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關於時與勢
2024-08-14 18:25:29
作者: 瞿林東
「時」與「勢」這兩個概念,在中國古代歷史觀念也是很重要的。《周易·彖上·賁》說:「觀乎天文,以察時變;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這表明「時」與「天文」有關。這裡說的「時」,當是四季時序之意。《周易·彖下·恆》稱:「四時變化而能久成。」意謂「四時」之「時」的變動性、恆久性及其對於天地萬物的意義。《周易·彖下·革》又說:「天地革而四時成,湯武革命順乎天而應乎人,革之時大矣哉!」這是把「時」與人事聯繫起來,指出「時」對於後者的重要。《周易·彖下·豐》又說:「天地盈虛,與時消息,而況於人乎?況於鬼神乎?」這是進一步說明「時」對於人事的重要。史學家吸取了《周易》關於「時」的觀念,並運用於歷史撰述、歷史解釋之中。司馬遷《史記·太史公自序》稱:「扶義俶儻,不令己失時,立功名於天下,作七十列傳。」他很看重人的活動與「時」的關係,意在讚頌那些「不失時」的歷史人物。魏徵主編《隋書》並作史論,稱讚隋初開國功臣李圓通、來護兒等人時指出:「圓通、護兒之輩,定和、鐵杖之倫,皆一時之壯士,困於貧賤。當其鬱抑未遇,亦安知其有鴻鵠之志哉!終能振拔污泥之中,騰躍風雲之上,符馬革之願,快生平之心,非遇其時,焉能至於此也!」[27]這就是說,傑出人物的出現,除了自身的條件外,「遇其時」乃是重要的客觀條件。這些都表明,中國古代史學家在評論歷史人物和歷史事件時,十分關心具體的歷史時機。
「勢」,是司馬遷經常使用的一個概念。司馬遷在解釋事物變化原因時寫道:「無異故云,事勢之流,相激使然,曷足怪焉。」[28]司馬遷論范雎、蔡澤際遇與成就的變化,認為「固強弱之勢異也」[29]。他說的「事勢」「勢」是指事物的狀態和形勢,即考察歷史時,不能不著眼於一定的社會環境,從而得到合理的說明。從「事勢之流,相激使然」來看,司馬遷認為「事勢」「勢」不是靜止的,而是運動的,其中自也包含趨勢之意。
自司馬遷以下,不少史家都講到過「勢」,但真正賦予「勢」以歷史理論之明確含義的,是柳宗元的《封建論》。柳宗元用「勢」來說明歷史變化的動因,對後人產生了理論上的啟示。宋人曾鞏、范祖禹、蘇軾和明清之際王夫之都各有闡發。曾鞏撰《說勢》一文[30],其歷史見解是折中於「用秦法」與「用周制」之間。文中所說「力小易使也,勢便易治也」的「勢」,是指一種綜合的力以及這種力與力之間的對比,同柳宗元說的「勢」的含義不盡相同。此文還批評「病封建者」與「病郡縣者」二者「皆不得其理也」。章學誠說曾鞏「具史學而不具史法」[31],由此可見一斑。范祖禹引用《禮記·禮器》說的「禮,時為大,順次之」的話,進而闡發道:「三代封國,後世郡縣,時也」,「古之法不可用於今,猶今之法不可用於古也」[32]。范祖禹說的「時」,義頗近於柳宗元說的「勢」。而蘇軾對於「聖人」和「時」之辯證關係的闡發,則深得柳宗元論「勢」的要旨。蘇軾認為:「聖人不能為時,亦不失時。時非聖人所能為也,能不失時而已。」他說,「聖人」之「能」不在於「為時」而在於「不失時」。這是很機智地說明了「聖人」與「時」的關係。在他看來「時」是客觀的,能夠認識並利用它的人,也就可以稱為「聖人」了。基於這種認識,蘇軾認為秦置郡縣,「理固當然,如冬裘夏葛,時之所宜,非人之私智獨見也,所謂不失時者」[33]。這些論述,用來注釋柳宗元說的「封建,非聖人意也,勢也[34]」,是很精彩的。蘇軾自稱「附益」柳說,自非虛辭。
王夫之在論述史學活動的重心時,也講到了「時勢」。「智有所尚,謀有所詳,人情有所必近,時勢有所必因,以成與得為期,而敗與失為戒。」這裡講的「時勢」,是指社會的形勢或歷史的趨勢;「必因」,是說它跟過去的形勢或趨勢有沿襲和繼承的關係。這就是說,時勢既有連續性,又不是一成不變的。王夫之認為,人們觀察歷史,應充分注意到「勢異局遷」,即時勢的變化;而人們要從歷史中獲得「治之所資」的啟示,則必須「設身於古之時勢」。總之,認識歷史,從歷史中獲得教益,應首先學會把握不同歷史時期的時勢。王夫之也提到「先王之理勢」,但「先王」並不具有聖神的含義,他只是一定歷史時期之「時勢」的標誌罷了。
從柳宗元到王夫之,是把「勢」「時勢」作為歷史變化動因來看待的,這是古代歷史評論和史學批評在理論上的重要貢獻。然而王夫之並不僅僅停留在這裡。他自謂著《讀通鑑論》,是「刻志兢兢,求安於心,求順於理,求適於用」[35]。所謂「求順於理」的「理」,是關於歷史變化原因的另一歷史理論範疇。在王夫之看來,所謂「理」,就是「物之固然,事之所以然也」[36]。以今義釋之,「理」是事物變化之內在的法則或規律。王夫之說的「物」與「事」,不限於歷史,但無疑包含了歷史。因此,這種「事之所以然」,亦即事理,是對於歷史變化原因的更深層次的理論概括。柳宗元通過對人類「初始」社會的描述,提出「封建,非聖人意也,勢也」,說明「勢」「時勢」是人們可以感受和捕捉到的。而「理」「事理」則不然,它是內在的和抽象的,但又不是不可認識的。王夫之說「理本非一成可執之物,不可得而見」,「只在勢之必然處見理」[37]。「勢」之必然之為「勢」者,便是「理」;「理」與「勢」是一致的。從王夫之所解釋的「勢」同「理」的關係來看,「勢」是「理」的外在形式,「理」是「勢」的本質闡釋。他以此來認識歷史,來評論史家對於歷史的認識,是認識歷史和評論史學之理論與方法的新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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