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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節 梁啓超和章太炎的史學

2024-08-14 18:46:04 作者: 瞿林東著

  一、梁啓超的「新史學」理論的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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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世紀90年代中葉至20世紀初年的十幾年中,也就是在清皇朝統治的最後十幾年中,中國歷史發生了重大變化,中國的國際關係也發生了重大變化,歷史發展的節奏加快了,歷史學的近代化歷程也加快了步伐。史學上有一件軼事,對於說明這兩個方面的變化是有啟發的。這件軼事是——

  當黃遵憲在駐英使館任職時,薛福成在駐法使館任職行將期滿歸國,這時黃遵憲把《日本國志》寄到巴黎,請薛作序,並致意云:「方今研史例而又諳於外國形勢者,無逾先生,願得一言以自壯。」薛乃為之序,時在光緒二十年(1894)三月。序文稱讚《日本國志》是一部「奇作」,「數百年來鮮有為之者」。序文論到日本明治維新以來的形勢和中日關係的現狀及前景時說:「百務並修,氣象一新,慕效西法,罔遺餘力」;「富強之機,轉移頗捷,循是不輟,當有可與西國爭衡之勢。其創製立法,亦頗炳焉可觀,且與中國締交遣使,睦誼漸敦,舊嫌盡釋矣。自今以後,或因同壤而世為仇讎,有吳越相傾之勢;或因同盟而互為唇齒,有吳蜀相援之形。時變遞嬗,遷流靡定,惟勢所適,未敢懸揣。然使稽其制而闕焉弗詳,覘其政而瞢然罔省,此究心時務、閎覽劬學之士所深恥也!」這是強調了了解中國近鄰日本歷史與現狀的重要。序文最後說:「速竣剞劂,以饗同志,不亦盛乎!他日者,家置一編,驗日本之興衰,以卜公度之言之當否可也。」[57]作為史家和外事活動家,這些話是意味深長的。果然,薛序墨跡未乾,爆發了甲午中日戰爭;次年,《馬關條約》簽訂,輿論譁然,國人震驚。隨著洋務破產,西學沛然而興,改良呼聲日高。然而,「百日維新」失敗,東西列強串通,改良自強之夢終於破滅,於是乃有資產階級革命黨人的興起。這一段歷史風雲反映在史學發展上,是資產階級史學家之史學理論和歷史思想的提出,梁啓超和章太炎是這方面的代表人物。在中國近代史學萌生過程中,他們比魏源、王韜、黃遵憲更向前邁進了一步。

  梁啓超(1873—1929),字卓如,號任公,又號飲冰子、飲冰室主人,廣東新會人。早年就學於廣州學海堂,1889年(光緒十五年),廣東鄉試中舉人第八名。次年,結識康有為,執業為弟子,研究新學,宣傳變法。戊戌政變後,政治思想日趨保守。他對於西學有廣泛的涉獵,宣傳闡釋,不遺餘力,是20世紀初資產階級學術思想上最有影響的代表人物之一。史學是其所長,影響亦最大。

  光緒二十七年(1901),29歲的梁啓超在《清議報》上發表《中國史敘論》一文;次年,他又在《新民叢報》上發表長文《新史學》。這兩篇論文,是中國資產階級史學家批判傳統史學、試圖建立新的史學理論體系的重要標誌。[58]《中國史敘論》,是作者計劃撰寫一部中國通史的理論構想,多著眼於「中國史」範圍提出理論問題,並加以闡釋。凡八節,其次第是:史之界說,中國史之範圍,中國史之命名,地勢,人種,紀年,有史以前之時代,時代之區分。《新史學》,是作者在《中國史敘論》的基礎上,就普遍的史學理論問題做進一步闡發,所論諸項,仍以中國史學居多,但在理論上具有更廣泛的意義,故作者以「新史氏」自稱,呼籲「史界革命」,倡導「新史學」。全文六節,其次第是:中國之舊史,史學之界說,歷史與人種之關係,論正統,論書法,論紀年。二文節目多有異同,然基本思想前後貫通,內容上有互相補充作用。梁啓超在這兩篇論文中,運用西方學者的歷史哲學(主要是近代的歷史進化論思想)和史學方法論,結合中國史學的歷史,提出並且闡述了這樣一些史學理論問題。

