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紐西蘭學前教育
2024-08-14 19:47:20
作者: 周采 楊漢麟
紐西蘭地處太平洋西南部,是毗鄰澳大利亞的島國。原為毛利人定居地,1907年成為大英國協自治領。1947年成為主權國家,並成為大英國協成員。紐西蘭是一個多元文化社會。2004年,紐西蘭人口為4.06億,五分之四為歐洲後裔,七分之一為毛利人,十五分之一為亞洲人,太平洋島嶼居民占十六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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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西蘭政府重視原著民毛利人的傳統。早在1840年,英國殖民者就與毛利人首領簽訂協議,承諾保護毛利人的土地、語言、文化和價值觀念。直到今日,它還深刻影響了紐西蘭的教育立法和學前教育的發展。
紐西蘭的教育系統在平均成績方面達到了國際標準,但在高成就和低成就學生之間有著巨大的鴻溝。目前紐西蘭的主要教育目標在於建立發展紐西蘭人適應21世紀的技能的教育系統;提升教育成就。建立高質量的教育這一目標也影響到了學前教育。
此外,教育中多樣性越來越引起人們關注。多樣性包括多個方面:種族、社會經濟地位、背景、母語、性別和特殊需要(包括天才兒童和殘疾兒童)。從某種意義上來看,多樣性和社會融合關係緊密。紐西蘭教育部制訂了一系列的計劃來促進社會融合和滿足不同族群的需要。學前教育也受到了一定的影響。
(一)紐西蘭學前教育現狀
1.學前教育發展概況
紐西蘭政府的目標是讓所有兒童都有機會接受高質量的學前教育。學前教育是紐西蘭教育系統組成部分,是非義務教育,招收從出生到6歲的兒童。學前教育機構主要由社會團體、非營利組織和私人開辦。政府負責辦法執照、提供支持和資助、調整結構,同時負責制定教師資格證書、員工比例、健康和安全、課程的條件和標準。教育評價辦公室負責審議註冊和拿到執照的學前教育機構並定期發布相關報告。
20世紀80年代之前,幼兒保育和教育是分開的,保育中心和幼兒園教師的培訓也不一樣。1960年頒布了《兒童保育中心條例》(Child Care Center Regulations),對保育中心的物質環境做了規定,但沒有提到保育員的資格和培訓。1972年,兒童保育由社會福利部管理。1986年開始,學前教育由社會福利部門劃歸教育部單獨管理,實現了幼兒保育和教育的整合。
1988年的《5歲之前》法令中強調教育部必須為所有的學前教育服務機構提供資助。該法令頒布後,政府在1989年的預算中,開始對所有保育機構進行經濟資助。撥款標準是服務的小時數和兒童人數,2歲以下兒童的撥款多一些。1988年開始,保育中心和幼兒園的培訓都開始在第三學級教育機構中開展。1990年,教育部開始負責管理和提供資助給毛利人語言所,並與毛利人事務部合作制定有關的法令。
紐西蘭政府對教育的改革和大量投入促進了學前教育的發展。1989年,教育改革進行過程中,大約90%的4歲兒童,61%的3歲兒童,40%的5歲以下的兒童都進入了學前教育機構。1989年,保育中心的入學率為36%,幼兒園為29%,遊戲中心為11%。
學前教育機構的入學率一直在增長。據紐西蘭教育部統計,1990—1999年,兒童進入學前教育機構的數量平均每年增長9.9%,1990年有32644名兒童入學,1999年達到76630名兒童。進入毛利人語言所和太平洋島嶼語言所的兒童數量也在迅速增長。
2.學前教育機構
紐西蘭學前教育服務機構主要指有執照的或無執照但得到教育部部長認可機構,招收從出生到入學的兒童。各機構在招收兒童的年齡上沒有差異,但對兩歲以下兒童服務的機構得到的政府資助更多,對師生比要求更高。紐西蘭的學前教育機構多種多樣,主要有6種。
(1)兒童保育中心(Child-care Centers)。兒童保育中心主要為兒童提供保育和教育兩方面的服務。它是提供從出生到入學前的、全日制的或時間靈活掌握的服務的幼教機構。它的所有者和管理模式多樣。其中有私營的商業性的,也有非營利性的;有社團創辦的,有些附設於某些協會的(如蒙台梭利協會)的,也有的附屬某個公司或企業的。
(2)幼兒園(Free Kindergarten)。幼兒園是紐西蘭最古老的學前教育機構,最早的幼兒園出現在1889年。幼兒園招收3~4歲兒童,是由社會團體創辦的免費教育機構。受政府資助,由地方委員會、地方協會協助管理。幼兒教師為教育學院畢業生。
