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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葉適的「史法」之議和朱熹的讀史之論

2024-08-14 18:40:35 作者: 瞿林東著

  葉適論「史法」、朱熹論讀史,都包含了史學批評的思想和方法,且亦各有特色。

  葉適在他的讀書札記《習學記言序目》中,有許多關於「史法」的議論,並對《春秋》、《左傳》、《史記》以下,至兩《唐書》、《五代史》,均有所評論。葉適反覆論說,董狐書趙盾弒君事、齊太史書崔杼弒君事,是孔子作《春秋》前的「當時史法」,或稱「舊史法」,但孔子也有所發展。他認為:

  古者載事之史,皆名「春秋」;載事必有書法,有書法必有是非。以功罪為賞罰者,人主也;以善惡為是非者,史官也。二者未嘗不並行,其來久矣。史有書法而未至乎道,書法有是非而不盡乎義,故孔子修而正之,所以示法戒,垂統紀,存舊章,錄世變也。[107]

  他根據這個認識,提出跟孟子不同的見解:「《春秋》者,實孔子之事,非天子之事也。」葉適的這個見解趨於平實,不像儒家後學或經學家們賦予《春秋》那麼崇高而沉重的神聖性。

  葉適「史法」論的另一個要點,是批評司馬遷著《史記》而破壞了「古之史法」,並殃及後代史家。通觀他對司馬遷的批評,大致有這樣幾個方面:第一,司馬遷述五帝、三代事「勇不自製」,「史法遂大變」。第二,司馬遷「不知古人之治,未嘗崇長不義之人」,故其記項羽「以畏異之意加嗟惜之辭,史法散矣」[108]。第三,司馬遷「述高祖神怪相術,太煩而妄,豈以起閭巷為天子必當有異耶」,這是「史筆之未精」;至《隋書》述楊堅「始生時『頭上角出,遍體鱗起』」,足見「史法之壞始於司馬遷,甚矣!」[109]第四,以往《詩》、《書》之作都有敘,為的是「系事紀變,明取去也」,至司馬遷著《史記》,「變古法,唯序己意」,而班固效之,「淺近復重」,「其後史官則又甚矣」,可見「非復古史法不可也」[110]。第五,「上世史因事以著其人」,而司馬遷「變史」,「各因其人以著其事」[111]。像這樣的批評,還可以列舉一些出來。

  葉適的「史法」論及其所展開的史學批評,可以說是是非得失兩存之。他論《春秋》存古之史法,大抵是對的。他批評司馬遷破壞古之史法,主張「非復古史法不可」,是不足取的。因限於篇幅,不一一剖析。但葉適指出史書述天子往往有異相實未可取,還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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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之,葉適的「史法」論,大致涉及史學的幾個主要問題。一是史家的史筆或曰書法;二是史書的內容之真偽;三是史書的體裁;四是史家褒貶的尺度;五是史家是否應有獨立的見解。這些,在結合史學批評方面,有的論述較多,有的論述較少;而對於批評本身,都是要做具體分析才能判定其價值的。但這並不影響葉適在史學批評之理論上的貢獻,即他對「史法」這個範疇的重視,並做了比較充分的闡述。在這個問題上,葉適是在劉知幾到章學誠之間架設了理論上的橋樑。

  朱熹論讀書,講到讀史時,提出了這樣一個見解:「讀史當觀大倫理、大機會、大治亂得失。」[112]這話,反映出他的史學批評思想,可以作為史學批評的一條重要標準看待。

  什麼是歷史上的「大倫理」?朱熹論《春秋》說:「《春秋》一發首不書即位,即君臣之事也;書仲子嫡庶之分,即夫婦之事也;書及邾盟,朋友之事也;書鄭莊克段,即兄弟之事也。一開首,人倫便盡在。」他根據《春秋》隱公元年的書法及所記載的幾件事,認為孔子作《春秋》一開首便講到了君臣之事、夫婦之事、朋友之事、兄弟之事,把「人倫」都講到了。從《春秋》經文來看,這裡有的說法比較勉強,有的說法也還存在著爭議,姑且不去論它。這裡要說明的只是:所謂「大倫理」,當是指在君臣、夫婦、兄弟、朋友這幾層關係基礎上的大是大非。朱熹還說:「《春秋》大旨,其可見者:誅亂臣,討賊子,內中國,外夷狄,貴王、賤伯而已。」[113]這或許就是他認為的「倫理」中之「大」者。他反對經學家把《春秋》「穿鑿得全無義理」的做法。王夫之也認為:「君臣、父子,人之大倫也。世衰道喪之日,有無君臣而猶有父子者,未有無父子得有君臣者也。」[114]這是歷史上自春秋至明清的「大倫理」。

  什麼是歷史上的「大機會」?朱熹沒有明說。他論讀史時還講過下面這段話,似可理解為「大機會」或與「大機會」有相近的含義:「人讀史書,節目處需要背得,始得。如讀《漢書》,高祖辭沛公處,義帝遺沛公入關處,韓信初說漢王處……皆用背得,方是。」[115]他又說:「嘗欲寫出蕭何、韓信初見高祖一段,鄧禹初見光武一段,武侯初見先主一段,將這數段語及王朴《平邊策》編為一卷。」[116]顯然,在朱熹看來,這幾件事情很重要,有的是歷史進程中的契機,帶有轉折性質的。朱熹論三國形勢,可以看作是「大機會」的一個比較詳細的註腳。他說:曹操認識到「據河北可以為取天下之資」,但卻被袁紹搶先了一步,以致「後來崎嶇萬狀,尋得獻帝來,為挾天子令諸侯之舉,此亦是第二大著」。故曹操終究不失為能夠把握「大機會」的人物,「若孫權據江南,劉備據蜀,皆非取天下之勢,僅足自保耳」[117]。孫、劉雖不及曹操,但足以「自保」,以此一度成鼎足之勢,也還是可以稱得上能夠抓住「大機會」的政治家。

  朱熹說的「大治亂得失」,比較容易理解。他說:「且如讀《史記》,便見得秦之所以亡,漢之所以興;及至後來劉、項事,又知劉之所以得,項之所以失,不難判斷。只是《春秋》卻精細,也都不說破,教後人自將義理去折衷。」[118]《史記》揭示了秦漢之際的興亡得失,而《春秋》卻並不「說破」,是寓其義於史文之中。其實《春秋》文字過簡,於興亡得失之故實難昭示明白。朱熹有時也離開具體的史書而講他自己對於治亂盛衰的認識,如說:「物久自有弊壞。……秦漢而下,自是弊壞。得個光武起,整得略略地,後又不好了,又得唐太宗起來,整得略略地,後又不好了。」[119]這話,似更能說明他講的「大治亂得失」的含義。

  總之,可以這樣說:朱熹認為,《春秋》寫出了大倫理,《史記》寫出了大治亂得失,它和《後漢書》、《三國志》的許多篇章寫出了大機會。這是他對有關史書在這方面的成績的肯定,同時也是在史學批評方面提出了一條重要的標準。在北宋和南宋,跟這種認識相同或相近的人並不少見;因為朱熹有更豐富的史學批評思想,所以也就更有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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