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9世紀上半期的學前教育
2024-08-14 19:38:24
作者: 周采 楊漢麟
19世紀德國學前教育的產生和發展大致可分為兩個時期。第一時期是最初20年,此時期主要是為解決婦女勞動就業,幼兒無人看管的問題,各地紛紛建立了不少私立的,冠以各種名稱的學前教育設施,其目的是保護嬰幼兒的安全和健康,且多為季節性設施。20年代中期以後,受英國幼兒學校的影響,在1824年的《一般學校新聞》中重登了倫敦幼兒學校協會的創立宗旨,以及1826年懷爾德斯平的著作被譯為德文。為與本國產業革命的發展所帶來的社會政治、經濟的變化相適應,德國的學前教育開始得到真正而且快速的發展,但絕大部分仍屬慈善機構,各邦政府並未從財政上給予必要的資助且公開地貫徹著維持社會秩序的立場,並不熱心支持,同英、法政府較為支持的立場形成鮮明的對照。
(一)保育所、託兒學校和幼兒保護機構
在德國的學前教育設施中,其中最早也最應給予注意的,乃是侯爵夫人巴烏利勒(Pauline,1769—1820年)所設的「保育所」。她從人道主義的立場出發,從1799年開始就致力於貧民救濟工作。1801年為貧民所設的救濟所里包括孤兒所,1802年受法國帕斯特萊夫人在巴黎創辦的「育兒院」的啟發,在多特蒙德設立了一座保育所(Pflegeanstalt),作為其救濟工作的一部分。
這個保育所招收的對象,是母親從事日間農業勞動並已斷奶的1~5歲的嬰幼兒,保育所開放時間是從初夏到農忙期,每天上午6點到下午8點。巴烏利勒託兒所把重點放在幼兒的健康上,有良好的衛生條件和營養豐富的飲食,大力提倡戶外運動。作為農忙時的託兒所,教育只是處於附帶和從屬的地位,教育內容有語言訓練、唱歌、社會道德訓練和生活規律的培養。
巴烏利勒託兒所是德國最早出現的幼兒保育和教育設施,它揭開了德國幼兒教育史上光輝的一頁。作為貧民救濟政策中的一部分,在19世紀一二十年代開始大量發展。1810年在哈達斯萊賓成立了「保姆學校」,1812年左右,市民學校和免費學校的校長們在萊比錫成立了這個城市最早的託兒所,1810年在石勒幾亞和威斯特代林出現了「夏季學校」,這是一所簡易的農忙期託兒所。這些託兒所的教育內容和方法,幾乎同巴烏利勒的託兒所完全相同。在迪謝爾多夫,1821年頒布了一條政令,允許「初等學校的教師及退職教師的寡婦」在自己家裡開辦監督和教育6歲以下幼兒的「保育學校」,這種學校更具有託兒所的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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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烏利勒的保育所在各地發展起來後,受到各地政府部門的注意,並制定了許多政策。1825年黑森·卡塞爾選帝侯發布指令:(1)保育所的目的在於保證幼兒的安全和健康,並使其父母安心工作;(2)保育時間是農忙季節的5~10月份的上午6點到下午6點;(3)費用主要靠有慈善心的富有居民的捐助,在未能得到捐助時,就從市鎮的金庫中支付。
1819年,柏林工農周刊雜誌編輯、幼兒教育家瓦德切克(Friedrich Wadzeck,1762—1823年),以城市勞動階級的子女為對象,設立了柏林最早的託兒所(或稱「託兒學校」),開始招收9個月至2歲的嬰兒。後由於父母和社會的需要,大部分招收13歲以下的孤兒,並實行24小時保育。這時它已不再是單純的「託兒學校」,而成了「接收一切年齡的孩子的孤兒院」。瓦德切克的「託兒學校」和以前的季節性託兒所有所不同,它是常設的託兒所,以城市貧民的子女為對象。30年代以後,德國各邦一度興起託兒所運動。德國的託兒所與英法託兒所的重要區別之一是:注重保育,而不重視文化知識教育。
