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其他類型> 中華史學志(第五卷)> 三、史學進一步走向社會深層

三、史學進一步走向社會深層

2024-08-14 18:48:31 作者: 瞿林東著

  中國史學自唐宋以後,開始出現了走向社會深層的趨勢,這一趨勢到了明代尤為明顯。

  (一)方志與稗史

  明代的史學,在官修史書方面,以浩繁的實錄和《元史》的撰修最有影響;在私人著史方面,王世貞、李贄、王圻、焦竑和談遷等,是為名家。這些都占有很重的分量。而方志撰述的興盛和稗史的空前增多,以及反映社會經濟史方面著述的繁富,還有史學在通俗化方面的發展和歷史教育更廣泛的展開,顯示出了明代史學進一步走向社會深層的趨勢和特點。

  

  方志出自官修,受到各級官府的普遍重視,具有廣泛的社會性;稗史撰於私家,作者和著述的大量湧現,都是空前的。它們在明代史學發展上占有重要的位置。中國的方志起源於漢代[19],至元明清走向全盛。明代方志撰述,處在這個全盛時期的中間階段。據近年出版的《中國地方志聯合書目》著錄,明代方志有900多種,而其實際撰述之數自然比這要大得多。

  明皇朝對全國區域總志編纂的重視,是方志迅速發展的推動力之一。洪武三年(1370年)、十六年(1383年),永樂十六年(1418年),先後頒發了編集、撰修全國總志的詔書和條例。條例規定志書內容包括建置沿革、分野疆域、城池、山川、坊廊、鎮市、土產、貢賦、風俗、戶口、學校、軍衛、郡縣廨舍、寺觀、祠廟、橋樑、古蹟、人物、仙釋、雜誌、詩文,促進了方志編纂的規範化。其後,景泰七年(1456年)撰成的《寰宇通志》,天順五年(1461年)撰成的《大明一統志》,皆依兩京、十三布政使司編次,分記有關內容。全國總志的頻頻編纂和伴之以不斷向地方的「征志」,推動了府、州、縣誌的撰修,形成了「今天下自國史外,郡邑莫不有志」[20]。不少州、縣的志,又不斷改修、增修,修志已成為一項社會性很突出的工作。從通志(省志)至府、州、縣誌,反映了明皇朝疆土管理的行政系列,此外還有反映軍衛系列的衛志的撰修。這是明代方志之社會性的一大特點。[21]

  這裡說的稗史,是泛指各種野史和記載歷史瑣聞、社會風貌的筆記、雜說。《明史·藝文志》著錄明代稗史一類的撰述,主要見於史部雜史類和子部雜家類、小說家類。雜史類著錄215部,2232卷;雜家類著錄67部,2284卷;小說家類著錄128部,3317卷。其中,屬於稗史性質的占了不小的分量。這些書,有的標出「野」、「稗」字樣,有不少是用「漫筆」、「漫錄」、「雜記」、「雜談」、「雜言」、「雜錄」、「隨筆」、「筆談」、「叢話」、「叢談」等書名,足見撰者的不拘一格。

  明代稗史涉及的內容非常廣泛,皇朝掌故、社會風俗、重大事件、歷史人物是幾個主要方面。如余繼登的《典故紀聞》、陸容的《菽園雜記》,以記明朝故實為主;沈德符的《萬曆野獲編》、謝肇淛的《五雜俎》,以記明代社會風俗著稱;朱國禎的《涌幢小品》內容豐富,於制度、風俗、人物都有記述;李樂的《見聞雜記》寫了一些人物的行事;葉子奇的《草木子》記載了元末明初紅巾軍的事跡;吳應箕的《東林本末》、蔣平階的《東林始末》,分別用紀事本末和編年體寫出了明末「東林黨」的事跡。清代有留雲居士所輯《明季稗史》16種,包含了有關明季歷史的不少重要史料。稗史可補官史之闕,而因其數量之多擴大了同社會接觸的層面。

  (二)經濟史撰述的繁富

  在明代史學發展上,經濟史著作處於引人注目的地位。《明史·藝文志》史部故事類所著錄諸書,有關經濟史方面的占了半數以上,名目有會計、田賦、均役、廠庫、漕政、鹽政、屯田、荒政等。地理類所著錄的有關治河、水利諸書,也與經濟史有密切的關係。這些書,分開來看,只是關於一個方面的問題或一個方面的政策;合而觀之,它們多與國計民生、社會經濟相關聯。這裡,僅就治河、漕運、水利之史和農政、鹽政、荒政之史兩個大的方面,略述梗概。

