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時勢」與「事理」
2024-08-14 18:51:02
作者: 瞿林東著
中國古代史學家和思想家對於歷史變動原因的認識,至少是循著兩條相關的線索逐步發展的。一條線索是「天命」與「人事」的關係,另一條線索是「人意」與「時勢」的關係。這兩條線索在時間上很難截然分開來,有時甚至是交互進行的。而當人們不斷地從「天命」的神秘羈絆下掙脫出來後,他們會更多地面臨著「人意」與「時勢」的困擾。
這裡,我們不妨從一件引起千年聚訟的歷史事件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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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統一六國而廢分封,劃分全國為36郡(後增為40郡),建立了空前統一的封建國家。然而,此後僅僅十餘年,秦朝就滅亡了。於是,秦朝的廢分封、立郡縣與秦朝的興亡究竟有何關係,乃成為歷代史學家、思想家、政治家長期討論的重大歷史問題。一些人認為,分封制本是「聖人之意」、「先王法度」,秦朝違背聖人之意,不遵先王法度,故招致速亡。另有一些人則認為,分封制並不是什麼聖人之意,它的興廢同郡縣制的確立,都是時勢使然。秦朝速亡有別的原因,與廢分封、立郡縣無關。這兩種認識在歷史上反覆出現,聚訟不休,至北宋時人們還在熱烈討論,其餘波則直至明清而未了,延續的時間長達千年以上。
三國時魏人曹冏撰《六代論》,總結夏、殷、周、秦、漢、魏六代歷史經驗教訓,認為夏、殷、周三代「歷世數十」,根本原因在於分封制:「先王知獨治之不能久也,故與人共治之;知獨守之不能固也,故與人共守之。」他甚至把春秋時期齊桓、晉文的霸業都看作是「共治」、「共守」的表現[71]。這裡,曹冏明確地把分封制看作是「先王」早已認識到的一種明智的做法。其後,西晉陸機撰《五等論》,論點與曹冏相似,認為:「先王知帝業至重,天下至曠。曠,不可以偏制;重,不可以獨任。」「於是乎立其封疆之典,財(裁)其親疏之宜,使萬國相維,以成盤石之固。」[72]顯然,他也是把所謂五等分封之制看作是「先王」之意。
對於曹、陸二人的認識,後人有不同的評論。唐人顏師古、劉秩大致是贊同這種認識的;而魏徵、李百藥、杜佑、柳宗元是明確批評這種認識的。李百藥和柳宗元分別寫了題為《封建論》的專文,進行辯難。他們的所謂「封建」,是指「封國土,建諸侯」即分封制。李百藥從歷史進化的觀點出發,批評曹、陸等「著述之家」在對待分封制上是「多守常轍,莫不情忘今古,理蔽澆淳」,恢復分封制無異於「以結繩之化,行虞夏之朝;用象刑之典,治劉曹之末」。果真如此,則「綱紀紊亂,斷可知焉」。李百藥進而認為:「得失成敗,各有由焉。」他引用「天地盈虛,與時消息,況於人乎?」的古訓來證明自己的論點。[73]不過,李百藥對「與時消息」並未作出理論的說明。
