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國人的養育觀和家長角色
2024-08-15 17:54:44
作者: 王乃正 王冬蘭等
(一)中國人的養育觀
目前,在國內對兒童的教育和撫養的詞語並不嚴格與統一,有的使用「養育」「教養」「撫養」,還有的使用「教育」。我們認為,「養育」和「教養」概念基本上相同,只是他們對兒童的關注點不同,「養育」重在養併兼之育,而「教養」重在「教」;「撫養」主要側重於家長對兒童生理的養護,視兒童為「生物個體」;「教育」則側重於家長作為社會文化的實施者對兒童進行價值觀念和社會規範等的傳遞與教導,視兒童為「社會個體」。其實,兒童是「生物個體」與「社會個體」的統一,其生存和健康成長離不開父母長期的精心養護與教育。
家長的養育觀可分為兒童觀、教子觀、人才觀和親子觀,我們就從這四個方面來分析我國學前兒童家長在養育觀上存在的誤區及其形成的原因。
1.家長養育觀的誤區
(1)兒童觀。
家長的兒童觀包括家長對兒童的權利、地位以及兒童發展規律的觀點。兒童觀直接影響到家長家庭教育內容與方法的選擇。家長在兒童觀上存在的誤區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有的家長將兒童看作小大人,沒有看到兒童的特點,更沒有意識到他們在每個不同的年齡階段都有自己獨特的需求。第二,將兒童看成一個什麼都不懂、不會的「小人兒」,兒童的一切行為活動都由家長來左右。第三,有的家長只將兒童看作自己的一個「大玩具」,完全不尊重兒童的發展和需要,家長高興時與孩子一起遊戲,不高興時根本不理孩子等。
(2)教子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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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子觀與兒童觀聯繫緊密,主要反映父母對家庭教育在兒童發展中的作用以及對自己角色和職能的認識。中國人始終承認「子不教,父之過」,並將教育子女的行為視為人生的最大事業。父母錯誤的教子觀主要表現在以下四方面:第一,光宗耀祖。這是中國人普遍存在的根深蒂固的教子觀。在封建社會,「書香世家」和「詩書繼世」都被看作引以為榮的事。孩子成了才,父母臉上才有光彩。第二,可憐天下父母心。這是一種「愛」的教育,孩子是未來的希望,父母將自己未實現的希望都寄托在孩子身上,尤其是獨生子女的劇增,使得孩子成了家庭的核心。然而,不幸的是,許多父母將愛片面地理解為給孩子提供最好的物質條件,為孩子提供最周到的服務甚至是無條件地滿足孩子的要求,將「愛」變為溺愛。第三,「棍棒」之下出「才子」。古人云,「三天不打,上房揭瓦」,很多父母相信只有嚴厲管教才能教育出有用之才,打罵成為教育子女的最好方法,目的是讓孩子記憶深刻,下次不會再犯。殊不知,這種教育方式既傷害了孩子的自尊心,也破壞了融洽的親子關係。第四,「樹大自然直」。這種是比較消極的教子觀念。父母認為兒童有其自身的發展規律,不需要父母的特別教育。這種觀念誇大了兒童的主觀能動性,完全否認了教育的作用,也為那些不負責任的父母提供了藉口。
(3)親子觀。
父母的親子觀是指父母對子女和自己相互關係的看法。據對一些父母生育觀的抽樣調查,認為父母生育兒女是為了增加樂趣的占40%,實現自己的理想的占24%,為家庭爭光的占9%,養兒防老的占7%,傳宗接代的占5%,鞏固感情的占5%,另有10%的父母對此沒有任何考慮。[2]這個調查結果反映,一些父母最初的養育動機是自私和盲目的,這跟父母持有的親子觀是相對應的。父母錯誤的親子觀包括以下幾類:第一,視子女為父母的私有財產。有的父母認為子女是父母生的,又是父母嘔心瀝血撫養的,因此,父母享有子女的絕對所有權。第二,子女的一切由父母決定。有些父母認為,孩子就是孩子,還遠沒有長大,生活閱歷和對事物的判斷能力都不及成人,父母有權利為他們安排好一切。第三,子女可以替代父母去實現長輩的願望,長輩把希望或者理想完全寄托在兒童身上。
