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報告的組成部分
2024-08-14 20:38:38
作者: 王彩鳳 莊建東
質的研究報告與普通研究報告非常類似,通常包括如下部分。[11]
第一,問題的提出,包括研究的現象和問題。
第二,研究的目的和意義,包括個人的目的和公眾的目的、理論意義和現實意義等。
第三,背景知識,包括文獻綜述、研究者個人對研究問題的了解和看法、有關研究問題的社會文化背景等。
第四,研究方法的選擇和運用,包括抽樣標準、進入現場、與研究對象建立和保持關係的方式、收集資料和分析資料的方式、寫作方式等。
第五,研究結果,包括研究的最終結論、初步的理論假設等。
第六,對研究結果的檢驗,討論研究的效度、推廣度和倫理道德問題等。這一部分在一般的研究報告中是很少有的,但在質的研究報告中卻是非常重要的一塊,也反映了質的研究的研究特色。研究效度的討論主要是對研究過程中影響資料真實性的因素的反思;由於質的研究採用的是目的性抽樣,而且樣本通常很小,因此很難有定量研究意義上的「推廣度」,但讀者如果閱讀時得到了思想上的共鳴便產生了一種認同性推廣,如果研究建立的理論有一定的詮釋性,也可能起到理論性推廣的作用;倫理道德問題包括自願原則、保密原則、公正合理原則、公平回報原則等,在質的研究報告中對倫理道德問題的反思要有所體現。
然而,與普通的研究報告相比,質的研究報告的形式比較靈活。首先,上述這些部分不一定在所有質的研究報告中出現,如有的研究報告將文獻綜述資料融入對原始資料的分析之中。其次,研究報告中各個部分的內容不一定嚴格按照上述順序排列,如有的作者為了吸引讀者注意,將研究結果放在報告最前面,而對方法的反省放在論文的最後。但一般來說,無論採取何種方式或順序,所有在研究設計中提到的部分都應該在研究報告中有所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