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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葡萄牙學前教育

2024-08-14 19:46:51 作者: 周采 楊漢麟

  葡萄牙全稱葡萄牙共和國,地處西歐。葡萄牙十分重視教育,認為教育可幫助葡萄牙重新成為推動世界進步的主角。該國以農業為主,經濟狀況不是太好,有24%的兒童生活在貧困中,但政府仍將11%的稅收用於教育,這在歐洲是較高的教育投資。

  葡萄牙義務教育的起始年齡為6歲,學前教育的對象是3~6歲的幼兒。不同於其他歐洲國家,0~3歲幼兒不列入學前教育之列。學前教育的經費比較充足,3歲兒童的入學率為60%,4~5歲為75%,5~6歲為90%。但0~3歲幼兒的機構不足,原因是社會上認為養育子女主要是婦女的責任。

  (一)葡萄牙學前教育歷史沿革

  19世紀末,葡萄牙出現了幼兒園和以4~7歲幼兒為教育對象的私立幼兒園。20世紀初,一些社會慈善機構提供家庭及幼兒的社會支援。1916年葡萄牙君主制瓦解以後,學前教育首次被納入了國家教育系統之內。到1919年,學前教育已是小學教育的組成部分。但由於場地原因,僅招收4~7歲幼兒。當時學前教育的入學率很低,僅有1%的孩子就讀於學前教育機構。1937年,因為幼兒入學人數不足,母親多在家中照顧子女,學前教育從教育體系中分離出來。1970年,學前教育主要有兩種機構。一種是具有慈善性質的幼兒園,另一種是受教育督導的私立的營利的機構,此外健康援助局(Ministry of Health and Assistance)也為就業的家長提供子女保育服務,或是在家庭困難時提供短暫的支援。

  1973年開始,學前教育重新被納入國家教育系統,隸屬教育部管轄。1978年,教育部開始設立公共學前教育機構。1978-1988年間,公立學前教育機構增加20倍,而私立機構僅增加20%。當時的發展重點在數量的提升上,直到20世紀90年代才開始關注學前教育的質量。1996年,由教育部、勞工團結部及設備規劃與土地管理部領導了「學前教育拓展方案」(Programmer for the Expansion and Development of Preschool Education,1998年結束),負責公立、私立幼兒園機構的整合與發展。同年,學前教育拓展局(Bureau for the Expansion and Development of Preschool Education)接管所有學前教育機構。1997年「體製法」(Framework Law)強調幼兒的教育性發展,開始將3~6歲教育納入「基礎教育」(Basic Education),將其納入了義務教育體系。

  (二)葡萄牙學前教育的管理和經費

  葡萄牙的學前教育由中央和地方共同管理。在中央由教育部(the Ministry of Education)、社會安全和勞動部(the Ministry of Social Security and Labor)和地方性社會安全中心(the Region Social Security Centers)負責。

  教育部的主要任務是設立公立幼兒園,資助私立機構,制定學前的標準(如組織、開放時間、教學、評價、監督等),資助招收3~6歲兒童的幼兒園。社會安全和勞動部為中央級的社會部門,主要管理0~3歲托育機構,並對低收入家庭提供資助。地方性社會安全中心和教育董事會負責在本地推進學前教育國家政策的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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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政府負責0~6歲的兒童教育和保育機構的建築和消耗品的管理與研發。隨著地方分權化趨勢的出現,地方政府的權限擴大,如可以培訓教師,聘用和發放工資給保育員,與家長協會合作支持課後託管班等。

  0~3歲的教育支出由家長支付,有少量是免費的。在非營利的保育機構,家長支付38%的費用,在私立的營利機構,家長支付95%的費用。除了在營利性的機構,所有3~6歲兒童的教育是免費的。3~6歲兒童的教育經費92%來自公共資源,7.7%來自私人資源。由政府資助的無黨派機構管理經費,並撥給各服務提供者。國家還對低收入家庭進行補助。

  (三)葡萄牙0~6歲幼兒托幼機構

  葡萄牙的學前教育主要指的是3~6歲兒童的教育,但下文將介紹的是0~6歲兒童的教育機構。

  1.0~3歲幼兒的教育與保育機構

  葡萄牙正式的保育機構有2種:託兒所和家庭式託兒所。託兒所一周開放5天,一天8~9個小時。教師是學前教育的合格師資。師生比為10∶2或12∶2,最大班級規模為10~12人。家庭式託兒所的開辦者以自己的家為照顧幼兒的場所,通常師生比為1∶4,最大班級規模為4人。由「地方社會安全中心」管理、訓練師資、財政支持。

  2.學前教育機構(3~6歲)

  (1)幼兒園(kindergarten)。招收3~6歲幼兒,有公立的也有私立的幼兒園。公立機構重視教育功能,私立幼兒園重視保育功能。開放時間因地區和家長需要不同而不統一。幼兒園師生比為25∶1或25∶2,最大班級規模為25人。法律規定每兩個教室有一個保育員。但如果公立幼兒園只有1個教室,應安排一個教師和一個保育員。幼兒園按國家規定每日需進行5~6小時的教育活動,按教育部規定的幼兒園課程綱要執行教學。1997年,葡萄牙頒布的「學前教育課程綱要」成為各個幼兒園設立課程的重要指標,但也可以根據地區情況適當變通。目前幼兒園的課程模式多樣,主要有強調讀寫算的課程、建構式課程和海斯科普課程等。