  關於歷史撰述的性質和範圍。作者在兩篇論文中都論到史學的「界說」,而關於歷史撰述的性質和範圍,則是「界說」中居於首要地位的問題。他寫道:「欲創新史學,不可不先明史學之界說。欲知史學之界說,不可不先明歷史之範圍。」他首先論述到的問題是:「歷史者,敘述進化之現象也。」他這裡說的「歷史」,按其意當是人們書寫出來的歷史,即歷史撰述。歷史撰述是「敘述進化之現象」,這實際上是指出了「新史學」的歷史撰述的性質,進而也指出了「新史學」的性質。他解釋說:「進化者,往而不返者也,進而無極者也。凡學問之屬於此類者,謂之歷史學。」換言之,歷史學應以進化論為指導思想,考察和敘述種種進化的現象,這就是「新史學」的本質。作者由史學又講到「歷史真相」,認為:「就歷史界以觀察宇宙,則見其生長而不已,進步而不知所終,故其體為不完全,且其進步又非為一直線,或尺進而寸退,或大漲而小落,其象如一螺線。明此理者,可以知歷史之真相矣。」這裡說的「歷史」,是指客觀歷史的運動。作者肯定歷史是進化的,又認為其進化的軌跡「如一螺線」,這就把中國傳統史學中的樸素進化觀提高到一個新的水準上來。作者進而論述歷史撰述的範圍,他寫道:「歷史者,敘述人群進化之現象也。」這裡說的「歷史」,仍當按歷史撰述理解。作者認為:「凡百事物,有生長、有發達、有進步者,則屬於歷史之範圍」,說明客觀歷史所包括的範圍是極廣闊的,那麼何以歷史撰述單止「敘述人群進化之現象」呢?梁啓超是看到了這個區別的,他闡釋說:「進化之義即定矣,雖然,進化之大理,不獨人類為然,即動植物乃至無機世界,亦常有進化者存,而通行歷史[撰述][59]所紀述常限於人類者,則何以故?此不徒吾人之自私其類而已。人也者,進化之極則也,其變化千形萬狀而不窮者也。」這裡明確指出了人類進化在事物進化中是最複雜的。因此,他進而認為,歷史研究有「廣義」和「狹義」之分;「言歷史之廣義,則非包萬有而並載之不能完成;至語其狹義,則惟以人類為之界」。通常的歷史撰述,「常限於人類者」,正著眼於狹義的歷史。誠然,這種劃分在理論上是有意義的。作者的論述並未就此結束,他繼續寫道:「雖然,歷史[撰述]之範圍可限於人類,而人類之事實不能盡納諸歷史[撰述]。」在作者看來,並非人類中的任何事物都可以反映進化法則的,「故欲求進化之跡,必於人群」,「蓋人類進化雲者,一群之進也,非一人之進也」。具體說來,後人之所以能夠勝過前人,都是「食群之福,享群之利,藉群力之相接、相較、相爭、相師、相摩、相盪、相維、相系、相傳、相嬗,而智慧進焉,而才力進焉,而道德進焉。進也者,人格之群,非尋常之個人也」。通觀梁啓超所論,一是強調人類群體在歷史進化中的作用,二是這種作用在橫向上表現為相較、相爭、相盪、相維,在縱向上表現為相系、相傳、相嬗等許多方面;概而言之,即人群的橫向聯繫和縱向聯繫集中反映了「進化之跡」,它分別表現在智慧、才力、道德等方面。他的結論是:「歷史[撰述]所最當注意者,惟人群之事,苟其事不關係人群者,雖奇言異行,而必不足入歷史[撰述]之範圍也。」從歷史觀的發展來看,從尊天命到重人事,是一大進步;從重視個人的作用到重視人群的作用,又是一大進步。但梁啓超講「人群進化之現象」,幾乎沒有觸及「人群」的物質生產活動同「進化」的關係,這是他的局限性。

