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夏多布里昂之開浪漫主義風習
2024-08-14 18:07:52
作者: 蔣孔陽
夏多布里昂(Francois-René Chateaubriand,1768-1848年)出身於布列塔尼一個沒落貴族家庭。同出身新教家庭的史達爾夫人不同,他自稱因母親臨終懇求他信奉天主教,爾後亦近狂熱。他少年時即學會了希伯來文。大革命前他踏入軍界,革命後一度出走北美,並且參加過貴族武裝叛亂。1800年他返回法國,結識拿破崙,鼓吹基督教而深得賞識。波旁王朝復辟後,與拿破崙貌合神離的夏多布里昂先後出任內政大臣和外交大臣,七月王朝時期,他依然矢志不渝于波旁王室,晚年纏綿病榻,著作有《革命論》(1797年)、《基督教真諦》(1802年)等政論、散文、小說多種,以及死後出版的自傳《墓外回憶錄》。
夏多布里昂對法國浪漫主義的影響遠較史達爾夫人為大,被公認是法國浪漫主義文學的創導人。後來收入《基督教真諦》的兩部短篇小說《阿達拉》和《勒內》,以北美的印第安部落和原始森林為背景,致力於敘寫人物內心的靈魂衝突,其華美的形式,極有詩意的語言,一時使萬千讀者如醉如痴,首開了法國浪漫主義文學的範例。這個範例或許是令人擔憂的,因為它們迎合的正是世紀末彌散法國、歐洲的幻滅憂鬱情緒。對浪漫主義素無太多好感,對夏多布里昂的政治立場尤其不滿的馬克思,對法國這位浪漫主義第一人的斥責,是眾所周知的:"這個寫起東西來通篇漂亮話的傢伙,用最反常的方式把18世紀貴族階級的懷疑主義和伏爾泰主義同19世紀貴族階級的感傷主義和浪漫主義結合在一起。"[5]又說:"這個作家我一向是討厭的。如果說這個人在法國這樣有名,那只是因為他在各方面都是法國式虛榮的最典型的化身,這種虛榮不是穿著18世紀輕佻的服裝,而是換上了浪漫的外衣,用新創的辭藻來加以炫耀;虛偽的深奧,拜占庭式的誇張,感情的賣弄,色彩的變幻,文字的雕琢,矯揉造作,妄自尊大,總之,無論在形式上或在內容上,都是前所未有的謊言的大雜燴。"[6]
但是法國的浪漫主義文學誕生了。為了這個以後還有許多路要走的文藝思潮,夏多布里昂先後也提出了一系列美學主張。早在他流亡英國歸來,致友人豐塔納(Fontanes)的一封信中,就開始發難史達爾夫人剛剛出版的《論文學》,提出史達爾夫人看到的是完美的可能性無處不在,他則看到基督耶穌無處不在。進步是有的,但動因並不是史達爾夫人所言的哲學,而是宗教。莪相的詩文是偽裝,其精神是基督教的。史達爾夫人視若至寶的憂鬱,也並不是來自北方民族的精神,它同樣是來自基督教的教義。總之,在史達爾夫人看到哲學和思想的地方,夏多布里昂看到的是基督教精神。
其實僅就審美趣味而言,夏多布里昂與史達爾夫人應是相去不遠,即兩人明顯都染有法國古典主義的遺風,追求美的文體。在喜愛英國文學,熟諳盧梭和莪相方面,兩人也如出一轍。但夏多布里昂雖然也像史達爾夫人一樣強調了文學的社會和歷史背景,用勃蘭克斯《十九世紀文學主流》中的話說,卻是在多愁善感的外衣下,迎合時尚之談,偷偷在文學裡搬進了權威原則,而不久權威將登上寶座。這個權威是基督教的權威,而不久登上寶座的是日後他與之反目的拿破崙。
由此我們可以來看夏多布里昂代表作《基督教真諦》中的美學思想。《基督教真諦》原名是《基督教的美》,這個名字無論如何是意味深長的。從構架上來看,《基督教真諦》弘揚基督教之美的主旨也至為明顯。全書四個部分中,第一部分《教理和教義》論述自然的完美證明上帝的存在,宇宙的美使人趨歸信仰。第二部分《基督教的詩意》論證基督教文學較古代異教詩歌優秀,以稱頌基督教對文學藝術的影響。第三部分《美術和文學》論述基督教的和諧體現於音樂、繪畫、雕塑、建築、詩和哲學。第四部分《信仰》則致力於談基督教對社會的功績。總之,回歸基督教充滿詩意的美,構成了作者浪漫主義的主旋律。
《基督教真諦》的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比較系統地表達了夏多布里昂的美學思想。如果說這兩個部分有什麼主題,那麼用作者自己的話來說,那就是他竭盡全力要證明,在古往今來的一切宗教中,基督教最富有詩意,最講人道,最有利於自由,有利於藝術和文學。世上的一切莫不歸功於它,基督教道德是最聖潔的,基督教教義和儀式是最崇高美麗的,甚至文學和藝術成功與否,也取決於基督教,因為它鍾愛天才,淳化教養,激發美好的情感,活躍思想,給了作家以崇高的形式,給了藝術家以完美的范型。在這一主題下,第二部分卷二第十一章夏多布里昂專門討論了理想的美。理想美範式界出的背景是文學的古今之爭,這是17世紀法國古典主義熱衷的話題,當時導致了希臘羅馬詩歌的最早翻譯。但古代文學的磅礴氣勢開始時給人留下的強烈印象,正在逐漸消失,今人卻一點一點在恢復自信。夏多布里昂兩個世紀後重提舊話,主張今勝於昔,但是優劣高下的標準已經與藝術本身無多大關係,而悉盡由有或沒有基督教背景左右了。
