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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澳大利亞的學前教育

2024-08-14 19:47:15 作者: 周采 楊漢麟

  澳大利亞,全稱澳大利亞聯邦,位於南太平洋與印度洋之間。澳大利亞是一個多元文化的國家,全國有94%為歐洲國家移民後裔,4%的亞裔,土著居民占1.5%。[4]澳大利亞憲法規定,教育基本上由各州政府負責,教育分權於各州。各州在制定學校、課程、課程和學生評價等政策上有較大權限。受教育制度的影響,澳大利亞學前教育機構多種多樣,服務的提供和教育政策制定的責任由澳洲各級政府共同負擔,特點不一。

  (一)澳大利亞學前教育歷史沿革

  1.19世紀末至第二次世界大戰前的學前教育

  19世紀末期,受福祿培爾、裴斯泰洛齊及歐美的幼兒園運動的影響,安德生(Anderson,Maybanke)在南威爾斯以及迪麗莎(De Lisa,Lillian)在南澳領導澳洲幼兒教育與保育運動。澳洲出現了收費幼兒園,大多附屬於私立女子學校,只有富有家庭的子女才能就讀。1895年,慈善幼兒園運動(philanthropic kindergarten movement)興起,同時新南威爾斯幼兒園聯盟(Kindergarten Union)成立。1896年,這個組織在雪梨創辦了澳大利亞的第一所幼兒園。幼兒園運動提倡將幼兒園原理引入校園中,並在貧窮郊區設置免費幼兒園。

  1911年各省均建立了類似的慈善幼兒園。幼兒園被視為城鎮社會改革以及教育改革的工具,主要是促進幼兒的教育及社會化,並未考慮為職業婦女提供幫助。當時多數幼兒園的開放時間從早上9點到中午12點,並只招收3歲以上的兒童。

  20世紀初面對藍領階級上班婦女的困擾,出現了全日制託兒所(Day Nursery)運動。全日制託兒所從早上7點開到下午6點,並且願意招收托嬰兒。但此時教育與保育卻存在明顯的分歧,幼兒園運動強調教育,託兒所卻強調生理健康,工作人員主要為護士。

  1938年,聯邦政府開始以有限制的方式提供少數的幼兒教育機構,即在每個省的省府成立一所示範性的幼兒教育與健康中心(demonstration child education and health centre),又名高黎夫人幼兒中心(the Lady Gowrie child Center),主要以下層社會的家庭為服務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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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至20世紀60年代的學前教育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中產階級開始對幼兒園產生興趣。20世紀四五十年代,在中產階級聚集的地區開始出現地區性學前教育機構,多半由單親家庭經營。同時澳大利亞學前教育的重心開始轉移,從為貧困家庭服務的慈善事業,轉變成為所有兒童服務的教育事業。20世紀六七十年代,部分省政府開始設立並資助幼托機構。塔司馬尼亞省將學前教育併入教育局管轄;西澳大利亞省另設小學學前班(preprimary program)。維多利亞省和新南威爾斯省的學前教育則由非營利組織機構提供。

  3.1970~1990年學前教育的發展

  雖然學前教育機構廣為家長使用,但無法滿足就業婦女的需要。符合就業母親需求的幼兒教育與保育服務開始受到重視。在婦女解放運動、工業發展需求及多數就業家長的子女缺乏照顧的背景下,政府開始重視學前教育。

  1972年工黨建立了澳大利亞學前教育委員會,組成人員大多為教育工作者,由雪梨幼兒師範學校的前任校長弗來依(Joan Fry)擔任主席。1972年,聯邦勞工及全國服務部(Commonwealth Minister for Labor and National Service)通過《兒童保育法案(Child Care Act)》,聯邦政府開始資助「高黎夫人幼兒中心」之外的幼兒教育與保育機構。法案的重點在於資助既符合兒童發展需求又是家長能負擔的優質的幼托機構。初期的補助用來聘請幼教教師和護士。幾年後,《兒童保育法案》轉由家庭與社區服務部(Department of Family and Community Service)負責。該法案目前的主要目的在於促進相關人員受僱傭和家庭支持,而不是教育。

