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病家
2024-08-15 18:26:46
作者: 余新忠
對於疫病的出現,最為痛苦和心焦的莫過於病人及其家屬了,因此,相對於官府和社會,他們的救療活動自然應該更為積極。中國有句俗語叫「病急亂投醫」,此所謂「投醫」恐怕不見得完全是看醫生一類的行為,還應包括求神拜佛等活動。這些活動大體上可分成兩類:祈禳和醫藥。當然,應該指出,瘟疫只是疾病中的一類,當時的文獻大都只是籠統地敘述人們對待疾病的態度,而很少會專門談及瘟疫,實際上,對病家來說,對待疫病,除了防止傳染外,可能與對待其他疾病也不會有什麼差別。所以,本書在論述時,也一般不對疫病或其他疾病加以區別。
(一)祈禳
江南地區民眾向有好鬼尚巫的風尚,清代亦概莫能外,鄉民每遇疾患,大多會採用祈禳等請求神靈庇佑的方法來驅邪治病。這類記載,在當時的文獻中可謂俯拾皆是,這裡隨舉數例:
(華亭)信鬼好祀,至今為然,而鄉落為甚,疾病專事禱祈,有破產傷生而不悔者。[103]
(海鹽)疾病專事祈禱,至破產不悔。[104]
(淞南) 鄉俗尚鬼,信師巫邪說,凡病者不甚重醫藥,惟以祈禱為事……[105]
(新昌) 民間疾病多詣神廟祈禱。[106]
下面這則記載,充分表現出了這類祈禳活動的盛行:
(康熙元年)八九月疾痢盛行,十家九病,獻神化紙,並送鬼者滿路……是年(二年)春雨連旬,夏間甚涼,至秋疾病時行,連村合戶俱病倒,家家獻神送鬼,甚多奇異。[107]
這類活動的參與者,當時的文獻中一般都以「鄉愚」、「愚民」稱之,也就是說多為普通的民眾,但實際上,在富貴之家或士人中,遇病而求神拜佛的行為也同樣存在,這樣的例子在當時的文獻中常常可以見到,比如武進監生惲熊,「屢試不售,乃業醫,乾隆五十一年大疫,熊禱於關帝前,默求神威助之除疫」[108]。
這類祈禳活動各地不盡相同,不過當事人一般都需通過中介,比如巫、道或神靈等才能完成。概括起來,不外乎請、求和送三種形式。
請,就是請巫覡或僧道到家裡驅鬼邪;求,是為祈求神靈保佑;送,即將瘟神疫鬼送走。當然,這三種形式在具體活動中往往合在一起舉行,其目的就在於藉助各種儀式將疫鬼病邪驅逐出病人之身和家門。請,主要請巫覡和道士,當時,「俗患病,信鬼喜禱,用道士曰解星辰,用村巫曰獻菩薩」[109]。從筆者接觸的材料來看,蘇南以巫為主,而浙江則僧道通用。比如在嘉定,「鄉民凡遇疾病,喜召巫覡問其有無鬼祟,俗稱看鬼,或曰看仙。婦女信者尤夥」[110]。崑山新陽,「鄉俗故多淫祀,人有疾病,醫藥非所急,憑女巫瞽卜之口,信鬼神為災」[111]。而在安吉,「醫士見服藥罔效,亦屬主家占卜神祇以求助,或占龜、卜卦、起課,隨術士判出某神某事,如雲誥土、誥喪及諸三煞、七煞、退五昌之類,名目不一,皆用道士禱告。其甚費者,則有請大菩薩之說。用道士數人施符念咒,鼓鈸之聲自昏至曉,殺牲備物,費至數十金,而道士收去者過半」[112]。蕭山,「俗遇疾病,不講醫藥,多信巫卜,如霍亂等症,鄉民多謂土祟,延道士數人,鼓樂諷呪,謂之謝土」[113]。由於民間對巫覡普遍信任,所以在當時的江南,特別是蘇南地區,巫覡十分盛行,已成為一種重要的職業。男女均有,男覡有「火居」、「太保」等名稱,比較少見,以女巫為主。[114]女巫的稱呼很多,比如,「南匯女巫,有札仙、看仙、師娘、神婆、關亡婆、看鬼娘之名,或稱觀音護身,或稱楊爺護身,或稱雙瞳」[115]。不過,以「師娘」的稱呼最普遍。康熙年間,湯斌撫蘇時,見師巫盛行,則布告禁止。他說:
何以蘇城治病,輒有不事醫藥,一意妄信師巫,本部院初蒞三吳,聞得疾病之家,有看香、畫水、叫喜、茶筵情事,城廂內外,師公師娘,不下數十百家。[116]
結果是有禁不止,盛行依舊。對巫覡活動情況,晚清的毛祥麟做了比較詳細的描述:
吳俗尚鬼,病必延巫,謂之看香頭,其人男女皆有之。或謬托雙瞳,或捏稱鬼附,妄論休咎,武斷死生。而於富室婢媼,必預勾結,借之熟私親,探瑣事,名曰買春。設偶有病,或家宅不安,婢媼輒捏造見聞,以聳主婦之聽。延巫入門,必發其陰事,使人驚為前知,遂妄言病者有何冤孽,或雲男鬼,或曰陰人,鑿鑿竟如目見。病家倘求禳解,則又揣其肥瘠,以索酬勞……其稱女巫則曰師娘。最著名者,非重聘不能致,出必肩輿,隨多僕婦。次者曰紫仙、曰關亡、曰遊仙夢。最下則終日走街頭,托捉牙蟲,看水碗,扒龜算命為活者。要其詭詐百出,殊難殫述。[117]
這些巫覡所起的實際是一種靈媒的作用,由於他們沒有固定的宗教信仰,所以可以通任何鬼神。民眾從他們那兒不僅可以得到驅除疫鬼病邪的希望,而且還能得悉自己得病的緣由。
此外,巫覡還在病者家中主持祈禱儀式。如在嘉興,「病有祟脈,間或有之,而吾里則凡遇疾病,均以驅祟為急務,供神馬、煮豬首以祀,主人拈香跪拜,巫者唱神歌侑酒」[118]。這自是屬於「求」的範圍了。
求的方式,主要有兩種,一是外出赴各神廟求神占卜。比如,在震澤:
俗重五通之神,家為立祠,鄉村則建小廟於門外,奉之唯嚴。有疾則禱之,甚者羅列酒筵,割牲獻爵,鼓吹歌彈以燕之,與生人無異。其他遍禱諸神,靡所不至。今俗亦尚鬼好淫祀。至於五通之神,自康熙中巡撫湯斌檄毀上方山廟宇,沉其像於太湖,而民間門外小廟之設亦遂衰廢。然今鄉村間猶有所謂「待茶筵」者,羅列神馬多至數十,而巍然中坐祀之備禮者,則名郡主,雲是五通神之母,五通神像並繪其旁。是雖不敢公然祀之,而惡習固未能盡革也。至病而禱於神,亦靡所不至。[119]
至於所祈之神,各地不完全相同,有些神可能江南各地普遍祀奉,比如五通神、藥王、痘神、關帝、總管等。另一些,則有一定的地方性,比如溫元帥東忠靖王似乎主要限於浙江[120],陳三姑娘則主要在蘇松地區被祀[121],供奉黃伯玉的昭惠廟則主要在浙東受享[122]。
這類祈禱中,還專門有一種名之曰「保福」的儀式,即,「甚有名保福,聚親鄰友十數人至總管堂聯名具疏,各願減數歲以延病者之壽。病者果愈,則大開筵席以酬神謝眾,費至數十金不等。無力者借貸典質以償其願」[123]。又稱「眾保」[124]、「保收狀」、「借壽」[125]等。不過,也有些地方把設神堂祭祀稱為保福,比如,在青浦的紫隄村,「巫又設神堂於家,凡疾病者,其親黨醵辦牲醴、幣帛、香燭之屬,詣堂聚拜,巫為化符卜笤,判斷吉凶,間亦有驗,是名保福」[126]。此即第二種求神方式,在家設神祭祀祈禱。前面講的「供神馬、煮豬首以祀」,也屬於這種情況。祭禱完畢,還要舉行送神活動,俗稱「敲豬頭」,具體方法是,「病重者於家中供佛馬,煮豬頭,焚香點燭,以祀巫者。唱神歌侑酒,禱畢,縛草為船,送至荒郊,俗呼敲豬頭」[127],或曰「獻豬頭」[128]。
這裡又涉及送的內容了。除了「敲豬頭」這一儀式外,當時江南各地普遍盛行的還有「送羹飯」的做法。徐珂指出:
吳越之人媚鬼,凡有病者,則具酒一盂、飯一蹲、紙錢若干串,並備衣包、雨傘,送之東南方,名曰送羹飯。[129]
同「敲豬頭」一樣,意思是把病祟送走。這在上海,又稱「送夜客」[130],紹興則稱之為「摸螺螄」[131]。有些地方則不在生病時送,而是等病癒後再送;比如,青浦羅店,「愈則陳魚肉、雞蛋、果酒以祀之,執香送出門外,至僻靜處焚化冥衣錠帛,甚有費至數千文者」,名為「送客祟」[132]。