19世紀20年代中期以前的幼兒教育設施,具有以下特點:(1)以保護嬰幼兒的健康和解決父母安心工作為主,教育是附帶的;(2)這種託兒設施的費用,主要靠富裕的私人的慈善捐助。如果做不到這一點,則由地方公費負擔;(3)這些託兒設施沒有統一的名稱,且很多沒有固定的設施;(4)擔任保育工作的多半不是正規的保育員或教師,而通常是孤兒院和職業介紹學校里年長的女孩子或失業居民和失業的老婦人。
19世紀20年代後,德國的幼兒教育受到英國幼教政策,尤其懷爾德斯平的幼教思想的影響。1835年德國開闢第一條鐵路後,真正的產業革命也開始了,人民的生活更加貧困。為了生存,工人不斷舉行罷工、暴動,在這些背景下,政府對幼兒教育開始重視起來,對託兒所採取了一系列的保護政策。例如,普魯士教育部在1838年,承認了為資助柏林託兒所而由私人捐款設立的「中央基金」;1824年,根據國王敕令,免除了託兒所關係團體的印刷稅;1843年,免除了託兒所地租。政府採取這些措施的目的,是從維持社會治安的立場出發來管理貧民階級的幼兒教育設施的。它們以「託兒所」或「保護設施」的名稱來代替「幼兒學校」,並不重視懷爾德斯平所提倡的過於學校式的知識教育,而主要目的是維護社會治安,進行宗教的和道德的教化。
19世紀上半期,熱心幼兒教育的著名人士還有威爾瑪·格羅斯曼(Wilma Grossman)。他是法蘭克福大學教授,著有《學前教育》一書。他在書中明確指出:學前教育應有專人負責,其設施宜由民眾團體籌措解決,他的主張得到許多人的贊同。1830年,根據上述主張,注重保育的第一所「幼兒保育機構」誕生了。至1845年在柏林一地建立了29所同名機構,招收2~6歲兒童3695人,得到教會的大力支持。
(二)弗利托娜的幼兒學校運動
弗利托娜(Theodor Fliedner,1800—1864年),從1822年開始擔任阿爾薩斯州的威爾特城的新教派牧師,曾兩次前往英國參觀幼兒學校。1835年5月,她在自己的教區建立了奧柏林式的編織學校,一年後更名為「幼兒學校」,招收了特別貧窮的工人的幼兒40名,幼兒年齡為2歲至義務教育年齡階段,幼兒學校的校舍十分寬敞,房屋周圍有極好的遊戲場。弗利托娜的這種幼兒學校運動,給以萊茵省為中心的地區帶來了深遠的影響。1842年在她的影響下成立的幼兒園達到27所,幼兒學校十分注重遊戲的教育作用,教學內容有宗教、道德、讀、寫、算、圖畫、軍事活動、直觀練習和手工勞動等,多以遊戲的方式教給幼兒。幼兒學校的最終目的,在於對貧民及工人的孩子的宗教和道德教化,力圖使幼兒養成禮貌、節制、服從命令、勤勞和衛生等習慣,和當時政府所要求的完全適應。但弗利托娜的幼兒園太注重讀、寫、算的教育,給予了幼兒過重的負擔。
值得注意的是,弗利托娜十分重視幼兒教師的培訓工作。1836年秋天,她把培養照顧病人的修女和將來要成為幼兒學校教師的修女的「看護修女養成所」合併到了她的幼兒學校之中。這所幼兒學校女教師的人數,據說到1851年達到400人之多。在這種幼師培訓機構里,通常學習3~4個月,經過培訓的男女教師能承擔音樂、算術、博物、德語和地理等課程的教學。弗利托娜的幼師培訓工作不僅提高了幼兒教育的質量,而且擴大了幼兒學校的影響。
19世紀上半期德國幼兒教育政策的基本傾向為:(1)託兒所或幼兒學校為私人慈善設施。政府並不設立幼教機構,只是採取鼓勵私人開辦並加以監督管理的政策;(2)這些貧民設施不應像英國的幼兒學校那樣進行讀、寫、算等正規學校課程的教學,而主要以養護為目的,鼓勵幼兒到室外活動;(3)在幼兒學校或託兒所里,應強調宗教和道德教育,目的是培養順從、健康、勤勉的勞動者,作為抵制當時革命運動、暴動、罷工和起義的一種手段。由此可清楚地看到,這些政策都是為維護統治階級的利益服務的。
(三)福祿培爾幼兒園的興起
19世紀著名的德國教育家福祿培爾(Friedrich Froebel,1782—1852年)創辦的幼兒園和他所提出的幼兒教育理論,對後來的幼兒教育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尤其在德國,其影響更不容低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