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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長教育觀念的形成

2024-08-15 17:54:18 作者: 王乃正 王冬蘭等

  家長的教育觀念對孩子的影響是終生的,但其在兒童成長的不同階段所起的影響卻不盡相同。對於學前階段的兒童,家長的教育觀念對他們的影響是最直接的,影響力也是最大的,因為這個階段是家長與孩子接觸最多、關係最為密切的時期,更是多數家長最關心怎樣教育孩子的時期。然而令人有些遺憾的是,此時家長大多比較關心如何有效地教育孩子,卻沒有認真思考自己對孩子實施教育的理論和實踐基礎,以及自己和家庭、孩子的現狀如何。也就是說,家長可能只關心面對一個小孩子應該怎麼辦,而很少思考「為什麼我有這樣的想法」「為什麼我要這麼做」「這麼做的合理性在哪裡」等。為什麼要強調家長應思考這些問題呢?其實道理很簡單,我們做任何一件事,如果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要想取得理想的效果是很難的。所以,面對今天的家庭教育,家長不僅要知道自己應該怎樣做,而且要知道自己為什麼要這樣做。也就是說,今天的家長要想做好學前兒童的家庭教育工作,不僅必須了解個人的兒童教育觀是什麼,還應該認真地、儘自己所能地去分析自己的這些觀念是怎麼來的。當然,從研究者的角度來說,就更有必要去認真探討這個問題了。

  家長教育觀念的形成是一個非常複雜的過程,因為它既有家長對自己童年接受家長教育的經驗的總結和回顧,又有他們在成年後對家長教育自己整個過程的理解、概括和反思,也有他們成為父母后主動學習的相關理論知識自己在教育子女過程中積累的經驗,還可以模仿周圍各種家庭對子女的教育經驗等。每一個家庭或者說同一個家庭中的父母雙方,他們所表現出的兒童教育觀念都可能存在著不同之處,但總體上,從其教育觀念形成的途徑和過程來看,其相似性還是比較高的。

  下面我們來分析家庭教育觀念形成的大致過程。

  (一)來自童年的家庭影響

  一個人在兒童期接受家長的教育影響所留下的印跡應該是深刻的,但是在當時他(她)卻很少對這樣的問題進行思考。即便偶爾有一些想法,也不會與日後自己成為父母這件事產生太多的聯繫。可是這些記憶會在他(她)的頭腦中長期保存,特別是一些、特殊時間段所發生的關鍵事情會給他(她)留下深刻的印跡。因此,一個人在成年後對兒時父母教育的回顧,主要是沿著兩個路徑思索的:一是對自己童年成長經歷的回顧與評價;二是對一些關鍵事件的分析評價。在此基礎上,結合眼下他(她)自己即將成為父母或者已經成為父母所要面對的實際問題,從而形成自己的教育觀。比如,在他(她)即將或者已經成為父母后,有時會有意或無意地回憶起父母對自己的教育,並總結、反思、歸納著父母在對自己實施教育的過程中,哪些影響是積極的,是對自己的人生有益的、有啟發的,這些就應該是自己在教育子女時應當吸納的、可取的;哪些影響是消極的,是對自己的成長不利的,甚至是對自己有所傷害的,那麼這些在自己當家長後應避免發生。例如,著名學者于丹在教育女兒時就有對自己童年所受教育的影響。作家丹青曾在《莫愁·智慧女性》中撰文寫到,于丹出身於書香門第,從3歲起就在父親的嚴厲要求下練習書法、背誦《論語》、熟記唐詩等,被教育界認定是早教成功的典範。但于丹覺得自己小時候是寂寞的,寂寞到只能對日記本說話。她決定不讓女兒重走自己的人生路。于丹決定不強制性地告訴女兒她該做什麼。因為,孩子是帶著童話的思維長大而成人卻是帶著科學的思維生活的。因此,于丹相信女兒會長大,當天真漸漸遠去時,她會變得堅強、勇敢,具有一雙慧眼。今天的于丹可謂取得了很大的成功,這樣的成功與她童年所接受父親的教育有著直接的關係,按照一般人的理解,于丹應該特別感謝父親當年的一番苦心,沒有父親對她的教誨,就不會有她今天的成功。然而,我們看到,于丹回顧自己童年生活時,雖然沒有指責父親對她的教育方法,但仍然是帶有一定的遺憾,這種遺憾始終影響著她,以至於她不希望女兒有自己那樣的童年生活。

  如此看來,不少家長將自己成長中的經驗以潛在的方式保留下來,並影響著自己對下一代的教育。當然,對於大多數家長來說,他們不是專業的教育工作者,不可能都如于丹那樣去深度地思考問題,因此在思考自己童年所接受的家庭教育的問題時,有意性不強,也缺乏一定的系統性,致使通過回憶童年經歷的途徑和方式所形成的教育觀念存在很大的差異,造成他們對教育自己孩子的影響也存在較大的家庭差異。

