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疫情的時空分布

2024-08-15 18:24:29 作者: 余新忠

  一、空間布局

  有關瘟疫的時空分布狀況,雖然不難從疫情年表中看出大概,不過為了更清楚地反映問題,均列表予以說明。在統計做表過程中,做了如下技術處理:

  第一,長洲、元和、吳縣之類同城而治的縣,由於地域接近,原為一縣(多數為雍正年間所分),且進入民國後,又都重新合為一縣,其界線本不易分別,何況這類縣的縣誌也大多是合修,所以,在統計時,均將這些三或二縣視作一縣,並按習慣和方便的原則,分別給予簡稱,如,長洲、元和、吳縣稱作長元吳,無錫、金匱稱作錫金,嘉興、秀水稱作嘉秀,歸安、烏程稱為歸烏,等等,太倉州鎮洋縣是州領縣,不宜直接稱鎮洋縣,簡稱太鎮。

  第二,府志中的疫情記載,如果註明根據某縣誌,那麼視該縣有疫情;若注出「據各縣誌」或未加說明,則視為全府各縣均有疫情。

  第三,因統計以府和縣為單位,所以,如果出現某縣某鄉鎮疫或大疫之類的記載,按該縣發生一次瘟疫計。

  第四,由於六合、海寧、於潛、海鹽、安吉、武康和新昌七縣之縣誌對疫情未加著錄,從我們搜集的其他資料中,也很少發現有關記載[1],為了不使其影響總體統計數據的準確性,在統計時,未將這七縣列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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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若疫情始於冬季,延至第二年春季,且同為一種瘟疫,則視為1次瘟疫;如果雖始於冬季,延至第二年春夏,但有另外瘟疫發生,仍視為2次;或雖為同一類瘟疫,但當年已停息,次年又重發,亦視為2次。

  根據以上處理,根據疫情年表所得到的各縣疫情狀況見表3-1。

  表3-1 清代江南各縣疫情原始數據表

  前面已經談到,不同地區以及同一地區不同時段的資料對疫情的記載詳略程度各不相同,有些明顯有違事實或甚乖情理,因此,有必要對這些數據做適當的修正,在修正中,我們採取以下辦法:

  第一,根據資料情況和歷史發展狀況將清代分成順康、雍乾、嘉道和咸豐以後四個時期,分別統計出各縣各個時期瘟疫發生的次數。

  第二,結合資料情況,對各縣的四個時期的數字逐個檢視,以確定哪些數字為不合理數字。我們認為,出現下列一種或數種情況者為不合理數字:其一,某一或某兩個時期有較多的瘟疫發生,而其他時期在資料中沒有任何顯示,比如奉化縣,咸豐以後為7次,而此前為0。如果是某縣在較晚時期有少量(1次到2次)的疫情記載,不過該縣為地處邊緣的小縣,其周邊地區疫情記載也甚少,並且資料中也看不出有明顯的偏失,不做調整,比如昌化縣坐落在杭州最西面的山區,咸豐以後載有3次瘟疫,此前雖為0,但縣誌中曾記載乾隆年間發生過牛疫,這種缺失可能不是資料漏載造成的,故不予調整。其二,某縣較早時期有疫情記載,而晚近時期反而缺失,但周邊地區卻又有較多疫情記載,比如餘杭縣,順康時期有2次瘟疫,其他時期均為0,而與其鄰近的錢塘和仁和順康時期也有2次疫災,其他時期卻有8次。其三,某一時期數字為0,而其他時期則均有較多的疫情記載,比如上文提到的錢塘和仁和,整個雍乾時期沒有一次疫情記載,其他時期有10次疫情,根據小說和詩歌中的資料,似乎確有瘟疫發生。其四,某一時期雖有疫情記載,但數字與其他時期和周邊地區明顯不合比例,比如太倉州鎮洋縣,雍乾和嘉道時期分別有8次和4次瘟疫發生,咸豐以後卻僅有1次,而同一時期,鄰近的嘉定和寶山分別有13次和5次。

  第三,統計出全部四個時期各府的瘟疫總數,分別為99、140、129、188,計算出各府和總的各個時期間的比例關係。調整以府為單位進行,如果將做調整的縣周邊地區有記載較為完整的縣,就按周邊縣的比例關係作為調整比例,若沒有,假如該縣所在府中需調整的數字在兩組以上,按全部的比例關係進行調整,如果僅有一組數字需調整,則按本府的比例關係進行調整。不過,太倉州鎮洋縣周邊的嘉定和寶山在晚清成為上海市的一部分,情況較為特殊,仍按全部比例進行調整。

  第四,假如某縣的四個數字中,僅有一個數字需做調整,先根據第三條規則確定所依據的比例關係,然後設欲調整數字為x,比另外三個時期的總數,其比值應等於已確定比例關係中x所在時期的數字與另三個時期的數字總和的比值,這樣,就可以得出x的數值,在具體計算中,精確到小數點後一位。假如四個數字中有兩個數字需調整,則分別將另兩個數字作為確定值,分先後根據確定的比例關係調整這兩個數字,這樣每個數字均有兩組數值,取其中間值。比如,某縣雍乾和嘉道時期分別有瘟疫4次和3次,所據比例關係為全部比例關係,這樣,順康時期的數字則分別為:x/4=99/140,x′/3=99/129,x和x′分別為2.8和2.3,取中間值為2.6。假如有三個數字要調整,則將已確定數字按某一選定的比例關係分別予以調整。

  根據以上辦法,對認為不合理的數字進行了逐個調整,調整後數字見表3-2。

  表3-2 清代江南各縣疫情修正數據表

  續表

  調整後,鎮江和紹興兩府以及錢塘和仁和縣,由於原來記載的基數較低,同時也因筆者資料搜集得不夠全面,數字可能仍然偏低,不過整體上,應該基本上符合實情。根據表3-2,得出瘟疫發生次數列前15名及府城所在各縣和各府疫情狀況,列為表3-3、表3-4,並根據表3-2製成圖3.1。

  表3-3 清代江南瘟疫重點分布地域表

  表3-4 清代江南各府疫情狀況表

  續表

  根據表3-2,製成圖3.1。

  圖3.1 清代江南疫情分縣地域分布圖

  從這些圖表中不難看出,瘟疫較為密集地分布在以蘇松太為中心的蘇南和杭嘉湖平原上,疫情的空間分布至少有以下兩個特點:

  第一,瘟疫爆發次數的多少基本同社會發展水平的高低成正相關係。疫情的分布,呈現出主要以蘇松太地區為中心,由東向西,由中間向南北兩端逐步遞減的整體態勢。一般來說,府州以上官府駐地以及經濟發達、人口稠密、地處交通要衝的地區,爆發的瘟疫較多;而僻處山區或島嶼、人口稀少、相對閉塞的小縣,則瘟疫較少發生。11個府城或州城,除丹徒外,均名列前茅。

  第二,瘟疫發生多少與沿海與否有密切關係。在11個府州中,寧波府社會經濟發展水平不算突出,但瘟疫發生次數卻名列第6,可能與其兩面瀕海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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