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結語:娛樂新時尚的形成——從主體、本體到觀念
2024-08-16 10:12:42
作者: 黃興濤
在傳統社會,娛樂是有性別的。意思是說,娛樂的主體——即娛樂人群必須鮮明地分為男人和女人,男女的娛樂活動不應該相同。封建禮法之下,社會輿論反對把兩者混淆,而是主張雙方各守本位。實際上,這只是理論上的說教,在實踐中則很難百分百地嚴格區分、執行。
進入民國以後,女性在娛樂文化中扮演的角色、女子娛樂生活的實質內容都隨著時代的進步、婦女自身的不斷解放而發生很大改變。男女社交已經公開,男女平等的呼聲也日益高漲。特別是一些接受了新思想的女性,衝破傳統禮教的束縛,為自己在社會生活中的平等地位而抗爭。
婦女對娛樂活動的積極參與,是北平娛樂新時尚之一。雖然較之上海婦女晚了幾年,但北平婦女急起直追,也要在娛樂文化生活中,和男子分得一樣的權利。如在劇場中設置女座,這在當時還是頗引人注目的,時人作詩曰:「正坐洋椅不能盤,粉紙印來大戲單。樓上粉黛人似玉,滿園不向戲台看。」[33]很多女子還拋頭露面,從事娛樂他人的職業。女性在娛樂業中的從業人數、收入、影響力等方面已經可以和男性平分秋色了。比如舞女的收入。舞女們的收入主要來源於舞票,通常情況下,一枚大洋可購三枚舞票,舞客以現金向舞場購票;陪客的舞女則從舞客那裡得到舞票作為酬金,然後拿著舞票去舞場老闆那裡換現金,一般是六枚舞票換得一個大洋。「蓋舞場須扣去其半也,故每夜得票三十張者,可得五元進款;六十張者,可得十元。視舞場營業程度而定,亦視舞女之號召力如何。姿容秀麗之舞女,為一般舞客所歡迎者,徹宵達旦,無時或輟,每夜收入,恆自二十元至三十元不等,此外月薪尚不計也。以舞女一夕之收入,是鄉農半載年勤之所不及,小學教員一月中所不能得者。」[34]各娛樂場所也都聘來女藝人充門面,吸引顧客,如城南遊藝園,專門設有坤伶場,邀請一些女藝人來此演出。
分析北平女性在娛樂業中影響日增的原因,首先是她們自身才藝的提高。以前女演員藝術功底不深,人們看她們演戲,只是為了消遣,「自不能見重於世人也」。很多女藝人僅以「色」取悅於觀眾,唱腔則不堪入耳,被稱為「鬼音」。但自雪艷琴開始,越來越多的女藝人在才藝上為人傾倒。雪艷琴嗓音甜潤圓亮,一如梅蘭芳、尚小雲,各劇院拋開以往的成見,競相聘其為台柱,觀眾也愛看女子唱戲了。其次,男女藝人性別偏見漸除。民國初年,無論是京劇還是話劇,男女還不能合演。男演員不屑於和女演員合演,老師也不屑於收女弟子。到了1928年,男女合演之風興起,各劇院也都提倡男女合演來吸引觀眾,一些女演員也紅極一時,影響力大增。
除娛樂主體的變化外,北平娛樂文化的本體——娛樂活動的內容自身,也在與時俱進、吐故納新。實際上,與時俱進是娛樂文化自身的一種本質屬性。
娛樂活動內容的趨新和商業化,是北平娛樂新時尚之二。1927—1937年的北平,新式娛樂文化漸漸從舊模式中擺脫出來,形成自己的範式。電影院使電影的演出場所專門化,不再同傳統娛樂共享空間;話劇在打開市場後,漸漸朝專業化發展,不再是不倫不類的組合。因前面已有闡述,在此對這二者及公園、舞廳等新式娛樂不再累敘,只對流行歌曲這種頗具現代娛樂色彩的娛樂文化做一介紹。在當時的北平,流行歌曲大致可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影院放映的影片中的主題歌和插曲,如《西廂記》中周璇唱的《拷紅》《月圓花好》;《木蘭從軍》中陳雲裳唱的《月亮在哪裡》;《續三笑》中李麗華唱的《深閨吟》《閉門羹》;顧蘭君在《刁劉氏》中唱的《臨刑曲》;路明在《彈性女兒》中唱的《雙雙燕》和《紅粉飄零》中的《四季情歌》等等。這些歌曲都是影片中主要演員本人演唱的,由唱片公司灌成唱盤,發行於市。……另一類是由當時的專業歌唱演員錄製的唱盤,以姚莉、姚敏為最有名,而且姚敏又擅寫詞曲,當時的流行歌曲中,大約每三首就有他們二人寫的一首。」[35]
