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美-美感-音樂
2024-08-14 18:11:13
作者: 蔣孔陽
達爾文憑藉其進化論的學說,討論了人類的有關美和美感的由來,從而反對了有關美和美感是天賦觀念的先驗論。
一 美
達爾文在《人類的由來》第三篇"性選擇與人類的關係"中,將美同由客觀存在的色彩、形態、聲音作用於感官而引起的快感聯繫起來。聲稱:人和低等動物的感官的組成,似乎有這樣一種特殊本性,對各種各樣鮮艷的顏色,某些式樣或形態,以及和諧而有節奏的聲音感到快感的美;但為什麼會這樣,我們就不知道了。但人的心靈並無天賦的有關美的普遍標準:"要是認為人的心靈中存在任何與人體有關的關於美的普遍標準,那肯定是錯誤的。"[23]
但是在漫長的歷史進程中,某些審美鑑賞能力或許能夠獲得遺傳,當然目前還無法對此加以證實。倘若如此,每一人種大概會具有各自內在的有關美的理想標準,但實際情況並非如此。有的人認為,丑是由於人的身體與低等動物相近而產生的。這一論點,就文明程度較高而推崇理性的民族來說,無疑具有一定道理。但是這種解釋,並不適應於一切形式的丑。每一種族的人,總是傾向於他們所習慣了的東西,而不能忍受任何劇變。當然,他們也喜歡變化,並讚賞由變化而帶來的不偏不倚的特徵。
有的人,看慣了橢圓的臉形、平直端正的面容和鮮明的膚色,而如果這些特點發展得更顯著一些,他們要進而加以讚美,歐洲人就是這樣。在另外一些人們則習慣於寬闊的臉、高顴骨、扁平的鼻子和黑皮膚,而如果這些特點發展得強烈一些,他們也要加以欣賞。因此:
一切特徵,如果發展過分,則反而成為不美,這也是無疑的。因此,一個完整無缺的美人,即所以成其為美的許多特徵全部發展得恰如其分,在任何種族裡是個絕無僅有的尤物。[24]
也就是說,人類並無普遍的天賦的美的標準,人類各個種族在進化歷程中形成各自的與一定的度("恰如其分")相聯繫的美的標準,超過了這個度反而成為不美。
除了將美與"恰如其分"的度這種客觀標準(這種標準是人類的各種族,在進化過程中形成的)聯繫起來外,達爾文進一步又申述人類所認為的美,它是超出普遍的類同的,並以法國大解剖學家比夏(Marie-Francois-Xavier Bichat,1771-1802年)的論點為例以說明他的這種觀點:"如果每一個人是用同一個模子陶鑄出來的話,那世間就不會有所謂美這件事了。"[25]進而又指出,要是世間每一個女子都變得像梅迪契家族所收藏的古希臘美神維納斯塑像(The Venus deMedici)那樣的美,我們在一定時期之內會目眩神迷,但不久,就會感到不美了,對美的標準又提高了,"我們又將要求來些變化,而一旦有了變化,我們很快又願意看到某些特點比現有的尋常標準再略微誇大一些"[26]
由此可見,達爾文將人類對美的感覺同感官聯繫起來,肯定美是客觀的,從而反對美的先驗論觀點,並進一步揭示人類對美的標準不是永恆的,它是處在變化之中的。以此同博克相比較就有顯著的區別。博克肯定美是客觀的,但他認為所有人的感官構造幾乎或完全相同,"因此所有人感知外界對象的方式完全相同或很少差異"[27]。由此必然得出結論:人類有共同的審美標準。相比之下,達爾文的觀點,更能說明美的本質。
二 美感
達爾文在對人類和低等動物在心理能力方面進行比較時,專門探討了人類的美感和審美觀念問題。
一開始就提到他所不同意的觀點:"有人宣稱過,審美的觀念是人所獨具的。"[28]達爾文聲稱,他在這裡所講的審美觀念或美感,指的是某些顏色、形態、聲音,或者稱為色、相、聲所提供的愉快的感覺,將這種感覺稱為美感是合理的。但這種美感並不是天賦的,它是人類長期進化而形成的:"但在有文化薰陶的人,這種感覺是同複雜的意識與一串串的思想緊密地聯繫在一起的。"[29]
而且,達爾文認為動物也是有這種美感的。當一隻雄鳥在雌鳥面前展示它的色相俱美的羽毛而唯恐有所遺漏的時候,而同時不具備這些色相的其他鳥類便不進行這一類表演,因此,"我們實在無法懷疑,這一種的雌鳥是對雄鳥的美好有所心領神會的"[30]。各種蜂鳥的巢、各種涼棚鳥的閒遊小徑都用各種顏色的物品點綴得花花綠綠,頗為雅致,而這也註明它們這樣做絕不是徒然的,而是從觀覽之中可以得到一些快感的。
但就絕大多數動物而論,這種對美的鑑賞,只限於對異性的吸引這一方面的作用而不及其他。在聲音一方面,許多鳥類的雄鳥在戀愛季節里所傾倒出來的讚美的音調也肯定受到雌鳥的讚賞。如果雌鳥全無鑑賞的能力,無從領悟雄鳥的美色、盛裝、清音、雅曲,則雄鳥在展示或演唱中所花費的實際的勞動與情緒上的緊張豈不成為無的放矢,盡付東流?循此他得出結論,人類和動物都可以獲得視覺、聽覺方面的審美快感:
對於以視覺和聽覺方面所取得的這類的快感,無論我們能不能提出任何理由來加以說明,事實是明擺著的,就是,人和許多低於人的動物對同樣的一些顏色、同樣美妙的一些描影和形態、同樣的一些聲音,都同樣地有愉快的感受。[31]
