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其他類型> 民國北京研究精粹> 六、1951年至1952年成文厚的具體變遷史

六、1951年至1952年成文厚的具體變遷史

2024-08-14 21:49:14 作者: 黃興濤

  像撰寫任何地方史一樣,我們的研究進展依賴於我們所能考慮到的當時整個社會歷史背景的能力,在這個意義上說,1951年和1952年仍是值得反覆關注的。前面說過,這期間成文厚的發展在外部城市環境變遷中進行,這是指1951年末至1952年6月,北京私營工商業與全國一樣,搞「三反」「五反」,向資本主義發起進攻。這場運動不久即被指出是打擊民族資本家的吹風運動,或者一場階級鬥爭,是「共產黨清洗私營工商業者」的第一步[27],在前述北京新政府管理工商業的新規定頒布後,業主被要求做「最新資產評估和向政府報告」,「不法工商資本家和姦商」的破壞行為受到了嚴重打擊[28]。現在我們對「三反」「五反」運動與1951年至1952年北京工商檔案的關係還是假設,但久大和永和的頻繁更東,不久榮華的營業證也被「作廢」並遷移廠址[29]。各種變故說明,1951年至1952年的工商業主檔案登記,在當時北京工商界具有普遍影響,整個城市行業都處在一個轉折期中。

  成文厚的企業檔案組成了一個相對完整的檔案文獻系統,這對我們認識該個案點是有益的。我們把所查閱的檔案與口述史和實地調查資料做綜合分析,又發現,這10份檔案之間有自己的內部聯繫,實際上可視為3種檔案,它們從不同角度告訴我們,在1949至1952年的重大經濟轉折中,劉國樑積極從事商業企業的歷史事件連續累積的結果,使他的政治境遇每況愈下。

  第1種檔案,證實商人運作與政府管理合法性的關係。在成文厚的企業檔案中,以1952年為界,提供了一個北京中等商人劉國樑的業主簡歷、經營資格認證和資產評估表單。這對認識該個案的檔案與西單地方商業史的關係有一定的參考價值。在各份企業檔案里,都有一份新政府的重要文件,即北京市私營企業財產重估評審委員會的一個通知,其背景是新政府清查私營企業固定資產和執行新的管理規定[30];但從這份文件的內容看,也可視為一個商業企業的財產結算單。通知所列財產清單分兩列,每列都填寫了資產和債務兩項,再按項分類,逐類註明清查結果。在本文中,我們把政府給工商企業下發的這種資產評估表單歸納為第1種檔案,因為它是商人和商業組織符合政府管理合法性的業務憑據。

  北京市政府給成文厚的一份清單于1951年11月簽發,在第二列「財產增資準備」類中,註明資金「281842225元」;在「負債」中,註明資金14930937元;在「純益」中註明資金179584525元;在「資本金額」中註明29800412元。在這份清單中,「增資準備」四字的含義是值得注意的。從當時一般會計概念看,它是「本為公積之一部,惟因留備某種特別用處,從普通公積中劃出」,而所謂「公積(Surplus)」,又「本為公司資本之一部,以未分派之盈餘積聚而成者也」[31]。在1951年顯然法律已將公積金與股利分開,要用於增資資產,擴大再生產。這個家族資本的投資額,在新政府工商業調整計劃生效後,將達到3億元[32]。次年,1952年12月,該家族又有一筆5506萬元的資金注入,實際是1台鑄字機和配套印刷器材的費用。據另幾份檔案看,除這份清單外,在1950年至1954年,成文厚還先後經過政府的另外兩次審核,均通過了資產清查,這說明該企業遵守政府管理制度,劉國樑是合法商人。

  第2種檔案,證實商人與鋪保互動的均衡利益關係。僅看第1種檔案是不夠的。1951年政府下發成文厚的資產清單之所以重要,是因為1952年是成文厚轉制的關鍵年。我們從檔案分析和實際調查中還發現,在1951年至1952年,劉國樑在保證市民合法經營的前提下,在奉公守法和企業自主發展之間,還與鋪保聯手,分頭申請營業執照,並調動資產投入擴大生產。在這些運作中,成文厚檔案與鋪保檔案中的所有執照和聲明就成為一個動態而具體的操作記錄。

  第2種檔案其實是成文厚檔案的主體。它們的特點是,劉國樑在成文厚自身企業之外,以政府鼓勵和允許的方式,以與鋪保合夥的名義,對家族股份資本做分解注資,再領取新的營業執照,發展商業生產,或者擴大商業組織的空間範圍。這時劉國樑似乎看懂了政府評估資產政策的用意,在1949年、1950年、1951年和1952年四次政府評估時,都向政府積極地申報私營企業設立申請書和營業執照,做出了活躍的反應。主要步驟如下。