  (2)巡迴式幼兒教育機構(itinerant child education)。由一位受過訓練的學前教育教師依排定的日期,輪流在不同的機構進行教學。葡萄牙規定,至少有15位幼兒才能設立一所幼兒園。這種機構一般設在小規模的社區內。

  (3)課後托育(socio-education activities)。招收3~5歲的幼兒,服務至父母下班。隸屬於社會團結組織的機構,也提供小學生的課後托育。

  (4)兒童社區中心(children’s community centers)。針對住在人口密度高地區或是貧困地區缺乏文化教育經驗的幼兒,教育部會派遣工作人員到社區中尋找暫時的地點以提供教育活動,直到為幼兒成立的新校區完成為止。

  (四)葡萄牙學前教育的師資及培訓

  合格的學前教育教師經過培訓並持有執照,既能在幼兒園也可以在託兒所、課後托育等社會教育機構任職。託兒所的護士和社會工人要有4年制的大學學歷,幼兒園教師都須接受4年的高等教育。目前葡萄牙有6所公立大學提供培養幼兒教師的課程,有27所機構(16所公立,11所私立)提供培養小學及學前教育聯合的師資培養課程,但0~3歲的保育人員仍然缺乏。

  所有學前教育機構都有教育督導,由合格教師擔任,以協調工作,支持教師的專業成長。但有些機構只有1~2位教師,因此教育督導的功能形同虛設。

  幼兒教師的在職培訓主要由葡萄牙政府資助,由學校協會的培訓中心開展。另外地方政府和由教師設立和管理的地方培訓中心也提供不同水平的培訓。幼兒教師每年必須保障時間為56個小時的專業發展課程,但參加與否由教師個人決定。

  (五)葡萄牙學前教育存在的問題和改革措施

  1.葡萄牙學前教育存在的問題

  葡萄牙學前教育存在的主要問題有以下幾個方面:

  (1)保育機構數量不足。葡萄牙社會觀念認為0~3歲的幼兒最好由母親和家庭成員照顧。0~3歲的幼兒不列入葡萄牙學前教育的系統,90%的3歲以下幼兒由家庭成員照顧或接受非正式的保育方式。政府對此階段的幼兒的管理介入不足。目前0~3歲幼兒教育與保育機構數量不足,重保育忽視教育。

  (2)教育質量問題。因地區差異和機構性質(公立私立、宗教性質)等因素的影響,葡萄牙的幼托機構的質量差異比較大。

  (3)政策法規的落實問題。葡萄牙的政策制定和執行涉及很多行政部門。部門的效能低下和職權劃分不清阻礙了部門間的合作,造成了政策得不到完全落實的問題。此外部分地方政府因不能獲得相應的財政補助而反對改革也是導致政策難以落實的重要原因。

  (4)師資問題。葡萄牙幼教教師退休年齡早(52歲就可以退休)及較高的流動率,影響了學前教育的質量。在社會團結組織管理的機構工作的人員在工資、工作時數、在職訓練機會等方面不如教育部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的不公平現象影響了跨部門的合作,也波及教師隊伍的穩定和教育的質量。

  2.葡萄牙學前教育改革措施

  針對學前教育中存在的問題,葡萄牙政府採取了下列改革措施:

  (1)擴展入學通道,尤其是3歲以下幼兒和特殊需要兒童。葡萄牙開始對私立的社會團結組織管理的機構進行持續的資助,以提升質量。同時政府根據機構和家庭的支出情況對機構和家庭提供資助。在機構支出方面,政府為幼兒教師和保育員發工資並支付教學物資的費用。在家庭資助方面,政府對飲食和社會教育活動進行資助。接受政府特別支持的兒童數量在持續上升,1997-1998年為4434人,1999-2000為6108人,到2001-2003年,上升到7696人。

  (2)進行課程改革。雖然1997年頒布的課程綱要基本未變,但葡萄牙政府積極修訂了國家課程。2004-2005對新的國家課程進行修訂的準備工作,2005-2006年正式實施。此外,葡萄牙教育部正在制訂一項計劃以界定幼兒需要發展的技能和知識,並強調了幼小銜接問題。

  (3)開展質量監督。葡萄牙教育督導團在1999-2002年間對600所幼兒園進行了評估,目的是促進它們的發展。評估的內容包括:知識的設計;課程標準;教育援助;學習資源;學和教的評價;幼兒園和社會的聯繫等。

  督導團另外開展了一項對教學過程的質量進行評估的計劃。它覆蓋到了學前教育和初等教育,重點是對小的社區中至少5年沒有視察過的機構進行檢查。檢查的內容包括教學業績、教師的教學和社會融合。

  (4)提高保育員的資格要求。教育部2004年的一項法令對保育員的級別進行了劃分,並規定現有教職員工如果參加連續80個小時的特別培訓課程就可以晉升。保育員上崗的最低標準是高中畢業或相當的資歷,並接受180個小時的培訓課程。社會福利部對提高保育員資格進行了資助,並決定更改了保育員的專業名稱。

  (5)關注學前教育的研究。教育部已與高等教育學院合作,開展了一項目的在於促進在幼兒教育中使用新技術的計劃。埃吾拉(Evora)大學已開始對學前教育(3~6歲)和初等教育中新技術的使用進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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