幼兒園以自由活動為主。兒童在幼兒園自己選擇一種活動,教師支持以兒童為中心的學習。教師不斷地與兒童互動,根據空間、物品、時間和人數為兒童創設學習的環境。教師的目標是促進兒童在社會性、智力、體格和情緒情感領域的發展。
(3)遊戲中心(Play-centers)。遊戲中心運動始發於1940年,是當時的一些單身母親在照顧孩子方面尋求支持而導致的一場家長聯合運動的結果。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受到政府的資助,旨在使0~6歲兒童能夠有固定的時間和地點通過遊戲進行學習,獲得發展,同時訓練家長的養育能力。教師和管理者是參與該機構的兒童的家長。遊戲中心主要由地方協會負責管理。
(4)家庭日托(Family Day Care)。主要是在家庭環境中對兒童進行保育和教育。目前主要由Barnardos New Zealand(紐西蘭家庭日托的主要資助者)資助。舉辦家庭日托的家庭必須符合一定的安全、衛生標準,保教人員受過一些培訓。
(5)語言所(Te Kohanga Reo)。由毛利人於1982年創立,旨在使毛利人的後代一出生就能受到毛利人語言的薰陶和毛利人文化的洗禮。語言所規模很小,主要招收毛利兒童,使用毛利語教學。教育者和管理者都是兒童的家長或長輩,由毛利人長老組成的國家級團體管理。2000年,毛利兒童的入學率為4%。語言所在結構和管理上依各地區的不同需要而不同,各語言所在大小、場所、師生比和開放時間上均有差異。
(6)函授學校(Correspondence School)。這是專為偏遠地區的兒童以及患有疾病、行動不便的兒童或遇到特殊情況而不能離家外出受教的兒童服務的。由各州的函授學校提供學前教育服務。函授學校的教師都是些經驗豐富的教育工作者,他們適時地向家長推薦、提供兒童圖書和圖片、兒童錄像帶及磁帶、遊戲材料與玩具等有效的教育資源。同時向兒童家長傳授知識,發展他們的教育技能。1993年開始,紐西蘭政府對函授學校進行了全額補助。
此外,紐西蘭的學前教育機構還有附設在小學的學前班(Preschool Classes)和太平洋島嶼語言所(Pacific Island Language Nests)等形式。
3.學前教育的課程
幼兒保育和教育的整合影響到了課程制度的制定。1996年,紐西蘭總理大臣頒布了面向出生到5歲兒童的國家課程,各類學前教育機構都要實施國家課程。1998年國家課程開始在註冊的學前教育機構中實施。
該課程總體的培養目標是:使幼兒成長為有能力和自信的學習者;成長為思想、身體、精神都健康的公民;成長為建立了牢固的歸宿感和獲得了為社會做出貢獻所需要的知識的人。
紐西蘭國家課程總的原則是:授權、全面發展、家庭和社區、關係。授權即課程要使幼兒得到學習和發展的權力。全面發展即課程要反映幼兒全面學習和全面發展的需要。家庭和社會即家庭和社區應成為擴展課程的有機組成部分。關係即幼兒通過與人物、地點、事情相互作用來學習。在上述四條原則的基礎上,提出了兒童發展的5大目標:歸屬感(belonging)、健康(well-being)、探險(exploration)、交往(communication)、貢獻(contribution)。
該課程的內容包括基本技能和基本知識。基本技能包括下列內容:交往技能、數學能力、信息能力、解決問題的能力、自我管理與競爭技能、身體技能、工作與學習的技能。基本知識包括語言、數學、科學、技術、藝術、身心保健等方面的知識。
4.學前教育師資培養
紐西蘭學前教育師資的職前培養工作主要由6所教育學院和師範學院共同承擔。學生學習年限為3年,並接受教育部的資助,畢業後要義務服務3年。學生就業要具備從事學前教育工作的教師資格,不僅要由教育學院或師範學院的畢業證書,而且還要有免費幼兒園協會的證書。學前教育師資的在職培養任務則由兒童發展協會承擔。
紐西蘭教育評價辦公室負責幫助學前教育機構和學校實現自我評價和審議,對學前教育和學校的質量做出報告。為提升教師地位和促進教師專業發展,紐西蘭在2002年年初成立了教師委員會(the Teacher Council)。該委員會是教師的專業發展組織,為學前教育教師和學校教師設置專業標準,頒發教師資格證書。所有教師必須到該委員會註冊。
(二)紐西蘭學前教育存在的問題
21世紀初,紐西蘭的學前教育主要面臨以下幾個問題。
1.政府部門之間的合作有待加強