儘管人的審美觀念,至少就女性之美而言,在性質上和其他動物的審美觀念並沒有特殊之處,但是,就其表現而論,這種美感和其他動物一樣,變化多端,不但族類與族類之間有很大的差別,即便在同一族之中,各民族之間也不很一樣。根據大多數野蠻人所欣賞而我們看了感到可怕的裝飾手段和聽到了同樣嚇人的音樂來判斷,有人甚至說他們的審美能力的發達遠趕不上某些動物,例如鳥類。但人類的審美鑑賞力畢竟高於動物,而且人類的高度鑑賞力是建立在文化、複雜的聯想等上面的:"顯而易見的是,夜間天宇澄清之美、山水風景之美、典雅的音樂之美,動物是沒有能力加以欣賞的;不過這種高度的賞鑒力是通過了文化才取得的,而和種種複雜的聯想作用有著依存的關係,甚至是建立在這種種意識聯繫之上的;在半開化的人,在沒有受過多少教育的人是不享有這些欣賞能力的。"[32]
達爾文進一步申述,審美觀念固然不是天賦的,而且美的東西的客觀存在,並不是為了供人類欣賞而被創造出來的:"審美的觀念不是天生的或不能改變的。例如,我們看到不同種族的男子對於女人的審美標準就完全不同。如果美的東西全然為了供人欣賞才被創造出來,那麼就應該指出,在人類出現以前,地面上的美應當比不上它們登上舞台之後。"[33]當然,美的東西是客觀存在,並不是由於人類成為了人類才被創造出來,否則他的進化論也是難以成立了:"這些理論如果正確,我的學說就完全無效了。"[34]
但是達爾文也明確承認,即便是最簡單形態的美的感覺(即是從某種顏色、形態和聲音所得到的一種獨特的快感),在人類和比較下等的動物的心理中是怎樣發展起來的呢,這"實在是一個很難解的問題"[35]
三 音樂
但在事隔十三年之後發表的《人類的由來》中,達爾文就這個"很難解的問題"作出了回答。他認為,只就對音樂的音的單純的辨認而論,無論所說的是人或動物,作出解釋並沒有什麼特別的困難。亥姆霍茲(H.Von Helmholfz,1821-1894年)就曾根據生理學的原理,來解釋為什麼人的耳朵聽到和諧的音調就覺得舒服,而不諧和則不舒服。但他本人更關心的是旋律。達爾文對此的解釋是,原來我們的耳朵總要把一切聲響分解成為所由構成它們的許多"單純的震盪",儘管人們並不覺察到這種分解的過程,分解總是經常進行著的。在一個樂音中間,各個震盪之中調子最低的那個震盪一般總是最具優勢,而其他不那麼顯著的一些是第一至第八的音程、第十二、第二個八度,等等,對那個基本而占優勢的低調都是諧和得來的。在我們音階上的任何兩個音都有許多共同的可以諧和的泛音。音調排成了這樣一定的次序,具備了一定的節奏,就會引起人和其他動物的快感。
歌唱和舞蹈的藝術都很古老,今天全部的或幾乎全部的最低等的種類的人都或多或少地能歌善舞。詩的藝術可以看作是從歌唱的藝術演進而來的,也極為古老。任何種族都具有的或多或少的音樂性能是可以在短期之內獲得高度的發展的,例如霍登脫特人和其他的黑人,儘管在他們本土難得從事於我們所承認為音樂的東西,但已經有成為出色的音樂家的。音樂的特徵,在於它能喚起比較文雅的情感:
音樂在我們身上喚起種種情緒,但驚駭、恐懼、暴怒等等更為可怕的情緒不在其內。它所喚醒的是一些比較文雅的情感,如溫柔、戀愛,而這些又很容易轉進到忠懇。中國史籍里有這樣一句話,"音樂有力量使天神降到地上"。它也能從我們心上激發勝利而光榮的同仇敵愾的戰鬥熱情。這些有力而融合在一起的感情很有可能進而產生高明與壯烈之感。……音樂,或講演中所表現的高下徐疾的聲調,這樣地在我們身上所激起的感覺和意念,由於它們的模糊不清而卻又發乎心靈深處,看去像是退回到了一個已經過去得很悠久的時代里的一些情緒和思想。
正因為達爾文深刻理解到音樂能給人以如此巨大的審美情趣,所以他在晚年時回憶到他喪失了早年對音樂的這種高尚的審美興趣時,深感實在奇怪而且可悲。以致他的頭腦,好像變成了某種機器,只是專門把大量收集起來的事實加工研磨,製成一般的法則。從而認為,如果一個人具有比他更加高級組織的或者更加良好構造的頭腦,那麼就不會遭受到這種損失了。進而表達有生之年的強烈的願望,如果今後還要活下去的話,他一定要制定一條守則,以力求恢復我們今天所理解的,憑藉音樂以恢復運用形象思維的能力。
達爾文極其深刻地意識到包括音樂和詩歌在內的愛好,對人的幸福、智力、品德等是至關重要的:"這些興趣的喪失,也就等於幸福的喪失,可能會對智力發生損害,而且很可能也對品德有害,因為這種情形會削弱我們天性中的情感部分。"[36]正是這位憑藉經驗觀察的實際材料,運用歸納、假設等邏輯思維的力量,對人類認識做出了偉大貢獻的思想家,深刻地認識到並高度評價了詩歌、音樂等文藝在人類精神生活的發展過程中無可替代的偉大的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