  20世紀70年代之後,澳大利亞的政府討論的主要議題是:幼兒照顧的責任歸屬,政府應該支持何種學前教育機構,學前教育的經費由誰負擔。1983-1990年間由工黨執政的聯邦政府,將幼兒保育的供應視為社會報酬的一部分,由政府供應福利和設施。由此政府開始大量設置學前教育機構。政府增加幼兒保育的預算,中央一方面補助經費給地方政府(但執行程度視地方政府的配合與否);另一方面直接補助那些選擇非營利性的學前教育機構的家庭。20世紀80年代末期,學前教育機構大量增加,促使人們開始關注幼兒受教育的質量。因此幼教專家、團體、家長們開始尋求類似美國幼兒教育協會(NAEYC)這樣的認證機構。

  1990年工黨政府將直接補助款的資格放寬,那些選擇營利性學前教育機構的家長也可以獲得補助。1994年品質改進與認證系統(Quality Improvement and Accreditation System)成立,監督全日制的托幼機構,全日制的托幼機構接受補助前提是通過該機構的認證。目前澳大利亞政府將直接補助家長的款項取消,補助非營利性全日制托幼機構及課後託管班。由此目前澳洲的學前教育機構既有營利性的也有非營利性的。

  (二)澳大利亞學前教育現狀

  1.學前教育管理和經費

  澳大利亞學前教育的管理和經費澳大利亞的學前教育服務由各級政府負責。

  中央有兩個部門分管保育和教育機構。保育由家庭、社區服務和土著居民事務部(the Department of Family and Community Service and Indigenous Affairs)負責。它負責管理學校和學前教育機構之外的所有幼兒保育和教育的機構。它通過資助和支持國家兒童保育認證委員會(National Child Care Accreditation Council)來監督全天日托中心、家庭日托和課後託管班。上述機構都參加認證委員會的質量保障系統,每兩年半接受一次審查。幼兒的教育由教育、科技和培訓部管理(the Department of Education,Science,Training)。它負責為學校和幼兒園制定聯邦政策,通過國家議程和資助來發揮影響作用。

  澳大利亞義務教育的年齡從6周歲開始。所有省都為上小學之前的幼兒提供部分時間制的幼兒園,但有的省為免費,有的省僅是部分資助,家長要支付費用。2002-2003年的澳大利亞國家報告表明國家對幼兒的保育和教育支出占GDP的0.45%。66%的兒童保育支出由公共基金承擔,34%來自私人(包括家長支出)。家長的支出,在兒童保育上為31%,在幼兒園上為22%。

  獨立於以學校為基礎的幼兒園之外的學前教育服務由市場決定。但政府對超過98%的選擇兒童保育機構的家長提供兒童保育補助金,低收入家庭獲得更多的補助金。

  2.學前教育機構

  澳大利亞的學前教育可分為公立系統(政府提供)、非政府非營利性機構、私立營利性機構和私立非營利性機構。其中,全天日托中心為私立,而其他的學前教育機構多屬省政府、地方政府或非營利性機構。

  不同機構滿足不同家長的不同需求。全天日托中心、家庭日托及課後託管服務都是政府為滿足就業父母需求設立;學前教育機構是在幼兒入小學前提供教育經驗:臨時性的托育服務為家長及其兒童提供臨時的托育服務。

  (1)學前教育機構(preschools)。學前教育機構主要招收3~5歲兒童,實行學期制,有全日制的和半日制的。學前教育機構包括幼兒園和學前班(pre-primary)。全日制的幼兒園一周開放2~3天,每天開放5個小時。半日制的幼兒園每周開放5天,每天開放1.5~2小時。幼兒園和小學一樣,每年在固定的時間內開課。因澳大利亞為教育分權制,學前教育機構招收兒童的年齡、開放時間以及管理方式因各省政策不同而有所不同。師生比為1∶20~1∶26,最大班級規模為30人。

