宛在堂詩集》卷首黎士弘撰小傳云:「先生就義之日,慷慨從容,面無改色;康熙元年八月十九日也,莆田薛生英舒親見之。」
[70] 《狩緬紀事》。
[71] 《狩緬紀事》。
[72] 《狩緬紀事》。
[73] 從張煌言等人詩文錄里可以知道他們對永曆皇帝兵敗入緬的情況大體上都知道。
[74] 《狩緬紀事》。
[76] 順治十六年八月十八日經略洪承疇揭帖,見《清代農民戰爭史資料選編》第一冊(上)第三六四至三六九頁。
[77] 上引順治十六年八月十八日洪承疇揭帖。
[78] 見《故宮文獻叢編》第二十四輯。
[79] 見《故宮文獻叢編》第二十四輯。
[80] 見《故宮文獻叢編》第二十四輯。
[81] 《清世祖實錄》卷一二九。
[82] 早在順治十六年三月間清廷經過商議後,即已決定「命平西王駐鎮雲南,平南王駐鎮廣東,靖南王駐鎮四川」。同年十月命雲南文武一切事務「俱暫著該藩總管」。見《清世祖實錄》卷一二四、一二九。
[83] 劉健《庭聞錄》卷三。
[84] 此件主要依據劉健《庭聞錄》,參考了《清世祖實錄》卷一三四,順治十七年四月丙午(二十二)日條,實錄所載文字較簡,系時當為清廷收到日期。
[85] 《清世祖實錄》卷一三四。
[86] 《清世祖實錄》卷一三九。
[87] 劉健《庭聞錄》卷三。康熙《永昌府志》卷三《沿革》記:「十八年辛丑正月,李定國攻緬甸,緬酋請救。吳三桂發永昌、騰越等處防邊兵馬遙應之。」按,同書上文云:十七年「設鎮於永昌,以張國柱充之;並設騰越協、順雲營」。
[88] 哈威《緬甸史》中譯本記緬甸國王名平達格力(Pindalo),其弟繼位為王者名莽白(Pye),政變發生後,王妃哀求曰:「君自為王,僅求留命,吾等當奉佛以度殘生。」莽白不允其為僧,但答應不加殺害,幽禁於室。數周后,廷臣進言「天無二日」,莽白乃將王、王妃及其子孫投入彌諾江(Chindwin R.)。美國司徒琳著《南明史》引貌·赫丁·昂(Maung Htin Aung)《緬甸史》(A History of Burma)的記載云:「1661年六月,緬甸樞密院黑魯叨(Hluttaw)一怒之下,廢黜了緬王平德勒(Pindale),並予處死,更立其弟擺岷(Pye Min)為王。」(中譯本第一六二頁,英文原版第一七三頁,樞密院原文為Council of State)中方史料《求野錄》記五月「二十三日,縛酋置箯輿中投之江,立其弟為王」。劉健《庭聞錄》卷三及倪蛻《滇雲歷年傳》卷十記老緬王名莽達喇,其弟名莽猛白,政變時間為五月二十二日。
[89] 金鐘《皇明末造錄》。
[92] 楊德澤《楊監筆記》,收入《玉簡齋叢書》。
[93] 哈威《緬甸史》中譯本第二三三頁記,緬甸當局因李定國、白文選多次領兵入緬救主,「疑永曆參與其事,乃決召其七百從人至實階(即者梗)之睹波焰塔飲咒水為盟,並遣散至各村度生。從人等不願前往,謂須由興威以北之芒市土司(Sawbwa of Mong Si)伴行,始能信任,乃許之。比抵塔中,為御林軍所圍,芒市土司被挾外出,疑有詐變,奪衛士之刀而揮之,餘眾亦如狀爭抗,於是禁衛軍鳴槍射擊,未被槍殺者奉王命概行梟首」。