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14 21:47:41 作者: 黃興濤

  北平商民協會與北平商界上層的第一次衝突發生在它與總商會之間,由商民協會反對總商會向商戶徵收「五個月鋪捐」而起。

  1928年6月8日,國民黨北伐軍第二集團軍馮玉祥屬下韓復榘部抵達南苑,與此同時,第三集團軍新桂系所屬的先遣軍也抵達北京。兩支部隊的食料供應發生困難,全由總商會出面向米麵商籌借,先後計達6萬餘元。此外,在北伐軍接防北京之際,負責留守的奉軍鮑毓麟旅向北退卻,計劃撤回東北。在鮑旅開拔之前,按照慣例,為防城市遭散兵搶掠,總商會向鮑旅支付「贊散費」2萬餘元。兩項費用合計8萬餘元。總商會當然清楚這些款項十有八九有去無回,為避免米麵商單獨承擔損失,6月20日,遂商定向商戶徵收五個月鋪捐籌集資金來償還。[11]

  9月1日,征捐開始。但徵收工作進行得非常不順利,到月中,僅徵到1萬餘元,不少商家拒不繳納。[12]在這種情況下,總商會副會長冷家驥致函市政府,請求每區指派警察兩名,協助催取鋪捐。市長何其鞏接函後,認為事關捐務,即交財政、公安兩局核議答覆。兩局認為總商會的請求「尚無窒礙」,予以同意。[13]總商會的征捐得到了政府的首肯。但以強迫手段向包括未加入商會的所有商人征捐,立刻引起了中小商人的不滿。以中小商人利益代言自居的商民協會,特召開會議商議辦法,決定當加入商民協會的商戶因無力繳納鋪捐而受到商會壓迫時,商民協會將予以援助。[14]

  進入10月,商民協會反對總商會徵收鋪捐的態度轉趨強硬。10月11日,商民協會致函總商會,指責總商會徵收五個月鋪捐的理由及攤派手續極為不合理,要求三日內給予圓滿答覆。為此,總商會於12日召開全體會董會員大會,冷家驥指出征捐已在衛戍司令部、市政府和公安局備案,對於商民協會的指責,決定派四人前往解釋。[15]次日,總商會代表卓本愚等人攜帶各軍征索給養墊借款項和當局核准備案徵收鋪捐的文件前往商民協會解釋。[16]

  商民協會並不認可總商會的解釋,發表宣言力陳商會對商民的利害漠不關心,對商民的疾苦不加體恤;指責歷任會長借著團體的地位,勾結官廳,逢迎當道,以為獵取富貴的工具;此次更來敲吸商民的膏血,勒征五個月鋪捐。商民協會要領導商民一致反對,誓死抵抗,不達到取消鋪捐的目的絕不停止鬥爭。[17]

  

  10月28日,商民協會組織宣傳隊上街宣傳,並印發傳單。總商會見事態擴大,急忙托人前往調停,表示願意停徵鋪捐。29日,商民協會在市黨部民訓會召開執監委員會議,提出停止宣傳的條件,包括總商會必須登報聲明停止征捐;已收的款項需由商民協會、總商會和調停人會同存入銀行,再發還各商家。市政府也悄悄地改變了態度,令公安局不得再派警察隨同徵收鋪捐,實際上鋪捐的徵收至此已陷入停頓狀態,很難再進行下去。[18]

  與此同時,商民協會除在電車上、街道邊張貼反對總商會的標語外,還將標語貼到了總商會大門的兩側。[19]11月1日,商民協會舉行記者招待會,說明反對總商會徵收鋪捐的理由,認為在北京政權交接的時候,有維持會來負責經辦事務,不用總商會來越俎代庖;國都南遷後,北平商業凋敝已達極點,不能讓商人再增加重負,即使要征捐,也要持平辦理;米麵商墊付給養,不過六七萬元,而五個月鋪捐可以徵收13.5萬元,多出的數額做何用途,令人起疑。[20]

  由於總商會表示願意停徵鋪捐,總商會與商民協會爭執的焦點已由鋪捐徵收與否轉移到已征款項的退還上面。在北平素有威望的王士珍出面調停,但總商會方面表示,已征的4萬元已撥還米麵商,無法退還。總商會決定於11月7日派人前往商民協會接洽,請商民協會協同總商會向賒借米麵的各軍政當局索還墊款,以便顧全商民的血本。如果不能做到這一點,便與商民協會商議可否將加征鋪捐改為預借,這顯示總商會在退讓中還隱含著抵抗。[21]