  (2)全天日托中心(Long-day Day Care Centres)。這種學前教育機構主要招收0~6歲的兒童,全年平均每天開放11個小時,每周5天,每年48周。不同年齡段的師生比不一樣,0~2歲為1∶5~1∶4,2~3歲為1∶10~1∶12,3~5歲為1∶10~1∶15。

  (3)家庭日托(Family Day Care)。由經過註冊的保姆(caregiver)在自己家中照顧0~12歲的兒童,每天開放不到10個小時。當地的家庭日托協調單位負責幼兒的分配及保姆的招募。6歲以上入學的兒童的師生比為1∶7~1∶8,低於6歲以下兒童的師生比為1∶4~1∶5。政府對得到認可的家庭日托中心提供資助。

  (4)課後託管班(out-of-school care)。招收6~12歲的幼兒,學校開學期間開放時間為上午7:00~9:00,下午15:00~18:00。假期每周開放5天,開放時間為8:00~18:00。各省班級師生比和規模不同,師生比一般為1∶11~1∶15,最大班級規模為35人。

  (5)學前兒童的特殊教育服務。澳大利亞的特殊學前教育最初也是有志願組織發起的,注重分類教學。由於家長對早期干預的呼聲加大,兒童的特殊教育機構的數量和種類得到發展,但3歲以上的兒童與3歲以下的兒童的特殊教育服務發展並不平衡。大部分的特殊教育機構是為3歲以上的兒童服務的,由政府部門(如教育部,健康部或福利部)和許多社會團體開設,兒童一般在普通幼兒園接受部分時間的教育。3歲以下兒童的特殊教育服務機構主要由志願組織開設,通常每周參加遊戲小組。

  為了滿足個人的需要,澳大利亞開發了一些項目,如為邊遠地區服務的親子支持計劃就是其一。該計劃為在200公里接受特殊的學前教育的家長服務。它的內容包括:家庭訪問計劃,中心計劃,父母技能訓練,治療和相關服務的協調,創設地方玩具圖書館。親子支持計劃是一種正在發展的具有彈性的地方服務計劃。特殊兒童的學前教育最大的障礙就是無法為日益增多的參加全日制的兒童保育計劃的特殊兒童提供相對協調的方法。澳大利亞的特殊兒童的學前教育在不斷的嘗試中高速發展。

  此外,還有臨時托育中心、多功能土著居民服務機構,多功能兒童服務機構,流動性兒童服務機構,註冊的保育中心等學前教育機構。

  3.學前教育目標、課程和教學

  澳大利亞學前教育的主要目標為:使家長能外出工作,為家長和幼兒提供短暫的休息及支持困境中的家庭。但新採用的幼兒園認證制度使得政府重視學前教育機構在幼兒發展、學習及社會化中的作用。促進語文,算術能力發展與增進孩子以後的學習成果也漸成學前教育機構的重點之一。

  學前教育的目標在不同的省均不一樣。昆士蘭省的學前教育目的是:培養兒童積極的自我意識,並能理解別人的情感,接受別人的觀點;培養兒童的自信心,使他們能夠自己進行推斷,做出選擇和決定;豐富兒童的知識經驗,提高兒童的觀察能力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培養兒童的社會交往能力和體育活動的技能技巧;通過音樂、律動、美工等藝術活動,發展兒童表達自己的思想和情感的能力,提高兒童的想像能力和創造能力;促進兒童身心的健康發展。

  澳大利亞沒有學前教育的國家課程,不同的機構課程與教學的規定不一樣。參與質量保障體系的兒童保育機構需要提供發展性的課程,但沒有規定的課程。一些州有幼兒課程架構,學前教育機構必須使用。各州和行政區3~4歲和5~6歲幼兒的學前教育機構的課程計劃和標準是分開的。南澳大利亞州的課程計劃囊括了0~18歲。大部分的課程標準關注兒童的社會-情緒,健康,文化,認知和語言領域,也關注早期讀寫算能力的發展。

