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廣播語言的要求
2024-08-15 17:45:59
作者: 陳信凌
由於廣播自身的特性,我們在運用語言的時候,就不能完全等同於報紙或電視。這就要求我們在廣播新聞的語言的使用上,應該儘量針對它的這些特性,揚長避短,為聽而寫。
要做到為聽而寫,就是要儘量使廣播新聞的語言口語化、通俗易懂、形象生動。
1.口語化
要做到語言的口語化,應儘量少用單音詞、文言詞以及書面語,多用口頭用語表達。像「現」、「今」、「曾」這樣的單音詞,「皆」、「故」、「乃」這樣的文言詞,還有「宜於」、「何謂」這樣的書面語,如果出現在報紙消息中,一般不會阻礙讀者對信息的理解。但是這樣的詞語,如果出現在廣播新聞里,聽眾要在短時間裡聽懂這些詞語,就比較費勁。如果分別改成「現在」、「今天」、「曾經」、「都是」、「所以」、「是」、「適合」、「什麼叫做」這樣的口頭用語,更能方便聽眾對信息的接收。
2.通俗易懂
廣播的受眾群體,比報紙所要求的「智力門檻」更低,一般來說,廣播擁有低文化層次的受眾要比其他類型的媒體更多。所以,在語言上面,也更應該照顧這部分的受眾,儘量通俗易懂。
此外,還要避免聽覺上容易導致錯亂的一些詞語,特別是在諧音詞的使用上。例如,「我市」與「我是」,「全部」與「全不」、「走進」與「走近」等,這些詞語讀音完全一樣,但是意思卻不一樣,甚至大相逕庭。廣播新聞在進行表達的時候,最好有意識迴避這些詞語,比如要表達「全部」的時候,可以換成「全都」。
3.形象生動
廣播雖然沒有畫面,但是也可以依靠語言,營造出生動形象的效果。要做到這一點,最好要儘量調動語言的表現力,在聽眾的頭腦中產生畫面感。比如「談話間不覺已經夕陽西下,滿山遍野的森林鬱鬱蔥蔥,即使是那些百年的參天古樹也染上了春天的翠綠。」在這句話中,「夕陽西下」、「漫山遍野」、「鬱鬱蔥蔥」等具有畫面感的詞語,仿佛把場景直接呈現在了聽眾面前。雖然並不真能親眼看見,但通過聯想,也能感知記者要傳達的場景。在美學理論中,「通感」是指審美過程中各種感覺器官間的互相溝通,即視覺、聽覺、觸覺、嗅覺等各種官能互相呼應,彼此交感。這種「通感」現象在信息傳播領域一樣普遍存在。音響是廣播的靈魂,依靠典型化的音響,營造出具有通感效果、富於審美情趣的生動畫面,無疑是廣播通訊寫作的極致。
要做到形象生動,還要儘量少用抽象的語句。例如:「這個鑽井隊每年打井進尺9000米。」這樣的數據,雖然很直觀,但是對於聽眾來說,9000米到底有多深,仍然不得而知。如果在後面加上一句「相當於一座珠穆朗瑪峰的高度」,抽象的數字就變得具體可感了。
4.語言、語序符合聽覺習慣
人的聽覺習慣,是一個不斷產生問題的過程。例如,聽眾在接收到「他來了」的信息時,頭腦中立馬會產生「誰來了」這樣的問題。這個時候,傳播者可以就此問題進行回答,如「張三來了」。當這個問題被解答之後,聽眾頭腦中又會產生新的問題「他來幹嘛」。因此,在傳達信息的時候,也應該按照聽覺習慣,使得傳達的信息不斷讓聽眾在頭腦中產生疑問,又不斷進行解答。只有讓頭腦中產生疑問,才能吸引聽眾的注意。解答問題是為了信息的傳達。
所以,在使用廣播語言的時候,要儘量符合人的聽覺習慣。比如,儘量不要用倒裝句。在書面記錄人物語言時,我們經常會這樣表達:「『我要為國爭光』。在運動會上,劉翔激動地說。」而在廣播語言中應將說話人的提示放在前面,避免引起歧義;儘量寫短句子。太長的句子包含的信息過多,也不利於聽眾對信息的接收。
此外,還要對新聞中的一些重要信息進行適當重複。由於廣播語言容易轉瞬即逝,聽眾容易聽到後面的忘記前面的。所以當引起聽眾注意時,對於重要的信息,尤其是人名、地名、單位名進行重複,可以達到更有效的傳播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