  一般來說,我們將家長因回顧童年經歷而形成的家庭教育觀念分為兩類:一種是完全認可自己家長當年對自己的教育方式,哪怕是在小時候對父母不太滿意,但長大成人後,卻越來越感覺到父母當年的苦心;另一種則相反,對父母當年對自己的教育不認可,認為那樣的教育方式對自己的發展、成長等的作用是負面的,甚至是有傷害的。當然,絕大多數家長對小時候父母對自己的教育可能認可一部分,而對有些做法卻是不認可的。那麼,他們在對自己的下一代實施教育的時候,會汲取他們認為可取的那部分,摒棄他們認為不合理的部分。這應該是家庭教育不斷進步、不斷科學化的動力之一吧。

  

  由此,提醒家長在教育自己的孩子時應該注意以下幾點。

  第一,正因為家長童年所受的家庭教育對其成長過程及做父母后形成新的教育觀有一定的影響,因此,作為家長,不僅要時刻想到,自己現在對孩子實施的教育影響孩子自己的成長,而且很有可能會影響到孩子成人後對下一代的教育。我們需要做的是,儘量使科學的、合理的家庭教育觀以良性形式一代一代地傳承下去,而非惡性循環。比如,現在不少父母在對孩子實施教育時,不論自己用了什麼方法、採取了什麼方式和措施,無論孩子能否接受、是否真的產生了好的效果,都一味地以「是為孩子好」而蓋之。但是,家長是否認真思考過:對自己的做法孩子心裡是怎麼想的?他對自己的做法有著怎樣的感受和體驗?日後在他的心裡會留下什麼?

  第二,如前所述,家庭教育可以分為專制型、放任型、溺愛型、民主型四種,但現實中真正典型的、純粹的這四種類型卻很少存在,一般的家庭教育往往介於兩者之間。而子女日後可能形成的家長教育觀更未必是與上述四種完全對應的,因為每一個個體的家長教育觀的形成往往是在成年以後,此時,他已經具有一定的對問題的獨立思考能力、分析判斷能力,特別是已經形成了個人獨立的價值觀體系。所以,兒時的經歷只是他對此類問題進行思考的背景材料,由此產生怎樣的結論取決於他對兒時經驗的歸因。

  第三,既然父母以何種方式教育子女會影響到子女成年後家長教育觀的形成,那麼家長教育觀就應該有一定的「家族繼承性」,因此,當我們需要了解一個家庭中家長教育觀是什麼時,從分析家族的教育觀入手可能成為解決這一問題的一種思路。由此,我們也可以有力地證明,進一步加強家長教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二)來自社會教化的理論

  從歷史發展的角度來考察各類教育,我們不難發現,自從原始社會末期有了家庭後,家庭教育就產生了。相對於學校教育來說,家庭教育應該是比較早的,因而,許多早期教育思想的出現也往往與家庭教育有關。今天,在我們研究教育發展歷史的過程中可能會看到,幾乎在每個民族的文化教育史中,都有比較豐富的家庭教育內容,並且隨著民族文化的傳承和發展,家庭教育的內容也在不斷地更新和充實,進而成為社會文化乃至世界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

  一個人總是生活在一定時期的社會之中,作為一個社會成員,必然地要受到社會各類文化和思想的影響,有關家庭教育的文化思想也自然地包含於其中。因此,無論是處於哪個時代、處於何種社會地位的家長,都會有意或無意、被動或主動地接受著有關家庭教育方面的社會教化。也正是在這樣的過程中,家長逐步形成了只屬於他個人的家長教育觀。至於家長的教育觀是否適應社會發展的要求,是否具有科學性、指導性和有效性,則取決於主觀和客觀兩方面的影響。

  從客觀方面說,主要有這麼幾個方面:在民族傳統文化中占主流的家庭教育思想的時代適應性;當代社會的家庭教育文化和思想的先進性;社會相關組織機構、相關專家學者在家庭教育問題方面的研究水平及研究成果;社會針對家長開展的、圍繞家庭教育的社會教化活動的實效性等。從主觀方面分析,主要有:家長汲取科學而合理的家庭教育思想、知識、實施方法的熱情和主動性;家長的文化水平、學習能力和領悟能力;家長對子女各方面特點的把握能力和對其將來發展的目標期待等。

  學前兒童的家長通過社會教化形成個人的家長教育觀主要有以下幾種途徑。

  第一,通過閱讀個人認為有意義的或是他人推薦的有價值的國內外家庭教育書籍、刊物等,主動獲取相關的知識,再經過個人的理解和領會而形成家長教育觀。

  第二,主動關注大眾傳媒的宣傳報導、家庭教育案例分析、專家講座等,積極地調整個人的家長教育觀。

  第三,遇到子女教育的困惑時,通過網絡查閱相關資料或者請教有關專家,充實自己的知識,形成或修正個人的家長教育觀。

  第四,接受社會和幼教機構的專門教育,調整、修正個人的家長教育觀。

  第五,結合個人掌握的各種與家庭教育相關的理論知識,分析、反省自己對子女教育的成敗經驗,調整、修正個人的家長教育觀。

  (三)來自各種家庭教育的經驗和教訓

  家庭的職責是豐富的,家庭成員的角色也是多維度的,「家長」一職所涵蓋的內容也非常豐富,但其承擔的教育者角色在家庭生活中處於核心地位,是非常重要的角色。現實中,對子女完全撒手不管的家長是很少見的。可是,每一個個體在承擔家長職責的同時,又在社會中承擔著其他角色,而且大多數情況下,家長的社會角色責任與教育的關聯性不大,所以家長一般很難接受到系統的家庭教育方面的培訓,他們所掌握的家庭教育知識往往是零散的、缺乏系統性的。因此,多數家長教育自己子女時,會借鑑其他家庭對子女的教育經驗或者教訓。

