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 經濟史著作

2024-08-14 18:43:02 作者: 瞿林東著

  一、治河、漕運與水利之史

  經濟史著作在明代史學發展上處於引人注目的地位。王圻撰《續文獻通考》254卷,關於社會經濟史方面的內容占42卷,計有田賦、錢幣、戶口、職役、征榷、市糴、土貢、國用諸考,而以田賦、征榷、國用三考最詳。《明史·藝文志》史部故事類著錄諸書,有關經濟史方面的著作占半數以上,名目有會計、田賦、均役、廠庫、漕政、鹽政、屯田、荒政等;地理類著錄的有治河、水利諸書,亦與經濟史有密切關係。這裡僅就治河、漕運、水利之史和農政、鹽政、荒政之史兩個方面,略述其梗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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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史·藝文志》地理類著錄治河之中,有劉隅、吳山各撰《治河通考》10卷,潘季馴《河防一覽》14卷等多種;著錄水利之史,有伍余福《三吳水利論》1卷,歸有光《三吳水利錄》4卷,許應夔《修舉三吳水利考》4卷,王道行《三吳水利考》2卷,王圻《東吳水利考》10卷,沈啟《吳江水利考》4卷等關於東南水利之史者多種。同書故事類著錄邵寶以下諸人所撰漕政、漕運之史者多種。《四庫全書總目》較《明史》晚出,它所著錄有關的著作,比《明史·藝文志》要多一些。此外,明人筆記也多有涉及治河、漕運、水利方面的內容。

  《河防一覽》是明代關於治河之史的代表性著作。作者潘季馴(字明良,1521—1595)自嘉靖末年至萬曆年間,四奉治河之命,總理河道,首尾27年,成績顯著。萬曆七年(1579),在一次治河工成時,匯集前後章奏及諸人贈言,輯成《宸斷大工錄》10卷。後在此書的基礎上進行增刪,撰成《河防一覽》。它包括敕諭圖說、河議辨惑、河防險要、修守事宜、河源河決考各1卷,前人關於治河的議論和經驗共9卷。該書大致是兩部分內容,一是潘季馴治河的主張和經驗;一是前人的治河主張和經驗,而後者即關於歷史部分占了全書卷數的三分之二。《河防一覽》在詳盡列舉前人治河歷史經驗的基礎上,結合作者本人的治河實踐,提出了在當時看來是比較周全的治河主張,「大旨在築堤障河,束水歸漕;築堰障淮,逼淮注黃。以清刷濁,沙隨水去。合則流急,急則蕩滌而河深;分則流緩,緩則停滯而沙積。上流既急,則海口自辟而無待於開。其治堤之法,有縷堤以束其流,有遙堤以寬其勢,有滾水壩以泄其怒。法甚詳,言甚辨」[47]。後人指出,潘季馴治理黃河的方法「綜理纖悉」,是綜合治理的方法:通漕於河,即治河即以治漕;會河於淮,即治淮即以治河;合河、淮而合入於海,即治河、淮即以治海。故生平規劃,總以「束水攻沙」為基本治河方針。[48]而潘季馴以水攻沙之法,也得自於前人治河經驗的啟發。《河防一覽》總結了歷代河決的情況和治河的經驗,也反映了明代治河的新成就。又如黃克纘撰《古今疏治黃河全書》4卷,全書分黃河考略、治河左袒、三吳水利等目,上起商代祖乙之圮耿,下迄萬曆三十二年(1604)蘇莊之決,最後陳述當時治河之方略。此書在闡述治河之史方面,有更明確的宗旨。

  在明代,漕運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曾在穆宗朝任總督漕運的張瀚指出:「漕運乃國家重計,國初自永樂移都北京,軍國之需盡仰給於東南。」而漕運又是跟治河密切相關的,張瀚寫道:「若夫輸運帆檣,必由河道。每歲舟千艘、糧萬石,渡江淮以溯黃河,從此浮濟入汶,逾滄瀛而達通惠,皆藉渟溜疏通。其中設堤岸以束奔騰,建閘壩以時啟閉。雖浚鑿排瀹,運用賴於人謀;而轉徙變遷,緩急難調水性。」[49]這正是明代學人重視漕政和漕運史撰述的社會經濟原因。漕政方面的著作,往往出於與此有關的官員之手。如《漕政舉要錄》18卷,是武宗時總督漕運的邵寶所撰。此書卷一至卷六為河渠之政,卷七為舟楫之政,卷八為倉厫之政,卷九為卒伍之政,卷十至卷十一為轉輸之政,卷十二為統領之政,卷十三至卷十五為紀載之政,卷十六為稽古之政,卷十七為準今之政,卷十八為雜錄。這書主要講漕政,但也有一些卷涉及漕運之史。漕運史方面的著作,有在世宗時負責總運江北的楊宏所撰《漕運通志》10卷。楊宏曾撰《漕運志》4卷,後擴展為「通志」10卷,考古今沿革。全書有六表三略:六表是漕渠(分為2卷)、漕職、漕卒、漕船、漕倉、漕數,三略是漕例、漕議、漕文。其序稱:表立則經見,略輯則緯彰。表、略關係是經、緯關係。黃承元撰《河漕通考》2卷,是兼論治河與漕運的書,其上卷論河防,下卷論漕運,都是上溯歷代而下迄萬曆中期,文頗簡潔,是綱要式的通論。

  不僅治河與漕運相關,治河也跟三吳水利相照應:治河是北方水利的大問題,三吳水利則是東南水利的關鍵。上述有的論治河之史的書也論及三吳水利,並不是偶然的。值得重視的是,歸有光(1507—1571)所撰《三吳水利錄》4卷,是專論三吳水利之史中有特點的著作。歸有光在本書小引中寫道:「司馬遷作《河渠書》,班固志《溝洫》,於東南之水略矣。自唐而後,漕輓仰給天下,經費所出,宜有經營疏鑿利害之論,前史軼之。宋元以來,始有言水事者。然多命官遣吏,苟且集事,奏復之文,攬引途說,非較然之見。今取其顓學二三家,著於篇。」[50]這是講到了自唐以後,漕運與三吳水利在社會經濟生活中的重要作用,而專學之論,不被重視,此書編纂即為彌補這一不足。因此,這書前三卷是采輯前人論水利之尤善者七篇編次而成,其中郟亶書二篇,郟喬書、蘇軾奏議、單鍔書、周文英書各一篇,附金藻論一篇。作者自撰《水利論》二篇,編於卷四,並以三江圖附於其後。其《水利論》是對前人所論「未盡之理」予以發明,提出了自己的見解。本書主旨在於:治吳中之水,宜專力於松江;松江既治,則太湖之水東下,而他水不勞餘力。清人認為:「言蘇松水利者,是書固未嘗不可備考核也。」[51]同此書相比較,王圻的《東吳水利考》10卷則是以圖為主的水利史著作。王著前9卷為圖考,圖各有說,於蘇、松、常、鎮四郡尤詳;末卷為歷代名臣奏議。此書頗多疏略,清四庫館臣甚譏之。然作者意圖在於以圖說與論議相結合,以考東吳水利之史,還是可取的。

  自宋元以降,論治河、漕運、水利之史的著作逐漸增多,而至明代尤為明顯地呈發展趨勢。這一方面反映了人與自然的關係的進一步密切,以及人們對這種關係之認識的進一步提高;另一方面也反映出人們加強了對社會經濟史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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