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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節 文藝的發展及其審美鑑賞情趣

2024-08-14 18:02:17 作者: 蔣孔陽

  朗吉弩斯還就文藝所賴以發展的主觀精神因素和客觀的社會因素,以及它的作用進行了探討。[82]

  在討論這些問題時,首先要注意到朗吉弩斯特定的處境。當時希臘早已被羅馬共和國所滅亡,他所處身的羅馬帝國推行的是專制鎮壓的強權政治,作為在羅馬謀生的修辭學教師,在政治觀點上不可能直抒己見,否則就要遭到迫害甚至殺身之禍。所以,他有時不得不使用曲筆,甚至作為表面上是被批判的觀點來表達他自己的觀點。

  一 文藝和政治自由

  朗吉弩斯借某個哲學家的名義,尖銳地提出了這個問題:當今這個時代固然有些人才,他們極有說服力和政治才能,聰明而又多能,尤其富於文學的感染力,那麼為什麼除了絕少的例外,至今卻沒有出現真正崇高的和極其偉大的天才?以致感嘆,「舉世茫茫,眾生芸芸,唯獨無偉大的文學」[83]。

  接著他借著人們相信的「老生常談」來回答這個問題:關鍵在於政治制度,文學的天才同民主政治密切相關。他認為,民主制度是偉大天才的好保姆,有無卓越的文才一般是與民主制度的盛衰相聯繫的。因為,只有自由才能培養有能者的智力,感發他們高尚的希望,只有自由才能培養彼此競爭的精神和爭取高位的雄心,只有自由的共和國,才能給人以獎勵,演講家的智力才能不斷得到鍛鍊和磨礪,並因此而能促進國家的發展,「當時就與照耀國家大事的自由共放光輝」[84]。這使人想起以往古希臘的光輝的伯里克利時代。

  相比之下,「今日」則不然,從童年起受到的是社會的奴性教育,從小開始心靈就在這種教育中被培養起來,因此從來沒有品嘗過辯才的最美好、最豐富的源泉——自由。結果培養出來的人,「沒有表現什麼天才,只有諂媚之才」[85]。

  朗吉努斯進一步聲稱,在這種環境下,人們是處於奴隸的狀態,奴隸儘管偶爾或有其他才能,但沒有一個奴隸能成為演講家。因為言論不自由和慣於挨打的囚徒之感,往往在奴隸的心中浮現。並借荷馬之口,提出強烈的抗議:「一旦為奴,就失掉一半人的價值。」[86]最後他指出,人失去自由被迫處於受奴役狀態,就不可能有健全的心靈,也根本談不到文藝創作:

  所以,假如我所聞是實,那些豢養所謂侏儒或矮子的鐵籠,不但阻礙被囚者的成長,而且,由於壓抑其肉體的桎梏,他甚至日漸變得短小。同樣,任何奴隸狀態,不論它如何合理,都可以比作心靈的鐵籠,人人的監獄。[87]

  這是朗吉弩斯對當時羅馬帝國政府對人民進行高壓統治的強烈控訴。在這種情況下,人們的心靈完全失去了自由,偉大的崇高人格是難以成長起來的,因而偉大的崇高風格的作品也難以創作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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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文藝和健全的心靈

  除了缺乏政治自由從而妨礙偉大天才的成長外,還應歸咎於人們熱衷於追求利慾。

  朗吉弩斯聲稱,天才之所以被敗壞,更應歸咎於內心的無窮無盡的禍亂,尤其是那些今日占據著蹂躪著我們生活的利慾。因為,追求利慾是人人都受其害的痼疾,況且奢欲的奴役,使人們的身心陷於深淵之中。過分愛金錢成了使人萎靡不振的痼疾,而追求享樂使人成為最卑鄙齷齪的。這樣,人們熱衷於追求「浮誇」、「虛榮」、「奢侈」,人們的心靈就受到殘忍的暴君「驕橫」、「枉法」、「無恥」的統治,結果人們的心靈也就墮落了,再也不向上追求,再也不關心自己的名譽,生活在墮落的惡性循環之中。從而人們的心靈的健康成長受到妨礙,靈魂中的偉大品質開始衰退、凋萎而枯槁,無視靈魂的發展,為了牟利不惜出賣自己的靈魂。在這種墮落的環境之中,「一切偉大的、永垂不朽的事物」,是難以得到公正對待的。

