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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行動研究法的界定

2024-08-14 20:39:28 作者: 王彩鳳 莊建東

  一、行動研究法的定義與發展歷程

  《國際教育百科全書》對行動研究法的定義是「由社會情景(教育情景)的參與者,為提高對所從事的社會或教育實踐的理性認識,為加深對實踐活動及其依賴的背景的理解,所進行的反思研究」。對於行動研究的解釋,學者們有種種表述。僅從此定義理解,行動研究不是一種研究方法,而是一種研究取向。行動研究關注的不是理論研究者認定的理論問題,而是實際工作者將研究和實踐結合起來,通過批判性的思考及採取相應的行動而解決的實際問題。

  「行動」和「研究」在西方社會科學工作者那裡,是兩個用以說明由不同的人從事不同性質的活動的概念。「行動」主要指實踐者、實際工作者的實踐活動和實際工作;「研究」則主要指受過專門訓練的專業工作者、學者、專家對人的社會活動和社會科學的探索。一般認為「行動研究」作為一個術語出現,最初始自美國的柯利爾(J.Collier)。他在1933年至1945年擔任美國印第安人事務局局長期間,為探討改善印第安人與非印第安人之關係,他安排專業人士和非專業人士一起研究改善印第安人和非印第安人關係。在過程中他得到啟發,認為專家研究的結果還須實際工作者執行和評價,倒不如讓實際工作者根據自身的需要,對自身工作進行研究,或許效果更好。他稱此法為行動研究法。社會心理學家勒溫(1946年)明確提出了這個概念,指出了行動研究的幾個特徵,並把行動研究描述成一個循環發展的過程。20世紀50年代,經由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寇利等人的倡導,行動研究被引入了教育研究領域。20世紀70年代後期在西方較為盛行,80年代初傳入我國。進入21世紀以來,我國學者和教育實踐工作者們對行動研究的關注不斷增強,特別是隨著基礎教育改革的深入,由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所擔當的行動研究不僅數量激增,而且質量也在逐漸提高。行動研究的定義和發展歷程表明人們寄希望於行動研究來調整教育理論研究與教育實踐的關係,提高教育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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