柳宗元的《封建論》有更濃厚的理論色彩。柳宗元從分封制的產生和沿襲去推究它產生的原因,從而涉及人類初始的一些問題。從本質上看,這涉及了國家起源和歷史進程的物質動因。柳宗元的《封建論》是為唐憲宗等對藩鎮用兵提供歷史方面的說明,它在史學上的貢獻是,提出了「勢」這一範疇作為「聖人之意」的對立面並用以說明歷史變化的動因。柳宗元指出:「彼封建者,更古聖王堯、舜、禹、湯、文、武而莫能去之,蓋非不欲去之也,勢不可也。勢之來,其生人之初乎?不初,無以有封建;封建,非聖人意也。」他從「生人」之初為著「自奉自衛」這個發展趨勢,闡明「封建」產生是一個自然過程,「非聖人意也,勢也」。他還以豐富的歷史事實證明,郡縣制的實行,不僅有其必然性,也有其優越性。他以周、秦、漢、唐為例,認為周之亡「失在於制,不在於政」,秦之亡「失在於政,不在於制」。漢代「有叛國」(按指封國),而「無叛郡」,所以「秦制之得,亦以明矣」;唐代「有叛將」(按指藩鎮),而「無叛州」,足見「州縣之設,固不可革也」。柳宗元依據歷史事實反覆論證,殷周時代的「封建」,並不是「聖人」事先制定的政治藍圖,而是形勢使然。他堅定地認為,「吾固曰:『非聖人之意也,勢也。』」[74]
自司馬遷以下,不少史家都講到過「勢」,但真正賦予「勢」以歷史觀念之明確含義的,是柳宗元的《封建論》。它在歷史評論上的價值,可以用宋人蘇軾的話作為概括:「昔之論『封建』者,曹元首(曹冏)、陸機、劉頌,及唐太宗時魏徵、李百藥、顏師古,其後有劉秩、杜佑、柳宗元。宗元之論出,而諸子之論廢矣。」[75]柳宗元認為歷史變化是社會發展趨勢決定的,這就賦予了「與時消息」以豐富的社會內容。
柳宗元用「勢」來說明歷史變化的動因,對後人產生了理論上的啟示。宋人曾鞏、范祖禹、蘇軾和明清之際王夫之都各有闡發。曾鞏撰《說勢》[76]一文,其歷史見解是折中於「用秦法」與「用周制」之間。文中所說「力小而易使,勢便而易治」的「勢」,是指的一種綜合的力及這種力與力之間的對比,同柳宗元說的「勢」的含義不盡相同。此文還批評「病封建者」與「病郡縣者」二者「皆不得其理也」。范祖禹引用《禮記·禮器》說的「禮,時為大,順次之」的話,進而闡發道:「三代封國,後世郡縣,時也。」「古之法不可用於今,猶今之法不可用於古也。」[77]范祖禹說的「時」,義頗近於柳宗元說的「勢」。而蘇軾對於「聖人」和「時」之辯證關係的闡發,則深得柳宗元論「勢」的要旨。蘇軾認為:「聖人不能為時,亦不失時。時非聖人之所能為也,能不失時而已。」他說「聖人」之「能」不在於「為時」而在於「不失時」,這是很機智地說明了「聖人」與「時」的關係。在他看來,「時」是客觀的,能夠認識並利用它的人也就可稱為「聖人」了。基於這種認識,蘇軾認為,秦置郡縣「理固當然,如冬裘夏葛,時之所宜,非人之私智獨見也,所謂不失時者」[78]。這些論述,用來注釋柳宗元說的「封建,非聖人意也,勢也」,是很精彩的。蘇軾自稱「附益」柳說,自非虛辭。
王夫之在論述史學功能時,也講到了「時勢」:「智有所尚,謀有所詳,人情有所必近,時勢有所必因,以成與得為期,而敗與失為戒。」這裡講的「時勢」,是指社會的形勢或歷史趨勢;「必因」,是說它跟過去的形勢或趨勢有沿襲和繼承的關係。這就是說,時勢既有連續性,但又不是一成不變的。王夫之認為,人們觀察歷史,應充分注意「勢異局遷」即時勢的變化;而人們要從歷史中獲得「治之所資」的啟示,則必須「設身於古之時勢」。總之,認識歷史,從歷史中獲得教益,應首先學會把握不同歷史時期的時勢。王夫之也提到「先王之理勢」,但「先王」並不具有神聖的含義,只是一定歷史時期之「時勢」的標誌罷了。
