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遼史》和《金史》的特色
2024-08-14 18:42:11
作者: 瞿林東著
《遼史》,始撰於至正三年(1343)四月,次年三月成書,首尾不足一年。它包含本紀30卷,志32卷,表8卷,列傳45卷,國語解1卷,共116卷。《金史》亦始撰於至正三年四月,次年十一月成書,歷時一年又七個月。它含本紀19卷,志39卷,表4卷,列傳73卷,共135卷,另有目錄2卷。它們都是體例完整的紀傳體史書。至正五年(1345)九月,《遼史》、《金史》分別在浙江、江西開版印製100部。
參與《遼史》撰述的有廉惠山海牙、王沂、徐昺、陳繹曾四人。他們以遼朝耶律儼所撰《皇朝實錄》和金朝陳大任所撰《遼史》為基礎,參考《資治通鑑》、《契丹國志》及前朝正史的《契丹傳》,撰成此書。其本紀記事,起於唐咸通十三年(872)耶律阿保機出生,迄於遼天祚帝保大五年(1125)遼亡,共253年史事。而《遼史·世表》所記,則上起漢代之時,「冒頓為汗以兵襲東胡,滅之。餘眾保鮮卑山,因號鮮卑」。下至唐末耶律阿保機「建旗鼓」,「盡有契丹國」,恰與本紀記事相銜。《世表》記事極簡略,但它追敘了阿保機以前契丹之所由來的千餘年歷史,還是有意義的。其《太祖紀》後論,進而說「遼之先,出於炎帝」。《世表》序又說:「庖犧氏降,炎帝氏、黃帝氏子孫眾多,王畿之封建有限,王政之布濩無窮,故君四方者,多二帝子孫,而自服土中者,本同出也。考之宇文周之書(指唐初令狐德棻等所撰《周書》——引者),遼本炎帝之後,而耶律儼稱遼為軒轅後。儼志晚出,盍從《周書》。」這就更把遼的歷史溯源至炎帝了。這裡不免有傳說的成分,但它表明了自唐至遼和元,在民族歷史文化認同上的發展趨勢,是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的。
《遼史》的本紀,於《太祖紀》中對耶律阿保機評價說:「太祖受可汗之禪,遂建國。東征西討,如折枯拉朽。東自海,西至於流沙,北絕大漠,信威萬里,歷年二百,豈一日之故哉!」其《聖宗紀》8卷、《道宗紀》6卷,幾乎占了本紀的半數。撰者評論了遼聖宗時遼與北宋戰事方面的勝敗得失,並認為「其踐阼四十九年,理冤滯,舉才行,察貪殘,抑奢僭,錄死事之子孫,振諸部之貧乏,責迎合不忠之罪,卻高麗女樂之歸。遼之諸帝,在位長久,令名無窮,其唯聖宗乎!」這是高度評價了遼聖宗在處理遼朝政事方面的業績。對於道宗,撰者認為他即位之初,「求直言,訪治道,勸農興學,救災恤患,粲然可觀」;而統治後期,則信讒、黷武、奢侈,「徒勤小惠,蔑計大本。尚足與論治哉?」這些評價,寫得很認真,也寫出了遼朝統治者的不同特點。《遼史》列傳,史文簡潔,其史論也都因人因事而發,很少虛言浮詞。
《遼史》中的志和表,是很有特色的。志有10篇,首先是營衛、兵衛,這是敘社會組織和軍事組織;其次是地理、曆象,敘地理建置和天文曆法;再次是百官、禮、樂、儀衛;最後是食貨、刑法。其中《營衛志》是《遼史》獨創,它記述了遼朝以軍事為主、軍事與畋漁相結合的社會組織形式,以及部族的分布。這種「營衛之設」,具有「有事則以攻戰為務,閒暇則以畋漁為生」的特點。《兵衛志》和《儀衛志》是仿《新唐書》志而作,但在內容上都反映出鮮明的遼代社會的民族特點和多民族融合的因素,如輿服、儀仗,即有國輿、漢輿,國服、漢服,國仗、渤海仗、漢仗等。《百官志》則記述了遼朝「官分南、北,以國制治契丹,以漢制待漢人」,「北面治宮帳、部族、屬國之政,南面治漢人州縣、租賦、軍馬之事。因俗而治,得其宜矣」的官制特色。《地理志》記述了遼朝上京、東京、中京、南京、西京五京道的建置,以及頭下軍州和邊防城的設立。《禮志》和《樂志》寫出了契丹「國俗之故」,也反映出「漢儀為多」的情況。《食貨志》記述遼朝的社會經濟面貌,《刑法志》寫出了法制建立的過程。