  總商會派人與商民協會洽商的結果很不理想,商民協會寸步不讓,對總商會所提的兩項辦法均不贊成,至於如何償還墊款,則概不過問。總商會也不願意再做讓步,聲稱徵收五個月鋪捐是在總商會大會上通過的決議,商會會董無權推翻。會長孫學仕提議,召開全體商民大會。當時北平加入商會的商戶有7000餘家,每家以20人計,有十四五萬人,在北平的130萬人口中,扣除婦孺及軍政各界,占全市人口的七八分之一。此不可不謂盛大的民意,鋪捐是征是停,訴諸民意,求一總解決,以免徵捐被外人疑為少數人的意思。於是決定13日召開大會,要求70行每行至少派40人參加大會,屆時請警察維持秩序,並請北平政治分會、市政府、市黨部派人出席。[22]

  11月13日,總商會召集的全體商民大會召開,參加的商民達3000餘人,警備司令部、憲兵司令部和市黨部民訓會都派人參加。關於征捐問題,65行中有63行同意,僅有兩行反對。不過,在表決時,當主持人要求贊成者舉手時,各行均不置可否,只是隨聲附和而已。而且在付諸表決前,會場秩序大亂,吆喝聲如雷貫耳。民訓會代表滕珂、汪道余、金嘉勛等在聽到「打倒市黨部」的口號後,認為系暗中有人操縱,憤然退席。[23]於是,總商會挾民意繼續征捐的目的不但沒有達到,反而演化為「反黨」問題。

  11月14日,市黨部所屬的五大民眾團體農民協會、總工會、商民協會、學生聯合會及婦女協會派代表向何其鞏聯名遞交公函,請市政府逮捕冷家驥、孫學仕,並沒收其財產。同時,商民協會向市黨部匯報商會開會情形,指摘參加大會的人員大半是以金錢雇來的流氓,冷家驥與眾人隨問隨答,並無真正商人討論的餘地,要求通令嚴緝冷、孫,並處以死刑。[24]

  面對黨部所屬民眾團體興師問罪的嚴峻局面,總商會緊急採取了一些補救措施。商民大會散會後,總商會立即派秘書長趙公瑾前往市黨部向參加大會的三位民訓會代表道歉,表示此事是誤會。[25]15日,總商會開會議決派人赴衛戍司令部、警備司令部、市政府等機關解釋13日大會上發生的事件是誤會,並另日致公函分呈以上各機關,函件由到會各行會蓋章,保證無反黨言論。還決定設法使總商會繼續存在,如個人有錯誤時,寧使個人犧牲,不可累及總商會。[26]按照這種精神,冷家驥先是登報聲明已在總商會辭職,並赴西山養疴,後聲稱奉母命返回原籍。[27]同時,總商會在報上刊登聲明,堅決否認在大會上有人呼喊反黨口號。[28]

  儘管總商會採取了這些補救措施,但事態的發展,已超出了它的掌控範圍,其命運取決於北平和中央黨政機關如何處理這一事件。

  11月16日,黨部所屬五大民眾團體集合200餘人,手持「槍斃冷家驥」的標語,呼喊「解散反動的總商會」「打倒貪官污吏」等口號,分赴市黨部、市政府請願。市黨部的答覆是:已於14日下令逮捕冷家驥,並已轉請市政府和衛戍司令部查明拿辦,一俟捕獲,即交由各民眾團體處分。再赴市政府,何其鞏的答覆則沒有這麼痛快,他雖然聲稱此事已令公安局和社會局詳細查復,但同時表示,此事屬於司法範疇,市政府是行政機關,職責只在詳查事實,上報中央黨部及國民政府,至於逮捕冷家驥等處置,照中央頒布的條例,系由特種法庭或普通法庭處理,在國民黨治下,一切均應遵照程序進行。市政府因權限有關,不能越俎,只能在行政職權範圍內行事。何其實表明了市政府不會答應民眾團體的要求,去命令警察局逮捕冷、孫等人的態度。民眾團體對這個答覆當然不會滿意,前後四次入見何其鞏交涉,何的答覆均同。[29]這反映了地方黨政當局對此問題的態度大相逕庭,市黨部站在了支持民眾團體這一邊,市政府則對總商會網開一面。

  市黨部雖然對其所屬五大民眾團體逮捕冷、孫的要求予以支持,但它手中沒有調動警察的權力,在市政府按兵不動的情況下,它所能做的,只有向上級黨部呼籲和向市政府施壓。11月17日,市黨部致電中央黨部,指稱總商會會長冷、孫等召集安福餘孽,收買地痞流氓開會,並在會上高呼「打倒國民黨」「打倒北平特別市黨部」等口號,要求中央黨部轉令國民政府,電飭市政府將冷、孫速予緝捕嚴辦,以維黨紀。同時致函市政府,指冷、孫系張宗昌的走狗,應將其逮捕處死。[30]在圍剿冷、孫的輿論中,市黨部走到了前列,表明它與其支持的商民協會的態度完全一致。

