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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國古代史學理論的發展:史學批評的繁榮和理論形式的豐富

2024-08-14 18:25:53 作者: 瞿林東

  五代、遼宋西夏金元時期,尤其是兩宋時期,中國古代史學有了更大的發展。通史、民族史、當代史、歷史文獻學等方面,在這時期都取得了許多新成果。史學批評在相當廣泛的範圍里進一步展開,史學理論在不少問題的認識上更加深入,在表現形式上亦更加豐富了。這幾個方面表明,中國古代史學理論進入了它的發展階段。

  沒有批評就沒有發展。史學理論的發展,在很大程度上是通過史學批評來實現的。這個時期的史學批評範圍擴大了,不少問題的討論更加深入了。北宋,如吳縝、曾鞏;南宋,如鄭樵、朱熹、洪邁、葉適、陳振孫、晁公武;元初,如馬端臨等,在史學批評方面都各有成就。

  北宋官書《冊府元龜·國史部》在編纂思想上有很明確的批評意識,其公正、采撰、論議、記注、疏謬、不實、非才等門的序,以及國史部總序,在史學批評的理論上都提出了一些新問題。《論議》門序說:「至於考正先民之異同,論次一時之類例,斷以年紀,裁以體範,深述懲勸之本,極談書法之事,或列於封疏,或形於奏記。」這是對前人「論議」的問題做了歸納,也反映出作者在史學理論方面所做的思考。其以《公正》《恩獎》等門稱讚史學上「執簡之餘芳,書法之遺懿者」與「鴻碩之志,良直之士」,而以《疏謬》《不實》《非才》諸門批評史家撰述上的種種弊端。《冊府元龜·國史部》立《疏謬》門,並增立《不實》《非才》兩門,使三者有所區別,是對《史通·紕繆》的繼承和發展,在理論上是有價值的。吳縝撰《新唐書糾謬》《五代史纂誤》,都是專就一部史書的「謬」「誤」進行評論。例如,《新唐書糾謬》按其所擿舉之謬誤,取其同類,加以整比,厘為20門,即以無為有、似實而虛、書事失實、自相違舛、年月時世差互、官爵姓名謬誤、世系鄉里無法、尊敬君親不嚴、紀志表傳不相符合、載述脫誤、事狀叢復、宜削而反存、當書而反闕、義例不明、先後失序、編次未當、與奪不常、事有可疑、字書非是。它能列舉出這麼多的批評項目來,雖然未必都很中肯,但人們還是可以從中得到不少啟發的。作者指出《新唐書》致誤的八條原因,也具有這樣的性質。在史學批評理論方面,吳縝提出了兩個問題。第一,什麼是「信史」?他給「信史」做了這樣的理論概括:「必也編次、事實、詳略、取捨、褒貶、文采,莫不適當,稽諸前人而不謬,傳之後世而無疑,粲然如日星之明,符節之合,使後學觀之而莫敢輕議,然後可以號信史。反是,則篇帙愈多,而譏譙愈眾,奈天下後世何!」[20]給「信史」做這樣的規範、下這樣的定義,在史學上以前還沒有過。第二,史學批評的標準是什麼?他說:「夫為史之要有三:一曰事實,二曰褒貶,三曰文采。有是事而如是書,斯謂事實;因事實而寓懲勸,斯謂褒貶;事實、褒貶既得矣,必資文采以行之,夫然後成史。至於事得其實矣,而褒貶、文采則闕焉,雖未能成書,猶不失為史之意。若乃事實未明,而徒以褒貶、文採為事,則是既不成書,而又失為史之意矣。」[21]把事實、褒貶、文采,尤其是事實作為史學批評標準,在以前也是不曾有過的。《新唐書糾謬》在史學批評的理論和方法上,都有不可忽視的價值。曾鞏撰有《南齊書目錄序》《梁書目錄序》《陳書目錄序》等文,反映出他的史學批評思想。曾鞏指出:歷史上的經驗教訓要能「傳於久」,為後人「法戒」,「則必得其所託」,「此史之所以作也」。這實際上是講到了歷史的鑑戒作用是通過歷史撰述作為中介來實現的,其中包含了把客觀歷史和歷史撰述加以區別開來的思想。曾鞏還對「良史」提出了明確的標準:「嘗試論之,古之所謂良史者,其明必足以周萬事之理,其道必足以適天下之用,其智必足以通難知之意,其文必足以發難顯之情,然後其任可得而稱也。」[22]這裡提出了「明」「道」「智」「文」四個概念,同劉知幾提出的才、學、識相參照,前者更強調了「適天下之用」,這一個變化是值得注意的。

