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典制與政書

2024-08-14 18:42:41 作者: 瞿林東著

  明代學人撰述的本朝典制史,以徐學聚的《國朝典匯》頗具規模。此書凡200卷,記洪武至隆慶間之典制。前33卷為「朝政大端」,通敘本朝典章故實;後167卷分述六部有關事實,凡200子目,分類輯錄,一目了然,繼承了前代典制體史書的優良傳統。作者曾巡撫福建,且多有涉外事務經驗,讀其書,觀其人,可以窺其著述宗旨。

  馮應京所撰《皇明經世實用編》28卷和陳子龍等所輯《明經世文編》(亦稱《皇明經世文編》、《皇明經世編》)504卷、《補遺》4卷,是明代學人所編撰的兩部關於本朝史事的重要政書。馮應京、陳子龍二人的經歷、仕途、行事,都有非常令人可感之處。《皇明經世實用編》按乾、元、亨、利、貞五集編次:乾集10卷,載明太祖御製心法、皇明祖訓、親賢、天官、地官、春官、夏官、秋官、冬官;元集2卷,載薦舉辟召論、取士議、薦辟人物;亨集2卷,載久任超遷論、任官議、外任;利集4卷,載務農講武論、重農考、經武考、任人、導和;貞集9卷,載正學育才論、禮學、樂學、射學、御學、書學、數學、正學考。此外,還附有邊鎮圖、海防圖、漕黃治績圖、農書圖譜等。全書以「祖訓」為綱,以制度沿革為目,講求實用,以經國利民為其宗旨。《明史》本傳記馮應京本事,多有感人處:「(萬曆)二十八年擢湖廣僉事,分巡武昌、漢陽、黃州三府。繩貪墨,摧奸豪,風采大著。」繼而同稅監陳奉進行堅決鬥爭,乃招致毀謗而被逮。「應京之就逮也,士民擁檻車號哭,車不得行。既去,則家為位祀之。三郡父老相率詣闕訴冤,帝不省。」「應京乃於獄中著書,昕夕無倦。」史家最後評價他說:「應京志操卓犖,學求有用,不事空言,為淮西士人之冠。」[27]從這些史實和評論來看,此書可謂是用心血寫成。

  《明經世文編》是一部巨著,陳子龍、徐孚遠、宋征璧主編,參與選輯者24人,參閱者142人。編者搜集大量官方奏議等文書以及私人文集千餘種,網羅恢宏。卷首有徐孚遠序、陳子龍序及他人所撰序文數篇,有宋征璧所撰凡例。全書載文3100餘篇,以人為綱,以時為序,內容則涉及時政、禮儀、宗廟、職官、國史、兵餉、馬政、邊防、軍務、海防、火器、貢市、番舶、災荒、農事、水利、海運、漕運、財政、鹽法、刑法、錢法、鈔法、稅課、役法、科舉、宗室、彈劾、諫諍等豐富的內容,舉凡社會狀況、民族關係、中外交往,皆有詳盡的反映。尤可貴者,所載之文,不加刪削,保存原貌,這使本書具有更加可貴的文獻價值與歷史價值。本書亦因載有關於海西、建州女真之事而遭到清廷禁止,這也正說明了它在反映民族關係和統一國家歷史方面的重要性。

  本書《凡例》列舉選編宗旨和原則,表明了選編者的思想,如:

  ——儒者幼而治學,長而博綜,及致治施政,至或本末眩瞀,措置乖方,此蓋浮文無裨實用,擬古未能通今也。唐宋以來,如《通典》、《通考》,暨奏疏、衍義諸書,允為切要,亦既繁多。乃本朝典故,缺焉未陳;其藏之金匱石室者,聞見侷促,曾未得睹記;所拜手而獻,扺掌而陳者,若左右史所記,小生宿儒,又病於抄撮,不足揄揚盛美,網羅前後。此有志之士所撫膺而嘆也。徐子孚遠、陳子子龍,因與征璧取國朝名臣文集,擷其精英,勒成一書,如采木於山,探珠於淵,多者多取,少者少取;至本集所不載而經國所必須者,又為旁采,以助高深,共為文五百卷有奇。人數稱是,志在徵實,額曰《經世》雲。

  ——異同辯難,特以彼未通,遂成河漢。就其所陳,各成一說。……得失雖殊,都有可采,不妨兩存,以俟揀擇。

  