  學前教育機構中最常見的是以遊戲為基礎的教學法。但澳大利亞目前的課程開始重視兒童的學習結果,並強調課程要與小學低年級的學校課程銜接。

  4.澳大利亞學前教育師資的培養與培訓

  澳大利亞的學前教育的不同機構的教師資格要求不一樣。保育機構中教師的最低資格為第三學級專業證書,助手應有中學後文憑。幼兒園的教師必須有大學教育學位(一般為4年),但並不一定是學前教育專業的證書。

  (1)職前培養。澳大利亞對幼兒教師的培養既可分為州立師範學院的培養也可分為私立培訓機構的培養,也可分為保育學校教師職前培養和幼兒教師培養。

  保育學校教師一般是在私立的幼兒教師培訓機構內培養,如雪梨保育學校教師培訓學院是澳大利亞成立最早的培養幼兒師資的學院。該院開設有兩年制的課程,只招收女生。申請者必須年滿17歲,並持有中等教育的中間證書(相當於初中畢業資格)。

  在校期間學生學習教育學、心理學、教育史、兒童發育、生物學、衛生學、兒童文學、自然研究等。其中很多學術課程學生要到大學或師範學院學習。課程注重教育見習和實習,強調通過在兒童保育中心廣泛的實踐,學生能獲得與幼兒發展有關的知識、技能和態度。學生學習期滿,考試幾個,由學院發給保育教師文憑。畢業生既可進入兒童保育中心和家庭日托做管理者,可在課後托育班工作,也可在幼兒園做助手。

  幼兒教師的職前培養主要在大學的教育學院進行。招收高中畢業生,學制一般為3年。雖然各所大學教育學院幼兒教師培養課程不一,但都重視教學實踐。學習的內容包括基礎理論課、專業課和實踐課。基礎理論課科目不多,一般只有文學、歷史和地理,課時比較少。專業課所占比例最大,核心課程有:心理學、幼兒教育學、自然研究、語言訓練、音樂、藝術、體育和手工8門,還開設遊戲和兒歌。實踐課一般包括到幼兒學校或小學幼兒班聽示範課、觀摩課、參觀調查和教學實習。所占課時與專業課類似。學習教育理論和專門知識時,是通過課堂教學、講座、研討活動等多種形式來完成的。在三年學習中,學生每學期都要到學前教育中心等各種不同的教育機構去見習、實習、觀察兒童、與兒童互動、設計教育活動、實施教育活動、評價兒童等。教育實踐活動的時間總計約為19周,在大學講師和學前教育機構教師的共同指導下進行的,目的是使學生將理論與實踐結合起來。獲得教學學位後,學生可在招收5歲以下幼兒的幼教機構工作,或是從事低年級教育。

  目前,各大學的專業課程的辦學方針、學時、課程均有所不同。學生可以把重點放在下列3個年齡段:0~8歲,0~5歲和5~8歲。目前存在兩種主要的培訓課程。一種是設置學前教育專業課程。學生主要學習人的發展、課程理論等並給予實習機會。學生畢業後主要在學前教育機構內任教。另一種是雙專業型的教師課程,它把幼兒教育和小學教育專業結合起來。澳大利亞多大學的教育學院都開設此類課程,但做法不一。有的是兩個專業並重,不分主次;有的是分段培養,學生先修完小學教育獲得合格證後再學學前教育專業;有的是以小學教育為主專業,學前教育為副專業。畢業生成績合格可以獲幼兒教師文憑或雙專業的合格證書。經過這種培訓的學生一般與4歲及以上的兒童一起工作,主要在幼兒園和小學的低年級工作。

  除了3年的專業培訓課程外,也有一些大學也提供4年制的課程,還有幾所學院提供研究生課程。一些學院為那些想到幼兒教育機構工作的小學或中學教師進行培訓並頒發文憑,還有一些學院的課程是為那些想拿到教學證書的文科大學生準備的。

