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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教育科學研究的常用方法

2024-08-14 20:25:55 作者: 張燕 邢利婭

  (一)方法的分類

  教育科學研究的方法多種多樣,可以從不同角度,根據不同的分類依據,對方法進行分類。

  依據研究有無控制性,將方法分為兩大類,即經驗法與實驗法。例如,美國的J.D.尼斯比特在《教育研究法》一書中,依據對變量有無人為控制,將研究分為實驗法與經驗法,後者包括談話法、問卷法、測量法等調查方法以及觀察方法、個案研究。

  又如,依據研究場所的不同,將方法分為實驗室研究和自然研究。自然研究是指在日常生活中隨自然進程進行的研究。

  還有依研究所描述的狀態,將方法分為三類:歷史法是研究過去的方法;描述法是研究現在狀況;實驗法是說明預測未來的狀況。

  

  另外,還有依收集事實材料的途徑,將方法分為歷史法(或文獻法)、觀察法、調查法、實驗法。例如,陳震東對教育科學研究方法的分類。

  方法的劃分是相對的並有交叉重疊的情況存在,而非絕對的。特別是在實際的教育研究中,由於教育現象總是錯綜複雜的,進行教育科學研究,在大多數情況下常須幾種方法綜合運用,才能有效地解決問題。這裡為了便於理解和掌握各種方法的特點,我們主要從事實材料收集的角度對各種方法作簡要介紹。

  (二)教育科學研究常用方法簡述

  1.歷史法或文獻法

  歷史法或文獻法亦稱資料研究法,就是通過分析研究人類過去豐富的教育實踐和教育思想,從而認識教育以及教育思想發展的規律性。它是以研究過去的歷史事實為對象,即前人或同代人已經發生的並已取得一定研究成果形成文字的教育現象為對象,主要手段是查閱文獻資料。這種方法可用於研究某一歷史階段的教育發展狀況,或研究某個教育家或教育流派的思想、理論觀點等。歷史法須在廣泛吸取前人(或同代人)已有知識的基礎之上,加以吸收消化,進而利用和創新,研究目的在於對當前的教育實踐和研究提供有益的啟示和指導。它既是一種獨特的教育研究方法,又是任何科學研究所必需的步驟和條件。正是通過對資料的研究分析,研究者才得以確定研究課題與方向(詳見本書第八章)。如關於對老解放區保教工作的研究,又如對陶行知先生幼兒教育思想的研究等。

  2.觀察法

  觀察法是教育科學研究的基本方法,指的是研究者有目的、有計劃地對所要研究的對象做周密的觀察,同時客觀、詳細地記錄,根據對觀察結果的分析,找出規律性的東西。科學觀察不同於日常生活中的一般觀察,後者是自發和偶然的。而科學觀察則有一定的研究目的或研究方向。科學觀察的優點在於:占有第一手材料,研究者要親身深入研究現場,對所要研究的對象或現象做實地觀察,直接、客觀地了解其現狀,特別是顯露於外的行為表現;研究對象或現象處於自然狀態中,表現較真實;研究方法比較便利易行。觀察法以教育現象的自然發展過程為對象,通過直接的觀察來收集實際情況的材料,感性認識強。

  教育科學研究中的觀察法也存在著不足,即研究者須等待所要研究的現象出現,比較被動;因其不能改變對象的活動條件,往往只能觀察到表面現象,不易深入事物的本質,探明因果關係。另外,運用觀察法時,研究範圍和規模通常比較小。

  3.調查法

  調查法是通過各種方式和手段,有目的、有計劃、周密地了解教育工作中某一方面的現實狀況,弄清存在的問題或成績及其可能的原因,通過調查到的大量事實,概括出教育的規律性,探求發展趨向的一種研究方法。調查法亦稱間接觀察,是教育科學研究中運用最為廣泛的一種研究方法。

  我們可以將調查法與其他研究方法加以比較,從而更好地認識它的特點。它與歷史法相比,歷史法是以研究過去的歷史事實為對象,調查法則以研究當前的事實為對象;與觀察法比較,觀察法是研究者親身深入研究現場或實地,對所要研究的現象做直接觀察,獲得第一手材料,調查法則往往是通過問卷、訪談等方式,收集反映研究對象或現象的材料,往往是第二手材料,這樣,研究範圍相對要廣泛得多,而且材料的收集比較快捷;與實驗法比較,實驗法需對研究對象或現象進行一定的人工控制,調查法則不加控制,是在自然進程中進行的,因而比較便利易行,但一般不易揭示教育內部各因素的因果關係。可以將調查法看作在自然進程中運用間接方法考察教育現狀的一種教育科學研究方法。