(4)人才觀。
父母的人才觀是指父母對人才的價值取向和對子女成才的價值取向。這種價值取向直接影響著父母對子女的期望,從而影響著家庭教育的目標。家長人才觀方面存在的誤區表現為:一是只要愛學習,在幼兒園得到老師的表揚和小紅花多、學習成績好就是人才;二是在某一方面明顯地比別的小朋友強許多就是人才;三是會一些同齡兒童都不會的技能就是人才等。
2.對家長養育觀誤區的原因分析
改革開放之後,社會的大環境使得我國家庭在結構、功能、活動內容和形式上都發生了較大的變化。有部分家長對這樣的變化適應較慢或者適應困難,或者只是被動地接受。在此,我們主要從傳統的以社會價值為取向的文化背景、社會用人制度的不合理、社會輿論的誤導三方面來探討家長產生誤區的背景。
(1)傳統的以社會價值為取向的文化背景影響。
在不同的社會文化背景中,父母的生活方式、心理特點、價值觀及可接受行為的標準不一致。我國傳統文化以家庭為本位的價值意識和孝道至上的倫理價值取向,遵循仁愛孝悌的道德原則,總是把人放到一定的倫理關係中來考慮,把個人價值的實現與個體道德精神境界的提升,寄託於整體關係的良性互動。因而,在家長的兒童觀上存在著兩種情形:一種是由於這種文化具有明顯的重人倫輕自然、重群體或家族輕個體的傾向,過分強調個人的義務和道德人格的獨立性,不重視個人的自由,在教育兒童的過程中,較少地考慮兒童自身的興趣、愛好和能力,這一現象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兒童個性的形成和發展。另一種是中國傳統文化中比較注重個人的功名榮耀等精神因素,一般情況下,我國的父母對孩子的期望值很高,家長也很容易將自己的價值觀用來衡量孩子的行為表現和未來發展。這些父母在態度上往往表現出兩面性:既過分寵愛又極端嚴厲,他們一邊責打孩子一邊還想著這是為孩子好,卻沒想到孩子也有發展和自由的權利,應當尊重孩子的人權和選擇。
(2)社會用人制度的不合理。
我國當前的社會現實是,人事分配製度改革滯後,個人的收入與其受教育程度有著較為密切的關係。「學而優則仕」或試圖通過受教育來改變個人及家庭命運的觀念,仍然較深地存在於普通百姓心裡,與其責怪它是傳統文化的延續,還不如說是受當前大形勢下用人制度、勞動分配製度、薪酬制度的不合理所絆。因此,家長在養育觀上存在的誤區是有其深刻的社會根源的。
(3)社會輿論的誤導。
20世紀70年代末期,我國的改革開放與獨生子女政策的廣泛實施,使家庭的經濟收入明顯提高,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改善,家庭收入中用於子女教育的各種開銷有所上升,多種現代化教育儀器能在家庭使用,兒童間在求學、就業等方面相對可以平等競爭,西方早期教育思想通過各種媒介得以廣泛傳播,使得家庭的教育功能得到了極大的提升。在此大環境下,父母對兒童的成長特別關注,除了加強家庭教育的力度以外,對兒童在機構教育中的表現、發展、成績等格外重視,與此同時,對機構教育中存在的問題憂心忡忡。總之,家庭的教育功能與其他功能相比,加強的趨勢特別明顯。到了20世紀80年代中期,學界對美國心理學家布魯姆「智力假說」的推介,極大地刺激了父母「望子成龍」「望女成鳳」的迫切心理,「不能讓孩子輸在起跑線上」迅速成為大多數家長的共識,家庭早期教育熱在中國以令人吃驚的速度迅速升溫,蔓延的勢頭極為強勁。在20世紀整個80年代和90年代,中國大陸出現了早期教育和早期智力開發的熱潮,多種與早期教育相關的圖書、雜誌、報紙、電視節目等層出不窮,為早期教育的「高燒」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在這種社會輿論的強勢推動之下,許多家長紛紛給幼兒園和幼兒施加壓力,要求儘早教幼兒學習讀、寫、算、拼音和外語,他們把孩子識多少字、會不會算算術、能不能認拼音、能否說外語作為衡量幼兒園教育質量高低的指標;報紙、雜誌上開發嬰幼兒潛能的GG和報導連篇累牘。結果是,幼小的兒童被家長「轟進」了各種各樣的「興趣班」「特長班」;家庭經濟條件好的家長,高薪聘請家庭教師輔導孩子學習各種知識;天價幼教機構應運而生。許多父母既不考慮孩子的興趣、愛好和需要,更不遵循各年齡段兒童的特點,一味將自己的希望、要求強加在孩子身上,他們決定孩子學與不學、決定孩子學什麼、決定孩子怎麼樣學。