此外,民間還有三種比較常見的對付疫病的辦法,雖不在祈神送祟範圍之內,但也與神靈信仰有關,即「沖喜」、「叫魂」和使用符咒。使用符咒的情況本章第一節已經論及,於此不贅。「沖喜」一般是「聘來娶者乘病迎娶到家」[133],但使用對象太少,所以有的地方也把「卑幼親戚引壽板酌獻」叫「沖喜」[134]。「叫魂」,則是人們認為生病是因為失了魂魄,四出把它招呼回來,所以曰「叫魂」[135],又名「叫喜」[136]。具體做法,根據現代人的調查,是這樣的:
夜間由一人提燈籠在外間叫 「某某,屋裡來!」另一個人答應:「回來了!」或由患者在床上回答。 受驚得病者須用三個人叫魂,一人抱其家煙囪,一人持秤桿,一人背一隻竹簍箕,由持秤者呼,其餘二人應。邊呼邊應,從受驚之處一直走到家裡,才算把魂叫回來了。[137]
這些做法是當時正統觀念所反對的,所以,在地方志中,多有以下這樣的評價和呼籲:「愚民無識,深可怪也。」[138]「習俗之愚,一至於此,是在長民者有以禁之也。」[139]「亦當嚴為驅禁。」[140]「陋俗殆不易革,惟望長民者,嚴示卜人。凡占課,但從卜筮正宗,不得擅用邪書,妄言鬼祟,即欲徇俗祈禱,准以素食為供,庶可全民命而惜物力。洵有司之惠政也,拭目俟之。」[141]他們反對的理由主要有二:
第一,浪費錢財。比如,乾隆《震澤縣誌》的編纂者指出:「牲牢鼓樂,其費不貲,索諸家不足,繼以稱貸。病者往往以不藥致斃,即幸而起,而終歲勤動不足以供子錢,或至鬻男女以償之。」[142]
第二,延誤治療。這表現在:(1)因為請神拜佛,使疾病不能得到及時治療。比如,嘉慶《七寶鎮小志》云:「更可惡者,有必須服藥之症,漫雲不必服藥,迨至病急,雖遇良醫,亦為束手。巫師害人,莫此為甚,而無如習俗之終不悟也。」[143](2)由於將錢花在祈禳上,以致無錢請醫而耽誤治療。比如,道光《雙鳳里志》指出:「禳祈所事,往往傾其貲,語必遵,酬必厚,反或不能具醫藥焉。」[144](3)巫師用藥不當而致誤人性命。比如,民國《象山縣誌》在評述降童儀式時說:「諸症一切假神話取醫生所不常用之藥,或非本草所有,雜用以投病人之口,病人之死於童身者不知凡幾也,是亦弊俗宜禁也。」[145]
這些批評在今天看來仍是十分正確的,且今天能做的批評大抵也不過如此。[146]不過,這類批評和禁止,究竟具有怎樣的實際效果,還殊可懷疑,因為從我們前面的論述中已可以看出,這種風俗直至清末亦無明顯收斂。[147]究其原因,首先當然是鬼神司疾觀念的普遍存在,以瘟疫而論,鬼神司疫觀念在清代江南廣為存在,「大疫流行,必有鬼神司之」是當時非常普遍的說法。每遇瘟疫,時人往往認為乃是鬼神作祟的結果。而且不僅普通民眾持有這一觀念,就是士人乃至醫家,也不能完全擺脫其影響。[148]除此之外,可能還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
第一,古往今來,疾病與醫療似乎一直都處於「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相互競賽之中,醫療的作用總是有限度的。雖然明清時期,中國醫學取得了不小的進展,特別是溫病學的興起與發展,使時人應對傳染病的能力有了較大的提高[149],不過,顯而易見,在20世紀30年代磺胺類藥物和抗生素髮明以前,醫學對疫病基本無法做到明確、快速而有效的治療[150],也就是說,當時醫學的有限性要遠遠超出我們今天的認識程度。
第二,當時的醫療資源尚不夠充裕。清代江南的醫療資源社會化程度雖較過去有較大的提高,但總體上資源仍相對匱乏,就是在中心發達地區的鄉村,即使到了晚清,醫療資源匱乏的情況也仍然存在。(參見本章第三節)
