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歷史法的特點

2024-08-14 20:26:43 作者: 張燕 邢利婭

歷史法不同於以當前教育事實的研究為主的調查法等。它與其他方法有一個顯著的不同——資料的來源不同。它不是直接從現實研究對象那裡獲取所需資料,而是去收集和分析現存的、以文字形式為主的文獻資料。歷史法具有以下特點。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