由於流行歌曲有較大的市場價值,民間投資者紛紛經營這種娛樂項目,一些舞女也改行唱歌了。一開始,歌女還知道自愛,歌曲也不太低級和色情。但很快,一些歌女就經不住金錢的誘惑,唱起淫詞浪曲了。
娛樂文化內容的趨新,部分是由當時娛樂活動自身的商業化性質造成的,利之所在,商家逐之,原不奇怪。而傳統娛樂如京劇,因不如新娛樂項目吸引人,就一度面臨困境。「就事實來看,現在各戲班裡,除了四大名旦同高馬楊等能夠常懸『座滿』之牌外,此外恐怕沒有一個班莫不是叫苦連天。即以言菊朋而論,其演劇之肯賣力,真是絕無僅有的,但是連演《洪洋洞》《長坂坡》兩齣大戲,上座也不過四五成而已,其不景氣為何如,從可知矣。」[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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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迎合娛樂商業化的潮流,改變利潤微薄的現狀,一些娛樂場主就對娛樂活動進行商業包裝演出。如在北京上演的廣東戲,「裸腿高跟鞋旗袍的大喬,在北平登台了。十年前,京戲最重規矩,由臉譜到腳上的靴鞋都有一定的法則上。現在,摩登古人登台了」[37]。
當時娛樂本體的趨新,還有另外一個重要原因,即北平市民娛樂觀念出現了新變化。雖仍有爭論,但總體上日益開明。
為娛樂文化「正名」,是北平娛樂新時尚之三。當時,北平市民已開始正視人自身的娛樂休閒需要,認為娛樂對人有正面意義,並主張提高對娛樂文化的正確認識。「普通的社會,每多茶肆酒店,煙館賭場,多數的平民,沒有不藉此以解悶。何以故?因為現在的平民,智識既薄,也無正當的消遣,其以為消遣者,不是集人作賭,便在酒館狂飲;不是盪馬路,逛遊戲場,便入花叢間解悶。至若遠足、音樂、打球等等,在他們固視為常事,也不屑的藉為消遣。因此當消遣者不以為消遣,不當消遣者以為消遣,也何怪趨入歧途呢?」[38]
也有少數人否定娛樂文化,認為:「不論什麼消遣方法只要是消遣,都是無益的;而且非惟無益,實在有害。人類的一切罪惡,莫不從消遣中產生出來。」[39]
這種論調受到了大家的抨擊。「人們所以變壞的主因,絕對不能歸咎於人類的有消遣,這正是十足表現出來人們不知道怎樣應用業餘消遣所致。真正了解、會應用的人,不但不至於墮落,而且可以養成了良好的習慣,無形中反倒防備著墮落呢!一方面遠離了壞習慣的侵襲與潛化,他方面更於自己的身體上、精神上、人格上都逐日無限的能向上發展著。」[40]
由於北平社會存在階層分化,在一些市民的觀念中,娛樂文化也具有「階級性」。「多少人呢,多半是為吃飯問題出來奔走,或有問題已經解決了,而圖謀他以後的需要,因此就把這世界渲染的說不出的一種繁華,同時也就把所有的人們判斷出若干的階級,和什麼『上』『下』的名詞。資產階級的人是最先把這問題解決了,但解決以後,還有許多的需要,什麼身體的享受必要安適,精神的感受必要快話。所以都市裡的樓房、山村裡的別墅、莊嚴的戲院、華貴的舞場,這多是他們這類人調劑精神、舒暢身體、尋找娛樂的所在。但是這類人不過占社會裡最高的一小部分,其餘的呢?是以身體和精神換來些勞動的錢,在這休息的空閒,也需有些娛樂,以安慰他那疲勞,但享受的程度,是要隨著身份。所以由這點起,就分析出若干的階級來,一般的人們,也就按著他的身份,去享這相當的娛樂。」[41]
應該說,市民對娛樂文化作用的評價,對其特性的一些概括,都是在為北平娛樂文化「正名」。從1927—1937年北平娛樂文化的實際情況看,市民所「正」的「名」,是契合實情的。
不同的階層確實擁有不同的精神生活,北平底層的民眾「雖然窮得可憐,可是有了三四毛錢就可以看電影了」。在他們眼中,上層社會的生活也有讓人不如意的地方。「可憐那些最大的大人物……一切公眾娛樂的地方都是少去的,甚或有時止幾步路都要戒嚴,想要跑到農村或郊外去領略大自然之美更要興師動眾了,那是何等的不自由呦!」[42]