  (2)在職培訓。學前教育教師的在職培訓由聯邦、省及領地政府負責補助並提供資源。在職培訓主要幫助幼兒教師學習新的科研成果、提高業務水平,並促進在職人員交流思想和形成專業團隊。

  5.澳大利亞父母教育計劃

  澳大利亞的學前教育在發展過程中早就意識到了了解兒童家庭背景的必要性和在了解兒童需要的基礎上與家庭合作的必要性。其具體做法是:

  (1)在幼兒教師的專業教育中強調與家長溝通的重要性。學生必須學會書寫家長通訊,組織家長的集體討論和指導父母教育的技能。

  (2)幼兒園與家庭合作。幼兒園的教師要求每日與家長保持聯繫,以確保幼兒園的正常運行。幼兒園會發送會談通知,召開家長會,呈現求助板,張貼邀請函並在家長接送孩子時進行交流。幼教領域的工作者呼籲發展家長的專業實踐,以加強家長在考慮孩子的教育問題時更有主見。因此幼兒教師鬚髮揮指導者的角色,創設一種環境。在這種環境裡,家長可以與教師自由交談,輕鬆地了解幼教領域的專業知識。

  (3)兒童保育中心重視父母教育。它們安排非正式的晚宴,邀請家長們聚在一起,分享經驗,相互支持。經常印刷家長通信,讓家長了解中心內發生的事件,並描述兒童發展中的一個教育問題或一個方面。合格的幼兒教師必須對當地的家庭和兒童的支持資源的範圍有所了解,由此他們可以對家長提出獲得相關服務的建議。

  (4)所有主要的學前教育機構均提供父母教育計劃。內容包括經常性的小組討論,聽報告,開展社區管理研討會,出版服務,圖書館服務,電話諮詢服務,親子計劃服務等。最常見的形式是「學步兒童小組」(有時稱為親子小組)。一名合格教師,家長和他們的孩子聚在一起,一般一周1~2次,採取寓教於遊戲的形式。高黎夫人兒童保育中心在家長支持工作方面發揮了巨大作用。

  (5)健康醫療中心。一些州的健康醫療中心與幼兒園聯繫在一起,由此年輕的父母可以了解本地區的學前教育設施,這樣健康與教育服務的合作變得很容易。

  (6)自助組織。這些組織有分娩教育協會和看護母親協會。各州的遊戲小組協會也對家庭提供服務,如對建立一個鄰居遊戲小組的資源和活動安排提出建議,並提供兒童發展和如何做父母的信息。

  (7)玩具圖書館。它提供一系列的適合不同年齡段的玩具,並提供有關兒童和他們學習需要的信息。在一些情況下,它也為邊遠地區的家庭提供郵寄服務,借給他們兒童讀物、木偶、謎語書等。

  (8)運用遠程技術。由於澳大利亞地廣人稀,因此利用遠程技術與邊遠地區家庭聯繫非常有用。遠程技術用來傳播健康知識、教育知識和社區發展知識。教育廣播和電視節目早就使用來進行公眾教育。如廣播中安排了父母教育的節目,每周關注一個與兒童的教育和保育有關的問題。

  澳大利亞聯邦政府的《加強家庭和社區的戰略》(Stronger Families and Communities Strategy)的重點是通過加強社區參與以及在貧困社區提升服務來提高學前教育的學習結果。該戰略中一項計劃專為家長提供參考信息,促使家長掌握兒童發展的有關信息以及了解如何成為家長。與此計劃相關的新的關於養育信息的網站正在建立中。

  (三)澳大利亞學前教育面臨的問題與改革措施

  1.學前教育存在的主要問題

  澳大利亞的管理體制為地方分權制,在各州和領地的學校類別、政府資助水平以及家長的支出都不一樣。在政府的資助下,21世紀初的澳大利亞的學前教育發展迅速,但也存在下列一些問題。

