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歷史觀念
2024-08-14 18:50:37
作者: 瞿林東著
第一節 中國史學上較早的幾種歷史觀念
一、「天命」史觀的產生及其動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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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史學中蘊含著豐富的歷史觀念,其基本範疇與主要問題大致有:天命與人事的關係,人意、時勢、事理的作用,這些是關於歷史變動的原因及探求其中內在之「理」的觀念;古與今的關係,循環與變化的關係,這些是關於歷史與現實之聯繫,以及歷史是否在變動中不斷進化的問題;人君、將相和其他各種人物及民眾在歷史變動中的作用,這是涉及傑出人物和人民群眾之歷史地位的評價問題;還有歷史鑑戒思想和多民族同源共祖觀念;等等。社會存在決定著社會意識,中國史學上的歷史觀念的發展,是在中國歷史發展的基礎上演進的,它經歷了非常複雜的發展過程。十九世紀後期,西方近代進化論的傳入,使中國傳統的歷史觀念發生了一次重大變革;而二十世紀初馬克思主義的傳入中國,則引起了中國史學(不限於史學)在歷史觀念上的一次革命性變革。這裡,先從史學上較早的幾種歷史觀念講起。
中國先民,在殷朝已經具有至上神之存在的觀念。這個至上神,起初稱為「帝」,後來稱為「上帝」,大約在殷、周之際的時候又稱為「天」[1]。這有一個變化過程。
從卜辭所反映的情況看,殷人心目中的至上神即「帝」或「上帝」,是有意志的一種人格神。上帝能夠發號施令,上帝有好惡,上帝能賞罰,一切天時上的風雨晦暝,人事上的吉凶禍福,如年歲的豐嗇,戰事的勝敗,城邑的建築,官吏的黜陟,都由上帝所主宰。例如:
帝隹(唯)癸其雨。[2]
(上帝在癸的一天要下雨。)
帝其降堇(饉)?[3]
(上帝要降下饑饉嗎?)
王封邑,帝若。[4]
(王要建都城,上帝答應了。)
在殷人看來,上帝是無所不能的。他們之所以重視貞卜,就是為了要了解上帝的意旨。貞卜,這是神、人交通的手段。這種對於「帝」的稱謂,在《詩經》、《尚書》和青銅器銘文中都存在著,可見這在當時是比較普遍的認識。在其後的年代,這個有意志的至上神「上帝」逐漸演變成了「天」,而「天」的意志,「天」的喜怒哀樂就是「天命」。在《尚書·盤庚》中,可以看到「上帝」和「天命」的交互使用,「先王有服,恪謹天命。……若顛木之有由櫱,天其永我命於茲新邑」,「予迓續乃命於天」,「肆上帝將復我高祖之德」[5]。從這裡可以看出,像盤庚遷殷這樣的大事,自然是必須有「上帝」的許可即符合「天命」才能去做的。而從遷殷前後貴族們情緒的波動來看,也只有「上帝」和「天命」的權威才能夠使他們安靜下來,在新的都城居住下去。這些事實說明,殷朝人的歷史觀念是「天命」史觀,當無疑義,儘管他們的歷史意識還是很初步的。
殷朝的滅亡,是人們對「天命」發生懷疑的第一個歷史信號。周人一方面還沒有擺脫「天命」的羈絆,還在繼續宣揚「天命」的主宰力量;另一方面則開始告誡人們「天命」不是不變的,如果統治者違背了「天命」,那麼「天命」就會發生轉移。周武王伐紂,誓師於商郊牧野,他對所率軍隊和參與伐紂的各族發布講話,聲明他是執行天的意旨來討伐紂王的:「今予發,惟恭行天之罰。」[6]這個思想,在《尚書·周書》中許多篇里都有明確的反映:
予不敢閉於天降威用,寧王遺我大寶龜,紹天明。……予惟小子,不敢替上帝命。天休於寧王,興我小邦周。……天明畏,弼我丕丕基。[7]
惟時怙冒,聞於上帝,帝休。天乃大命文王,殪戎殷,誕受厥命,越厥邦厥民。[8]
惟天降命,肇我民,惟元祀。天降威,我民用大亂喪德,亦罔非酒惟行。越小大邦用喪,亦罔非酒惟辜。[9]
皇天既付中國民,越厥疆土,於先王肆。[10]
皇天上帝,改厥元子,茲大國殷之命。惟王受命,無疆惟休,亦無疆惟恤。[11]
爾殷遺多士,弗吊,旻天大降喪於殷。我有周佑命,將天明威,致王罰,敕殷命終於帝。[12]
誥告爾多方,非天庸釋有夏,非天庸釋有殷,乃惟爾辟以爾多方大淫圖天之命,屑有辭。乃惟有夏,圖厥政不集於享,天降時喪,有邦間之。乃惟爾商後王逸厥逸,圖厥政不蠲烝,天惟降時喪。……惟我周王靈承於旅,克堪用德,惟典神天。天惟式教我用休,簡畀殷命,尹爾多方。[13]
周初統治者的這些言論,不論是闡明前朝的滅亡,還是宣揚本朝的興起,都是在反覆地稱頌「天」、「皇天」、「上帝」的意旨和公正,稱頌那是任何人都抗拒不了的一種超人的力量。從歷史觀念來看,《尚書·多方》是尤其具有典型意義的一篇,它很系統地解釋了夏的滅亡、殷的滅亡和周的興起,說那是由於夏、殷的國王和四方諸侯都不聽從「天之命」,因而被天捨棄了,而周的國王能夠秉承天的旨意,所以天就讓我們周人來管理你們這些四方諸侯。這在當時,是對於夏、殷、周的歷史的一種「合理」的解釋。
周人的這種「天命」史觀不同於殷人之處在於,殷人認為上帝既是至上神,又是自己的祖先,因此「天命」是不會移易的。周人則不然,夏、殷、周的更迭,他們是用「天命」可以轉移的這個觀念來解釋的。殷人和周人都用「天命」來解釋歷史,但周人顯然不像殷人那樣固執了。《尚書·康誥》記周公告誡康叔說:「肆汝小子封,惟命不於常,汝念哉!無我殄享。」這種「惟命不於常」的觀念,也見於《詩·大雅·文王》說的「天命靡常」。所謂「天命靡常」,鄭玄箋云:「無常者,善者就之,惡者去之。」看來周人從夏、殷的滅亡中的確總結了深刻的歷史教訓,這是他們對「天命」史觀進行改造的現實基礎。他們不能不更多地考慮到「善」,這就是周初統治者一再提倡「德」的原因。請看:
天不可信,我道惟寧王德延,天不庸釋於文王受命。[14]
先王既勤用明德,懷為夾,庶邦享,作兄弟,方來,亦既用明德。後式典集,庶邦丕享。皇天既付中國民,越厥疆土,於先王肆,王惟德用,和懌先後迷民,用懌先王受命。已若茲監。[15]
所謂「天不可信」,是同「天命靡常」相關聯的。文王是用「明德」來取得「皇天」的信任的,所以周人只有發揚這個重「德」的傳統,才能維護長久的統治,這是重要的經驗教訓。可見,周人是要用「德」來適應「天命」,即把「明德」同「天命」結合起來,從而使人間現實的秩序不發生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