為學前教育提供支持和資助的政府部門主要有教育部、健康部、社會發展部(前身為社會福利部)、教育評價辦公室和兒童發展機構(Early Childhood Development Unit)。各政府部門因為負責的項目不同,如有的負責學前教育機構服務,有的負責健康和父母教育計劃,有的負責特殊兒童服務,所以彼此之間相對獨立,合作較少。各部門和當地政府以及學前教育機構的合作也存在問題。
2.對學前教育的資助不夠公平公正
對學前教育機構進行資助的政府部門主要是教育部和政府相關部門。教育部對所有持有執照的和特許經營的學前機構根據兒童數和服務時間進行補助,對兩歲以下兒童的經費傾斜更多。在這種資助模式下,所有學前教育機構地位平等。政府相關部門負責為低收入家庭支付場所費(稱為兒童補助金)。補助資金的多少參考家長的就業情況、受教育程度、健康狀況和殘疾狀況。在過去的10年中,兒童補助金僅資助那些使用兒童保育機構的家庭。雖然資金有限,但使教育和保育分離,違背了法令中所有學前教育服務機構都是平等的規定。從法令的公平公正角度來看,不管家長選擇何種類型的機構,政府都應該提供一定的補助金。
3.學前教育機構的整合需要進一步加強
學前教育機構並未實現真正的整合,突出表現是為學前教育機構制定的法規政策不一致。教育部和社會發展部資助的每周的最高小時數不一致,前者提供部分時間資助,而後者提供全日制的資助。教育部對服務機構的援助是每周30小時,而社會發展部對選擇保育機構的家庭的援助是每周37小時。
在幼兒教師工資方面也是如此。2001年,紐西蘭政府組建一個工作團隊建立教師的基本標準並建議從2002年7月開始分階段落實幼兒園教師的同工同酬問題。該做法忽略了兒童保育機構教師的基本標準和同工同酬問題。政府應確保教育部有充分的資金,使所有學前教育機構的教師同學校教師一樣享有同樣的報酬。
幼兒教師的註冊面臨同樣問題。2001年的《教育標準法案》(the Education Act)中規定所有幼兒教師必須註冊登記,以便使他們和學校教師一樣享有同樣地位。該政策並未界定幼兒教師的範圍。註冊教師不應該和所工作的機構相關聯,而應與在所在機構中的資格相關聯。如果該項措施得到落實,那麼保育機構的教師和其他機構教師的差別便會縮小。
學前教育機構並未實現真正的整合,主要原因有兩個。首先,在人們的觀念中,把兒童保育和婦女就業緊密的聯繫在一起,並不認同兒童保育也是一種學前教育服務。而且認為私立的保育機構好。其次,人們普遍認為兒童保育具有商業性質,不是一種公共服務。
(三)紐西蘭關於學前教育的十年戰略計劃
針對各部門在所有權和管理上的分散局面,學前教育機構內部缺乏合作等問題,紐西蘭政府改變了過去規劃和調查的做法,開始參與到學前教育的10年戰略計劃制定中。2002年,在與學前教育機構合作進行廣泛的研究之後,新政府出台了學前教育(ECE)的10年戰略計劃:《未來之路》(Pathway to the Future:Nga Huarahi Arataki),以保證兒童「成長為有能力的、自信的學習者和交流者」。該計劃為紐西蘭的學前教育提供了目標和策略和政策框架,勾畫了學前教育發展的基本輪廓圖。該計劃著重體現了多元文化和反偏見教育的理念,為毛利人和太平洋島國人提供了公平的受教育的機會。
1.目標
10年戰略計劃呈現出一幅部門和政府合作的前景,有三個核心目標:增加高質量的ECE服務的參與,提高ECE服務的質量,促進合作關係。其中增加ECE服務的參與度最為重要。
為了實現這三個目標,紐西蘭的學前教育發生了很大的方向性轉變,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新建和調整體系以支持不同的ECE服務,從而獲得高效的學前教育;
(2)支持以社區為基礎的ECE服務;
(3)給所有教師提供培訓,同時向教師展示ECE在學校和幼兒園中的應用方法;
(4)更好地與社區和家長合作,給家長和監護人以權利,使他們能夠積極參與到子女的早期教育之中;
(5)在ECE入學率較低的社區,加大政府的參與力度。
2.策略
該計劃提供了一個全面的互相連接的策略網絡,包括增加高質量ECE服務參與的策略,提高ECE服務質量的策略以及支持性的策略。
(1)增加高質量ECE服務參與的策略。該策略主要針對參與程度低的社區,尤其是毛利人、太平洋島國人以及社會經濟底層和農村社區,包括適合個別社區需要的一些特殊策略。在對高質量ECE服務把關方面,政府要增強自身的職能。ECE服務要更加注意兒童、家長和監護人的需求。