  鄭樵的「會通」之論、葉適的「史法」之議、朱熹的讀史之論,在史學批評上都占有重要的位置。鄭樵的《通志·總序》是一篇闡釋「會通之義」的宏文。他認為,孔子和司馬遷是兩位最深諳「會通之義」的史家。孔子「總《詩》《書》《禮》《樂》會於一手,然後能同天下之文;貫二帝、三王通為一家,然後能極古今之變」。司馬遷「上稽仲尼之意,會《詩》《書》《左傳》《國語》《世本》《戰國策》《楚漢春秋》之言,通黃帝、堯、舜至於秦、漢之世,勒成一書」,「使百代而下,史官不能易其法,學者不能舍其書。六經之後,惟有此作」。鄭樵說的「同天下之文」,是從空間上同時也是從文獻上著眼的;他說的「極古今之變」,是從時間上亦即歷史進程上著眼的。鄭樵所謂「會通之義」的含義,從對司馬遷的稱讚和對班固的批評中,可以歸結為「重古今之相因」,「極古今之變化」這兩句話。他在這方面的理論闡釋是有理論價值的,而他對班固「斷代為史」的批評,則未免失之過當。葉適有不少關於「史法」的議論,並對自《春秋》以下至《五代史》均有評論。葉適認為,《春秋》以前已有「史法」,但「史有書法而未至乎道,書法有是非而不盡乎義,故孔子修而正之,所以示法戒,垂統紀,存舊章,錄世變也」[23]。葉適論「史法」,有一個中心,即反覆批評司馬遷破壞了「古之史法」,而這些批評大多是不可取的。他的「史法」論,在史學批評史上,只能是是非得失兩存之。朱熹有許多史學批評方面的言論,其中不乏精闢論斷。他評論史家才、識,說:「司馬遷才高,識亦高,但粗率。」他評論史書之通俗、可讀,說:「溫公之言如桑麻谷粟。且如《稽古錄》,極好看,常思量教太子諸王……人家子弟若是先看得此,便是一部古今在肚裡了。」他評論史家的史論,說:「《唐鑒》意正有疏處。孫之翰《唐論》精練,說利害如身處親歷之,但理不及《唐鑒》耳。」[24]他論史家經世致用思想,說:「杜佑可謂有意於世務者。」[25]朱熹論讀史有一個很重要的見解,就是「讀史當觀大倫理、大機會、大治亂得失」[26]。這實際上是提出了一條重要的史學批評標準,即以此可以審察歷史撰述是否真正把握了有關時代的「大倫理,大機會、大治亂得失」。歷史的內容紛繁複雜,並非所有的事件、人物都可以寫入史書。關於史家究竟應當著重寫什麼,朱熹提出的見解是有啟發的。南宋時期,還有不少史家在史學批評上也都有所建樹,不一一列舉。

  元初馬端臨撰《文獻通考》,在史學理論上頗提出一些新問題。他認為《資治通鑑》「詳於理亂興衰,而略於典章經制」,這是因為「著述自有體要,其勢不能以兩得也」。關於典章經制的著作,他稱讚杜佑《通典》「綱領宏大,考訂該洽,固無以議為也」。馬端臨同鄭樵一樣,也是力主「會通」思想的。他在鄭樵的基礎上又提出了一個新的認識,就是「理亂興衰,不相因者也」,「典章經制,實相因者也」[27]。這是說,歷代治亂興衰,在具體史事上不一定相承相因;而歷代典章制度,卻是相承相因的。換言之,治亂興衰有種種景象,不以連續性為其特點;典章制度雖有損益,而發展的連續性則是其特點。他把對於史事的記載同對於制度的記載做區別,在理論上還是第一次。

  以上這些,都在不同的方面反映出古代史學理論處於新的發展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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