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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論幼兒的集體教育

2024-08-14 19:37:24 作者: 周采 楊漢麟

  夸美紐斯在《母育學校》中強調了幼兒集體教育的必要性。他認為同齡兒童在態度和思維方面的進步是相似的,他們往往能比成人對兒童的教育更有效地相互促進智力的發展。因為某個兒童的發現對於其他兒童來說,不會無法企及;在他們中間,既沒有某個兒童對其他兒童施加控制,也沒有強制,更沒有恐怖;相反,有的是情感、公正以及對所發生問題的自由討論。所有這一切,都是成人與兒童相處時易疏忽之處。由於同齡兒童可能比其他任何人更宜於彼此提高夥伴的才能,所以每天都應讓他們聚集在一起追逐嬉戲。但夸美紐斯也指出,要教育兒童分辨善惡,防止同不良夥伴交往。

  在夸美紐斯晚年的作品《泛教論》中,他的幼兒集體教育的思想開始發展為提倡建立4~6歲幼兒為對象的「母親督導的班,第一個共同和積極的教學班」。這是「一種特殊的半社會學校」,是為鄰近的孩子而開設的。在那裡,孩子們在各家母親們的照管下,相互交往、共同遊戲、唱歌、數數,培養良好的習慣和信仰;在尚未進行讀寫的時候,鍛鍊情感和記憶。[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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