  關於歷史哲學和史學的社會作用。作者指出:「歷史[撰述]者,敘述人群進化之現象而求得其公理公例者也。」這裡說的「公理公例」,就是他說的歷史哲學。作者認為:史學(即關於歷史的研究和撰述)是由「客體」和「主體」結合而成的。所謂客體,「則過去、現在之事實是也」;所謂主體,「則作史、讀史者心識中所懷之哲理是也」。他進而闡述道:歷史研究和撰述,「有客觀而無主觀,則其史有魄無魂,謂之非史焉可也(偏於主觀而略於客觀者,則雖有佳書亦不過為一家言,不得謂之為史)。是故善為史者,必研究人群進化之現象,而求其公理公例之所在,於是有所謂歷史哲學者出焉。歷史[撰述]與歷史哲學雖殊科,要之,苟無哲學之理想者,必不能為良史,有斷然矣」。梁啓超從歷史研究、歷史撰述中之客體與主體的關係,提出歷史哲學的重要,這在史學理論的發展和建設上是有重要意義的。他認為,不探求「公理公例」即忽視以至於無知於歷史哲學,必有二蔽,一是「知有一局部之史,而不知自有人類以來全體之史也」,二是「徒知有史學,而不知史學與他學之關係也」。這就是說,只有公理公例即歷史哲學,才能指導人們由局部而認識全局,由史學而聯繫他學。他的表述雖未盡準確,但歷史哲學的綜合概括作用之對於歷史研究和歷史撰述的特殊重要性,在中國史學上作為一個理論問題提出來,是前所未有的開創性貢獻。梁啓超又指出:「所以必求其公理公例者,非欲以為理論之美觀而已,將以施諸實用焉,將以貽諸來者焉。歷史[撰述]者,以過去之進化,導未來之進化者也。吾輩食今日文明之福,是為對於古人已得之權利,而繼續此文明,增長此文明,孳殖此文明,又對於後人而不可不盡之義務也。而史家所以盡此義務之道,即求得前此進化之公理公例,而使後人循其理、率其例以增幸福於無疆也。史乎!史乎!其責任至重,而其成就至難!」這裡,作者是從進化的觀點和文明的連續發展來闡述史學的社會作用;而這種作用並不僅僅是對於一人一事之經驗教訓的借鑑,而主要是從公理公例中得到的啟示,即「循其理、率其例」而促進進化、增長文明。這就是公理公例即歷史哲學的作用。中國傳統史學上關於史學的社會作用的思想資料、文獻資料非常豐富,梁啓超卻能不落窠臼,從理論上闡述史學的社會作用的重要,這是他的「新史學」理論體系的又一個顯著特點。

  關於「史學與他學之關係」。這方面的論述,是梁啓超「新史學」理論體系的一個組成部分。如上文所說,他在闡述探求公理公例的重要性時,認為:「徒知有史學,而不知史學與他學之關係」,是以往史學家的一大缺陷。於是他認為:「夫地理學也,地質學也,人種學也,人類學也,言語學也,群學也,政治學也,宗教學也,法律學也,平準學也(即日本所謂經濟學),皆與史學有直接之關係。其他如哲學範圍所屬之倫理學、心理學、論理學、文章學,及天然科學範圍所屬之天文學、物質學、化學、生理學,其理論亦常與史學有間接之關係,何一而非主觀所當憑藉者。取諸學之公理公例,而參伍鉤距之,雖未盡適用,而所得又必多矣。」作者指出近代以來史學以外諸學科之公理公例跟史學有不同程度的關係,無疑是正確的,也是重要的。他在《中國史敘論》的第四至第七節,分別論述了地勢、人種、紀年、有史以前之時代等問題,已涉及地理學、人種學、年代學、考古學與史學的關係;他在《新史學》中,有「歷史與人種之關係」、「論紀年」的專題,再次討論了人種學、年代學和歷史研究、歷史撰述的關係。舉例說來,梁啓超指出:「地理與歷史,最有密切之關係,是讀史者所最當留意也。高原適於牧業,平原適於農業,海濱、河渠適於商業。寒帶之民,擅長戰爭;溫帶之民,能生文明。凡此皆地理歷史之公例也。」他還舉出古代希臘、近代英國之歷史與地理的關係證明:「地理與人民二者常相待,然後文明以起,歷史以成。若二者相離,則無文明、無歷史,其相關之要,恰如肉體與靈魂相待以成人也。」他的這些認識,多來源於孟德斯鳩和黑格爾。梁啓超論「歷史與人種之關係」,多據康德等人的學說而加以闡發,認為:「歷史[撰述]者何,敘人種之發達與其競爭而已。舍人種則無歷史。何以故?歷史生於人群,而人之所以能群,必其於內焉有所結,於外焉有所排,是即種界之所由起也。」「敘述數千年來各種族盛衰興亡之跡者,是歷史[撰述]之性質也。敘述數千年來各種族所以盛衰興亡之故者,是歷史[撰述]之精神也。」梁啓超關於地理學、人種學與歷史學關係的認識,多來源於西方資產階級學者的一些說法,即使從當時來看,有的也是不正確的;但從他倡導的「新史學」的方法論來說,在當時還是有積極意義的。

