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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史書的外部形態

2024-08-14 18:49:19 作者: 瞿林東著

  一、史書表現形式的發展

  史書的外部形態,是指史書的體裁。這是說的史書的表現形式。

  《隋書·經籍志》史部的分類是以史書的內容和體裁相結合為劃分原則的。正史,指《史》、《漢》之體即紀傳體。古史,「多依《春秋》之體」,《新唐書·藝文志》即稱編年類。雜史,「體制不經」,所記「大抵皆帝王之事」;《宋史·藝文志》稱別史類。霸史,特指十六國之記注。起居注,是「錄紀人君言行動止之事」的書;《新唐書·藝文志》以歷朝實錄、詔令亦附於起居注類。舊事,是關於政治活動中的「品式章程」的記錄;《新唐書·藝文志》稱為故事類。職官,是記「官曹名品」之書。儀注、刑法,是關於典禮、刑法制度之書。雜傳,是關於世俗、佛、道各種人物的傳記。地理,是記全國州郡、山川、物產、交通、習俗之書。譜系,是關于姓氏之書。簿錄,是關於文獻目錄、流別之書。劉知幾曾概括古代史書源於「六家」而重於「二體」。六家是《尚書》家、《春秋》家、《左傳》家、《國語》家、《史記》家和《漢書》家;二體是編年體和紀傳體。體裁是史書的外部形式。在劉知幾時代,史書已有多種形式存在,但都不如編年體、紀傳體為史家所重。而劉知幾所撰《史通》,也確立了史評體的規模。此後,在中晚唐,有典制體、會要體的崛起;在宋代,有紀事本末體和綱目體的創立;在明清,有學案、史論、圖表的發展。而自唐、宋以後,還湧現出數量越來越多的歷史筆記、野史雜說。中國古代史書以其豐富的內容和多樣的表現形式,全面而連貫地反映了中國歷史的進程,這在世界各國的古代、中世紀史學上是罕見的。

  在中國史學興起的先秦時期,史書的體裁有記言、記事兩種。中國歷來有左史記言、右史記事的說法。但在事實上,記言、記事是很難截然分開的。如若從主要的表述形式來看,記言、記事作為兩種最古老的史書體裁,還是可以區別的。《國語·楚語上》記楚國大夫申叔時教導太子,要太子學習九門功課:春秋、世、詩、禮、樂、令、語、故志、訓典。其中詩、禮、樂不屬於史書,其餘都是史書。春秋,「以天時記人事」;世,是「先王之世系」;故志,「記前世成敗」。這三種主要是記事的。令,是「先王之官法、時令」;語,是「治國之善語」;訓典,包含訓誡和王命。這三種主要是記言的。從現存的文獻來看,商周甲骨文、金文基本上是記事的,《詩經》里的《商頌》、《周頌》也有不少關於商周先人事跡的記載,而《尚書》、《國語》則基本上是記言的。隨著史學的發展,在記言、記事兩種體裁繼續存在的情況下,以記言、記事相結合的新的史書表現形式逐漸被史家創造出來。而編年體、紀傳體、典制體、紀事本末體,則是幾種主要的體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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