  最後他大聲疾呼,人們要奮起精神,發揚熱情和高尚的動機,重新確立健全的精神世界:

  今日的人心之所以耗損殆盡,全是由於心靈的冷漠,除了少數人外,大家都在冷漠中虛度一生,既不奮發有為,又無雄心壯志,除非是為了博人讚美和追求享樂,但永不是出於熱情的和高尚的動機造福世人。[88]

  綜上所述,朗吉弩斯以批判的形式揭示當時之所以沒有出現「真正崇高的和極其偉大的天才」,歸因於沒有健全的政治制度,以及滿懷熱情的和高尚動機造福世人的精神世界。這些觀點,顯然具有一定的進步意義。

  三 文藝的審美鑑賞情趣

  古希臘自蘇格拉底以來就重視文藝的社會功能。就蘇格拉底而言,其美學思想是從屬於其政治、倫理理想的。亞里士多德的觀點,較之柏拉圖有顯著的區別,除了一再強調寓教於樂外,甚至還肯定文藝的獨立的審美功能,但並未就此作出深入的進一步論證和發揮。賀拉斯雖然也認識到文藝的情感效果,但他的文藝理論卻是偏重傳統法則和理智判斷的,強調文藝的雙重功能,即教益和娛樂的功能。由於他和羅馬帝國宮廷的關係密切,所以在兩者之中,更其偏重「寓教」的功能。

  朗吉弩斯對文藝的功能提出了迥異於前人的見解。他不僅沒有追隨柏拉圖,也沒有追隨賀拉斯,而是進一步推進了亞里士多德所提出的文藝的獨特的審美功能:

  不平凡的文章,對聽眾所產生的效果不是說服而是狂喜,奇特的文章永遠比只有說服力或是只能提供娛樂的東西具有更大的感動力。[89]

  值得注意的是,朗吉弩斯這裡不僅不提文章的「寓教」或為政治服務等陳詞濫調,而且也明確與傳統的修辭學的主要功能,即散文演說的「說服」(「勸說」)功能分道揚鑣,而是強調文章對聽眾、讀者所起到的在心理、情感上的「狂喜」作用。所謂「狂喜」,就是使讀者或聽眾感動到驚心動魄,情感白熱化,精神高度亢奮,幾乎失去自我控制的精神狀態。它比之從文藝作品獲得「娛樂」或「樂趣」要遠為深刻和強烈得多。朗吉弩斯所要求於文藝所起的作用,遠不是平淡無奇不痛不癢的作用,而是偉大崇高的思想和風格,深厚的感情,是雄偉的氣魄和力量,是狂飆閃電似的審美情趣:

  崇高風格到了緊要關頭,像劍一樣突然脫鞘而出,像閃電一樣把所碰到的一切劈得粉碎,這就把作者的全副力量在一閃耀之中完全顯現出來。[90]

  這種重視文藝審美情趣的觀點,可以說是貫徹在他的整部《論崇高》之中,也正是這種根本特徵顯示他由賀拉斯的粗淺的現實主義傾向,轉到要求精神氣魄宏偉的浪漫主義傾向。這種強調文藝的審美情趣的觀點,在他這部著作的第一篇緒論第一章「崇高的感染力」中,一開頭就提出來的,足見他對文藝的審美鑑賞功能的高度重視。

  最後要順便提及,朗吉弩斯並非不清楚文藝的政治作用。正是在他討論上述文藝審美鑑賞功能之前,他就提到他的美學—文學理論和政治家的關係:

  我也得看看,我的見解對於從事政治活動的人是否真的有用。[91]