《遼史》的表有8目,即《世表》、《皇子表》、《公主表》、《皇族表》、《外戚表》、《游幸表》、《部族表》、《屬國表》,其中也有一些是獨創的。遼朝外戚蕭氏勢力顯赫,遼「以是而興,亦以是而亡」[45],又「公主多見紀、傳間」,故有《外戚表》和《公主表》,這反映了耶律氏同蕭氏之政治與血緣的密切關係。《部族表》和《屬國表》反映出了遼代錯綜複雜的民族關係和當時各個割據政權之間的頻繁交往,也有關於日本、高麗使臣赴遼的記載,是諸表中最有分量的。
《遼史》的志和表,有的過於簡略,但大致寫出了遼朝典制的特色,它保存了契丹族社會歷史發展進程的軌跡,也反映了遼皇朝「號令法度,皆遵漢制」[46]的歷史事實。
參與修撰《金史》者,總裁官有帖睦爾達世、賀唯一、張起岩、歐陽玄、李好文、王沂、楊宗瑞,史官有沙剌班、王理、伯顏、費著、趙時敏、商企翁,脫脫已不任右丞相但仍為都總裁,而當時右丞相阿魯圖、左丞相別兒怯不花為監修(阿魯圖《進金史表》)。內中,以歐陽玄出力最多。《元史·歐陽玄傳》稱:「詔修遼、金、宋三史,召為總裁官,發凡舉例,俾論撰者有所據依;史官中有悻悻露才、論議不公者,玄不以口舌爭,俟其呈稿,援筆竄定之,統系自正。至於論、贊、表、奏,皆玄屬筆。」歐陽玄還參與纂修《經世大典》的工作,他是元代有成就的史家之一。
《金史》的撰述繼承了前人的成果,其中主要是金朝的實錄、劉祁的《歸潛志》、元好問的「野史」,以及元初王鶚所撰《金史》[47]。《金史》本紀記事,起於遼道宗咸雍四年(宋神宗熙寧元年,1068)阿骨打出生,迄於金哀宗天興三年(宋理宗端平元年,1234),首尾166年史事,包含了金朝興亡的全過程。其本紀之前,有《世紀》1卷,追溯女真族先世事跡,至元魏時之勿吉諸部。這是依照了魏收《魏書·序紀》,而不同於《遼史·世表》。《金史》本紀寫得詳略有致,重點突出。《世宗紀》寫金世宗的種種改革措施,論其成功的原因;《章宗紀》寫金章宗的小康之治,論其中衰的究竟,都是敘述充實,評論得體。撰者尤其肯定了世宗「久典外郡,明禍亂之故,知吏治之得失」,重視「南北講好,與民休息」,「孳孳為治,夜以繼日,可謂得為君之道」的政治經驗;稱道章宗「數問群臣漢宣綜核名實、唐代考課之法,蓋欲跨遼、宋而比跡於漢、唐,亦可謂有志於治者」的政治抱負。這就寫出了金朝政治統治的得失和漢、唐歷史在金朝統治者心目中的分量,也反映出撰者對於金朝歷史的認真思考。
《金史》有14篇志,即天文、歷、五行、地理、河渠、禮、樂、儀衛、輿服、兵、刑、食貨、選舉、百官。《地理志》寫出了「襲遼制,建五京,置十四總管府,是為十九路」的因襲損益情況;《禮志》有11卷,占志的總數四分之一強,大致反映了「參校唐、宋故典沿革」的面貌;《選舉志》著力強調了「進士科目兼采唐、宋之法而增損之」,「終金之代,科目得人為盛」;《百官志》、《食貨志》也都寫得很豐滿。《五行志》反映了撰者對於天人感應說的矛盾認識,故其序寫道:「至於五常五事之感應,則不必泥漢儒為例。」其所述內容,保存了不少關於自然現象的記載。總的來看,《金史》的志在特點上不如《遼史》的志鮮明,而內容的翔實則過之;《遼史》的表在內容上則比《金史》的表顯得豐富。《金史·交聘表》寫金與宋、西夏、高麗的關係,可謂《遼史·屬國表》的姊妹篇。
