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怎樣看待史書的內容、形式及歷史條件
2024-08-14 18:28:47
作者: 瞿林東
如果說鄭樵的會通思想主要是在闡發和繼承司馬遷的「通古今之變」的思想傳統,是因為《通志》也是紀傳體史書的話,那麼從歷史撰述內容著眼,分別對杜佑《通典》、司馬光《資治通鑑》的會通旨趣做出分析和評論,則由馬端臨完成。馬端臨以《文獻通考》這一巨著和他對《通典》《資治通鑑》的精闢評論,奠定了他在中國歷史編纂學史上的重要地位。
《通典》面世後四百餘年、《資治通鑑》面世後二百餘年,元初馬端臨於大德十一年(1307年)撰成《文獻通考》348卷,他在此書的序言中對《通典》《資治通鑑》二書,做了他那個時代的極好的比較和中肯的評論。馬端臨評論《資治通鑑》時這樣寫道:
《詩》《書》《春秋》之後,惟太史公號稱良史,作為紀、傳、書、表,紀、傳以述理亂興衰,八書以述典章經制,後之執筆操簡牘者,卒不易其體。然自班孟堅而後,斷代為史,無會通因仍之道,讀者病之。至司馬溫公作《通鑑》,取千三百餘年之事跡,十七史之紀述,萃為一書,然後學者開卷之餘,古今咸在。然公之書詳於理亂興衰而略於典章經制,非公之智有所不逮也,編簡浩如煙埃,著述自有體要,其勢不能以兩得也。
竊嘗以為理亂興衰,不相因者也,晉之得國異乎漢,隋之喪邦殊乎唐,代各有史,自足以該一代之始終,無以參稽互察為也。典章經制,實相因者也。殷因夏,周因殷,繼周者之損益,百世可知,聖人蓋已預言之矣。爰自秦漢以至唐宋,禮樂兵刑之制,賦斂選舉之規,以至官名之更張,地理之沿革,雖其終不能以盡同,而其初亦不能以遽異。如漢之朝儀、官制,本秦規也;唐之府衛、租庸,本周制也。其變通張弛之故,非融會錯綜,原始要終而推尋之,固未易言也。其不相因者,猶有溫公之成書,而其本相因者,顧無其書,獨非後學之所宜究心乎![18]
由上文看,馬端臨對「斷代為史」的看法,與鄭樵是一致的。他的新貢獻是對歷史中「相因」與「不相因」的現象做了闡述,實則也為《文獻通考》之作申其大意,即「其本相因者,顧無其書,獨非後學之所宜究心乎」。於是馬端臨對《通典》做了如下評論:
唐杜岐公始作《通典》,肇自上古,以至唐之天寶,凡歷代因革之故,粲然可考……今行於世者獨杜公之書耳,天寶以後蓋闕焉。有如杜書綱領宏大,考訂該洽,固無以議為也。然時有古今,述有詳略,則夫節目之間,未為明備;而去取之際頗欠精審,不無遺憾焉。[19]
在馬端臨看來,司馬遷《史記》在內容上包含了「理(治)亂興衰」和「典章經制」兩個方面的內容,而《通典》和《資治通鑑》正是分別繼承、發展了《史記》的這兩個方面的撰述內容,並分別給予很高的評價。馬端臨的評論,提出了歷史編纂上的三個理論問題。
第一,史書體裁和史書內容的一致性。他認為,《資治通鑑》「詳於理亂興衰,而略於典章經制」,並非司馬光「之智有所不逮」,而是因為「簡編浩如煙埃,著述自有體要,其勢不能以兩得也」。這就是說,一定的史書體裁所撰述的歷史內容,本有其一定的規定性。
本書首發𝖇𝖆𝖓𝖝𝖎𝖆𝖇𝖆.𝖈𝖔𝖒,提供給你無錯章節,無亂序章節的閱讀體驗
第二,時代不同,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繁簡有異,這必然影響到歷史撰述內容的詳略。他稱讚《通典》「綱領宏大,考訂該洽」,同時又指出它「節目之間,未為明備,而去取之際,頗欠精審」,這是因為「時有古今,述有詳略」。他舉田賦、土貢等實際的社會生活為例,說明後出之書,定當詳於前出之書,實際上是揭示了史書內容隨著歷史的發展由略而詳的規律。
第三,治亂興衰,多由具體原因所致,它們之間是「不相因」的;而典章經制,代代沿襲,它們之間是「相因」的。在這個問題上,馬端臨所言與鄭樵略有不同,從本質上看,治亂興衰還是有共同之處可以探討的;而典章制度在相因之中也必有相革之處。「相因」「不相因」不應做絕對的看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