譯者姚枬注云:「本書所志芒市王似指松滋王,但擊傷緬兵而死者,以黔國公沐天波為首,見鄧凱《也是錄》。」按,譯者只知道咒水之難中遇害人士爵位最高者為松滋王,故推測「芒市土司」即此人。其實,南明宗室諸王徒有虛名,各方視之均無足輕重。Mong Si當為沐氏之音譯,即沐天波,而非芒市(今雲南潞西縣)。清方致信緬甸當局要求引渡永曆帝室及明黔國公沐天波,沐氏在緬人心目中的地位已如上述。所以,緬王決定處死永曆隨行人員時事先已防止傷害沐天波,這既有歷史原因,也便於以後向清方交代。馬吉翔等深知沐氏在緬甸為中國最有影響之人物,故以沐天波伴行為自身安全之保障。咒水之難發生時,緬軍將沐天波拖出圍外,有意放其生路。沐天波見危授命,出乎緬甸當局意料。
[95] 《狩緬紀事》。《也是錄》也有類似記載:「上聞,與中宮皆欲自縊,內侍之僅存者奏曰:上死固當,其如國母年高何?且既亡社稷,又棄太后,恐貽後世之譏,盍姑緩以俟天命。上遂止。」
[96] 《狩緬紀事》《也是錄》。《行在陽秋》既記緬官喝曰:「不可害皇上與沐國公。」又引「施氏曰:……緬酋將天波至城上,木板鋸解,以示城外。……」施氏所云全不可信。
[97] 《狩緬紀事》。
[98] 《狩緬紀事》《也是錄》所記文字稍異。
[99] 《狩緬紀事》。
[100] 《清世祖實錄》卷一三九。
[101] 康熙三十一年《貴州通志》卷五《大事紀》。
[102] 《清聖祖實錄》卷六作初八日,參見《清史列傳》卷七十八《馬寧傳》。
[103] 《清聖祖實錄》卷六。
[104] 永曆帝致吳三桂書,所見有三種文本:一見蔣良騏《東華錄》卷八;一見雲南人士呂志伊、李根源於清光緒三十四年(1907)所輯《滇粹》,題下注引自日本丸山正參著《鄭成功傳》;一見顧公燮《丹午筆記》二二二條。第一、第二兩種文字大抵相同,惟《滇粹》本永曆自稱「朕」,蔣氏《東華錄》一律作「仆」。《丹午筆記》本語氣更近於明人,且沒有「倘得與太平草木同沾雨露於聖朝」等不倫不類的話,故以《丹午筆記》為基礎,參考前二文本對文字稍做校正。這封信既收入《東華錄》,看來實有其事,而非好事之徒所杜撰。
[105] 《清聖祖實錄》卷六。鄂爾泰編《八旗通志》中不少人物傳記都提到隨軍進至緬甸阿娃(阿瓦)。
[106] 劉健《庭聞錄》卷三。
[108] 劉健《庭聞錄》卷三所記情節稍有不同:十二月初二日,吳三桂遣高得捷等往迎,「是日日昃,緬紿永曆曰:『晉王李定國至矣。今送帝出就晉王軍。』縛竹椅為肩輿舁永曆入舟,及岸,水淺舟膠,高得捷負以登岸。永曆問其名,曰:『臣平西王前鋒高得捷也。』永曆曰:『平西王,吳三桂也。今來此乎!』遂默然。初三日,永曆至舊晚坡。」
[109] 《清史稿》卷二五四《畢力克圖傳》。
[110] 《滇粹》收「失名」《也是錄》後附載。
[111] 《庭聞錄》作初十日。
[112] 《清聖祖實錄》卷六。
[113] 《清聖祖實錄》卷六。
[114] 劉獻廷《廣陽雜記》卷三記吉坦然語。
[116] 《狩緬紀事》;《求野錄》及葉夢珠《續綏寇紀略》卷四《緬甸散》均雲朱由榔父子於四月二十五日遇害。《也是錄》記四月「初八日,上被難」。《行在陽秋》亦記於四月,書尾附記:「東昌李君調云:緬酋送駕舊晚坡在庚子十二月,而龍馭賓天、皇太子遇害則辛丑三月十八日也。君調時在三桂營中目擊者。」