  第一,1949年末至1950年初,他將10年創建現代帳簿業的全部樣品整理成冊,上交新政府管理下的成文厚公司。這是一本厚厚的行業技術設計檔案,能展示他不僅能擅長商業帳簿,而且有能力製作工業會計、銀行會計和財政部門等所有北京各行各業需要的帳表匯單,可以繼續承攬北京全部帳簿業的商業生產。

  第二,他將政府1950年資產評估當作一個機會,將成文厚的印刷機和配套機具,共17種,含「八頁印刷機一架」和「鉛字820斤」,「共計49000000元」,在詳細分類後,定為「1950年重估」後的固定資產,在父親劉顯卿名下的「成文厚顯記帳簿文具店」家族企業之外,以「代理人劉國樑」的名義,劃入個人股份之內[33]。

  

  第三,1951年12月,在政府評估成文厚資產1個月之後,劉國樑通過參與鋪保運作的途徑,首次對家族私營企業股份資產的分解做了嘗試。據久大當年的檔案,該體育用品製造廠同樣於1951年11月通過政府評估資產。當月,經劉國樑介入,按當時政府要求每注資一次,重新申請一次營業執照的合法規定,久大把企業分為總號和分支兩支機構,先把西單商場的店址改為總店,在西單北大街131號開設分號,並在原有資產450萬元的基礎上,注入資產6050萬,當年12月即獲營業執照。在這份文件中,劉國樑以「成文厚顯記帳簿文具店」的名義,任具保企業,另一鋪保是春合,賈華山任久大的經理[34]。再過1年,至1952年12月,久大再將西單商場的總店故意說成是「分號」,將已擁有6050萬資金的西單北大街131號的分號說成是「總店」,然後改用6歲兒童邊春茂當股東,並注入資金,又獲得營業證。有意思的是,在這份檔案中,還有一份賈華山和邊春茂合寫的《更東聲明書》,請求政府同意這次變更,原文如下:

  本廠原申請分支機構時以西單北大街131號為總店以西單第三場15號為支店今限於擴展方便及營業情況改為第三場15號為總店以西單北大街131號為支店已蒙西單區稅務分局批准此次更照即希更正此致工商局

  久大體育用品製造廠(蓋章)

  邊春茂(蓋章)

  經理人 賈華山

  1952年12月12日[35]

  在這份聲明中,6歲兒童邊春茂會寫「聲明」之舉,肯定是被人操縱的,因此站在他身邊的42歲的賈華山更引人注目。而久大兩次使用總店與分號拆分的方法註冊的結果,是把主要資產和房產都轉向了西單北大街131號,在地理位置上更挨近成文厚,賈華山在中間起了關鍵作用。據檔案記錄,他出身於天津利生體育用品廠,用趙吉亮的話說,那是成文厚家族企業的老夥伴。賈華山為久大越賣力,久大就離劉國樑越近。

  第四,1952年9月,劉國樑本人正式以「成文厚顯記帳簿文具店代理人劉國樑」的身份,以個人的名義,使用久大經理賈華山名下的前門西河沿房地產資源,與榮華印刷廠登記合夥企業,將成文厚的印刷機等資產,不是以固定資產的概念,而是以「財產價」的概念,注入榮華,另拿出「現金11000000元」一起入股,總計投資「60000000元」[36],當了該廠的股東。趙吉亮肯定地說,劉國樑當時的真正動機是要買下這家印刷廠,補充成文厚企業沒有自己的印刷廠、限制生產的不足。我們也看到,趙的說法在劉國樑這次申請營業執照的「聲明」中有所透露,聲明開頭說:「我廠在本年九月一號起共三家合營即成文厚顯記帳簿文具店投入財產一部分計人民幣陸仟萬圓……」[37]既然榮華是「三家合營」企業,又以榮華老廠為基礎,成文厚卻在三家排序上居首,劉國樑對印刷廠的潛在支配傾向是存在的,但劉國樑在向政府申報《北京市私營企業設立登記事項表》時,卻又後退了一步,填寫「不執行」業務。執行業務的是賈華山年僅29歲的小同鄉賈春和,這又說明劉國樑為自己的進退留了餘地。這次申報歷時3個月獲得成功,1952年11月,榮華順利地領取到營業證[38],劉國樑也完成了轉移成文厚部分資產的計劃。在這次操作中,他對股東資產權益的簽約,在分配方式部分定為「年終紅利、執行代理人和其他經理酬勞金、改善衛生安全基金、職工福利基金和職工獎勵金」[39],共5項。其中「公積金」由「年終紅利」的10%抽取;其餘4項由股東照例執行。這是當時家族私營企業股份制資產分配的一般做法。