總的說來,北平市民對娛樂文化的態度,是隨著社會的發展而變化的,有一定規律可循。人們娛樂觀念的開放,說明社會在向前邁進,也說明北平文化在努力尋求現代轉型。因為,面對新文化的衝擊,民眾往往在娛樂層面上先進行嘗試,看看能否調適、接受和得到精神上的滿足。這提示人們,文化的發展、演變必須與它的主體人群相適應。1927—1937年北平娛樂文化的變遷史已經證明:一種娛樂文化形式的改變如果超出了普通觀眾的承受力,其生命力是會受到影響的。如當時北平的戲曲,「蹦蹦戲是不雅的、不美的,但是卻能夠受平民的歡迎。搶匪臨上殺場,還得要唱兩句白玉霜的句子,這是最接近民間的戲,文人所看不起的。京班漸漸由民間的戲變成文人的戲了。許多無聊的文人替梅蘭芳、程硯秋編戲,愈編的好,愈和民間離得遠了」[43]。而崑曲,「除了三十以上,或專攻文學的人以外,是少人看的」[44]。
[1] 本文選自《歷史檔案》,2005(1)。
[2] 北京市檔案館藏檔案,檔號:J2-3-932。
[3] 北京市檔案館藏檔案,檔號:J1-3-62。
[4] 北京市檔案館藏檔案,檔號:J1-3-62。
[5] 北京市檔案館藏檔案,檔號:J1-3-62。
[6] 北京市檔案館藏檔案,檔號:J1-3-62。
[7] 北京市檔案館藏檔案,檔號:J1-3-62。
[8] 北京市檔案館藏檔案,檔號:J2-3-932。
[9] 北京市檔案館藏檔案,檔號:J2-3-932。
[10] 北京市檔案館藏檔案,檔號:J2-3-932。
[11] 北京市檔案館藏檔案,檔號:J2-3-932。
[12] 《大公報》,1933-2-3。
[13] 《大公報》,1933-4-30。
[14] 根據北京市檔案館館藏檔案J1-3-91、J2-7-337、J2-7-338、J2-7-339中的相關數據制表。
[15] 北京市檔案館藏檔案,檔號:J2-3-261。
[16] 北京市檔案館藏檔案,檔號:J2-3-102。
[17] 北京市檔案館藏檔案,檔號:J2-3-102。
[18] 《北平老百姓日報》,1933-8-31。
[19] 《老百姓報》,1935-1-19。
[20] 《老百姓報》,1935-1-19。
[21] 《北平老百姓日報》,1934-1-24。
[22] 1928年,戲劇大師洪深、歐陽予倩、田漢聚在一起,討論「新戲」「文明戲」的正式命名問題。洪深提出用「話劇」一詞,得到大家一致贊同,從此這一稱謂就確定下來,一直沿用至今,不久洪深專門寫了《從中國的新戲說到話劇》一文,又解釋了話劇的含義。「話劇,是用那成片段的、劇中人的談話,所組成的戲劇」。
[23] 中華圖書館編輯部:《北京指南》,10頁,上海,上海中華圖書社館,1919年。
[24] 滌秋:《談北京之電影院》,《北京畫報》,1937,2(3)。
[25] 《大公報》,1927-7-13。
[26] 《大公報》,1927-7-22。
[27] 《大公報》,1927-7-22。
[28] 《大公報》,1929-2-1。
[29] 《大公報》,1933-7-25。
[30] 《北平老百姓日報》,1933-10-4。
[31] 倪錫英:《北平》,151頁,上海,中華書局,1936。
[32] 《北平老百姓日報》,1934-6-24。
[33] 李家瑞:《北平風俗類征》,346頁,上海,商務印書館,1937。
[34] 《大公報》,1933-2-3。
[35] 《北京文史資料》第59輯,132頁,北京,北京出版社,1999。
[36] 《北平老百姓日報》,1934-4-22。
[37] 《北平老百姓日報》,1934-6-24。
[38] 楊流云:《日常所忽略的幾件事》,載《生活周刊》,1927(1),136頁。
[39] 《大公報》,1933-6-12。
[40] 《大公報》,1933-6-12。
[41] 《大公報》,1933-3-22。
[42] 《大公報》,1927-8-22。
[43] 《北平老百姓日報》,1934-2-25。
[44] 《北平老百姓日報》,1934-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