  《明史·藝文志》地理類著錄治河之史有劉隅、吳山各自撰寫的《治河通考》,有潘季馴的《河防一覽》等多種;著錄水利之史,有《三吳水利論》、《三吳水利錄》、《三吳水利考》等關於東南水利之史多種;同書故事類著錄邵寶以下諸人所撰漕政、漕運之史多種。明人筆記,也多有涉及這些問題的。潘季馴的《河防一覽》14卷,是明代治河之史的代表性著作。作者自嘉靖至萬曆年間,四奉治河之命,總理河道,首尾27年,成績顯著。本書總結了前人和他自己的治河主張與治河經驗。黃克纘的《古今疏治黃河全書》4卷,所記上起商代,下迄萬曆三十二年(1604年)蘇莊之決,最後陳述當世治河方略;此書在闡述治河之史方面,有明確的宗旨。《漕政舉要錄》18卷,是明武宗時總督漕運的邵寶所撰,於論漕政中頗涉及漕運之史。在世宗時負責總運江北的楊宏所撰《漕運通志》10卷,是專講漕運古今沿革的書,以表、略的形式分論漕渠、漕職、漕卒、漕船、漕倉、漕數、漕例、漕議、漕文。黃承元的《河漕通考》2卷,上卷論治河,下卷論漕運,上溯歷代,下迄萬曆,是綱要式的通論。歸有光的《三吳水利錄》4卷,以采輯前人論東南水利之尤善者7篇編為前3卷,末卷為作者自撰的《水利論》2篇。作者於本書小引中說,他是「取其顓學二三家,著於篇」,以取代一般的「奏復之文,攬引途說」。清人認為:「言蘇松水利者,是書未嘗不可備考核也。」[22]王圻的《東吳水利考》10卷,以圖考為主,末卷為歷代名臣有關奏議。清人譏其疏略,但此書的表現形式是可取的。

  自宋元以下,關於治河、漕運、水利之史的著作逐漸多了起來,至明代尤呈發展趨勢。這一方面反映了人與自然關係的進一步密切,另一方面也反映了隨著人們對這種關係認識的提高而豐富了經濟史撰述的內容。

  《明史·藝文志》子部農家類著錄徐光啟《農政全書》60卷、《農遺雜疏》5卷,張國維《農政全書》8卷等;史部故事類著錄關於各地鹽政志多種,以及林希元《荒政叢言》、賀燦然《備荒議》、俞汝為《荒政要覽》等。這些書同馬政、船政等書一樣,以「政」名書,其內容有不少是講「史」的。《四庫全書》於史部中立「政書」類,是有道理的。這些書是從另一個大的領域反映了作者們對經濟史撰述的重視。

  徐光啟(1562—1633年)的《農政全書》是綜合性的農學名作,也是關於農政之史的名作。全書包括農本、田制、農事、水利、農器、樹藝、蠶桑、蠶桑廣類、種植、牧養、製造、荒政12目。從農政史方面來看,農本與荒政首尾二目尤為重要。荒政有18卷,幾乎占了全書的三分之一。農本有3卷,可以看作是對中國農業思想史和歷代農業政策史的概括性論述。《農政全書》徵引的文獻多達225種,是中國古代農業文獻遺產的總結性成果。在明代,屯墾和鹽政是有關「國用」的兩個重要方面。《明史·徐光啟傳》載:「帝憂國用不足,敕廷臣獻屯、鹽善策。」這是說的崇禎朝的事,其實並不限於崇禎朝。鹽政史志,多以產鹽區撰為專書,涉及兩淮、兩浙、八閩、長蘆、粵東等。朱廷立的《鹽政志》10卷,是關於鹽政方面的總志。作者曾奉使清理兩淮鹽政,於是博考古今鹽制,撰成此書。書分出產、建立、制度、制詔、疏議、鹽官、禁令7門,門下各篇有目,共394目,雖嫌繁碎,卻可看出鹽政之史的複雜情況。另有《鹽法考》10卷,不著撰人。這書的特點是自總論以下,按兩淮、兩浙、長蘆、山東、福建、河東、陝西、廣東編次,所論之事至崇禎初年而止。除專書外,王圻《續文獻通考·征榷考》中有鹽法3篇,清晰地寫出了宋、遼、金、元、明歷朝的鹽政之史。同書《國用考》有「賑恤」一目,記宋至明賑恤之史,是關於荒政的一個部分。《農政全書》中的《荒政》有「備荒總論」、「備荒考」、「救荒本草」、「野菜譜」等內容,從生產、國用、蓄積的關係來制定積極的備荒、救荒政策。明人所撰荒政專書,有的重在議論,有的申述救荒措施,有的考核植物可佐饑饉者,有的是關於賑濟的紀實,書名或曰「事宜」,或曰「本草」,或曰「紀略」,或曰「要覽」。陳龍正的《救荒策會》7卷,匯集了宋以來關於救荒的認識,具有更明確的「救荒史」的撰述意識。