第三,即使有醫可求,費用也是普通民眾不能不考慮的。雖然我們從當時的記載中看到,請巫祈禳的花費亦不在少數,不過這些記載多為反對這種做法的官方或士人所作,難免有誇大之嫌。不難想見,就一般情況而言,祈禳應該要比請醫用藥節省費用,因為巫師多為鄉里之人,他們索要報酬一般都斟酌病家的財力而定數目[151],不會太過分,因此,一般人家都有能力支付,而且邀請相對方便,實施起來比較簡單易行。[152]若是自行使用符咒等方法,就更方便,更節省費用了。
第四,無論是過去還是當代,總存在一些用科學或常理無法理解的自然和社會現象,面對這些現象,「既不全信,也不不信」,「寧信其有,不信其無」,是國人普遍採取的態度。在這種心態指引下,一旦醫藥無效或無力醫治,採取一些「迷信」方法也就十分自然了。因此,所謂「迷信」,其實一定程度上是「既不全信,也不不信」,「寧信其有,不信其無」。
第五,在醫療技術較為落後、醫療資源相對不足的情況下,簡單易行的「迷信」方法,不僅為病人帶來了痊癒的希望,同時也給病人的家屬和親人提供了表達孝心、愛心或者應付社會輿論的可行渠道。這亦進一步加劇了該行為的盛行。
第六,由於心理等因素,這些所謂的「迷信」行為有時也確能產生一定的療效。請巫求神、帖符念咒等活動往往能給病人某種心裡安慰,起到一定的心理治療效果。對此,當時人已有所認識,比如清初的呂陽指出:
肝火有餘近於陽,而反畏日月,腎水不足近於陰,而反畏鬼神者何?居吾身之魂魄,即日月鬼神也。魂善附神,魄善附鬼,故病者禱祠,於夜多安,然實魂魄之安,非關鬼神也。[153]
巫覡或道士在驅除病邪的過程中,一般都要使用符咒、焚香燒紙,這對殺滅病菌能產生一定作用,因此會有利於防治疫病。特別是道士的符咒治病術,經長期的發展,已形成一套完整的「辨證施符」規則,對疾病具有藥物和精神的雙重治療功能。[154]不僅如此,隨著醫學知識的漸趨普及,這些所謂的「巫」或「仙」往往擁有一定的醫療知識,使民眾還能獲得一定的實際治療。
(二)求醫
當然,也應該指出,祈神驅祟現象的普遍,並不意味著當時人病不延醫,專事祈禳,實際上,人們的求神拜佛行為並不妨礙他們同時請醫療治。比如,明末清初上海的姚廷遴之「父往杭州,在任上大病,嘔血幾歿而歸。歸家吐血不止,服藥禱神,建醮禳斗,無件不為」[155]。乾隆元年(1736年),餘姚六倉大疫,「沿海疫癘盛行……棺價騰湧,僧道接踵於衢,粗識藥性者,亦乘輿往來,門若市,送喪號哭,不絕於耳」[156]。一般來說,社會經濟和醫療發展水平高一些,時代晚一些,請醫診治的情況也多一些;疾病嚴重一些(非絕症),依恃醫藥的機會就會多一些。當時眾多批判祈禳的文獻,常常說時人先巫後醫[157],說明當時的民眾並不排斥醫藥,只是因為觀念、財力、醫療水平和醫療資源等因素,不是專重醫藥。像當時一些方志中出現的「病不醫藥,專事禱禳」的記載,基本都是沿用清以前舊志的說法,比如,民國《杭州府志》言:「昌化縣,民有疾輒事巫禱,故知醫者鮮。」[158]其實是嘉靖《昌化縣誌》的成說。又如,同治《安吉縣誌》云:
病不醫藥,專事禱禳,舊志既言其略矣。邇來疾病之家頗事藥餌,然於頭痛、身熱等症鮮有服藥者,必至病劇臥床始延醫診視。[159]
應該正是因為到清代,特別是中後期,專重祈禱的現象已不多見,光緒《嘉興縣誌》的編纂者才會發出這樣的感慨:「鄉愚無知,甚有專重巫祝而竟廢醫治者,可慨也。」[160]到民國初年,蘇州的黃蘊深乾脆就說:「居民患病均請醫生診治,求佛問卜,則不重之症及無力之家有之。」[161]這種情況的出現,可能主要不是因為民眾的觀念產生了重要的變化,而是醫療資源相對充裕的結果,即民眾求醫診治及獲效的機會較以往有所增多。比如,在定海,「孩童患痘,避忌極多……非至親不得看視」,晚清以來隨著牛痘逐漸盛行,「此風稍殺」[162]。