  這點,他在第四十四章中是作出了回答的,正如上面討論過的那樣,實際上是向羅馬帝國的統治集團提出了抗議或警告:在沒有政治和民主的制度下,是不可能出現「真正崇高的和極其偉大的天才」,因此也談不到出現崇高風格的文藝作品。由此可以得出兩類結論:一類是,「從事政治活動的人」,不要去干預從事文藝創作的作家,讓他們自由地發揮自己的天賦,自由地從事創作;另一類是,確立自由的民主的政治制度,才有利於培養出「真正崇高的和極其偉大的天才」,從而創作出具有偉大風格的文藝作品。貫徹在其中的中心觀點是,文藝並非是從屬於某種政治目的的單純的工具,文藝有它獨立的審美鑑賞價值。

  [1] 史密斯、帕克斯編:《偉大的批評家:文學批評編年選集》,62頁,紐約,1951。

  [2] 朱光潛:《西方美學史》,上卷,100頁。

  [3] 著名學者馮·維拉莫維茨—默倫多夫等認為《論崇高》是公元1世紀40年代的作品。見《西歐美學史論集》,156頁。

  [4] 朗吉弩斯:《論崇高》,第44章。

  [5] 朱光潛:《西方美學史》,上卷,92頁。

  [6] 柏拉圖:《斐德羅斯篇》,266D等;《國家篇》365D:《高爾吉亞篇》449D等,502D,452E—455D;《泰阿泰德篇》167C;《法篇》937E等。

  [7] 柏拉圖:《高爾吉亞篇》,453等。

  [8] 柏拉圖:《斐德羅篇》,266E。柏拉圖這裡正是批評拜占庭的塞奧多洛的「咬文嚼字」,提出所謂「高論」、「陳述」和「證據」、「證明」、「近理」、「引證」、「佐證」等僵硬的規則。

  [9] 柏拉圖:《高爾吉亞篇》,462。

  [10] 亞里士多德:《修辭學》,1354a1。

  [11] 亞里士多德:《修辭學》,1355b26—27。

  [12] 同上書,1355b16—22。

  [13] 同上書,第1卷第2章第7節。

  [14] 同上書,第1卷第11章第6節。

  [15] 同上書,第2卷第11章第8節。

  [16] 詳見羅念生為他所譯的《修辭學》所寫的「導言」,1~19頁。

  [17] 這裡的敘述,主要依據《牛津古典辭典》下列有關詞條:Greek Rhetoric,Lcatin Rhetoric, Literary Criticism in Antiouity,Theodorus of Gadara,Apollodorus of Pergamum,Longinus,Cecilius of Calacte等。

  [18] 朗吉弩斯:《論崇高》,第39章第1節。

  [19] 同上書,第1章第1節。

  [20] 參見《牛津古典辭典》,阿特金斯所寫「古代文學批評」詞條。

  [21] 納霍夫:《古代美學的一部傑作——朗加納斯的論文〈論崇高〉》,見《西歐美學史論集》,195頁。

  [22] 鮑桑葵:《美學史》,140~141頁。

  [23] 吉爾伯特等:《美學史》,139頁。

  [24] 塔塔科維茲:《古代美學》,332頁。

  [25] 朱光潛:《美學史》,上卷,99~100頁。

  [26] 埃斯庫羅斯:《阿伽門農》,第1372—1376行。

  [27] 亞里士多德(?):《論宇宙》,398a12—14。

  [28] 朗吉弩斯:《論崇高》,第9章第3節。

  [29] 同上書,第44章第2節。

  [30] 朗吉弩斯:《論崇高》,第8章第1節。

  [31] 朗吉弩斯:《論崇高》,第9章第1節。

  [32] 柏拉圖:《國家篇》,586A。基本上是引證原文,但略有刪節。

  [33] 朗吉弩斯:《論崇高》,第9章第3節。

  [34] 同上書,第8章第1節。

  [35] 結合第八章中討論崇高的五個源泉,這裡所講的「崇高的天才」,具體是指「能作莊嚴偉大的思想」。

  [36] 朗吉弩斯:《論崇高》,第9章第1節。

  [37] 同上書,第8章第1節。

  [38] 同上書,第13章第2節。

  [39] 同上書,第13章第2節。

  [40] 朗吉弩斯:《論崇高》,第13章第4節。

  [41] 柏拉圖同荷馬、希羅多德、德摩斯提尼一起,是朗吉弩斯指名提到最多的作者。但更多是將柏拉圖看作文學家而不是哲學家,這裡講他在哲學上也得益於荷馬,似乎是缺乏充分根據的。