這些急功近利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導致家長的養育觀產生了誤區。「兒童成長的社會氛圍是鼓勵兒童儘早成為『標準化的成人』,在這個標準化的過程中,兒童的生命過程本身卻被忽略了。」[3]
(二)父母角色
在個體扮演的各種角色中,父母角色對學前兒童的影響最大。
1.父母角色的特徵及其規範
角色概念是美國著名社會學家G.H.米德首先從戲劇中借鑑過來的,用社會學的觀點來看,人類社會好比一個天然的舞台,人類活動猶如一幕幕社會劇,人們在劇中按照寫好的劇本扮演不同的社會角色。所謂社會角色,是「與人的社會地位、身份相一致的一套套權利、義務和行為模式,它是對處於特定地位上的人們行為的期待,也是社會群體和組織的基礎」[4]。
父母是所有有子女的社會成員固有的社會角色。在家庭中,父母角色表明了個體在家庭關係中所處的地位,反映了社會和家庭成員對其的期待和要求,規定了其與社會地位相適應的行為模式。父母角色認知、角色扮演的方式和技巧,不僅反映了自身的素質,而且在和子女互動的過程中對子女的社會化產生著影響。
在個體扮演的各種角色中,父母角色對孩子的影響最大。美國社會學學者凱利認為,人一生扮演的角色可以分為兩種:一是天賦的角色;二是獲得的角色。天賦的角色即人們不需要努力就可以扮演的角色,如父母的角色、子女的角色等;而獲得的角色則指人們經過接受教育和職業訓練後獲得的角色,如職業角色。
父母的角色屬於天賦的角色,天賦角色的扮演有以下幾個特點:
第一,角色的連續性。天賦的角色不似社會職業角色那樣,有上下班、節假日、退休之說,父母角色是從孩子降生起一生一世必須扮演的角色,一般情況下不能「辭職」「罷工」,直到父母自己的生命終止,包括對嬰幼兒、少年兒童時期孩子的養育,青年時期子女的引導,中年時期兒女的指點、幫助,它是一個連續的過程。
第二,角色的天然不可轉移性。父母角色不由角色扮演者的努力決定,而是由遺傳、基因等先天因素決定,屬於天賦的角色,具有不可替代性。父母與子女有著不可分割的血緣關係,從生命萌芽開始,就確定了父母的角色身份,父母對於子女來說是唯一的,其自然屬性是其他任何人替代不了的。也就是說,無論親子關係受到多大的衝擊,父母的天然角色身份都不會發生改變。
第三,角色的對偶性。父母的角色和孩子的角色之間具有對偶性,父母和孩子在家庭生活中是相互影響、相互聯繫的互動關係,孩子的身上總會折射出父母的影子,父母在許多方面也受到子女的影響。父母角色所具有的互動功能是其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功能,由父母角色的本質決定。父母既是教育者,又是被教育者。作為教育者,要根據角色的社會期望,準確地把握自己的行為,以自己正確的思想和行為感染子女、教育子女,並預知孩子的反應;作為被教育者,要善於發現、把握和學習孩子的優點,還要體察孩子身上的不足,隨時發現自己教育中的失誤,彌補角色差距,使自己履行的角色職能更加完善,從而更好地促進孩子的發展。
父母角色的這些特點告訴我們,父母角色不僅僅具有生理意義,表明著父母和子女的血緣關係,更具有社會意義,即要對子女盡撫養教育的義務。在家庭中,做個好父親、好母親是義不容辭的責任,如果拋棄這一角色或者承擔這一角色失職,將會導致家庭不穩定、子女教育失敗,特別是對孩子的成長產生嚴重的不良影響。
父母角色還具有特定的角色規範,最重要的是要教會孩子做人的本領,教孩子學會滿足自己的基本生存需要。隨著社會的進步,父母對孩子成長的教育作用被越來越多的人認可,同時也提出了更明確的角色規範。
1997年3月,國家教委和全國婦聯頒布《家長教育行為規範》,要求家長:
①樹立為國教子思想,自覺履行教育子女的職責;②重在教子做人,提高子女思想道德水平,培養子女遵守社會公德習慣,增強子女法律意識和社會責任感;③關心子女的智力開發和科學文化學習,培養良好的學習習慣,要求要適當,方法要準確;④培養和訓練子女的良好生活習慣,鼓勵子女參加文娛體育和社會交往活動,促進子女身心的健康發展;⑤引導子女參加力所能及的家務勞動,支持子女參加社會公益活動,培養子女的自立能力及勞動習慣;⑥愛護、關心、嚴格要求子女,不溺愛、不打罵、不歧視,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⑦要舉止文明、情趣健康,言行一致,敬業進取,各方面為子女做榜樣;⑧保持家庭和睦,創建民主、平等、和諧的關係,形成良好的教育環境;⑨學習和掌握教育子女的科學知識和方法,針對子女的年齡特徵、個性特點施教;⑩要和學校、社會密切聯繫,互相配合,保持教育的一致性。這一行為規範,規定了父母作為教育者應該履行的職責,反映了當今社會對父母角色的期望和要求。
2.父母角色存在的誤區
在後天獲得的社會角色扮演中,任何人在扮演一定的角色之前,都必須或多或少地接受相應的教育培訓,學習相關知識、技能和規範,以保證能勝任其所扮演的角色。但迄今為止,在全球範圍內,只有極少數國家有為準父母開設的課程,絕大多數國家的父母角色仍然處於盲目的、自發的非理性狀態,是隨著子女的降生自然而然地「上任」的,簡言之,當父母無需獲得資格證書。在我國的教育體系中,從學前教育、小學教育、中學教育到大學教育等,幾乎所有的教育機構都沒有設置關於「如何扮演父母」這一人生最重要的角色課程。絕大多數父母在缺乏父母角色理論教育、父母角色技能教育和熟悉角色規範的情況下,僅憑藉對上一代教子經驗的簡單複製或模仿、對他人經驗的盲目照搬和學習,在摸索中扮演父母的角色。
通過分析家庭教育的案例我們不難發現,家庭教育出現失誤的一些原因,可以追溯到父母對自己所扮演角色的認識出現了偏差。
(1)對角色的連續性認識不足。
我們常見到這樣的情形,有些父母把「家庭教育」理解為孩子出現問題後的「教育」,這種家庭教育就淪為「馬後炮」式的教育,其教育效能的低下是顯而易見的。我們認為,在孩子沒有問題時就實施的教育才是最好的家庭教育,家庭教育重在潛移默化和薰陶漬染。還有一些父母對孩子的教育缺乏計劃性、前瞻性、預見性,我們都知道「凡事預則立」的道理,「未雨綢繆」的教育才是最科學的教育,天底下數父母最了解自己的孩子,父母要針對孩子的特點對孩子的發展有一個規劃,對孩子未來成為什麼樣的人、期望他們過什麼樣的生活等問題應當有一個打算。
(2)對角色的不可轉移性認識不足。
有些父母由於工作特別忙或者其他的原因,選擇與孩子分開生活,把孩子託付給自己的父母或者其他人教育、照管。這種做法十分不妥,原因在於,父母角色的不可轉移性決定了父母必須盡到對孩子教育、撫養的義務。李玫瑾在其《家庭教育的幾個理念》中指出,改變孩子的行為需先改變父母的行為,家庭教育的首要工作是「如何對家長們進行教育」,如何讓父母了解孩子成長的心理過程,如何讓家長們在孩子出現問題時能夠主動發現自己的問題並調整自己。能做到這幾點,家庭教育才具有真正的價值。因此,父母如果對自己角色不可轉移性的認識不足,會導致他們在教育孩子時總認為,孩子出現行為上的問題源於孩子本身,而很少去反思自己。一個與父母長期分開生活的孩子,在學習、品德或性格的發展上或多或少會出現一些問題。所以,父母應當儘可能地和孩子生活在一起,只有這樣,才能在與孩子朝朝暮暮的相處中,與孩子建立起和睦、融洽的親子關係,在點點滴滴的積累中把握和了解孩子的發展動態。
(3)對親子關係的對偶性認識不足。
一些父母經常抱怨孩子身上的某些缺點是「屢教不改」,說自己的孩子「不認真」「做事拖拉、磨磨蹭蹭」「膽子小、內向」「穿衣服特別講究、愛打扮」等。我們認為,在家庭教育的過程中,父母應當具有這樣的意識:一旦發現孩子身上的不足,首先應當想到的是對自己教育方式的反思,看看自己在教育孩子時出現了哪些問題,是道理沒講透還是自身做得不好。因為幼小的孩子對是非的認識不夠,理解清楚需要一個過程,他們更多的是看父母怎樣做,自己就跟著怎樣做。所以,家長在指責、批評孩子之前,先得認真地審視自己的觀念、言談舉止,在糾正孩子的言行之前,先調整好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