除了使用「政府決定補助金」(Government’s Discretionary Grants)增加學前教育的入學率,政府還介紹7個網絡供應協調者與目標群體(需要提升入學率的群體或民族,包括毛利人)尋求解決入學率的方法。以毛利人為例。毛利人主要進入教育和保育中心、語言所和幼兒園,入學率一直低於非毛利人。2000年,毛利人的入學率接近4%。2001年,政府開始積極籌備主動的提升毛利兒童的入學率,提出了「提升入學率計劃」(Prompting Participation Programme)。紐西蘭全國有40多個組織與毛利人社區積極合作,尋求適合當地要求提升毛利兒童入學率的方法。到2003年,在該計劃的努力下有2000名毛利兒童進入學前教育機構。2004年,有三分之一以上的毛利兒童進入有執照的語言所。
(2)提高ECE服務質量的策略。包括實施高效課程,保證師生比符合高質量服務標準的要求,提供教師和家長、監護人和兒童之間的高質量互動,增加有ECE資格的教師。
(3)支持性策略。包括制定規章制度,了解投資體系,發布未來ECE政策發展和監控的新進展,參與現行政策的制定和執行。
同時ECE計劃為提高幼兒教師素質,提出了如下6個教師提高步驟:第一,改變資格要求,通過激勵、獎學金和監控來增加合格教師的數量,建立教師資格證書制度,建立教育委員會和教師協會;第二,研究教師供應問題,2002年為所有的新教師頒發資格證書並發放補助,使教學成為更加誘人的職業;第三,為教師提供休假時間,鼓勵更多的合格教師參與ECE服務;第四,2005年1月,要求所有的教師都進行註冊,6月建立允許教師資格培訓中心繼續雇用老年人和學生為中心服務的機制;第五,2007年,50%的ECE服務中的教師都要成為專職登記教師,其間繼續採取鼓勵措施以增加合格教師數量;第六,2008年,80%的ECE服務中的教師都要稱為專職登記教師期間,繼續採取鼓勵措施以增加合格教師數量。有的ECE服務中的教師都要成為專職登記教師。
3.ECE計劃的執行和發展前景
教育部在各地區的辦事處中積極開展提高幼兒入學率的工作。為了支持學前教育的戰略計劃,新的資助和調控系統已在學前教育的部門中建立。該系統的特色(在2004年的預算中已頒布)之一是從2007年1月開始,所有3~4歲的幼兒都可以在以社區為基礎的學前教育中心享受每周20小時的免費服務。這一措施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家庭幫助很大。該系統的第二大特色從2005年4月開始,政府的資助的力度將緊密反映學前教育機構開辦者的支出。這將為開辦者雇用合格的員工和提升服務質量提供巨大的支持。出多少來決定。
總體來看,在學前教育計劃中,紐西蘭不僅為家長提供了多種學前教育選擇,而且為兒童提供了完整的保育和教育。通過增加高素質的教師數量提高學前教育的質量;增加弱勢群體對高質量ECE服務的參與;在兒童的學習中,更多的授權給家長和監護人;政府幫助ECE部門來實現高質量和更多參與的目標。
ECE計劃有一個對未來遠景的設想,到2012年,給父母、家庭和監護人提供ECE機構支持,主流機構對毛利兒童更具有應答性,開展更具分享性的教育改革。
為了保障ECE計劃的順利實施,紐西蘭正在開展相關研究,以便為政策的制定和支持策略的開發提供有價值的信息。研究主要解決什麼才是高質量的學前教育。這涉及很多具體的問題,如孩子需要參加多少時間,頻率是多少,從幾歲開始參加比較合適?這些因素會給孩子的教育和發展帶來什麼樣的影響,他們參加的範圍和程度應該是怎樣的?在計劃的執行過程中還會有許多新問題產生。
思考題:
1.歐美其他國家及大洋洲國家的學前教育概況。
2.瑞典學前教育的主要經驗、存在的問題及主要改革措施。
3.匈牙利學前教育存在的主要問題。
4.加拿大學前教育存在的問題及發展趨勢。
5.澳大利亞學前教育的特點及存在的主要問題。
6.紐西蘭學前教育的主要特點、存在的問題及改革措施。
[1] 簡楚瑛.幼兒教育與保育的行政與政策(歐美澳篇).上海: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05.4~5.
[2] 簡楚瑛.幼兒教育與保育的行政與政策(歐美澳篇).上海: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05.33.
[3] OECD,Hungary Country Note:Early childhood Education and Care Policy.2004.16.
[4] 王知津主編.世界通覽·澳大利亞卷.哈爾濱:哈爾濱工程大學出版社,2004.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