  關於對中國傳統史學的批判。《新史學》第一節首論「中國之舊史」,是梁啓超為創「新史學」而對中國「舊史學」展開批判的論綱,而這種批判又貫穿在《中國史敘論》、《新史學》二文的始終。梁啓超肯定中國傳統史學是發達的,甚至認為:「於今日泰西通行諸學科中,為中國所固有者,惟史學。」但是,他對這種「發達」是持否定態度的。他說:「茲學之發達,二千年於茲矣。然而陳陳相因,一丘之貉,未聞有能為史界辟一新天地,而令茲學之功德普及於國民者,何也?吾推其病源,有四端焉。」他說的「病源」四端是:「一曰知有朝廷而不知有國家」,「二曰知有個人而不知有群體」,「三曰知有陳跡而不知有今務」,「四曰知有事實而不知有理想」。又說:「以上四者,實數千年史家學識之程度也。緣此四蔽,復生二病。」他說的「二病」,一是「能鋪敘而不能別裁」,二是「能因襲而不能創作」。又進而認為:「合此六弊,其所貽讀者之惡果,厥有三端」,即「一曰難讀」,「二曰難別擇」,「三曰無感觸」。這就是梁啓超對「中國之舊史」的總的批判綱領。文中議論排擊,氣勢頗盛,而多以近代西人、西史為據。儘管梁啓超慷慨地肯定了司馬遷、杜佑、鄭樵、司馬光、袁樞、黃宗羲為中國史學上的「六君子」,是屬於「能創作」的史家,然此外「則所謂公等碌碌,因人成事」,無所可取。他認為:「《二十四史》非史也,二十四姓之家譜而已」,「若《二十四史》真可謂地球上空前絕後之一大相斫書也」。他認為:「中國之史,則本紀、列傳,一篇一篇,如海岸之石,亂堆錯落。質而言之,則合無數之墓志銘而成耳。」他認為:中國史學沒有「經世之用」之書;以致今日想研究清朝「以來之事實,竟無一書可憑藉」。又說:「語曰:知古而不知今,謂之陸沉。夫陸沉我國民之罪,史家實屍之矣。」他認為:中國「汗牛充棟之史書,皆如臘人院之偶像,毫無生氣。讀之徒費腦力,是中國之史,非益民之具,而耗民智之具也」,等等,總的來看,梁啓超對「中國之舊史」的批判,立論極鮮明,而其所下斷語慨然有不容分析之勢,這在當時大力提倡西學、批判中國傳統之學的歷史條件下,在思想上和觀念上,對中國史學的發展有一定的積極作用。從今天的認識來看,他的立論,可謂得失參半;而他的許多斷語,可以說誤解強於精審,謬誤多於正確。究其原因,主要有兩條,一是這種批判不是建立在科學分析的基礎上,故其論斷帶有明顯的武斷的感情色彩;二是誤認為在「新史學」和「舊史學」之間決然存在著一條鴻溝,既無任何聯繫,卻有完全對立之勢。梁啓超在《中國史敘論》一文開宗明義地寫道:「史也者,記述人間過去之事實者也。雖然,自世界學術日進,故近世史家之本分,與前者史家有異:前者史家,不過記載事實;近世史家,必說明其事實之關係與其原因、結果。前者史家,不過記述人間一二有權力者興亡隆替之事,雖名為史,實不過一人一家之譜諜;近世史家,必探察人間全體之運動進步,即國民全部之經歷及其相互之關係。以此論之,雖謂中國前者未嘗有史,殆非為過。」這一段話,概括地說明「近世」史家與「前者」史家之「本分」即其撰述特點的區別,在理論上是有價值的;它的不足之處,是只看到了二者的區別,沒有看到二者之間也存在一些聯繫,並不是截然分開的。至於由此得出結論,說「中國前者未嘗有史」,則未免孟浪。又如梁啓超論「前者史家」缺陷之一,是「徒知有史學,而不知史學與他學之關係」。他強調近代史學與「他學」之間聯繫是對的,但他這樣評論「前者史家」,也未免失察。中國古代史書多有天文、地理、禮制、食貨、刑法等專篇,似不能斷然認為古代史家完全不知史學與天文、地理、倫理、平準(或曰經濟)、法律的關係;中國古代史家包括史注家對史與文的關係,以及語言、音韻、訓詁有豐富的論述和實踐,似也不能斷然認為他們完全不知史學與文章學、言語學的關係。至於「經世之用」或謂「經世致用」、知古知今,則是中國傳統史學的優良傳統。凡此種種,都帶有時代的特徵,固不可與近代等量齊觀,但畢竟是史學上曾經有過的事物,不應做簡單的否定。要之,梁啓超對「中國之舊史」的批判,可謂得失兩存,即有積極的影響,也有消極的影響。指出這一點,是必要的。他後來撰《中國歷史研究法》(1921),講授並編訂《中國歷史研究法補編》(1926—1927),對「中國之舊史」的看法有不少變化,反映了他認識上的發展過程。