  教育史上最早的一項調查是美國的賴斯於1892年做的關於「小學生拼寫練習的調查」。賴斯把美國小學生每天花在拼寫練習上的平均時間和每所學校學生的拼寫成績等資料統統收集起來加以分析,結果發現,小學生的拼寫成績與拼寫所花的時間並無聯繫。

  當前,教育科學研究中運用調查法的例子比比皆是。例如,「4歲幼兒自我服務能力的調查」「家長教養觀念與教育行為的調查」「幼兒教師職業價值觀的調查」等。

  4.實驗法

  實驗法是根據研究目的,有計劃地改變或創造一定的條件,觀察、記錄、測定與此相伴隨的現象的變化,從而進行分析研究,確定條件與現象之間因果關係的方法。

  教育實驗是一種經過特別安排的適應並控制研究對象,以便在最有利的條件下研究某種教育、教學的內容或途徑手段的研究方法。運用教育實驗的主要目的在於確定某一教育影響與其結果之間的因果關係,或是檢驗某種教育理論或假設是否成立及其實際效果。開展教育實驗研究,研究者需根據自己所提出的目的,創造或改變必要的條件,以便引起或改變某種現象,研究過程中要突出某一實驗因素的影響,同時排除另一些無關因素的干擾,以保證實驗工作順利進行,並獲得準確的結果。例如,天津有位教師研究「音樂對幼兒午睡作用的探索」,其實驗設計是:幼兒午睡時不播放音樂14天,觀察記錄幼兒睡眠情況;幼兒午睡時播放搖籃曲14天,同時做觀察記錄,然後對比前後兩個階段幼兒睡眠的效果。這裡的實驗因素是是否播放搖籃曲。在實驗過程中,對前後兩個階段的其他睡眠環境條件做嚴格控制,教師的語言、態度等也要做到基本一致,從而排除無關因素的干擾。即在其他條件基本一致的情況下,觀察播放搖籃曲對幼兒睡眠的影響,確定隨著這一條件的變化,是否會引起現象的變化。又如,有人根據幼兒園實踐的需要,提出「堅持每天2小時戶外活動是否會提高幼兒體質」的研究課題,通過實驗得到結果。

  實際上,實驗法也是一種觀察方法,在實驗過程中須進行嚴密的觀察。實驗法與觀察法的區別在於:運用觀察法時,研究者是考察現象在自然狀態下所發生的情況,因而要依研究目的、計劃,對所要研究的現象或對現象做周密、細緻、準確的觀察和調查,不加任何人為干預,即「待物以變」,等待研究現象的出現從而觀察之;而實驗法是研究者改變某些條件,控制另一些條件,在這種有控制的條件下觀察某種現象,即「致物以變」。實驗法是在人為控制條件下作精細的觀察,體現了人的能動作用,更富於創造性。正如著名俄國生理學家巴甫洛夫所說:「實驗宛如把現象掌握在自己手中,有時讓這個發生,有時讓那個發生,如此,在人工的、簡化的組合中確定現象的真實聯繫。」

  教育實驗法因其能夠控制條件,有計劃地改變某種因素,觀測由此而產生的結果,因而有助於探明事物變化的因果關係。實驗法對於教育科學研究向著精確化方向發展,具有很大優越性。然而,教育現象是錯綜複雜的,影響教育效果的因素很多,不易做到完全地控制實驗條件,要簡化實驗因素,突出單一因子,排除干擾比較困難。同時,過於人為的實驗會脫離真實的生活情景,所得結果不能完全說明問題,也不易推而廣之。幼兒教育實驗往往是在日常生活情景下進行的,即採用自然實驗法。

  以上簡要介紹了教育科學研究的幾種常用的收集資料的方法。方法的劃分是相對的,有交叉重疊的情況。一般地說,不同的研究目的、對象適用於不同的方法,無所謂此高彼低、此優彼劣。進行教育科學研究應根據研究任務,選擇適宜方法,收集能夠反映所研究對象或現象的客觀、真實材料。研究還須綜合運用各種方法,以便全面了解情況,獲得準確、可靠的結果。

  表1-1 四種教育科學研究方法的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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