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歷史法的作用

2024-08-14 20:26:41 作者: 張燕 邢利婭

  一是總結並繼承歷史上教育的經驗和遺產,利用一切優秀的有價值的因素,將教育的發展建立在人類已有成就的基礎之上,同時辨別錯誤的東西,吸取經驗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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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是考察各種教育現象和教育思想的產生和發展,探討其原因,把握其趨勢與傾向,正確地認識教育現象與教育理論的根源與實質。

  三是揭示教育現象的因果關係及現象之間的聯繫,掌握其來龍去脈,從而正確處理教育問題。

  四是比較和評價各種教育思想與實踐,科學地了解和評判已往的情況,有助於更好地認識當前的情況。

  歷史法或文獻資料的研究,不受環境和具體教育條件的制約,如學校計劃,工作的時間、空間,學生、家長等因素的制約,研究者通常不接觸教育現場,是以資料的收集、整理、分析研究為主要的活動方式。因而資料的完善與否,資料獲得的客觀可能性大小,決定了研究課題的大小、深度及成敗。

  進行歷史研究或資料研究,研究者雖然不必親臨教育現場,但必須諳熟當前的教育狀況,必須充分掌握有關當前教育狀況的資料,研究必須觸及當前的教育實踐,能夠對實際問題的解決有所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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