當然,不同階層人士對此的態度也會有所差別,富裕一些,文化程度高一些,對醫療的求助也相對多一些。相對於普通人的先巫後醫、至病重始求醫,紳富之家可能更多的是先醫而後求神,在醫療不效的情況下,往往抱著一定的僥倖心理採行「迷信」方法。比如,乾嘉道時期江南著名的士人甘熙,嘉慶十七年(1812年)五月,其父「病溫症,半月未大解,諸醫束手」,在這種情況下,他便「赴關帝廟禱簽求醫」[163]。又如,奉化諸生張立沚,母病三月,竭力醫治不效,「密至洪村廟神前祈禱」[164]。這一點,從當時文獻中此種習俗「鄉落為甚」[165]的記載中亦可得到間接的證明。
由此可見,儘管醫藥和祈禳可以同時並存不悖,不過隨著醫療技術的進步、醫療資源的普及以及文化教育水平的提高,兩者在人們治病行為中的地位也會隨之改變,即醫藥的地位上升而祈禳的重要性下降。
用今天標準來衡量,當時的就醫率必然是很低的,不過,相對於過去,卻是進步了。以歷史的眼光看,在清代江南,特別是中心地區,有病求醫應已是非常普遍的現象,沒有這種普遍,大概也就不會出現徐大椿對病家延醫的種種批評了。[166]
(三)自我診治
除了祈神驅祟和延醫診治,自我診治也是當時普通民眾普遍採用的辦法。在現代江南農村,流傳有眾多的單驗方,比如,在杭州及其郊縣,「感冒咳嗽,民間常用梨子蒸貝母、冰糖,或用麥芽糖蒸雞蛋」[167]。小兒百日咳的單方有:「1.土牛膝1~2兩,搗汁,調入奶內服。2.馬齒莧3兩,冰糖1兩,水煎,每日分三次服。」[168]湖州,「發燒,喝淡竹葉湯或蘆根湯。山區多取前者,水鄉多取後者,就地取材」[169]。這類單驗方不勝枚舉,而且,「大都世代相傳,家喻戶曉」[170],一般具有驗、廉、便的特點,故易於在民間推廣。徐大椿曾說:「土人皆有極效之方,皆宜評審訪察,若恃己之能、執己之見,治竟無功,反為主人所笑矣。」[171]陸以湉亦云:
單方之佳者,不必出自方書,往往有鄉曲相傳,以之治病,應手取效者。吳江沈嫗服役余家,曾傳數方,試之皆效……[172]
除了用藥,刮痧等物理療法也多為清代江南的民間採用。比如,嘉興王庭云:「吾鄉挑痧之法盛行矣,先是鄉人由糞穢感痧,利用錢物蘸油而刮,及此多用挑。」[173]張魯峰則指出:
乃近二十年來治痧之術盛行,無論老幼男婦,冬寒夏暑,遇有心痛腹痛,肝胃氣痛,以及感冒發熱吐瀉等病,率皆名之曰痧,輒用力針刺舌下,與兩臂等處之血,謂之放痧,間亦有得愈者,哄然同聲,以為神技,遍行城鄉。 故寒熱不節之時,民間之得免刺剟者鮮矣。[174]
「痧」是至清代才被廣泛應用的名詞,挑痧等治痧術也應是清代興起的一疫病療法。
民間社會這些對付疫病的手段無疑是在長期的歷史傳承中形成的,以上所舉,必然有很多內容並非為清代所獨有。對於種種被人視為迷信的做法,雖說統治者和精英人士的不時禁止和勸說很難取得實際的效果,但隨著醫療水平的進步和醫療資源的普及,對醫療的倚重程度還是出現了一定的提升。由此不難發現,「民間文化」在與「主流文化」對立的同時,也會隨著主流文化的變化而變化。如果說,我們在晚清以來主流醫療資源顯著的變遷中看到了其中的歷史傳承,那麼,也可以從變化甚不明顯的民間醫療資源中發現其中的變化。歷史的傳承與變化就猶如歷史之車上的兩個車輪,無時無刻不在影響和制約著社會前行的軌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