較之史達爾夫人,夏多布里昂在近代人和古代人之間的比較,更使人不敢苟同。他認為彌爾頓的亞當較荷馬的俄底修斯更來得高貴而威嚴。伏爾泰悲劇《查伊爾》中的路西格南,較之荷馬筆下的普里阿摩斯來,也是一個更有英雄氣概的父親,因為普里阿摩斯在殺死其子赫克托爾的阿喀琉斯面前卑躬屈膝,乞討兒子屍身,路西格南則勸導女兒去殉教。另外,塔索的《被解放的耶路撒冷》,其人物據夏多布里昂所說也高出荷馬《伊利亞特》一籌,因為塔索的騎士直爽無私又合乎人情,不像荷馬的英雄們奸詐、吝嗇又殘暴,對敵人的屍體都要侮辱。後者指的自然是阿喀琉斯拖著被他刺死的赫克托爾,圍特洛伊城兜了三圈!所以,中世紀裡基督教的騎士因其道德而有詩意,古代荷馬的英雄則因其惡行而有詩意,兩者在夏多布里昂看來自不可同日而語。究其原因,他提出是因為基督教誕生之初,就提供了理想的精神美或者說理想的性格美,而異教不可能把這一種美賜給荷馬。他認為弄清這個問題是至為重要的。
夏多布里昂強調說,有兩種理想的美:理想的精神美和理想的物體美,兩者都是社會的產物。他追蹤原始時代,認為野蠻人接近自然,對理想美尚缺乏認識,所以滿足於在歌謠中如實描繪景物,趣味固然無可挑剔,卻流於單調。到了荷馬時代,物質豐富起來,阿喀琉斯的帳幕里已經有盆子、烤肉叉和罐子,要是再多寫一些,荷馬就不免有囉唆瑣碎之嫌,所以他開始隱藏起一些細節,這就走上了理想美的道路。然後,不斷地隱藏和挑選,或刪除或增添,藝術家漸而找到一些異於自然,又較自然更為完美的形式,這些形式便是理想的美。
理想的美的定義因而便是:挑選和隱藏的藝術。夏多布里昂認為這個定義既適用於理想的精神美,也適用於理想的物體美,因為理想的物體美系隱飾物體的缺陷部分而得,理想的精神美系掩飾心靈的缺陷部分而得,心靈同肉體一樣,也是有可恥的欲求和卑劣的地方的。就理想的美應比自然更為完善而言,那麼只能是人,尤其是靈魂。夏多布里昂這樣闡述了理想的美與基督教精神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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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社會的道德如果最先取得充分發展,應該最早到達理想的精神的美的境地,換言之,也就是到達理想的性格的美的境地。而在基督教精神下形成的社會的顯著特點就在於此。說來奇怪,然而又是千真萬確:當我們的祖先在其他方面還是野蠻人的時候,他們的道德卻由於福音的關係,已經提高到了最完美的程度。這樣,我們簡直可以說,我們看到了既野蠻又文明的人——野蠻的是肉體,文明的是心靈。[7]
由此來看荷馬,夏多布里昂認為希臘人的物質生活固然被寫得豐富多彩,令人愉快,可是因其野蠻的性格,卻使人厭惡。這個結論與史達爾夫人視希臘為道德剛剛萌生的時期,似乎大同小異。所以希臘人有理想的物體美,而沒有理想的精神美,後者如上所述,是近代基督教精神的專利。另一方面,如果詩人歌頌近代,亦將必須避免照搬真實,而選擇理想的精神美和理想的物體美。然而倘若與現實相去太遠,則一方面無以忠實表現生活,一方面也更不必說來表現人物內心的奧秘。所以理想美的要義,其實在於真實與虛構的巧妙結合。應當說,雖然夏多布里昂把真實與虛構的結合獨判給據他看來是基督教培植出來的騎士精神,但他由此來界說理想的美,還是不乏洞見的。
晚年的夏多布里昂愈趨保守,《墓外回憶錄》中他對早年作品產生的後果多有怨言,對社會上風靡的勒內式世紀病,尤指責不休,對浪漫主義作家拉馬丁和雨果,也十分冷淡,並且嚴厲斥責流血和恐怖戲劇,甚至教訓喬治·桑要生活檢點。這一切,都可見出與史達爾夫人相似,古典主義趣味對夏多布里昂的影響,更是根深蒂固的。但是在法國,一場波瀾壯闊的文藝運動已經由夏多布里昂拉開帷幕,撇開他在後代看來不值稱道的宗教熱情不談,他對藝術至上地位的熱烈頌揚,對美的刻意追求,對天才的悉心崇拜,以及他的懷疑主義和厭世主義,這一切足以使他自覺不自覺成為法國浪漫主義甚而它的餘波唯美主義美學的一代宗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