  關於撰述中國通史的構想。梁啓超曾經打算撰寫一部中國通史,以區別於舊有的中國歷史撰述。他的這一計劃終於未能實現,只留下《中國史敘論》這一撰述中國通史的構想,成為他的「新史學」理論體系的一個具體表現形式。本文除扼要提出「史之界說」作為總論外,依次概述了中國史的範圍、命名、地勢、人種(即民族)、紀年、史前史、時代劃分七個方面的問題。其中,除紀年一節,論證以孔子生年為中國史紀年,沒有什麼理論價值(在突破皇朝紀年這一點上是有意義的)以外,其餘各節各有程度不同的理論價值。他在《新史學》中寫了「論正統」、「論書法」,也可以看作是他關於中國史構想中的兩個理論問題。

  梁啓超的「新史學」理論體系,儘管帶有明顯的片面性,儘管多源於西人、西史之說,但它通過中國史學家的論述並結合改造「中國之舊史」的明確目的而提出來,在中國史學發展,尤其在中國史學的近代化過程中,仍具有里程碑的意義。它標誌著傳統史學在清代後期之延續的歷史的結束,標誌著中國資產階級史學在理論上的初步確立。梁啓超在《新史學·中國之舊史》結末處寫道:「嗚呼,史界革命不起,則吾國遂不可救。悠悠萬事,惟此為大。《新史學》之著,吾豈好異哉,吾不得已也。」在戊戌政變後不久,梁啓超提出「史界革命」,倡言「新史學」,並把它同救國聯繫起來,反映了史學發展終歸不能脫離當時的歷史條件。

  梁啓超在歷史撰述上的成就多產生於20世紀20年代,除了《中國歷史研究法》及《補編》,還有《清代學術概論》(1920)、《先秦政治思想史》(1923)、《中國近三百年學術史》(1924)等多種,均收入《飲冰室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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