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漢代內外之開闢
2024-09-19 17:38:53
作者: 柳詒徵
秦室統一,才十二年,而陳、項起,戰亂七年,而天下為劉氏一家所有。自高祖至平帝,凡二百零七年,光武至獻帝,凡百六十五年;中隔新莽更始,凡十九年。撫略言之,西漢之世,實吾國行郡縣制以後統一最久之時,故外人皆稱吾國人為漢人。而吾人自誇其政俗之美,亦津津曰「兩漢」。實則漢之政治,多沿秦法,間參以儒家之言。
《漢書·元帝紀》:「元帝柔仁好儒。見宣帝所用多文法吏,以刑名繩下。……嘗侍晏,從容言:『陛下持刑太深,宜用儒生。』宣帝作色曰:『漢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雜之,奈何純任德教,用周政乎!』」
初無特別之建設,其風俗則各地不同,亦未可以概論。惟其時之人有功於吾國最大者,實在外拓國家之範圍,內辟僻壤之文化,使吾民所處炎黃以來之境域,日擴充而日平實焉。是不可以無述也。
漢承戰國及秦之後,用民之力最重,民亦習於力役,不以為苦也。其時人人習兵,為正卒。
《漢書·高帝紀注》:「《漢儀注》云:民年二十三為正 ,一歲為衛士,一歲為材官騎士,習射御馳戰陳。年五十六衰老,乃得免為庶民,就田裡。」
《漢儀注》,即東漢經學家衛宏所著《漢舊儀》,亦稱《漢官舊儀》。後世多稱其為《漢儀注》。為記述漢代官制、禮制等禮儀的史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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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役當地,兼須戍邊;不戍邊而納賦者,謂之「過更」。
《漢書·昭帝紀注》:「如淳曰:更有三品,有卒更,有踐更,有過更。古者正卒無常人,皆當迭為之,一月一更,是謂卒更也。貧者欲得顧更錢者,次直者出錢顧之,月二千,是謂踐更也。天下人皆直戍邊三日,亦名為更,律所謂繇戍也。雖丞相子亦在戍邊之調,不可人人自行三日戍,又行者當自戍三日,不可往便還,因便住一歲一更。諸不行者,出錢三百入官,官以給戍者,是謂過更也。」
論者謂漢之力役三十倍於古 ,實尚不止三十倍也。此外,又有七科謫戍之法,
《漢書·武帝紀》:「天漢四年,發天下七科謫」。註:「張晏曰:吏有罪一,亡命二,贅婿三,賈人四,故有市籍五,父母有市籍六,大父母有市籍七。凡七科也。」
時時徙民於邊,
《漢書·武帝紀》:「元朔二年,募民徙朔方十萬口。元狩五年,徙天下奸猾吏民於邊。」
而人民莫之怨畔。故吾謂漢代人民,最能盡國民之義務。漢之國威膨脹,因亦迥絕古今,不可第歸美於一二帝王將相也。(漢時田租十五稅一,文景以後,皆三十稅一,且有時全除其租,可謂輕矣。然其時人民有算賦,自十五至五十六,出錢人百二十。又有口賦,自七歲至十四,出錢人二十。又有貲算,人貲萬錢。取算百二十七,貧民亦以衣履釜鬵為貲而算之。其往來徭戍者,道中衣裝悉自備,漢民負擔之重,蓋前此所未有也。)