  當家長通過多種途徑知道某某的家庭教育特別成功、孩子有所成就時,他們會對照自己的孩子,然後或多或少地模仿他們;當他們知道某某家庭在教育孩子時失敗了,孩子沒有出息(當然,孩子有沒有出息是相對而言的),或者孩子違法犯罪了,他們也會對照自己對孩子的教育,修正或者改進自己教育孩子的方法等。至於說家長汲取的經驗或教訓是否科學、是否符合自己家庭教育的情況,那就得看家長自身的素質了。例如,前些年,當《哈佛女孩劉亦婷》一書風靡全國時,有極個別家長開始盲目地效仿,書中寫道:在劉亦婷幼年時,其父母離異,後來她的母親再婚,其繼父在劉亦婷成長過程中功不可沒。於是,有位荒唐的母親就要與孩子的父親離婚,也想找個對孩子發展更有利的男人結婚。雖然這只是個案、只是個別荒唐父母所為,但相似的事情並不少見。

  家庭是社會的基本單位,社會中的問題必然都會反映在家庭的日常生活當中,因此,社會中某些家庭教育的典型案例也會引起其他家庭的關注,畢竟「模仿學習」是社會成員學習的一種重要方式。同時,不少已經取得成功經驗的家長也很希望將自己的家庭教育經驗介紹、傳授給其他的家庭,使更多的家庭受益,如20世紀初《卡爾·威特的教育》一書的作者老卡爾·威特、《哈佛女孩劉亦婷》一書中劉亦婷的家長等,都是願意將自己成功的經驗或不成功的教訓告訴他人的好家長。另外,教育專家和大眾傳媒對於這些典型案例也會有濃厚的興趣,由此,社會中總會有一些對典型家庭教育案例進行介紹分析的材料和報導,這也就為家長提供了一種學習和借鑑的榜樣。

  這裡需要說明的是,古今中外家庭教育的成功典型案例,對大多數家長來說,在其形成家庭教育思想和觀念上都會有或多或少的影響,但如果完全照著去做,能取得滿意成效的卻非常少,因為許多家庭教育的經驗都是不可複製的。因而現實中,那些初為人父人母的家長更願意從自己的身邊去尋找學習的榜樣,與自己的孩子進行對照後再實施教育,比如從親戚、鄰居、同事、朋友以及孩子的同伴家庭那裡學習,因為他們覺得這些「榜樣」比較真實,是看得見、摸得著的。然而事實是,這些學習榜樣雖然看得見、摸得著,但缺少理論上的依據,也缺乏再實踐的過程,盲目地學習和模仿可能會帶來不良的影響。

  因此,圍繞著向其他家庭學習、借鑑家庭教育經驗和教訓這個問題,學前兒童的家長應該注意以下幾點:

  第一,古今中外許多成功的家庭教育典型案例的確讓我們羨慕,但是由於我們不了解影響成功的其他因素,諸如孩子自身的特點、特殊的家庭環境、家長所具備的條件、其家庭所處的社會背景,甚至家長在教育中遇到的困難和特殊情況等,所以這樣的典型一般不具有「可複製性」,我們可以借鑑其思想和思路,卻不能原樣照搬。

  第二,個案的運動變化所反映出來的情況一般不是規律,大多數個案都具有鮮明的特殊性,所以我們在了解、理解這些典型案例時,必須捕捉到其中的特殊之處。

  第三,有一些成功的個案是在有了成功的結果之後,再回顧和總結的,這就不可能保持原汁原味,這樣我們看到的就往往是社會允許的「說法和做法」。

  第四,不合理的過程未必一定達不到合理的效果,而合理的過程也不一定就會產生合理的效果。

  第五,不能太相信我們熟悉的東西,因為這可能只是我們的主觀想法罷了,所以對任何事物的了解都需要進行認真的思考,必要時還可以尋找事實來證明,這樣才可能獲得真實、可靠的東西。

  此外,家長在自己的教育觀形成的過程中,不是完全被動的、沒有創造的,實際情況是,家長每一次對他人教育經驗的總結、學習、模仿、借鑑,都加入了個人的理解和領悟,最終形成的教育觀或多或少地已經滲入了他人的觀點。所以在現實中,我們很少見到完全是家長自己獨立創新的家庭教育觀。

  當然,我們相信更多的家長還是能夠分辨出哪些經驗值得自己借鑑、哪些教訓應當引以為戒的。家長的確也是在不斷地汲取其他家庭好的教育經驗和不好的教訓,不斷地完善自己的家長教育觀念,從而使自己對孩子的家庭教育更加有效、更加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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