  ——此書非關彰癉、彈劾之文,不能盡錄,著其大者。非名教所裨、即治亂攸關,若乃其言足存,不以人廢。

  ——藏書之府,文集最少,多者百種,少者數家。四方良朋,惠而好我,發緘色動。及至開卷,恆苦重複。予等因遣使迭出,往複數四,或求其子姓所藏,或托於宦跡所至,搜集千種,繕寫數萬。至條陳冗泛,盡牘寒暄,及文移重疊,又悉加剪截,乃成斯集。雖未敢雲聖朝之洪謨,亦足當經世之龜鑑矣。[28]

  這裡所舉出的幾條凡例,除反覆申述「經世」之旨外,有兩點是很重要的:一是「異同辯難」、「不妨兩存」;一是「其言足存,不以人廢」。這兩點,反映了編者的氣度之大和胸懷之廣,而這又正是建立在「經世」之旨的基礎上的。

  還有一點是值得注意的,即本書對才、學、識之關係的思想,對記言與記事之關係的思想,都在繼承的基礎上有新的闡發。本書馮明玠序起首寫道:

  有經世之才必濟以經世之學,有經世之識始抒為經世之文。才與學、與識兼備而人重焉,雖無文可也;才與學、與識兼備而文行焉,雖欲無文而亦不可得也。

  這是把劉知幾的史才「三長」論從論史學擴展到論經世,是對才、學、識思想的重要發展,包含著對於史才之「三長」同經世之「三長」的密切聯繫的認識。本書陳子龍序起首寫道:

  這裡講到了記事之史同記言之史的關係,而尤強調了「言」的重要。從今天的認識來看,所謂「敷奏之章」、「論難之語」之所以重要,因為它們主要是思想遺產。從一般意義上說,撰寫歷史,首先要把事實寫清楚;但是,任何事件、人物,如果離開了與之相關的言論,那麼這樣的事件、人物就必然顯得蒼白。至於像《明經世文編》這種內容和體裁的著作,強調記言之史的重要,自是理所當然的了。

  《明經世文編》成書於明末各種社會矛盾及民族矛盾十分尖銳之際,其書名即突出地表明了編者的主旨。陳子龍是崇禎十年(1637)進士,在短暫的仕途中,他曾「事福王於南京」。福王是一個擾民而不理政事、享樂無度的人,陳子龍慨然進言:「中興之主,莫不身先士卒,故能光復舊物。今入國門再旬矣,人情泄沓,無異昇平。清歌漏舟之中,痛飲焚屋之內,臣不知其所終。」這些話,福王哪裡聽得進去,於是陳子龍憤然「乞終養去」[30]。沒有幾年,「漏舟」沉沒,「焚屋」煙飛,而《明經世文編》卻永久地留下了它的編者們憂國憂民的心跡。

  就以上所舉諸書來看,明代史家、學人所撰本朝史,不論在內容上還是在形式上都有種種不同,顯示出各自的特點和整體面貌的活躍。但是,我們還是可以從中概括出來它們的一些共同特點(包括長處和短處)。第一,它們在體裁、體例上儘管也有局部發展前人的地方,但總的傾向是隨意性比較突出。劉知幾強調史書體例的重要,認為:「夫史之有例,猶國之有法。國無法,則上下靡定;史無例,則是非莫准。」[31]一定的體例,是同一定的是非判斷相聯繫的;一般說來,這並不是誇張。上述諸史,在這方面大多不甚講究,是一個明顯的缺點。第二,是史實的考辨功夫不夠。上述諸史,或據實錄,或采野史,都需要有所辨析,宋人如司馬光、元人如胡三省、清人如乾嘉考史學者等,都十分重視這一點。上述諸史大多於此重視不夠,也是一個明顯的缺點。第三,上述諸史,作者大多強調經世致用,重視史學同社會的關係,具有深刻的憂患意識,如馮應京獄中發憤著書,陳子龍「漏舟」、「焚屋」之論,比之於歷代良史,可以無憾。第四,上述諸史,大多成書於萬曆年間,所記多關於洪武至隆慶間史事,這一方面說明明代史家關於本朝史撰述已包含了有明一代大部分史事;另一方面說明萬曆朝確是明代史學崛起的時期,而這將有助於人們全面認識明代史學。

  這裡所述明代史家的本朝史撰述,遠不能表現出其全貌,一是史傳部分從略,二是成書於清初者從略[32],三是王世貞、李贄、焦竑、談遷等史家的本朝史著作,本書將在下文闡述晚明史學的崛起時予以論列;儘管如此,人們還是可以從上述諸書中得到這樣一個認識,即當人們走進明代史學這一領域時,或許會進一步感受到明代史學原本所具有的一種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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