戰國時,燕、趙、秦、楚皆務拓地。至秦統一,尤銳意為之,而多未竟。至漢承其業,益猛進焉。今為分述於下:
(一)東方之開拓。朝鮮自周初立國,已被商、周之文化,然中間交通不盛。燕、秦築塞至浿水,燕、齊、趙人往者益多,於是燕人衛滿逐箕准而自王。吾國民之力及於朝鮮者,視周代蓋已大進,至漢武帝元封三年,朝鮮相參殺其王右渠來降,以其地為樂浪、臨屯、玄菟、真番四郡。漢之疆域,遂奄有今日朝鮮京畿、江原二道以北之地。昭帝時,罷臨屯、真番二郡,又置樂浪東部都尉。至東漢光武建武六年,始省都尉官,棄單單大嶺以東之地,然樂浪、玄菟猶內屬也。《史記·貨殖列傳》稱燕民東綰穢貉、朝鮮、真番之利,是漢之拓東境,大有益於商業也。《後漢書·東夷傳》稱:「自武帝滅朝鮮,倭使驛通於漢者三十許國。建武中元二年,倭奴國奉貢朝賀,光武賜以印綬。」是漢之聲教,且由朝鮮而及於日本也。
(二)北方之開拓。古代北方諸侯,曰匈奴,曰烏桓,曰鮮卑。秦、漢時匈奴最強,烏桓、鮮卑皆為所屏。惟吾國人能抗匈奴,始則以長城為界,繼且出塞築朔方郡 ,又收河西地,置酒泉、武威、張掖、燉煌四郡。漢之北境,軼於秦二千餘里,而匈奴或降或徙,烏桓亦為漢用焉 。東漢時,匈奴分為南北。南匈奴附漢,入宅河南;北匈奴為漢所破,漠北以空。而烏桓、鮮卑漸以強盛。論者多謂異族侵入中土,為漢族漸衰之端。然異族之人,實沐漢之文化,如匈奴古無文書,以言語為約束。至東漢時,單于比使人奉地圖求內附,是匈奴亦如華夏,有文字圖籍矣。
(三)西方之開拓。秦之西界,不過臨洮,漢武置四郡,始通西域。而張騫使大夏,見邛竹杖、蜀布,知漢人之通西域久矣。漢之設官西域,自宣帝開始。天山南北、蔥嶺東西諸國,悉屬漢之都護。治烏壘城 ,實今新疆之中心也。自西漢神爵三年,至東漢永初元年,漢威遠播,凡百六十載 。其後,猶設西域長史,屯柳中 ,轄蔥嶺以東之地,雖各國自有君長,實與漢地無異。近年燉煌所出竹簡,有小學、術數、方技及屯戍文牘,意漢之文教,必遠及於蔥嶺內外。小學諸書,即其時學校課本。今所發見者,雖在燉煌,其行於燉煌以西,固可必也。
(四)西南及南方之開拓。秦、漢之間,西南各地氐、羌、蠻、夷、閩、粵諸族,與漢族錯處,或闢為郡縣,而其俗未化;或仍其國族,而時煩征伐,經營累世,始漸同於中夏。其事複雜,與西北二方不同,宜以今地區分而研究之。(甲)兩廣及安南之地。秦辟楊粵,僅置三郡。趙佗自立,役屬駱越,其地始及於安南。佗傳國五世,至武帝元鼎六年滅之,分置六郡。其珠崖、儋耳二郡,至元帝初元三年,復罷之。
《後漢書》曰:「凡交趾所統,雖置郡縣,而言語各異,重譯乃通,人如禽獸,長幼無別。……後頗徙中國罪人,使雜居其間,乃稍知言語,漸見禮化。光武中興,錫光為交趾,任延守九真,於是教其耕稼,制為冠履,初設媒娉,始知姻娶,建立學校,導之禮義。」