  市黨部及其控制的五大民眾團體屢次要求逮捕冷、孫,已不容市政府在此問題上抱持模稜兩可的態度,它必須表明立場。11月20日,何其鞏就商民協會等要求對冷、孫逮捕治罪的呈文做出批示:「此案業已令行社會、公安兩局,徹查真相,以憑處置。所有逮捕治罪各節,事屬法律範圍,非本府職權所及,應俟查復後,依法辦理。」[31]其實是將他在接待五團體時的談話書面化了。

  中央黨部對此也有表態,11月22日,市黨部接國民黨中執委會復電,稱查辦冷、孫反動案,已交國府照辦。[32]

  與此同時,何其鞏也將這一事件的原委向上呈報,不過他的說法與市黨部的說法迥然不同,而與總商會的口徑一致,稱此事掀起軒然大波系黨部方面誤會所致。市黨部民訓會對此相當不滿,稱冷、孫唆使黨羽高呼打倒黨部口號的情形,為該會參加商會大會的三同志所耳聞目睹,絕非有何誤會,請市黨部再電懇中央函達國府,飭令北平市政府查辦。並派代表三人質問何其鞏,何以冷、孫明白叛黨,而不速即查辦。[33]

  12月10日,在市政府答應徹查真相遲遲沒有動靜的情況下,五大民眾團體再次致函市政府和市黨部,重申了逮捕、查辦冷、孫的要求。[34]

  12月14日,北平政治分會因國民黨中央民訓會來函要求調查、處理總商會反動情形,也對此事表態,決定照總商會證明為誤會的結論加以回復。[35]

  在市黨部的屢次請求之下,到12月底,終於等來了國民政府主席蔣介石就此事的批覆,結果令市黨部及其控制的民眾團體大失所望。蔣的意見與市政府的意見類似,認為此事系屬法律範圍,應循司法渠道解決。五大民眾團體認為這種意見具有袒護性質,一面致電蔣介石,一面致函市政府,仍請查辦冷、孫。[36]

  直到1929年1月中旬,國民黨中央民訓會致函北平政治分會,要求它轉飭北平市政府令總商會停收鋪捐,指出如果確有借墊給養情事,或呈請各軍酌予歸還,或由當地富商分別攤派,不得侵犯政府權限,自由徵收鋪捐,致起糾紛,並要求市政府查辦總商會中的反動分子。市政府接到來函後,立即要求社會局會同公安局制止總商會征捐,並查明已收鋪捐的用途具報,同時致函總商會命令即日起停止徵收鋪捐。其實市政府這是在故作姿態,因為鋪捐已於上年10月末無形停止,就這一點來說,這是一道遲到的命令。對市黨部及其控制的民眾團體一再請求而這次中央民訓會已要求的查辦冷、孫事宜,市政府在給社會局等的訓令中則隻字未提,說明在這方面北平市政府並不買中央民訓會的帳,致使此事再無下文,不了了之。[37]

  不過經過這次風波,總商會和商民協會在氣勢上實現了此消彼長。商民協會是新成立的組織,此前參加的商家不多,五個月鋪捐取消後,退出商會、加入商民協會的商家開始增多;而總商會則受到了沉重打擊,會長孫學仕長期稱病不出,副會長冷家驥又已宣布辭職,總商會負責無人,外界開始認為它「恐不久將無形消滅」。[38]

  在這一關係總商會生死存亡的關鍵時刻,北平市政府、北平政治分會都開始過問總商會陷入癱瘓的問題。1928年12月5日,市政府舉行第16次市政會議,何其鞏提出臨時動議,指出總商會負責無人,不能任其長期停頓,社會等局應尋找一妥善的解決辦法。[39]12月16日,政治分會致函市政府,指出總商會宜在市政府的監督之下,速按新制改組,以免貽人口實。[40]北平政治分會給總商會指明了改組以免消亡的挽救之道。

  1929年1月12日,總商會擬妥了改組辦法,並報社會局備案。[41]本來總商會決定按部就班地舉行選舉,但各方均認為總商會宜早日改組成立,不必拘泥,可直接召開執委會議選舉常委。[42]1月25日,總商會舉行選舉,高金釗、冷家驥、李廷翰、高倫堂、楊以儉、孫學仕、楊紹棠等七人當選,冷家驥和孫學仕仍榜上有名。[43]2月13日,總商會選舉主席團委員,北平市政府財政局長、社會局長均到場,政治分會和公安局也派人參加,市黨部則拒絕與會。會議選舉高倫堂、冷家驥、楊以儉三人組成總商會主席團,飽受民眾團體和市黨部抨擊的冷家驥仍當選。[44]

  在政治分會和市政府的支持下,冷孫等涉險過關,國民黨中央則順勢承認了現實。1929年3月,中央民訓會常委胡漢民、戴季陶、繆斌等人聯名致函市政府,請其對新當選的總商會主席團成員冷家驥加以指導,以免再有逾越常規的言論和舉動。這等於解除了中央黨部對冷家驥等人的追查。[45]總商會新瓶裝舊酒地維持了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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