  我們將這份家族私企股份制契約(1952年11月政府批准),與1951年11月政府規定將公積金與股利分開計算、並將獲利全部用於企業增資資產的規定,兩相比較可以看到,在1951年和1952年期間,在新政府的管理下,改制的權力分配方案和家族私營企業股份制分配方案都在實行,商人在給兩種資產管理體制的企業注資後,申請經營執照也都能獲得批准,他們經營的自由度還是存在的。劉國樑同時選擇了兩者,也都是合理合法的。鋪保正是他遊刃於兩者之間的空間。應該指出的是,劉國樑注資榮華,還不僅是為家族企業股份資產尋找出路,他的商業目標還是要發展成文厚帳簿印刷業。就在這份榮華檔案中,我們還能看到,還有另一位宋姓合伙人,年長他兩歲,投資最少,卻是業界的內行,曾在北京、重慶和南京等城市印刷所供職。宋某被劉國樑攬為合作夥伴,可以證明劉國樑對拓展印刷行業的長遠眼光。

  在第2種檔案中,商人和鋪保緊密勾連,形成了一個具體而動態的商業運作體系。這時鋪保不再是僵硬的商人網絡中介和死板的資產擔保,而是商人注資、發揮新知識、發展新行業、發揮開拓進取的高驅動力的合理環節。在1951年至1952年的1年內,劉國樑在這個環節做了很多工作,主要是與鋪保多次辦理營業執照和聲明手續。我們在調查研究的初期,不大會把這類行政執照和手續看為研究對象,劉國樑對它們的收放自如的操作卻提示我們,研究這類申報文件,可以幫助我們了解商人適應政府政策變動的方向,調整投資方式的對策。在這一過程中,中小工商企業家還發揮對固定資產、流動資產和金融注資等概念的靈活理解,把向新政府登記私營企業資產,與增加家族股份積累,分開進行運作,力爭維護政府政策和私營企業股份利益兩者。他們為此極大地提升了現代商業知識的能動性,一心把行業做穩和做大,以爭取雙贏。這些資料都向我們大致描述了商人奮鬥的動機、運作策略和市場目標。正是在這個意義上,商戶與鋪保的互動程度,成為衡量企業經濟效益與市場運作水平的標誌。

  第3種檔案,家族私營股份制與城市公共商業組織管理的關係。1952年12月,劉國樑家族股份制分配方案發生變更。我們已經知道,在此之前,劉國樑已做好了充分的準備工作。現在我們再來讀1952年12月12日劉氏家族變更股份的文件,思路就會更加清楚。在檔案中,在12月12日當天,就有4份聲明同時簽出,包括劉國樑家族更股的3份聲明(涉及劉顯卿和劉秉攬、劉國樑和劉基厚兩代父子之間的股權移交聲明2種和榮華印刷機資產回頭補報聲明1種)[40],與久大更東聲明1種。這樣密集的同日簽約,與此前9月至12月劉國樑在外與榮華和久大簽訂的各種契約相聯繫,我們也許可以設想,一切都在按劉國樑設計的方向發展。而所有這些簽約都有賈華山這個外人在場或簽章作證,足以證明劉國樑行事謹慎。

  在這種背景下,我們集中來看劉國樑處理家族私營企業與成文厚公司關係的方式,可以看出他試圖保全公私利益的雙向作為,還能看出他對應付雙方變動的深思熟慮。在12月12日的聲明中,表示劉顯卿「已故」,這就把劉國樑同時處理內外變動的焦慮交織在一起,讓他的能謀善治一觸即發。成文厚到了改換權力的歷史時刻,它的實際創業人劉國樑,在奮鬥17年之後,終於從埋頭苦幹的「代理人」改為前台的「任職經理」。他對家族股份實行再分配,並在分配後控制了3份股權,即個人股權、幼弟劉秉攬的股權(放在故父劉顯卿的股份名下)和長子劉基厚的股權(由劉國樑的母親代為辦理)。更東後的成文厚家族管理層名義上有4人,分別是劉國樑、劉秉攬和劉國樑的兩個侄子劉敦厚和劉享厚,但從檔案看,劉敦厚和劉享厚當時還都是中學生,分別為15歲和19歲,而劉秉攬遠在雲南,整個家族企業顯然需要由劉國樑單肩獨任。這樣劉國樑的所作所為就只能有一種解釋,就是他1949年10月1日引用的口號「絕對為大眾服務」[41],它的含義是既為政府服務,也為家族服務。