從柳宗元到王夫之,是把「勢」、「時勢」作為歷史變化動因看待的,這是古代史家之歷史觀念在理論上的重要貢獻。而王夫之並不僅僅停留在這裡。他自謂著《讀通鑑論》,是「刻志兢兢,求安於心,求順於理,求適於用」[79]。所謂「求順於理」的「理」,是關於歷史變化原因的另一歷史理論範疇。在王夫之看來,所謂「理」,就是「物之固然,事之所以然也」[80]。以今義釋之,「理」是事物變化之內在的法則或規律。王夫之說的「物」與「事」不限於歷史,但無疑包含了歷史。因此,這種「事之所以然」亦即事理,是對於歷史變化原因的更高層次的理論概括。柳宗元通過對人類「初始」社會的描述,提出「封建,非聖人意也,勢也」,說明「勢」、「時勢」是人們可以感受到、「捕捉」到的。而「理」、「事理」則不然,它是內在的和抽象的,但又不是不可以認識的。王夫之認為,「理本非一成可執之物,不可得而見」,「只在勢之必然處見理」[81]。「勢」之必然之為「勢」者,便是「理」,「理」與「勢」是一致的。從王夫之所解釋的「勢」同「理」的關係來看,「勢」是「理」的形式,「理」是「勢」的本質。他以此來認識歷史,來評論史家對於歷史的認識,是認識歷史和評論史學之理論與方法的新發展。
如前所述,人在歷史活動中的作用,古代史家早有認識。尤其是《史記》寫了大量的歷史人物,顯示出對於形形色色的人的活動及其作用予以前所未有的關注,在中國史學之歷史觀念的發展上占有突出地位。其後,雖然有的史家在考察重大歷史事件時,固不排除「天之所贊」,但已把「人謀」擺在首要地位[82]。類似這樣的認識,在史學上可以舉出不少來。
柳宗元提出「封建,非聖人意也,勢也」,在理論上和政治思想上都是有意義的。柳宗元把分封制的實行視為一個自然過程,但並沒有無視人的作用。《封建論》中包含了「聖人」因勢制宜的思想,也包含了「聖人」無法改變「勢」的思想,只是沒有充分闡述罷了。蘇軾關於「時非聖人之所能為也,能不失時而已」的思想,可看作是對柳宗元《封建論》的一個補充。柳宗元對人在歷史變化中的作用,是有卓越的認識的。他在提出以「勢」作為「聖人之意」的對立面的同時,還提出了「生人之意」在歷史變化中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的見解。他的這一見解,是在批評董仲舒、班固等人的觀點時提出來的。
柳宗元在其著名的論文《貞符》的序中寫道,董仲舒所謂「三代受命之符」是極荒唐的,然「何獨仲舒爾?自司馬相如、劉向、揚雄、班彪、彪子固,皆沿襲嗤嗤,推古瑞物以配受命。其言類淫巫瞽史,誑亂後代」。他明確指出,《貞符》一文是證明「唐家正德受命於生人之意」。顯然,「受命於生人之意」是作為「受命於天」的對立面提出來的。《貞符》同《封建論》一樣,也是從人類的初始階段講起,闡述人們為了吃、穿、住、「牝牡之欲」而一步一步發展的歷程,以至於達到「大公之道」。及至隋末大亂,民不聊生,於是唐起而代隋,「人乃並受休嘉,去隋氏,克歸於唐」,「人之戴唐,永永無窮」。結論是:「是故受命不於天,於其人,休符不於祥,於其仁」[83]。《貞符》運用古典文體,飽含政治激情,對唐朝統治極力謳歌。這很容易使人聯想起班固所撰的《典引論》,然而《貞符》和《典引論》在思想體系上卻是大相逕庭的。儘管柳宗元說的「生人」不是一個準確的、含義清晰的概念,但從他也使用「黎人」的說法來看,「生人」是包含了普通民眾在內的。這樣,柳宗元就把自唐初以來,人們反覆強調的「君,舟也。民,水也。水所以載舟,亦所以覆舟」[84]的古訓理論化了。他對「生人之意」的肯定,是朦朧地看到民眾在歷史變化中所發揮的重要作用。
可見,柳宗元批評董仲舒所謂「三代受命之符」及其贊同者的種種言論是「淫巫瞽史,誑亂後代」,遠高於一般的論難而帶有鮮明的理性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