  這些著作表明,人們十分重視從社會經濟方面來考察上述各個領域的歷史,這是史學走向社會深層的又一個重要標誌。

  (三)史學的通俗形式和歷史教育

  這是明代史學走向社會深層的又一個方面。大致說來,明代學人在使史學取得通俗形式方面所做的工作,主要是對前人歷史撰述的節選、摘錄、重編,由此產生出來的節本、選本、摘錄本、類編本,以至蒙學讀物,名目很多。

  節選舊史,有通史、皇朝史、史論等多種形式。馬維銘的《史書纂略》220卷,取「二十一史」紀、傳,撮其大略,依通史體例匯成一書。茅國縉的《晉史刪》40卷、錢士升的《南宋書》60卷、王思義的《宋史纂要》20卷、張九韶的《元史節要》14卷等,是根據原史縮寫而成的皇朝史。項篤壽的《全史論贊》80卷,彭以明的《二十一史論贊輯要》、沈國元的《二十一史論贊》各36卷,都是節選歷代正史史論彙輯而成,其中沈國元還加以圈點、評議。這些書,一般很少創造性,大抵因舊史內容繁多欲求其簡而作。

  明人的史鈔,既多且雜,大多沒有太高的價值。但有的史鈔,卻也能反映摘抄者的興趣和目的。茅坤的《史記鈔》65卷,反映了抄者對於古文的興趣和鑑賞。楊以任的《讀史四集》4卷,是摘錄、編輯諸史中事跡之可快、可恨、有膽、有識者,編成四集。這兩部書,都是有摘抄者的評點與評語的。還有一些摘抄是著眼於字句、辭藻的,如凌迪知的《左國腴詞》、《太史華句》、《兩漢雋言》等。它們對史事的傳播起不了太多的作用,而是從修辭、文章、文學等方面擴大了史書的社會影響。在改編舊史的各種書中,邱浚的《世史正綱》32卷是比較突出的,此書起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迄明洪武元年(1368年),以著事變之所由,並隨事附論,全書意在尊明正統。唐順之的《史纂左編》124卷,是按類書的形式改編舊史,全書分為君、相、名臣、謀臣等24門,意在取千古治亂興衰之大者,著重著其所以然。它所介紹的只是一些片斷的歷史知識,不過它的立意還是可取的。

  明代史學的通俗形式,還有一些是屬於蒙學、鄉塾讀本。顧錫疇的《綱鑑正史約》36卷和梁夢龍的《史要編》10卷,是這類書中較有特色的。前者編年紀事,大致反映出歷代史事的梗概;後者包括正史、編年、雜史各3卷,史評1卷,意在使學習的人既學了歷史知識,又粗知了史書的表現形式。程登吉編的《幼學瓊林》,是關於中國歷史文化極通俗的讀物,偶句押韻,朗朗上口,在明清兩代有廣泛的流傳。

  明代的歷史教育在科舉取士這個環節上趕不上前朝,更多受到重視的是「四書」、「五經」、《御製大誥》、《皇明祖訓》,以致顧炎武有「史學廢絕」[23]的感嘆。但明皇朝對於貴戚、大臣、文武百官的「善惡以為鑑戒」的歷史教育卻極為重視,故按一定主題編輯的、語言通俗的各種「錄」、「鑒」甚多[24]。這是明代歷史教育的一個特點。它的另一個特點是,同嚴肅的史學在科舉考試中受到輕視的情形相反,通俗史學卻在市井民眾、鄉塾蒙學那裡開闢了廣闊的道路。

  明代官修的史書,有流傳至今的2909卷的歷朝實錄,統稱《明實錄》,是為記錄明代歷史最完備的第一手材料;有官修《元史》210卷,是為「二十四史」之一。私家撰述,有王世貞的《弇州四部稿》、《明野史匯》、《弇山堂別集》、《弇州史料》等,有李贄的《藏書》、《續藏書》、《焚書》、《續焚書》等,有王圻的《續文獻通考》、《稗史類編》、《三才圖會》等,有焦竑的《國朝經籍志》、《國朝獻征錄》等,有談遷的《國榷》。王世貞、焦竑、談遷的成就在於本朝史撰述,李贄的成就主要在歷史評論及其批判精神,王圻的成就在於對典制體史書的繼承和發展。這些成就,顯示了明後期私人撰史崛起的趨勢。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