  這個家族企業培養了一批高級知識分子,而這一切轉變都要靠僅受過7年私塾教育的劉國樑打拼基礎。他的幼弟劉秉攬,生於1921年,先讀私塾,後入北京著名的育英中學就讀[42]。日軍占領北京時,轉入重慶某政治學校學習,後赴英國皇家海軍學院留學。日軍戰敗後,劉秉攬回到國內,在南京中央政治大學做研究。1949年後去雲南河西縣當幹部,他是劉氏家族受過西方教育的高級知識分子。劉國樑的長子劉基厚、長媳關毓順、次子劉興厚和侄子劉享厚也都大學畢業。劉秉攬於1954年正式聲明放棄股份,劉享厚於1954年將個人股份轉給生母趙金芳。這樣到1954年9月以後,成文厚家族股份的名下只剩3人:經理劉國樑、39歲的弟媳趙金芳和17歲的劉敦厚。在公私合營前,這種家族資產集中的結果,無疑直接使劉國樑成為成文厚的實權經理,同時成為成文厚公司的一名民族資本家,不久又成了階級鬥爭的靶子。

  劉國樑在成文厚家族企業和成文厚公司之間兼任雙重角色的資料,可以從1950年政府資產評估前後的檔案中看到,直到1952年12月,大約有兩年的時間,成文厚的外部城市環境和家族內部情況都在向不確定的方向發生歷史轉折。劉國樑的創造能力也在這種變化中得到了深刻體現。觀察他在這一時期的商業運作,可抓住兩個核心問題。一是商人市民吸收房地產資源以擴大企業空間的趨勢。他通過賈華山對前門一帶榮華房地產的利用與對西單大街久大房地產的逐步收攏,他對西單商戶鄰居春和房產的併購,他用大醬坊胡同家族房產對永和鋪保的引入和控制,都是他努力做大成文厚的規劃內容。二是私營工商企業對家族股份制與城市商業組織管理層各自權益分工的關注。他與榮華股份合夥的簽約,以及他與久太鋪保合夥的簽約,都是既維護家族企業、又壯大公司地盤之舉。他把這兩者關係處理得當,有利於他增加企業資本,使之從小資本變為大資本。

  1952年11月,久大受到審查,原因正是1951年久大申報西單商場的總店與分號時業主與資本的估算一事,政府否認了這次申報的合法性,並要求對此做出說明。對此,久大原股東邊百川和經理賈華山陳述了兩種不同的事實。一是原股東邊百川聲明已將其股份分給7個兄弟姐妹,由6歲幼弟邊春茂任總店股東,也是家族股份製成員的共同選擇。一是經理賈華山證實說:「今限於擴展方便」,根據「營業情況」和「西單區稅務分局批准」,決定「改為第三場15號為總店」。這次核查的結果得到西單稅務科人員孟俊臣的認可,他承認邊家子女的共同決定,又請他們的母親劉書貴任第二股東,以補充前次申報的不足。不過我們換個角度看,從政府經濟政策的變動方面看,久大在合股、獨股與股份集中之間的反覆變動,其家族中多人放棄股份的選擇,與成文厚家族企業股份制內部的變動趨勢,其實質是一致的,只是時間上略有先後而已。久大的經營能力和處事水平大概也在劉國樑之下,劉國樑對他的鋪保春合的策略也更加證明他的本事。西單北路137號是成文厚的第二鋪保春合體育用品製造廠的廠址,1952年12月以後春合關閉,而據老職工所講,劉國樑在1952年還為購置春合的房產投入經費,至1954年成功。

  在成文厚的其他鋪保中,永和壽材廠的檔案較為複雜,達上百頁。由此檔案可知,1952年,永和同樣發生了股份重組問題,有8個合夥股東發生了衝突。其中一位股東李天貴,參加了解放軍,在廣東當兵,聲明將其股份讓出,部分轉至胞姐名下,部分捐給政府福利部門,但此舉引來了另外兩個股東閻逢彭和王淑貞夫婦的反對,他們從養父閻華亭處繼承了股份,閻華亭是該企業的老業主,正是閻華亭簽約當了劉國樑的鋪保。此夫婦也曾出賣股份,但未獲上級批准,因此他們也抵制他人更東。但他們遭到了批評,在檔案中,有政府人員的手書通知說,閻逢彭「平時懶散不愛勞動」,對股份的這種態度是犯了政治錯誤。我們看到,當時仍在實行的「公私兼顧、勞資兩利」政策,在這次事件中未被執行。周恩來在1952年1月的一次講話中曾解釋這類衝突為:「資本家有些事情可以做,有些事情是不能做的。」[43]


關閉
📢 更多更快連載小說:點擊訪問思兔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