[117] 劉健《庭聞錄》卷三。
[118] 康熙三十五年《雲南府志》卷五《沿革》記:吳三桂「遣固山楊珅、章京夏國相等縊永曆於篦子坡,焚其屍揚之,家屬送京」。
[119] 溫睿臨《南疆逸史》卷五十二《李定國傳》。按,邵廷寀《西南紀事》卷十《李定國傳》和珠江寓舫偶記《劫灰錄》卷六也記載了這件事,文句略有不同。
[120] 邵廷寀《西南紀事》卷十《李定國傳》。
[121] 這裡是根據《清聖祖實錄》卷六康熙元年二月庚午日節錄吳三桂、愛星阿奏疏;劉健《庭聞錄》記隨白文選降清的有一萬一千七百四十九人,其中當包括家屬。
[122] 《清聖祖實錄》卷七。
[123] 康熙元年四月十二日廣東巡撫李棲鳳題本,見《清代農民戰爭史資料選編》第一冊(上),第三九一頁。
[126] 關於李定國病死的日期和地點,諸書記載不一致。《清史稿·李定國傳》記:「六月壬子,其生日也,病作……乙丑,定國卒。」康熙元年六月朔日為壬寅,壬子為十一日,乙丑為二十四日。《劫灰錄》、馮甦《見聞隨筆》、劉健《庭聞錄》、金鐘《皇明末造錄》、葉夢珠《續編綏寇紀略》、陸桂榮《三藩紀事本末》、鄭達《野史無文》均作六月二十七日卒於勐臘。沈佳《存信編》卷五記定國六月二十九日卒於車裡猛喇(當即勐臘)。《行在陽秋》記七月二十九日卒於景線。《騰越州志》記「葬於景線」。郭影秋《李定國紀年》認為六月十七日卒於勐臘較可信。但《清聖祖實錄》卷七載康熙元年十月十九日「雲南巡撫袁懋功疏報,據車裡宣慰使刀木禱報稱:偽晉王李定國逃奔景線地方染病身死」。勐臘為車裡宣慰司屬地,刀木禱報定國卒於景線,必有根據。康熙四十一年《永昌府志》卷二十六《雜記》李定國條云:「李定國聞永曆被執,遂死於景線。所葬之地至今寸草不生,彝人過者必稽顙跪拜而後去,有入其地者曾目擊其事雲。」同書卷三《沿革》記:康熙元年「八月,李定國死於景線。」康熙三十年《雲南通志》卷三《沿革大事考》也說,康熙元年「八月,李定國死於景線」。時間上稍有出入,率地似以景線較可靠。
[128] 《三藩紀事本末》卷四《檄緬取王》;《續編綏寇紀略》卷四《緬甸散》作「寧死荒外,毋降也」。《清史稿·李定國傳》作「任死荒徼,毋降」。
[129] 沈佳《存信編》卷五。康熙三十年《雲南通志》卷三《沿革大事考》。
[130] 《續編綏寇紀略》卷四記:「未幾,統武亦卒。」《清史稿·李定國傳》云:「統武尋亦卒。」《狩緬紀事》卻說靳統武與李嗣興一道降清,但清方奏報中未見靳統武投降事。康熙三十五年《雲南府志》卷五《沿革》記,定國「病篤,託孤靳統武,令撫嗣興。馬思良勢不相下,乃與胡順都、王道亨毒殺靳統武,奔出乞降。嗣興聞思良降,亦移至慢法地方。吳三桂招之,嗣興遂投誠」。
[131] 康熙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平西親王吳三桂密奏本,見《明清史料》丙編,第十本,第九九七頁。
[132] 《清聖祖實錄》卷九。
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