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議論和注釋

2024-08-14 18:49:55 作者: 瞿林東著

  議論和注釋也是史書中的組成部分,也都各有一定的體例。這裡說的議論,是史家對史事、人物的評論;注釋,是史家對史書內容和字句的解釋。

  

  議論有兩種形式:一種是直接關於史事的,這是一種獨立的史書體裁,上一節已有論列;另一種形式是劉勰所說的「贊」和「評」,「贊者明意,評者平理」,總的目的是為了「辨史」[34]。這後一種議論,不是獨立存在的史書體裁,而是在敘述史事的基礎上的贊和評,即史書所包含的論贊部分。

  史書之有論贊,由來已久,名目也很多。劉知幾說:「《春秋左氏傳》每有發論,假君子以稱之。二傳雲公羊子、穀梁子,《史記》雲太史公。既而班固曰贊,荀悅曰論,《東觀》曰序,謝承曰詮,王隱曰議,何法盛曰述,揚雄曰撰,劉昞曰奏,袁宏、裴子野自顯姓名,皇甫謐、葛洪列其所號。史官所撰,通稱史臣。其名萬殊,其義一揆。必取便於時者,則總歸論贊焉。」[35]這裡所舉的十幾種名稱,都是作者對有關史事和人物的議論,或是「明意」,或是「平理」,都離不開總結事之成敗,評論人之善惡,集中反映了作者的見解和旨趣。

  古代史家大多很重視史書中的議論。范曄自稱:他撰的《後漢書》雜傳論「皆有精意深旨」,「至於《循吏》以下及『六夷』諸序論,筆勢縱放,實天下之奇作」;而篇末贊語,「自是吾文之傑思,殆無一字空設,奇變不窮,同合異體,乃自不知所以稱之」[36]。像他這樣欣賞甚至誇耀自己史論的史家,史學史上並不多見。不過,這確實說明範曄對議論的重視。《漢書》的史論,歷來是受到推崇的。范曄認為,「古之著述及評論,殆可少意者」,然「班氏最有高名」[37]。劉勰稱讚《漢書》十志「贊序弘麗,儒雅彬彬,信有遺味」[38]。劉知幾誇獎《漢書》論贊「辭惟溫雅,理多愜當。其尤美者,有典誥之風,翩翩奕奕,良可詠也」[39]。如果以今天的觀點來看,《史記》的史論,是更應當受到重視的,本書已有多處引證和闡述。此外,《資治通鑑》里的「臣光曰」,也有不少精彩的議論。議論的基本要求,是所論不能離開史實;否則,就會成為「華多於實,理少於文,鼓其雄辭,夸其儷事」[40]的誇誇其談。宋人洪邁說:「作議論文字,須考引事實無差忒,乃可傳信後世。」[41]這話說得好。近人撰寫的史書,其議論部分,大多採取夾敘夾議的形式。也有採用書前總論,在自序、緒論中對所述史事作總的評論;或採用篇後論,如「簡短的結論」。

  注釋也有兩種不同的情況,一是自注,二是他注。他注是注釋他人之書,屬於歷史文獻學範疇;自注是作者對其所撰寫之書的注釋,是史書的體例之一。

  自注的開創,始於司馬遷。章學誠說:「太史自敘之作,其自注之權輿乎!」[42]他又說:「史家自注之例,或謂始於班氏諸志,其實史遷諸表已有子注矣。」[43]另外,《史記》紀傳部分時有「語在某紀」、「語見某傳」,也都屬於自注性質。後來《漢書·地理志》每述一郡縣,則於其名稱之下,自注其建置、沿革,然後續書正文,述其戶口多寡,轄境大小。而《藝文志》則往往於著錄書名之下,自注其撰者姓氏、起訖年代、所述內容、存佚情況等。這一類自注,章學誠稱作「大綱細目之規矩」,從內容上看,它是對正文的補充。《通典》自注,在這方面有很高的成就。自注也用以考核史事,司馬光的《資治通鑑考異》,察其本意,當是《通鑑》自注。胡三省將《考異》與《通鑑》合為一書,並不違背作者初衷。這類自注,專對史事進行考核,以明其去取之由,對讀者十分重要。宋人范沖撰《神宗實錄》,別為《考異》五卷,完全仿效司馬光撰《資治通鑑考異》的做法。章學誠認為這都是「近代之良法」。自注作為「史學家法」[44]之一,是應當受到重視的。至於劉知幾說的「大抵撰史加注者,或因人成事,或自我作故,記錄無限,規檢不存,難以成一家之格言、千載之楷則」[45],雖非全無一點道理,但因此而否認撰史中自注的重要性是不妥當的。

  議論和注釋雖非史事本身,但如在體例上掌握適當,同樣是一部優秀史書所必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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