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載言、載文和徵引
2024-08-14 18:49:52
作者: 瞿林東著
史書中的載言、載文和徵引,也各有體例。言,指當時人所說的話。文,指的是當時人寫成的文字成品。徵引,是引用別人有關史事的敘述或評論,不屬於當時的言和文。劉知幾《史通》的《載言》、《載文》、《言語》等篇,有論到載言、載文的體例。他從記言、記事這兩種古老的體例出發,認為「言、事有別」,人物傳記只可記事,不可載言。他主張仿紀傳體之書志體裁,以文辭另立「章表書」、「制冊書」,專以記言。他這裡所說的言,其實是文,同《載文》所說的並無區別。《載言》、《載文》於言、文沒有嚴格界限。但劉知幾的基本傾向還是明確的,即不主張在人物傳記里寫入大段的言和文,批評《史記》、《漢書》中賈誼、晁錯、董仲舒、東方朔等傳「唯上錄言,罕逢載事」,指摘《史記·司馬相如列傳》載《子虛》等賦,《漢書·揚雄傳》載《甘泉》等賦,《後漢書·班固傳》載《兩都賦》、《馬融傳》載《廣成頌》,是「喻過其體,詞沒其義」,「無裨勸獎,有長奸詐」。《史通·言語》在載言方面提出另一個體例上的要求,是「時人出言,史官入記」,即語從其實,提倡口語。他不贊成「周、秦言辭見於魏、晉之代,楚、漢應對行乎宋、齊之日」,主張在載言上不失天然。劉知幾的這些意見和設想,並不都是可行的。章學誠說:「唐劉知幾嘗患史傳載言繁富,欲取朝廷詔令、臣下章奏,仿表志專門之例,別為一體,類次紀傳之中,其意可為善矣。然紀傳既不能盡削文辭,而文辭特編入史亦恐浩博難罄,此後世所以存其說而訖不能行也。」[31]所以,他主張在紀傳中仍有適當的載言和載文,而將大量的文辭另外編集成書,謂之「文征」。他主編的《和州文征》,包括奏議、征述(含記傳、序述、志狀、碑銘諸體)、論著、詩賦等內容。這是對劉知幾上述主張的重要修正。
史書載言重在表現人物的性格特點,揭示事物發展過程和反映歷史形勢。《史記》記項羽見秦始皇出巡說:「彼可取而代也!」寫劉邦觀秦始皇說:「嗟乎,大丈夫當如此也!」寫陳勝反秦說:「王侯將相寧有種乎!」三個人有三種口氣。《史記·張丞相列傳》記:「帝(漢高祖)欲廢太子,而立戚姬子如意為太子,大臣因爭之,莫能得;上以留侯策即止。而周昌廷爭之強,上問其說,昌為人吃,又盛怒,曰:『臣口不能言,然臣期期知其不可。陛下雖欲廢太子,臣期期不奉詔。』」這兩個「期期」,使周昌正直、盛怒、口吃的神態躍然紙上。像這樣的載言,話並不多,但把人物的性格特點寫得十分鮮明、突出。《資治通鑑》寫赤壁之戰前,記諸葛亮說孫權的談話及張昭、魯肅、周瑜等人的議論,反映了戰前各種不同的思想及其統一的過程。像這一類的載言,寫得很成功,給史文增添了光彩。《史記·淮陰侯列傳》記韓信初見劉邦,論項羽、劉邦形勢優劣及劉邦採取的方略,《三國志·諸葛亮傳》記劉備三顧茅廬,諸葛亮的隆中對策,這些分析當時政治形勢的言論,都是載言的精彩之作。
史書載文在體例上的主要要求,是選載有用之文:或反映一代軍政大事,或反映個人生平遭遇,或是文學家的代表作品。如李斯的《諫逐客疏》,賈誼的《過秦論》、《論積貯疏》,晁錯的《論貴粟疏》、《論守邊備塞書》、《論募民徙塞下書》,司馬相如的《上林賦》、《大人賦》,司馬遷的《報任安書》,諸葛亮的《出師表》等,都是載文的很好的例子。清代史家趙翼認為,班固《漢書》「於文字之有關於學問、有繫於政務者,必一一載之」,此皆「經世有用之文」[32]。
關於史書的徵引,顧炎武曾經提出三條體例上的要求:一是「凡述古人之言,必當引其立言之人;古人又述古人之言,則兩引之,不可襲以為己說也」。二是「凡引前人之言,必用原文」。三是「引用書意」,即「略其文而用其意」。[33]這是極精闢的見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