《金史》列傳比《遼史》列傳也來得豐富。它寫的許多人,都是和當時錯綜複雜的關係分不開的,因而在表述和評價上有更多的困難。在這個問題上,《金史》撰者突出強調了道德評價的原則。《金史·忠義傳》序是最能反映這個思想的,它指出:「公卿大夫居其位,食其祿,國家有難,在朝者死官,守郡邑者死城郭,治軍旅者死行陣,市井草野之臣發憤而死,皆其所也。……聖元詔修遼、金、宋史,史臣議凡例,凡前代之忠於所事者請書之無諱,朝廷從之。烏乎,仁者聖元之為政也。」[48]這個思想,明載於《三史凡例》之中。其《忠義傳》所記人物,多屬此類。《金史》也為張邦昌、劉豫原是宋臣這樣的人立了傳。於《張邦昌傳》,先交代他「《宋史》有傳」,然後簡述其在金太宗天會五年(宋高宗建炎元年,1127)被金朝立為「大楚皇帝」,最後寫他被宋高宗「罪以隱事殺之」。於《劉豫傳》,先寫他在宋的仕進,繼而則寫他殺宋驍將關勝而降金,在天會八年(1130)被金立為「大齊皇帝」、獻逼宋主之策,以及天會十五年(1137)「大齊皇帝」被廢,降為蜀王,最後被降為曹王,直至於死。所有這些,一一照書。但在後論中,撰者則明確地評論說:「君臣之位,如冠屨定分,不可頃刻易也。五季亂極,綱常斁壞。遼之太宗,慢褻神器,倒置冠屨,援立石晉,以臣易君,宇宙以來之一大變也。金人效尤,而張邦昌、劉豫之事出焉。邦昌雖非本心,以死辭之,孰曰不可。豫乘時徼利,金人慾倚以為功,豈有是理哉。」[49]這是從君臣名分和個人道德上對張、劉二人進行譴責,而且由此也批評了遼、金的最高統治者。處在元代後期社會矛盾日趨尖銳的歷史條件下,《金史》撰者做這樣的評論,儘管不免也有政治上的考慮,但他們畢竟大致寫出了這類人物行事的真相,而且給予了明確的評價。
《金史》類傳除《忠義傳》外,依次還有《文藝傳》、《孝友傳》、《隱逸傳》、《循吏傳》、《酷吏傳》、《佞幸傳》、《列女傳》、《宦者傳》、《方伎傳》、《逆臣傳》、《叛臣傳》、《外國傳》等,而在《忠義傳》之前則有《世戚傳》,這大致是仿《新唐書》的類傳立目。其中,有的反映出了撰者深刻的歷史見解。如《文藝傳》序指出:金初本無文字,後得遼人用之,及伐宋,取汴京圖書,而宋士多歸之,於是乃崇儒學。到了世宗、章宗之時,「儒風丕變,庠序日盛,士由科第位至宰輔者接踵」。撰者進而得到這樣的認識:「金用武得國,無以異於遼,而一代製作能自樹立唐、宋之間,有非遼世所及,以文而不以武也。……文治有補於人之家國,豈一日之效哉。」[50]這是從一個極其重要的方面,揭示了金朝政治統治的經驗;從更深的意義來考察,這個認識也表明了以「儒風」為核心的文化教育在不同民族間意識形態上所產生的共識和融合作用。《金史》本紀有很多生動的事實,證明撰者所論的正確。元也是用武得國,無異於遼與金,且金是為元所滅。元修《金史》能夠提出這些論點,是很難得的。
《遼史》有《國語解》1卷作為全書終篇,《金史》有《金國語解》附於書末,這是它們的一個共同特點。《遼史·國語解》從史注家的訓詁音釋來說明它的必要性,並以帝紀、志、表、列傳編次;《金國語解》以效法北魏孝文帝的做法來說明它的必要性,並按官稱、人事、物象、物類、姓氏編次。它們從語言上反映了《遼史》、《金史》的民族特色。
《遼史》和《金史》分別寫出了中國歷史上以契丹族貴族為主和以女真族貴族為主建立的遼、金皇朝之歷史的全過程,闡述了其興亡盛衰之故及在歷史上所占有的地位。《遼史》、《金史》的特點,一是具有鮮明的民族史內容;二是反映了中華文明之多民族融合的歷史進程中的一個重要階段及其面貌,在歷代正史上具有特殊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