此漢人開化越南之功也。建武十八年,馬援遠征,隨山刊道千餘里,立銅柱,為漢之極界 。《後漢書》稱援所過,輒為郡縣,治城郭,穿渠灌溉,以利其民。條奏越律與漢律駁者十餘事,與越人申明舊制以約束之。自後,駱越奉行馬將軍故事,今其民號曰「馬留人」,以此也。(乙)四川雲貴之地。秦、漢之時,巴蜀雖已置郡,而其地猶有巴氏蠻、板楯蠻等 ,不盡以漢法治之也。其西南,又有夜郎、滇、莋、邛都、嶲、昆明諸國,皆曰西南夷。漢武帝使唐蒙通道夜郎,置犍為、牂柯二郡。又以邛都為越嶲郡,莋都為沈黎郡,冉駹為汶山郡,滇為益州郡 。後漢明帝時,又以哀牢夷地置永昌郡。於是漢郡至今雲南保山縣瀾滄江之南,而徼外之撣人亦歸化,與大秦時通商焉 。
《漢書》稱:「景帝末,文翁為蜀郡守,見蜀地僻陋,有蠻夷風,欲誘進之。乃選郡縣小吏,遣詣京師,受業博士,或學律令。數歲,成就還歸,以為右職。又修起學官於成都市中,招下縣子弟,以為學官弟子,蜀人由是大化。學於京師者,比齊、魯焉。」
《後漢書》稱:「章帝時,王追為益州太守,始興起學校,漸遷其俗。桓帝時,牂柯人尹珍,自以生於荒裔,不知禮義,乃從汝南許慎、應奉受經書圖緯,學成還鄉里教授。於是南域始有學焉。」
此四川、雲南、貴州以此開化之證也。(丙)湖北湖南之地。秦昭王始置黔中郡,漢改為武陵。其地蠻族,仍各自為部落。至後漢時,猶有澧中蠻、零陽蠻、充中蠻諸名;是今之澧縣及慈利、永定等地,皆當時蠻夷所居也。順帝時,武陵太守以蠻夷率服,可比漢人,增其租賦。然其後蠻人猶時反叛,屯結深山。蓋其開化反遲於川、滇之地矣。建武中,南郡蠻反,徙之置江夏,號曰沔中蠻。和帝時,又徙巫縣蠻於江夏,於是江夏蠻數反,與廬江賊相接。是東漢時湖北、黃州、德安一帶之地,實多蠻族,後且蔓延至於安徽也。
《後漢書·度尚傳》:「抗徐守宣城長,移深林遠藪椎髻鳥語之人,置於縣下。」
蓋其時安徽各地,亦多未開化之民矣 。(丁)浙江福建之地。漢初,封無諸為閩粵王,都冶;又立搖為東漢王,都東甌。其後,東甌悉眾徙中國,處江淮之間,而閩粵分立東粵。未幾,又徙其民於江、淮。故西漢會稽郡雖廣,而自今臨海、黃岩以南,殆虛無人居。東漢時,設章安、永寧 、侯官 等縣,海濱之地,始漸開拓矣。
由此觀之,漢之南部,雖立郡縣,其文化遠遜於江淮以北。經數百年,始漸同於中土。先民勞苦經營,遂告成中國大半之地。而南北風氣之暌隔,亦由於開化之時有遲速之不同,讀史者所最宜究心者也。又其時陝、甘之地,亦未盡開化,武帝以白馬氐地,置武都郡,即今武都、寧羌等縣也。宣帝時,先零羌擾河湟,趙充國以屯田之策制之。至王莽時,置西海郡,則闢地至今之青海矣。東漢之世,氐羌諸族,時服時叛,或徙其人,或置屯田,皆勞漢族之力以鎮撫之,故今日甘肅各地回族,自為風氣,其來有自。
《後漢書·西羌傳》:「湟中月氏胡,其先大月氏之別也。依諸羌居止,遂與共婚姻。月氏分散來降,與漢人錯居,其被服飲食言語,略與羌同。」(按大月氏為土耳其族,湟中月氏與羌人混合,實今日甘肅回人之祖。)
而異族雜處,仍無礙於吾國郡縣之制,亦可以見漢族勢力之偉矣。雖然,漢代治地之法,亦有區別。
《漢書·百官公卿表》曰:「有蠻夷曰道。」
西漢之道,凡三十二。至東漢時,有改為縣者,有仍為道者;比而觀之,亦可見其進化之跡焉。
西漢縣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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