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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學前兒童膳食的配製原則

2024-08-14 20:16:58 作者: 張蘭香 潘秀萍

  配製學前兒童的膳食應符合以下原則。

  

  (一)營養全面豐富、膳食結構合理

  沒有一種天然的食品含有人體所必需的全部營養素,因而為學前兒童提供的膳食,應做到品種多樣。品種多樣的食物可以提供不同的營養素,食物中營養素數量充足、比例恰當,既能滿足兒童的生理需要,又能避免營養失調。

  (二)適合幼兒的消化能力

  食物配製應以幼兒的咀嚼能力和消化能力為依據,儘量做到碎、細、軟、爛,1~2歲以泥或碎末為宜,2~3歲以細絲、小丁、小片為主,3~4歲可逐漸過渡到大塊、整食。同時避免油膩和刺激性強的食物。

  (三)食物應色香味全面

  為學前兒童準備的膳食,應做到色、香、味、形俱全,這樣有利於學前兒童增強食慾,促進機體的消化吸收。食物和餐具的顏色、聞起來的氣味、味道、形狀都會對兒童的飲食有所影響。良好的進餐環境、愉快的情緒也有利於增強兒童的食慾。

  (四)講究飲食衛生,嚴防食物中毒

  為學前兒童選擇食物,應把安全性放在首位,選擇的食物要符合安全、衛生、健康的要求,要選購營養價值較高、新鮮的食物,保證食物未受到病微生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的污染,嚴防食物中毒。

  此外,刺激性強的食物如濃茶、米酒等不適宜兒童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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