  (1)保持傳統和積極變革的關係。澳大利亞社會及經濟的變動,學前教育領域出現了新的方法。面對挑戰,澳大利亞需要做的是保持和提升現有系統的優勢,同時兼顧新方法的發展。如果相關政府與社會加強合作,對於形成幼教與保育政策的全國性政策是有幫助的。

  (2)數量與質量的問題。數量上,雖然澳大利亞有多種多樣的學前教育機構,但仍有許多家庭無法進入適合的機構,尤其是有特殊需要的家庭和原著民家庭。質量上也存在一些問題。學前教育機構雖有政策上嚴格規定的師生比,2歲以下嬰幼兒的師生比偏高(1∶5),使得幼教工作者與孩子互動的效率並不高,工作壓力也很大。因為家長的原因,幼兒一周內可能會進入不同的幼托機構,在適應方面會產生問題。工作人員面對數量多且流動的幼兒,會產生教學上的壓力。此外,保育機構的師資的待遇和社會地位低,培訓水平低也會影響教育質量。

  (3)幼兒保育與教育管理的分離。目前澳大利亞的幼兒保育機構和教育機構在聯邦政府和8個州和地區中是分離的。澳政府積極採取措施首先從政府部門之間的合作開始促進保育與教育的整合。

  (4)教師資問題。首先,合格的工作人員(尤其是幼教老師)短缺。據估計學前教育系統中有資格證書的員工僅占52.6%。其次,兒童保育工作者的社會地位與待遇差。與學前教育機構相比,兒童保育工作者工作時間長,責任大,假期少,工資待遇低。他們流動率大,保育機構難以僱傭到保育工作者,尤其是在農村和偏遠地區。最後,專業發展機會有限。澳大利亞既沒有法定的標準資助教師的專業發展,也沒有每年進行在職培訓的時間規定。

  (5)幼小銜接問題。如果學前教育要得到發展,所有的學前教育工作者需要聯合起來。澳大利亞的保育機構和幼兒園的銜接關係、幼兒機構和小學的銜接關係有待改進。

  2.學前教育改革的主要措施

  針對上述問題,澳大利亞政府也採取了一些措施。針對幼兒保育和教育的分離,各級政府均採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來整合保育和教育機構。2004年中央政府通過制定《幼兒的國家議程》(National Agenda for Early Child)來促進中央部門之間的連續性。許多地方政府通過單一的部門來管理幼兒保育、教育和社區服務。如新南威爾斯、昆士蘭和塔斯馬尼亞建立了兒童和青年委員會(Commission for Children and Young People),專門管理兒童和青年的教育政策和服務,並給予它很大的權限。另外,西澳大利亞和首都直轄區也宣布打算成立兒童委員會。但也有許多州幼兒的保育和教育仍是分離的。

  2004年澳大利亞聯邦和各省和行政區政府簽訂了《國家幼兒議程》,合作的政府項目將會開展。該議程對學前教育的關注和支持加強,它通過諮詢各級政府和非政府組織,把幼兒的保育和教育納入促進兒童學習成果的4個行動領域之中。該議程強調建立一支能力強知識廣博的教職工隊伍是確保有效的、可持續發展的學前教育系統的關鍵因素。

  澳大利亞政府對土著居民的教育、經濟和健康給予了足夠的關注,並頒布了新的土著居民計劃。教育、科技和培訓部提出了面向幼兒園的「增補的周期性援助」,通過為幼兒園開辦者提供資助,達到提高土著居民(尤其是偏遠地區的土著居民)的教育效果的目標。幼兒園的開辦者要在8個領域做出努力:提升土著居民的讀寫能力;提升土著居民的數學能力;增加土著居民參加教育、培訓的機會;提高土著居民的學習成績;提升土著居民的入學率;增加土著居民家長和社區參與教育決策的機會;促進參與土著居民教育的教師的專業發展;擴展文化融合課程。同時,政府也對特殊需要兒童和來自不同文化和語言背景的兒童給予了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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