  [42] 朗吉弩斯:《論崇高》,第44章第11節。現存該著作並無專門討論「熱情」這構成崇高人格的第二個源泉的篇章,根據有關學者們的考釋,認為第六篇第四十四節開始是專門討論這個問題的,但除了第四十四節外都已佚失。

  [43] 朗吉弩斯:《論崇高》,第39章第3節。

  [44] 同上書,第8章第2節。

  [45] 同上書,第1章第4節。

  [46] 同上書,第15章第1節。

  [47] 同上書,第15章第1節。

  [48] 朗吉弩斯:《論崇高》,第15章第1節。

  [49] 朗吉弩斯:《論崇高》,第35章第4—5節。

  [50] 朗吉弩斯:《論崇高》,第10章第4—6節。

  [51] 同上書,第10章第4—6節。

  [52] 朗吉弩斯:《論崇高》,第10章第4—6節。

  [53] 同上書,第10章第1節。

  [54] 朗吉弩斯:《論崇高》,第10章第2—3節。

  [55] 朗吉弩斯:《論崇高》,第40章第1節。

  [56] 同上書,第40章第3—4節。

  [57] 吉爾伯特等:《美學史》,139頁。

  [58] 同上書,138頁。

  [59] 《西歐美學史論集》,191頁。

  [60] 阿特金斯認為亞里士多德《詩學》中使用的是歸納法,見《牛津古典辭典》,507頁。

  [61] 也許正因為這樣,長期以來人們錯誤地認為《論崇高》是哈利卡納蘇的狄奧尼修斯的作品。

  [62] 朗吉弩斯:《論崇高》,第9章第13節。

  [63] 同上書,第9章第10節。

  [64] 同上書,第12章第4—5節。

  [65] 朗吉弩斯:《論崇高》,第12章。

  [66] 同上書,第32章第8節。

  [67] 同上書,第35章第1節。

  [68] 同上書,第33章第5節。

  [69] 朗吉弩斯:《論崇高》,第36章第4節。

  [70] 朗吉弩斯:《論崇高》,第2章第2節。

  [71] 同上書,第2章第3節。

  [72] 朗吉弩斯:《論崇高》,第7章第4節。

  [73] 塞克斯都·恩披里柯:《駁數理學家》,第1卷第297節。

  [74] 朗吉弩斯:《論崇高》,第15章第8節。

  [75] 同上書,第15章第12節。

  [76] 同上書,第15章第1節。

  [77] 同上書,第15章第2節。

  [78] 同上書,第15章第11節。

  [79] 朗吉弩斯:《論崇高》,第9章第14節。

  [80] 荷馬:《伊利亞特》,第5卷第770—772行。

  [81] 朱光潛:《西方美學史》,上卷,100頁。

  [82] 現存《論崇高》只有第四十四章專門討論這個問題,所以是殘缺不全的,因為以下的原稿已佚失。

  [83] 朗吉弩斯:《論崇高》,第44章第1、2、3節。

  [84] 同上書,第44章第5節。

  [85] 同上書,第44章第5節。

  [86] 荷馬:《奧德修紀》,第17卷第322行。

  [87] 朗吉弩斯:《論崇高》,第44章第5節。

  [88] 同上書,第44章第12節。

  [89] 朗吉弩斯:《論崇高》,第1章第4節。

  [90] 同上書,第1章第4節。

  [91] 朗吉弩斯:《論崇高》,第1章第3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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